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熊開元

(明朝進士、知縣)

鎖定
熊開元(1599-1676),明末清初嘉魚(今屬湖北)人,祖籍金溪(今屬江西)。字玄年,號魚山,法名正志,號檗庵,一作櫱庵。鄭敷教徐枋師。明天啓五年(1625年)進士。授崇明知縣,六年調吳江知縣。崇禎四年(1631年)授吏科給事中,疏請將王化貞正法,貶秩外調未任。十年起山西按察司照磨,歷遷光祿寺監事、行人司副。十五年以劾首輔周延儒被廷杖下獄。十七年正月遣戍浙江杭州衞。南明福王立,赦居吳江,召授吏科給事中,未任。入福建抗清,唐王起為工科左給事中,擢太常寺卿、左僉都御史,進東閣大學士兼右副都御史,權理院事。隆武二年(1646年)罷職,逃禪為僧。清順治八年(1651年)隱居蘇州華山靈巖寺,為弘儲嗣法弟子。曾主吳江華嚴寺、周莊永寧庵。葬於徽州黃山丞相原雲谷監院。與葛芝等友。精內典,工書有文名。編次《戒法》,著有《華山紀勝集》《擊築餘音》《諸方語錄》《檗庵別錄》《魚山剩稿》《魚山疏稿》《壬癸罪狀》《年譜》《示眾語》等。 [1] 
本    名
熊開元
別    名
號魚山
玄年
魚山
所處時代
出生地
湖北嘉魚陸溪口

熊開元人物簡介

熊開元,字玄年,號魚山,湖北嘉魚陸溪口人,生於明萬曆二十六年(1598)二月初一。他從小師從著名儒生龍韜、童以明讀書,成年後與金聲、尹民興、李佔解並稱“嘉魚四才子”。萬曆四十五年(1617)考取秀才第一名,第二年就中舉人,天啓五年(1625)中榜乙丑科進士。天啓七年(1627),熊開元被授予崇明知縣。 [2] 

熊開元軼事典故

明天啓五年進士。除崇明知縣,調繁吳江。 崇禎四年,徵授吏科給事中。帝遣中官王應期等監視關、寧軍馬,開元抗疏爭,不納。王化貞久系不決,奸人張應時等疏頌其功,請以身代死,俾戴罪立功。開元疏駁之,言:“化貞家貲鉅萬,每會朝審,輒買燕市少年,雜立道旁,投熊廷弼瓦礫,嗟嘆化貞不休,以此熒惑上聽。今應時復敢為此請,宜立肆化貞市朝。”化貞卒正法。
時有令,有司徵賦不及額者不得考選。給事中周瑞豹考選而後完賦,帝怒,貶謫之,命如瑞豹者悉以聞。於是開元及御史鄭友元等三人並貶二秩調外,開元不赴官。久之,起山西按察司照磨,遷光祿寺監事。
十三年,遷行人司副。左降官率驟遷,開元以淹久頗觖望。會光祿丞缺,開元詣首輔周延儒述己困頓狀。延儒適以他事輒命駕出,開元大愠。會帝以畿輔被兵求言,官民陳事者,報名會極門,即日召對。
開元欲論延儒,次日即請見。帝召入文昭閣,開元請密論軍事。帝屏左右,獨輔臣在,開元不敢言,但奏軍事而出。越十餘日,復請見。帝御德政殿,秉燭坐,開元從輔臣入,奏言:“《易》稱‘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請輔臣暫退。”延儒等引退者再,帝不許。開元遂言:“陛下求治十五年,天下日以亂,必有其故。”帝曰:“其故安在?”開元言:“今所謀畫,惟兵食寇賊。不揣其本,而末是圖,雖終日夜不寢食,求天下治無益也。陛下臨御以來,輔臣至數十人,不過陛下曰賢,左右曰賢而已,未必諸大夫國人皆曰賢也。天子心膂股肱,而任之易如此。庸人在高位,相繼為奸,人禍天殃,迄無衰止。迨言官發其罪狀,誅之斥之,已敗壞不可復救矣。”帝與詰問久之,疑開元有所為,曰:“爾意有人慾用乎?”開元辨無有,且奏且頻目延儒。延儒謝,帝曰:“天下不治皆朕過,於卿等何與?”開元言:“陛下令大小臣工不時面奏,而輔臣在左右,誰敢為異同之論以速禍?且昔日輔臣,繁刑厚斂,屏棄忠良,賢人君子攻之。今輔臣奉行德意,釋累囚,蠲逋賦,起廢籍,賢人君子皆其所引用。偶有不平,私慨嘆而已。”帝責開元有私。開元辨,延儒等亦前為解。
開元復請遍召廷臣,問以輔臣賢否。“輔臣心事明,諸臣流品亦別。陛下若不察,將吏狃情面賄賂,失地喪師,皆得無罪,誰復為陛下捐軀報國者?”延儒等奏情面不盡無,賄賂則無有。開元復言:“敵兵入口四十餘日,未聞逮治一督、撫。”帝曰:“督、撫初推,人以為賢,數月後即以為不賢,必欲去之而後快。邊方與內地不同,使人何以展布。”開元言:“四方督、撫,率自監司。明日廷推,今日傳單,其人姓名不列。至期,吏部出諸袖,諸臣唯唯而已。既推後,言官轉相採訪,而其人伎倆亦自露於數月間,故人得而指之。非初以為賢,繼以為不賢也。”帝命之退。延儒等請令補牘,從之。
當是時,開元欲發延儒罪,以其在側不敢言。而延儒慮其補牘,謀沮之。大理卿孫晉、兵部侍郎馮元飆責開元:“首輔多引賢者。首輔退,賢者且盡逐。”開元意動。大理丞吳履中至,亦以開元言為驟。禮部郎中吳昌時者,開元知吳江時所拔士也,復致書言之。開元乃止述奏辭,不更及延儒他事。帝方信延儒,大清兵又未退,焦勞甚。得奏,大怒,令錦衣衞逮治。衞帥駱養性,開元鄉人也,雅怨延儒,次日即以獄上。帝益怒,曰:“開元讒譖輔弼,必使朕孤立於上,乃便彼行私,必有主使者。養性不加刑,溺職甚,其再嚴訊以聞。”十二月朔,嚴刑詰供主謀。開元堅不承,而盡發延儒之隱,養性具以聞。帝乃廷杖開元,繫獄。
始,方士亮劾罷密雲巡撫王繼謨,參政錢天錫得巡撫。御史孫鳳毛髮其事,劾給事中楊枝起、廖國遴為天錫夤緣,因言開元面奏,實二人主之,欲令邱瑜秉政,陳演為首輔。御史李陳玉亦言之。帝以開元已下吏,不問,而責令鳳毛陳奏。鳳毛死,其子訴冤,謂國遴、枝起鴆殺之。兩人及天錫並削職下獄。士亮又言恐代繼謨者未能勝繼謨,繼謨得留任。十六年六月,延儒罷,言官多救開元者,不報。刑部擬贖徒,不許。明年正月,遣戍杭州。
未幾,京師陷,福王召起吏科給事中。丁母憂,不赴。唐王立,起工科左給事中。連擢太常卿、左僉都御史,隨徵東閣大學士。乞假歸。汀州破,棄家為僧,隱蘇州之靈巖以終。

熊開元主要著作

《諸方語錄》、《櫱庵別錄》、《漁山剩稿》。

熊開元史籍記載

《明史 列傳第一百四十六 熊開元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