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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延儒

鎖定
周延儒(1589年/1593年—1644年1月17日),字玉繩,號挹齋,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今江蘇省宜興市)人。明朝末年大臣,崇禎年間的內閣首輔之一。
周延儒自幼聰穎,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連中會元狀元,歷任翰林院修撰、右中允、左庶子、少詹事、正詹、禮部右侍郎等職。他善於迎合崇禎帝旨意,於崇禎二年(1629年)十二月以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進入內閣。翌年二月加太子太保銜,改任文淵閣大學士,九月升任內閣首輔,加少保銜,進武英殿大學士。崇禎五年(1632年)二月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改吏部尚書,進建極殿大學士。期間與同僚温體仁傾軋,崇禎六年(1633年)六月因被言官陳贊化揭露曾私下稱崇禎帝為“羲皇上人”而辭職。崇禎十四年(1641年)九月再任內閣首輔,翌年七月進少師,升為中極殿大學士。他復出後,推翻温體仁主政時的弊政,籠絡人心,並重新獲得崇禎帝的信任。但同時也倚靠吳昌時董廷獻等親信,結交內侍,收受賄賂,加劇了朝政的腐敗。
崇禎十五年(1642年)冬,清軍第六次入塞大掠,翌年四月,周延儒自請督師堵截撤退的清軍,但他不僅沒有認真堵截,還不斷謊報軍情。五月還朝後,崇禎帝欲加封他為太師,但其督師期間的行徑隨即由錦衣衞都督駱養性等密告於崇禎帝,因而被勒令致仕回鄉。不久,雷縯祚郝絅蔣拱宸等揭發其招權納賄、結交內侍,觸怒崇禎帝,周延儒被再召至京師,於崇禎十六年十二月(1644年1月)賜死。清修《明史》將他列入“奸臣傳”。 [2] 
全    名
周延儒
別    名
武人(乳名)
宜興相國(官場別稱)
玉繩
挹齋
所處時代
明朝末年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南直隸常州府宜興縣(今江蘇省宜興市)
出生日期
1589年(萬曆十七年,一説生於1593年)
逝世日期
1644年1月17日(崇禎十六年十二月初八日)
逝世地
北京
主要成就
連中會元、狀元
主要作品
《周挹齋稿》《片野堂詩》
最高官職
少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

周延儒人物生平

周延儒少年得志

紀念週延儒連中兩元的牌坊(復原) 紀念週延儒連中兩元的牌坊(復原)
周延儒出身於宜興的一個書香門第。他的祖先周衝號靜庵先生,是王陽明的門人,正德年間中舉人,官至應城知縣、唐王府紀善,入祀鄉賢祠。 [4]  周衝的從孫周淳就是周延儒的祖父,嘉靖年間中舉人,官至太康知縣。 [5]  周淳長子周天瑞沒有功名,但周天瑞第三子周延儒卻自幼聰穎,有“神童”之稱。 [6]  周延儒早年曾與東林黨人交遊,尤其與姚希孟羅喻義友善。 [3]  後來其學問日益精進,被三吳士紳推為“藝林之冠冕”。 [96] 
萬曆四十年(1612年),周延儒考中鄉試第二十二名。 [7]  翌年即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他連中會元(會試第一)和狀元(殿試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周延儒長相俊麗,以此沾沾自喜,與同樣少年得志的同年進士馮銓關係很好,據説兩人“連牀共被,日事淫嬉”,在京城有“小唱(即小娼)翰林”之風評,後來他和馮銓還結成了兒女親家。 [1]  [8]  [56] 
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周延儒參與科舉閲卷,錄取李應升,被認為是選拔了一個合適的人才。 [9] 
天啓二年(1622年)二月,周延儒遷右春坊右中允,掌管司經局 [1]  [10]  上任後力推孫承宗入閣,主持軍政。 [147]  後任左庶子、少詹事等職,並調任南京翰林院。 [1]  [11]  期間周延儒父母雙亡,他連遭兩艱,杜門謝客,得以躲過天啓末年因魏忠賢專權而風雲詭譎的政局。 [12]  在此期間,他曾給好友馮銓寫信,援救被魏忠賢迫害的東林黨人。 [135] 

周延儒拔擢重用

天啓七年(1627年)四月,周延儒終制。四個月後,崇禎帝即位。周延儒補任詹事府正詹,崇禎元年(1628年)三月被提拔為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 [13-14]  同年秋,寧遠錦州相繼發生兵變,遼東巡撫畢自肅自殺,督師袁崇煥請發軍餉。十月初二日,崇禎帝在文華殿召集大臣商議,大臣都請求動用內帑,崇禎帝不願意。在場的周延儒揣摩上意,説:“以往邊關守兵防止外敵入侵,而今要防士兵了。寧遠士兵譁變,發軍餉,錦州士兵譁變,再發軍餉,這樣下去,鎮守邊關的部隊都要學樣了。”崇禎帝詢問對策,周延儒説:“情況緊迫,不得不發,但得想個長久之策。”崇禎帝認為周延儒説得有道理。十一日,崇禎帝又詢問邊軍軍餉問題,周延儒説:“軍士要挾,不止為少餉,畢竟別有隱情。古人羅雀掘鼠,軍心不變。今各兵止少他折色,未嘗少他月餉,如何輒動鼓譟?此其中必有原故!”暗示驕橫的武官鬧事來脅迫袁崇煥,崇禎帝深表贊同。當時“天威震迅,憂形於色”,大小臣工都不敢回答,唯獨周延儒的回答能令崇禎帝滿意,所以他“由此荷聖眷矣”。 [15-16] 
崇禎元年(1628年)十一月初三日,因大學士劉鴻訓罷官,崇禎帝指示吏部會推內閣增補成員的候選人,開出的名單包括吏部左侍郎成基命、禮部右侍郎錢謙益等人,錢謙益最有望入選。周延儒認為此番會推閣員自己如能被提名,必定會被崇禎帝點用。他除了在外廷積極活動,還走後門結好於外戚鄭養性萬煒以及東廠太監唐之徵作為內援,志在必得。但結果名單卻沒有他(據説是錢謙益的門人户科給事中瞿式耜的阻止),也沒有禮部尚書温體仁,兩人便把矛頭對準了錢謙益。周延儒散佈流言,稱這次會推完全是由錢謙益的同黨把持,温體仁更是上了一道《直髮蓋世神奸疏》,揭發與錢謙益有涉的錢千秋科舉舞弊案,崇禎帝召見百官詢問此事時,温體仁、周延儒都稱崇禎帝被錢謙益的同黨矇蔽。崇禎帝本來也希望周延儒能入閣,看到名單沒有周延儒就很懷疑,於是就相信温體仁、周延儒所散佈的錢謙益結黨的説法,將錢謙益逐出朝廷。 [17-18]  從此,周延儒與東林黨反目成仇。 [3] 
崇禎二年(1629年)三月某日,崇禎帝在文華殿單獨召見周延儒,從午後一直談到深夜。此次召對與往常截然不同,翰林院記注官也不得在旁記錄,所以君臣之間到底説了些什麼,人們不得而知。不過敏感的言官還是揣測到了一點眉目:崇禎帝因錢謙益案件而暫停會推閣員,此番單獨召見周延儒,顯然有意讓他入閣輔政。於是言官們紛紛上疏抨擊周延儒,試圖阻遏這種可能性轉化為現實。南京兵科給事中錢允鯨等人向崇禎帝揭發周延儒一向與“閹黨”逆案中人馮銓狼狽為奸,目的有兩個,一是“以圖大拜”,即進入內閣;二是“以圖翻局”,即推翻逆案。周延儒立即上疏為自己辯解,稱言官所説都是莫須有之事。崇禎帝迫切需要一個能總理朝政的大臣,他很看重周延儒的政治才幹,因此態度明顯偏袒,對於錢允鯨等人的奏疏只是“報聞”而已,而對於周延儒的答辯奏疏卻“優詔答之”,意在給言官們潑冷水,讓他們不要在這個問題上説三道四。言官們並不氣餒,御史劉之鳳等人在幾天之內聯名上疏,對崇禎帝單獨召見周延儒一事表示異議。崇禎帝只是淡然批覆“不得瀆奏”四字,隻字未提召對之事。 [19-20]  到了十二月,人們對此事逐漸淡忘,崇禎帝趁內閣次輔錢龍錫引疾致仕之機,命周延儒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參預機務。 [21] 
崇禎三年(1630年)二月,崇禎帝又給周延儒及與他同時入閣的何如寵錢象坤加太子太保銜,改為文淵閣大學士。周延儒為了擴大自己的勢力,極力向崇禎帝推薦自己的姻親吳宗達以及同僚温體仁入閣。崇禎帝也以為温體仁“孤忠可任”,在同年六月下旨,命温體仁與吳宗達以原官兼東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22]  周、温兩人聯手把持朝政,在幕後主使迫害錢龍錫、打擊東林黨 [23-24]  (一説錢龍錫在周延儒叩頭懇求下免死 [144]  );又指使錦衣衞官員張道濬等攻擊內閣首輔成基命,迫使成基命辭官而去。 [25-26]  到了九月,周延儒就成為內閣首輔,崇禎帝還加他少保銜,進武英殿大學士 [27]  崇禎五年(1632年)二月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改吏部尚書,進建極殿大學士 [51] 

周延儒周温傾軋

温體仁對周延儒表面奉承,暗地謀奪其首輔之位。吏部尚書王永光罷官後,温體仁起用他的同鄉親信閔洪學取而代之,掌控人事權,又起用御史史𡎊、高捷及侍郎唐世濟、副都御史張捷等為心腹,處心積慮欲攻倒周延儒。 [28]  於是温體仁與周延儒的矛盾逐步激化,他們互相傾軋的第一回合,是圍繞崇禎四年(1631年)春的會試而展開的。周延儒的姻親陳於泰會試廷對第一,他的老友吳禹玉之子吳偉業則考中會元,同時中試的有名士張溥、夏日瑚等。這次會試的主試官就是周延儒。按照慣例,內閣首輔因為政務繁重,主試之事應由次輔擔任,周延儒以首輔出任主試官的越例行為,使次輔温體仁抓住了一個可以大做文章的把柄。這次會試,周延儒之所以親自出馬,是想收羅名儒作為自己的門生,以擴大自己在朝廷的權力基礎,所以秘密囑咐各分房考官在呈卷前偷看中試封號,從中舞弊。吳偉業的本房師李明睿仰承周延儒之意,把吳偉業的卷子作為第一名,做了些手腳,終於使吳偉業高中會元。這一舞弊行為被温體仁的親信薛國觀故意泄漏於朝廷,御史袁鯨正準備具疏參論,周延儒搶先一步,把吳偉業的卷子送給崇禎帝御覽。崇禎帝閲後很滿意,批了八個字“正大博雅,足式詭靡”。既然崇禎帝已經表態,御筆欽點吳偉業為會元,人們就不好再説三道四了。 [29] 
當時,周延儒所提拔的大同巡撫張廷拱、登萊巡撫孫元化等,都被外界認為是向周延儒行賄得官,引起輿論不滿。他的子弟家人橫行鄉里,激起民憤,受到言官的糾彈。他的兄長周素儒冒籍錦衣衞,搞到個千户的職位,他的家人(奴僕)周文鬱成了副總兵,都遭到輿論的抨擊。這些問題日積月累,終於在崇禎四年(1631年)閏十一月由言官掀起一個彈劾周延儒的高潮,陝西道御史餘應桂、户科給事中馮元飈、山西道侍御史衞景瑗、四川道侍御史路振飛等紛紛上疏列舉周延儒貪贓枉法、專橫跋扈之事。 [30-32]  但崇禎帝都予以駁回,當週延儒一再上疏辯解並請求罷官時,崇禎帝還温旨慰留。 [33]  不久後,吳橋兵變爆發,毛文龍舊部孔有德耿仲明、李九成等在登州發動叛亂,登萊巡撫孫元化被俘,輿論譁然,人們不約而同地把矛頭指向重用孫元化的周延儒。餘應桂再次上疏彈劾周延儒是吳橋兵變的罪魁禍首,崇禎帝下旨切責,將餘應桂降官三級,以示懲處。 [34]  恰巧這時,西協監視太監鄧希詔與薊遼總督曹文衡互相攻擊,引起言官們反感。工科給事中李春旺強調,鄧希詔與曹文衡互相攻訐,語侵輔臣周延儒,這實在是國家治亂盛衰的大漏洞,因此不僅督臣曹文衡可去,閣臣周延儒也不可留。 [35]  在這一連串言官攻擊周延儒的背後,是温體仁在暗中指使。 [36]  而崇禎帝雖然都駁回對周延儒的彈劾,但對周延儒的信任也有所動搖了。 [37] 
吏部尚書閔洪學是温體仁一手提拔的,每做一事都為温體仁收買人心,而把所有的過錯都推到周延儒身上。一時間官僚中捷足先登者無不奔走於温體仁門下。周延儒的親信對閔洪學恨之入骨,給事中王績燦與御史周令譽、周堪賡先後上疏攻擊閔洪學,而尤以兵部員外郎華允誠最為激烈。崇禎五年(1632年)六月,華允誠在議論國事“三大可惜、五大可憂”的字裏行間,攻擊內閣次輔温體仁與吏部尚書閔洪學朋比為奸,驅除異己。 [38]  崇禎帝一方面下旨剝奪華允誠半年俸祿,另一方面批准吏部尚書閔洪學回籍養病,以各打五十大板的方式堵住雙方互相攻擊的勢頭。並且對周延儒、温體仁躲在家中避風頭的做法進行批評:“輔臣大半偃卧私第,殊非政體。” [39]  周温傾軋的第二回合,雙方打了個平手。
其後,周延儒指使翰林院修撰陳於泰打着“陳時政四事”的幌子,指桑罵槐攻擊温體仁。温體仁則指使宣府太監王坤彈劾陳於泰盜竊科名,牽連周延儒。周延儒上疏自劾求去,被崇禎帝挽留。另一方面,周延儒的親信給事中傅朝佑上疏,指責太監王坤“妄幹彈劾之權”,而且文詞練達,機鋒挑激,必有小人背後主使,影射温體仁在幕後操縱。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王志道也上疏附和周延儒,由於王志道在奏疏中談到“終不忍開內臣輕議朝政之端,流禍無窮,為萬世口實”,引起崇禎帝不悦。 [40-41]  [65]  翌日即崇禎六年(1633年)二月初八日,崇禎帝在文華殿召見羣臣,專門為此責問王志道。王志道還是堅持他日前所説“內臣越職”的觀點,並進一步把問題挑明:輔臣(周延儒)為王坤所參,舉朝惶惶,為紀綱法度擔憂。崇禎帝再三聲明,遣用內臣原非得已,言官們卻把參劾內臣當作護身符,王志道也不例外。在場的周延儒一看苗頭不對,趕緊出來打圓場,主動承擔責任:“臣等輔理無狀,表率無能。”但是無濟於事,第二天崇禎帝即以王志道“肆意誣捏,藉端沽名”為由,將其革職為民。 [42]  此外,崇禎帝在召對時對周延儒説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卿昨辯王坤疏,日後錄入史書,甚是好看!”周延儒無言以對。 [43]  温體仁見崇禎帝不再信任周延儒,便趁機唆使刑科都給事中陳贊化於同年三月彈劾周延儒招權納賄,周延儒辯解後,陳贊化再上一疏,揭露周延儒曾對原任內閣首輔李標炫耀他可以左右崇禎帝的旨意,並説崇禎帝是“羲皇上人”。 [44]  崇禎帝對此極為敏感,立即責問陳贊化此話從何處聽來。陳贊化舉出了上林苑典簿姚孫渠、給事中李世祺以及前湖廣副使張鳳翼為人證,使周延儒無法抵賴。周延儒被迫於崇禎六年(1633年)六月“引疾乞歸”。 [45]  温體仁利用票擬職權,代皇帝擬旨“准予休告”,於是周延儒回到宜興賦閒。他對温體仁恨之入骨,便推薦已經致仕的何如寵出任內閣首輔,但何如寵畏懼温體仁,辭退任命,於是温體仁接任內閣首輔。 [46-47] 

周延儒再任首輔

温體仁接任首輔四年後,因執着陷害錢謙益而被崇禎帝懷疑“有黨”,遭到罷免,其後三年仍由其親信張至發薛國觀出任首輔。在這幾年間,明朝內有農民起義風起雲湧,外有滿清政權虎視眈眈,局面日益糜爛,而以復社為首的江南士大夫與温體仁一派有隙,遭到排擠,鬱郁不得志。復社成員禮部員外郎吳昌時寫信給周延儒的門生、復社領袖張溥,勸他慫恿周延儒復出。為此,吳昌時、張溥等花費六萬兩白銀,結交崇禎帝身邊的宦官曹化淳、王裕民、王之心等,推動周延儒復出。當然,崇禎帝本人也是有意再次起用周延儒。 [48-50]  崇禎十四年(1641年)四月,崇禎帝下旨,召前大學士周延儒、張至發、賀逢聖入朝。周延儒奉旨由大運河入京,途中在山東遇門生楊士聰登舟拜謁,周延儒對他説:“自知再來必至禍及,而不敢不來!” [52]  九月十二日,周延儒與賀逢聖進京,次日得到崇禎帝召見,隨即入閣。 [137]  周延儒官復原職,出任內閣首輔,翌年七月進少師,升為中極殿大學士 [53] 
周延儒正式復出前,張溥給他密疏救時十餘事,要他再出必行,周延儒慨然允諾。 [54-55]  入京後首次朝覲皇帝時,周延儒把施政綱領作了簡明陳述,諸如釋漕糧白糧欠户、蠲免民間積年拖欠賦税、凡兵殘歲荒地方減免今年田賦、寬宥戍罪以下人犯、復詿誤舉人、廣取士額、召還因言事而遭貶謫的官員等。崇禎帝無不應允,並賜宴為之洗塵。待周延儒離去,崇禎帝大喜曰:“還是他!”可見崇禎帝對周延儒所寄予的厚望,期盼在他的輔佐下能幹出一派中興氣象。 [57]  周延儒復出後,確實兑現了他的很多承諾,提拔了一批有聲望的士大夫,取得了一些政績,以至於被朝廷內外稱讚為賢相。 [81]  崇禎帝總是稱呼他為“元輔”“先生”而不直呼名字,頻繁賜坐、賜膳。周延儒呈上閣揭時,崇禎帝基本上當天就認真批覆,偶爾延至第二天批覆,崇禎帝還會補充延遲原因,並寫道:“朕倚先生如左右手,不可以朕一言一事之失輕棄朕。”他對周延儒的倚重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85] 
崇禎十五年(1642年)正月初一日,崇禎帝在皇極殿接受羣臣朝賀完畢,在仍然穿着冕服的情況下特地召見閣臣,待之以師席之禮,向他們説:“古來聖帝明王皆崇師道,今日講官猶稱先生,尚存遺意。卿等即朕師也,敬於元旦端冕而求。”説罷即下御座,面向站立在西面的閣臣作了一個長揖,説:“職掌在部院,主持在朕躬,調理在卿等。自古君臣志同道合,而天下治平,朕於先生有厚望焉。”崇禎帝寄予厚望的只是周延儒,而非賀逢聖、張四知謝升魏照乘陳演等閣臣。 [58]  周延儒退朝後憂心忡忡,説:“此非佳事,上責備將益深矣!” [139] 

周延儒欺君誤國

當時,兵部尚書陳新甲向崇禎帝建議對清媾和,獲得崇禎帝的首肯。不久,明軍在松錦之戰中敗北,清方在秘密和談中要求明朝承認塔山以東歸屬清朝,並每年送黃金萬兩、白銀百萬兩。五月,崇禎帝召見周延儒,徵詢他關於此事的意見,追問兩次,周延儒始終一言不發,崇禎帝非常失望。實際上週延儒對明清和談的算盤是“安享其成,成則分功,敗不及禍”。 [59-60]  果然到七月,和談之事泄露,引起輿論譁然,崇禎帝殺了陳新甲,也對不願挺身承擔責任的周延儒寵信漸衰。崇禎帝與閣臣談及周延儒時,説:“朕恨其太使乖!”蔣德璟把崇禎帝這句話透露給周延儒時,周延儒説:“事如此英主,不使乖不得也!” [61] 
崇禎十五年(1642年)十一月初四日,清軍越過長城牆子嶺,第六次入塞大掠。十一月初九日,京師戒嚴。周延儒作為內閣首輔,一籌莫展,於是效法楊嗣昌故智,建大法道場於石虎衚衕口,讓僧道百人奉誦《法華經》第七卷。清軍征戰數月,身不解甲馬不離鞍,睏乏已極,於崇禎十六年(1643年)三月初進入山東莒州(今莒縣),養馬於野,人皆休卧,而明廷竟一無所知。一直到四月初三日,才得到清軍飽掠之後準備北撤的消息。四月初五日下午,崇禎帝在平台召見周延儒等閣臣,聲色俱厲地説:“朕欲親征!”周延儒趕忙跪奏:“臣願代皇上。”崇禎帝不表態,只是抬頭仰視,頻頻搖頭。陳演、蔣德璟都表示願意去督師,崇禎帝都搖其頭。周延儒有所領悟,再次跪請督師,崇禎帝這才冷笑道:“先生既果願去,朕在宮中有過奇門,正在此刻,一出朝門,即向東行,慎勿西轉。”周延儒不得不謝恩領命。四月初四日,崇禎帝命周延儒以閣部督師,斷敵歸路。 [62]  [142]  此時,針對周延儒的誹謗已經出現,北京城牆貼着一些匿名榜,上有“終日召,召出一個大曹操;終日對,對出一個大秦檜”的對聯,預示了周延儒之後的悲慘下場。 [140] 
周延儒深知崇禎帝對此前閣臣吳甡受命督師討李自成後故意拖延時間的做法十分不滿,就反其道而行之,朝受命而夕起行。當他於四月初六日趕到通州時,清軍東起津門,西至涿鹿,橫亙三百餘里,車載騾馱,浩浩蕩蕩北撤,明軍只是在遠近城樓日夜不停地鳴炮恫嚇而已。周延儒在通州城內,每天忙於和幕僚、隨從、統兵將帥飲酒作樂,勤王四總兵劉澤清唐通周遇吉黃得功輪流在絳色幕帳內大擺筵席,宴請周延儒及隨徵四臣(方士亮蔣拱宸尹民興、劉嘉績),四臣又回請四總兵“陪酌”周延儒,大家都置戰事於不顧。每天午後,督師衙門為了應付門面,開門辦公,收受公文,然後早晚兩次向宮中飛報“大捷”,最後還收取諸將賄賂,為他們敍功。當時有人作詩諷刺周延儒:“虜畏炎熇歸思催,黃金紅粉盡駝回。出關一月無消息,昨日元戎報捷來。”説的是周延儒奉命督師,從來沒有一天親自指揮作戰,並不斷謊報軍情,聲稱連戰皆捷。 [62]  [80]  周延儒所上捷報的確多不屬實。例如,四月二十三日他奏報斬殺清軍百餘,其實當時清軍拆毀邊牆,把在近畿地區掠奪來的子女玉帛全部捆載出境,車馬往來如織,而周延儒麾下明軍不敢攔截;五月九日,他向皇帝奏報自己半夜冒警自順義抵密雲,督促各督撫驅逐清軍出塞,崇禎帝下旨慰勞。 [63]  五月十三日,周延儒還朝覲見,獨對良久。翌日,崇禎帝在中左門設宴,親自舉杯為他洗塵。崇禎帝還命他不必上繳敕諭,留下來紀念其勳勞,並加封他為太師,賜金幣,蔭其子為中書舍人,周延儒辭去太師,崇禎帝批准。 [64]  [66]  [140]  不久,錦衣衞都督駱養性和東廠太監王之心等把他們刺探到的真實情況和盤托出。五月二十一日,崇禎帝向周延儒詢問可否以呂大器代替袁繼鹹出任九江總督,周延儒不答,崇禎帝對他的怒火徹底爆發,當晚就下令五軍都督府、兵部等大臣對周延儒“矇蔽推諉”等情況從公察議。有關衙門從公察議後,崇禎帝又不忍心嚴懲,當週延儒席蒿待罪、自請戍邊時,崇禎帝於五月二十五日下了一道極其温和的聖旨,説周延儒“佐理多年,朕不能盡其謀猷,皆朕之過”,讓周延儒得以體面地致仕回鄉。 [66]  [67]  [80]  [141] 

周延儒獲罪賜死

周延儒回鄉後,崇禎帝對他仍耿耿於懷,曾在一次召見大臣時嘆息“周某負朕”,隨後流淚,並訴説周延儒的種種佻巧之狀。與此同時,攻訐周延儒的奏章也紛至沓來。 [143]  清兵第六次入塞期間,山東武德道兵備僉事雷縯祚上疏揭發督師範志完縱兵淫掠、剋扣軍餉、勾結大黨。崇禎帝一面命兵部查核淫掠事實,一面命雷縯祚再上疏詳細揭露。雷縯祚起先對範志完與周延儒的門生座師關係還有所顧慮,後獲悉周延儒遭到廷議的消息,立即揭發範志完不過當了兩年僉事(分巡關內)之類小官,驟然升為督師,如果沒有“大黨”做後盾是絕不可能的,把矛頭直指周延儒。崇禎帝覽奏,馬上下令逮捕範志完。崇禎十六年(1643年)七月初八日,崇禎帝在中左門召見羣臣,命雷縯祚與範志完對質,雷縯祚不僅將範志完的罪狀一一指出,而且還舉報了周延儒通過其幕客董廷獻招權納賄的種種劣跡。崇禎帝命錦衣衞緹騎速逮董廷獻。 [68]  另一方面,兵科給事中郝絅揭發吏部文選司郎中吳昌時等竊權附勢,納賄行私,作為周延儒的義子,凡內閣票擬、國家機密事事都預先知道,並稱周延儒是天下的罪人,而吳昌時等又是周延儒的罪人。御史蔣拱宸也揭發吳昌時作為周延儒的幕僚,與董廷獻表裏為奸,無所不至,同時提到吳昌時結交內侍李瑞、王裕民,刺探機密。“通內”(結交內侍)觸碰到了崇禎帝的逆鱗,他於七月二十五日親臨中左門審訊吳昌時,命其與蔣拱宸當面對質,並對吳昌時使用酷刑,最後斬了吳昌時。 [69] 
《江山風雨情》中的周延儒 《江山風雨情》中的周延儒
在審理吳昌時的前一天,崇禎帝命錦衣衞派人催促周延儒從宜興來京候旨。周延儒預感此去在劫難逃,臨行前把他貯藏珍寶的樓閣三楹付之一炬,火焰五彩斑斕。 [70]  行至濟寧時,致仕閣臣黃景昉曾登舟拜訪,周延儒詢問崇禎帝對自己的看法,黃景昉只提到崇禎帝嫌他太巧。周延儒説:“巧之一字,我不敢辭。上如此聖明,豈一味拙直所能伏事?委曲彌縫,亦將以求濟也。” [143]  周延儒於九月二十五日進京後,在崇文門外下頭條衚衕關帝廟內暫住,次日又搬至正陽門內關帝廟,四周有兵丁看守。十月初八日,移居宣武門外二廟,期間周延儒上疏請求戍邊,崇禎帝不理。十二月初二日,崇禎帝命令三法司共議周延儒之罪,限三日內具奏。都察院左都御史李邦華對周延儒復出後的政績予以肯定,然後指責他不能“永矢精白”,按罪定議,罪應下失誤封疆一等,何況有“曾居首輔,寬其拿解”的明旨,希望崇禎帝從寬處置。大理寺卿凌義渠則毫不顧及周延儒復出後的政績,揭露其為政為人的奸邪品格,認為法律雖有“議貴”之條,也不能為其寬恕。刑部尚書張忻則傾向於李邦華,最終三法司擬周延儒充軍終身。崇禎帝推翻此判決。親自下旨將其賜死。 [72-73]  聖旨下達後,閣臣蔣德璟等上疏申救,強調周延儒的政績,請求寬大處理。但崇禎帝毫不鬆口,再次重申前旨,表明勒令自裁已經是從輕發落了。 [74] 
崇禎十六年十二月初七日(1644年1月16日)深夜 [73]  ,周延儒聽太監宣讀聖旨。唸到“姑念首輔一品大臣”一句時,太監故意稍作停頓,周延儒以為崇禎帝尚念舊情,自己能活命,便反覆叩頭,連稱“聖恩”。太監接下去就是“着錦衣衞會同法司官,於寓處勒令自裁”一句,他頓時失魂落魄,左偏右倒,不停地繞屋而走。錦衣衞都督駱養性見狀,命兩名錦衣衞官兵把他抓住,拖到四更才上吊自縊。周延儒平日喜歡喝參附湯,氣絕後四肢仍暖潤如生,駱養性為防萬一,用鐵釘釘入其腦門,然後才回宮覆命。 [75]  周延儒臨終前還“求筆墨佔句”,留下一首絕命詩:“恩深慚報淺,主聖作臣忠。國法冰霜勁,皇仁覆載洪。可憐惟赤子,宜慎是黃封。替獻今何及,留章達聖聰。” [76-77]  周延儒死後,崇禎帝追贓十二萬兩,由其弟周肖儒、兒子周奕封繳納。後南明弘光帝減其贓銀三萬兩。 [78-79] 

周延儒主要影響

周延儒曾兩度出任內閣首輔,第一次是崇禎三年(1630年)九月至崇禎六年(1633年)六月,第二次是崇禎十四年(1641年)九月至崇禎十六年(1643年)五月,其政績主要實現於第二任期,他按照復社領袖張溥等所提出的建議施政,實行了如下舉措:
  • 改善民生:釋放拖欠漕糧白糧的民户、蠲免民間積年拖欠賦税、減免該年遭遇戰亂和災荒的地區的田賦,並將受水災的江南蘇州、松江、常州、嘉興、湖州等府的漕糧改為夏麥 [81]  [82] 
  • 提拔人才:恢復受其他人牽連而被禁錮的舉人,增加科舉取士名額,勸説崇禎帝從廢籍中起用鄭三俊劉宗周範景文倪元璐等人,釋放獄中的傅宗龍,並推動崇禎帝赦免之前因言事觸怒崇禎帝而被充軍的黃道周 [81] 
  • 清獄緩刑:會同法司官清理久拖不辦的案件、利用旱災之機禁止刑獄並寬宥戍罪以下人犯、停止廠衞的特務活動 [81]  [82]  [83] 
  • 限制宦官:廢除內操、京營提督內臣,召還監軍太監 [57]  [84] 
  • 整頓軍政:嚴格核實各地練兵及軍需儲備情況。 [82] 
周延儒的一系列善政使“中外翕然稱賢”“天下稱頌太平”。 [72]  [81]  但這些小修小補之舉無助於挽回行將就木的大明王朝,局勢在他任內繼續惡化,諸如明軍在松錦之戰中潰敗,清軍第六次入塞大掠,而李自成在河南、張獻忠在南直隸和湖廣均有很大進展,孫傳庭郟縣之戰中戰敗,這些事態都在加速明朝的滅亡。而且周延儒裁抑廠衞和宦官的措施讓他得罪了特務機構和宦官,儘管不久又恢復廠衞,但錦衣衞提督駱養性、東廠太監王之心都十分忌恨周延儒,宮中宦官也在崇禎帝面前對周延儒多有詆譭。周延儒自恃有崇禎帝的信任,不以為意,但最終因為他們的密告與陷害而倒台身死。 [80]  [81]  [86-87] 

周延儒歷史評價

周延儒史籍評價

  • 明史稿》:崇禎之季,用非其人,而內閣尤甚。周延儒以貪邪居寵利,折足覆餗,鮮不僕採。 [149] 
  • 明史》:莊烈帝手除逆黨,而周延儒、温體仁懷私植黨,誤國覆邦。南都末造,本無足言,馬士英庸瑣鄙夫,饕殘恣惡。之數人者,內無閹尹可依,而外與羣邪相比,罔恤國事,職為亂階。 [2] 

周延儒名人評價

  • 朱由檢:
    • ①卿公忠端亮,力拯時艱。朕方切倚信,何忍輕言求去? [65] 
    • ②周延儒機械欺蔽,比匿容私,濫用匪人,封疆已誤。 [72] 
    • ①周公性故和易,遇意忤,往往觸機發。
    • ②周公蚤貴,精服食,所食至少,雅盡藥餌之良。性難甘寂寞,宿朝房間攜妾媵,而所往來門下人猥雜。然以視先朝分宜(嚴嵩)、江陵(張居正)之汰,何敢望百一!要所得罪不關是。夫施重者報難,恩深者怨倍,罪負又無可言者。 [145] 
    • ①延儒少無學行,尤耽聲利,性極警敏,善揣人意指,始比温體仁共執政,及再相,頗反温之所為,而納賄無厭,往往假用人為鬻爵地,借起廢市德。門故踵進,子弟幸捷,時方得君,不顧外患。款局敗,委罪陳新甲,沒其厚賂,牢籠朝端,敗壞國事,以致天下左衽,痛哉!
    • ②自直閣以來,貴極人臣,生赴市曹,惟王毅愍(王文)、夏文愍(夏言)兩人耳,於時號酷烈,旋亦湔雪。今我末造,綸扉若為冥塗,韓城(薛國觀)、宜興(周延儒)相繼賜盡,四年之內,增慘鼎軸。宜興最得君,工於迎合,內箝大璫,外調言路,謂柱支百禩可也。曾未幾何,覆公之餗,法至不貰,朝廷之元氣刓蝕不可復矣。夫韓城以忤吳昌時敗,宜興以暱吳昌時亦敗,“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宣尼致戒於小人,誠有以也! [88] 
  • 李遜之:蓋政府自烏程(温體仁)之後,繼以淄川(張至發)、韓城,皆祖述故智,媢疾賢才,盈廷重足,久無樂生懷矣。宜興甚憂之,惟濟之以寬……使天欲平治,則循此不變,豈非救時宰相?即繼美國初三楊無愧矣。乃美不克終,竟使身名與國運同盡也,悲夫! [89] 
  • 陳盟:延儒之再入也,引用吳昌時為吏部,濁亂朝政,逢迎窺伺,一以蒙飾為巧,至於在廷寮窠陰陽操縱,備極牢籠。壬午南闈,子弟姻戚俱登賢書,慮門户人不為己用,欲援夙昔同好者繼之,知廷臣甚畏渝州(陳新甲),每每操之以市重。卒之興化(吳甡)甫入,隨擠之出;科臣熊開元、台臣姜埰交章論其欺飾諸狀,俱被杖革職。已而渝州競起門户,乃羣起攻之,不遺餘力。由延儒上下蒙徇,生齒塗炭已極,而惟賄是聞,偷安旦夕,身死未幾,而國亦隨之矣! [90] 
  • 王世德:延儒兩入相,受恩最深,而壅蔽聖聰,奸貪誤國,一死不足以盡其辜也。 [91] 
  • 楊士聰:上即位以來,命相三四十人,其中非無賢者。求其精神提挈得起者,惟宜興與烏程二人,但俱不軌於正耳。其初入門,更無少異,惟宜興近和,烏程近刻,其以自遂一也。 [92] 
  • 計六奇:事凡捍禦、凡民生、凡用人理財,無不極其討究,極其調劑,至望恩請恤、昭忠銘節等事,向期期不予,複核至再,以限於格、限於分、阻滯停閣者,沛然弗吝,天下仰望風采。考選四十六位,悉登台省以示寵,人亦樂歸之,誦太師者無間口。使天意向平,安在非救時之宰相! [93] 
  • 趙翼:周延儒不過一庸相耳,以之入奸臣傳,未免稍過。其始入閣,未見有敗檢事,特以不由廷推而得,故謗議紛然。其再出也,蠲逋賦,起廢籍,撤中使,罷內操,救黃道周,頗多可稱。……究之傳中所載,不過信用吳昌時,致其招權納賄,及與吳甡相軋而已。無論嚴嵩之險惡、温體仁之陰賊,非延儒所能及;即嗜進無恥之萬安、傾陷善類之張璁,尚覺罪浮於延儒。而延儒乃列入奸臣,此非以甚延儒之惡,轉為延儒增其身分也。 [95] 
  • 愛新覺羅·弘曆:延儒稔惡已久,其失勢內慚,與萬安之夜望三台何異?張溥等乃欲以易轍相要,冀其復收桑榆之效,真不啻痴人説夢!其尤可怪者,人品之賢奸,朝廷縱茫無鑑別,而賜環起廢,何至以昌時等一二憸人交通內侍,遽得預操升庸大柄?東林錚錚者尚有所交關,於延儒乎何誅?而當時所謂清流者亦可知矣。 [94] 

周延儒軼事典故

周延儒童年聰穎

周延儒年幼時有“神童”之稱,但生性頑劣。有一次他犯了錯,他的老師罰他頂着盛着水的石硯下跪。老師有一個叫雷一聲的朋友正好來拜訪,為周延儒求情,並讓周延儒寫一篇詩文,周延儒請其命題,雷一聲説:“即以頂硯為題。”周延儒説:“一片石,一勺水,壓住烏龍難擺尾。今朝幸遇一聲雷,扶搖直上九萬里。”雷一聲驚歎道:“此乃大貴之才!”老師卻説:“貴則貴矣,但奸人耳!”雷一聲詢問理由,老師説:“烏龍乃賊龍也,何不言人龍?”後來周延儒果然高中狀元並位極人臣,但最終因奸佞而賜死。 [6] 
周延儒九歲那年,在赤日下行走於江邊,被吳宗達看見,吳宗達派僕人將周延儒邀請到船上。不久,周延儒枕着船上的書睡着了,吳宗達説:“將書作枕,千秋賢聖共頭眠。”周延儒看了下吳宗達手中的紙扇,一面寫着“天文”,一面寫着“地理”,於是對下聯:“把扇輕搖,一統乾坤隨手轉。”吳宗達大驚,問他是否會寫八股文,周延儒回答能,吳宗達就以“小子”兩字命題,周延儒頃刻寫出一篇八股文,吳宗達閲後更加驚訝,知道周延儒不是常人,準備把自己弟弟吳宗逸的女兒嫁給他,後來又讓周延儒到自己家塾讀書。周延儒生性頑劣,常在外面玩到深夜,吳宗逸的夫人不喜歡他,命令門房鎖緊正門,周延儒只好從後門回去,吳宗逸夫人經常埋怨吳宗達,但吳宗達説:“請勿躁。此子功名當出我上也。”後來周延儒果然中了狀元,並奉旨歸娶吳宗逸之女,到妻家時不肯從正門進,而是拆掉後門,改建為容得下高車駟馬的大門,以此羞辱岳母。 [97] 

周延儒奪魁徵兆

《狀元圖考》中的周延儒故事 《狀元圖考》中的周延儒故事
相傳周延儒出生前一晚,祖父周淳夢見家中突然出現一個大池,又有百鳥翔集於門前豎立的大牌坊,牌坊上有“武魁”兩個金字,因此給周延儒取乳名“武人”,並説武有“大”的含義。周延儒長大後,果然考中狀元(大魁)。
後來周延儒之父周天瑞夢見已故的宜興籍內閣首輔徐溥(其妻子的五世祖)對他説:“你的第三個兒子怎麼會在我前面?你應該教他謙抑之道!”所以周延儒定號為“挹齋(挹同抑)”,以與徐溥的雅號“謙齋”相對應。
周延儒中舉後北上,寄寓於浦口陳店的一個房子,這個房子歷來有鬼,周延儒晚上睡不好覺,聽到有聲音説:“會元、狀元在此,不可驚鬧!”同時,周天瑞夢見雙臂上長出翅膀,飛到嵩山華山的頂峯,結果周延儒果然連中兩元。
周延儒參加會試前,常常夢見出遊,前擺衣捶打金燈。考前又夢關帝送賀禮,而且金子叫“殿金”,古有“玉殿傳金榜,君恩賜狀頭”之句,由此應夢。“殿金”也是“殿元”的誤寫。會試放榜前晚,周延儒坐着休息,忽然夢見少年中會元的唐順之,醒來後就聽到自己高中會元。 [98] 

周延儒亡妻告兇

崇禎十四年(1641年),周延儒在宜興家中接到崇禎帝召他出山的聖旨,忽然夢到已死去十年的夫人吳氏,極力勸阻他出山,他不明其意,吳氏説:“既不信吾言,可同我暫至一處。”他隨往,見一老僧,頸系一根繩索,悚然驚醒。此外,周延儒之子周奕封也夢見吳氏託夢告知周延儒赴京必有禍。即便如此,周延儒仍然執意進京,最終身敗名裂,並遭賜死。 [99-100] 

周延儒不勸松錦

崇禎十四年(1641年)周延儒再次被召入內閣前,適逢崇禎帝打算派薊遼總督洪承疇統率八鎮十三萬兵去救松山、錦州,都督杜文煥跑到周延儒家,告訴他説:“首輔得到召命後,按慣例都會先上疏推辭。現在事情很急了,流寇和胡人內外夾逼,形勢容不得兼顧兩方。現在關鍵在於松山的援軍,稍有差池,就會誤了大事。您在上疏推辭時,應該附上密奏,將松山援軍撤回,守好山海關,養精蓄鋭,仍然可以支撐。如果您當上了首輔後再來謀劃,就已經過了三四個月,這時松山就危險了,山海關能夠單獨抵禦嗎?皇上很信任您,必然聽得進去,希望能馬上做。”周延儒敷衍過去,但並沒有將此放在心上。等他當上首輔後,明軍果然在松錦之戰中大敗。 [101] 

周延儒勾結外戚

周延儒拜相後,與崇禎帝周皇后的父親嘉定伯周奎互認同族,常派門客董廷獻與周奎之子周鑑賭博,周鑑非常高興,常常將董廷獻留下喝酒,董廷獻就趁機探得宮中消息,告訴周延儒,所以周延儒總是能事先迎合崇禎帝的旨意。 [102]  據説,他還結交崇禎帝所寵愛的田貴妃,有一次崇禎帝看到田貴妃有一雙精巧的繡花鞋,拿起來仔細看,發現上面寫着“臣周延儒恭進”。崇禎帝很不高興,從此鄙薄周延儒。 [148] 
崇禎十六年(1643年)八月,周延儒最後一次進京時,自知大禍臨頭,賄賂周奎十萬兩,讓周皇后替自己求情,周奎沒等到周皇后,便找到了皇太子朱慈烺,朱慈烺在某日向崇禎帝請安時提到“近來久不見周先生”,崇禎帝表示“此非好人,今不得稱先生”,周延儒通過外戚來求生的算盤由此落空。 [71] 

周延儒宦官背叛

周延儒素來收買宮中宦官為己用,崇禎帝后來逐漸發覺周延儒的奸佞,但左右侍者都得到周延儒的賄賂,因此找不到端倪。有一天,崇禎帝在德政殿召見周延儒,屏退所有大臣和宦官,與他秘密談話,但談的都是很尋常的內容,周延儒感到奇怪。等他離開後,崇禎帝就斬了一個太監,這個太監一向老實,從沒犯錯,在宦官中很有人緣。宦官們懷疑是周延儒在秘密召對時讓崇禎帝殺了他,於是轉而忌恨周延儒,向崇禎帝舉報周延儒的陰事,以致周延儒最終被賜死。 [103] 

周延儒一字千金

周延儒晚年愈發貪婪,文武大臣賜諡號時,他先擬一諡,然後又改成其他諡號(大臣諡號為兩字),因此每次賜諡時都會收四千兩賄賂,他曾自誇説:“吾筆底一字千金!” [104] 

周延儒靈穎善對

周延儒非常聰明,反應很快,以“靈穎善對”著稱,與何如寵一起被視為崇禎朝閣臣中最擅長應答者。 [152-153]  他第二次任內閣首輔時,崇禎帝曾抱怨言官王士鑅彈劾温體仁等為“四凶”,周延儒馬上回答了句“堯有四凶”,崇禎帝皺緊的眉頭才為之舒展。崇禎帝又要重懲言官馬嘉植,讓周延儒擬旨,周延儒説:“此皆新進外臣,感特拔之恩,有聞入告,不覺過激,若一經申飭,自不敢妄言。”然後在票擬中大罵言官,最後表示既往不咎,於是觸怒崇禎帝的言官得以免罪。 [153] 
還有一次,崇禎帝在宮中游藝堂突然思考為什麼交易會叫“買東西”而不是“買南北”,派宦官去詢問翰林院的學士們,學士們都回答不了,唯獨內閣首輔周延儒回答:“南方火,北方水,昏暮叩人之門户求水火,無勿與者,此不待交易,故惟言買東西。”宦官覆命後,崇禎帝對周延儒的回答十分滿意。 [154] 
不過,周延儒敏捷的應答最後也惹禍上身。崇禎十六年(1643年),崇禎帝夢見朱元璋給他寫一個“有”字,醒來後單獨召見周延儒,詢問是何徵兆,周延儒説“有”字拆開是“大明去半”,是不祥之兆。崇禎帝聽了後很不高興,讓周延儒保密。但周延儒卻泄露出去,以致傳遍整個北京城。崇禎帝震怒,最後賜死周延儒也包含了這一因素。 [105] 

周延儒死後對聯

南明大臣馬士英被清軍抓住,剝皮揎草,有人用周延儒和馬士英作了一副諷刺對聯,傳誦一時。內容是:
周延儒,字玉繩,先賜玉,後賜繩,繩系延儒之頸,宛同狐狗之屍;
馬士英,號瑤草,家藏瑤,腹藏草,草裹士英之皮,遂作犬羊之鞹。 [106] 

周延儒人際關係

關係
姓名
備註
祖輩
曾祖
周有仁
追贈柱國、少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107] 
祖父
周淳
官至太康知縣,追贈追贈柱國、少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107] 
祖母
曹氏
宜人 [108] 
父輩
父親
周天瑞
天啓五年(1625年)去世,享年六十三歲 [109]  ,追贈柱國、少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107] 
母親
徐氏
弘治年間內閣首輔徐溥五世孫女,祁門訓導徐啓鍠之女,封安人,天啓二年(1622年)去世,享年六十歲 [113] 
平輩
哥哥
周胤儒
官至光祿寺署丞 [110] 
周素儒
官至錦衣衞鎮撫 [111] 
弟弟
周纘儒
中武舉,官至浙江都司 [111]  [112] 
周崇儒
周肖儒
改名正儀,崇禎十五年(1642年)舉人,周延儒死後不久去世,享年四十歲 [127-128] 
妻子
吳氏
吳宗逸之女,中極殿大學士吳宗達的侄女 [114] 
子輩
兒子
周奕封
明崇禎十五年(1642年)舉人,清順治六年(1649年)進士,官至建昌推官,後稱病回鄉,康熙中卒 [115-116] 
女兒
周氏
嫁明武英殿大學士馮銓之子馮源濟 [8] 
孫輩
孫子
周在亶
周奕封之子,康熙十四年(1675年)舉人,官至通州學正 [117] 

周延儒主要作品

周延儒著有《周挹齋稿》《片野堂詩》(均佚)。 [129]  此外有其評註的《二十三史綺編》(周玉繩先生家藏二十三史綺編),收藏於湖南省祁陽縣圖書館。 [130] 
周延儒的書法作品有“明周延儒行書五言扇頁”(收藏於浙江省博物館)和他應邀為徐霞客之父徐有勉所撰的像贊《題豫庵徐翁像》(刻於晴山堂石刻)等傳世。 [131-132] 

周延儒後世紀念

宜興明代相國牌坊,又名會元狀元坊,原立於宜興文廟前,為旌表周延儒“連中兩元”而建。牌坊主體用漢白玉建造,建築形式獨特,雕刻技藝精湛,具有極高的歷史價值和藝術價值。牌坊毀於“文革”初期的1966年。2013年復原,展出於宜興市博物館 [133] 

周延儒人物爭議

周延儒生年爭議

周延儒的生年有兩種説法,其一是生於萬曆十七年(1589年),其依據是刑部尚書張忻在結案時説他時年五十五歲 [72]  ,《明三元考》也説他登科時二十五歲。 [7]  此外,阮大鋮在周延儒五十歲時所寫的祝壽詩也被收入其《詠懷堂詩集》的“戊寅(1638年)卷”。 [150] 
其二是生於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其依據是計六奇明季北略》中稱“壬午(1642年)十月二十日為延儒半百之誕辰”。 [151]  這與阮大鋮祝賀周延儒五十大壽的年份矛盾。不過周延儒登第後才娶妻,如果二十五歲的話則在當時而言年齡偏大,二十一歲則相對合適。因此可能萬曆十七年(1589年)是周延儒的官年,而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是周延儒的實年

周延儒政績爭議

周延儒第二次任內閣首輔時,有一項被時人稱道的政績就是勸崇禎帝赦免黃道周。曾為明朝官員的孫承澤詳細記錄了周延儒勸崇禎帝赦免黃道周的對話 [118]  ;周延儒的門生楊士聰則補充崇禎帝談及岳飛時,周延儒趁機進言岳飛是因為秦檜害死他而身價倍增,黃道周如果死在瘴癘之鄉,也會像岳飛一樣享受後世的美名,促使崇禎帝決定赦免黃道周。 [119]  還有就是裁抑廠衞和宦官。這幾項政績後來都被寫入《明史》。不過,曾在崇禎朝任錦衣衞指揮僉事的王世德表示,赦免黃道周出自崇禎帝的主意,與周延儒無關;周延儒從未提過罷內監、撤廠衞,當時的廠衞一直在暗助周延儒。 [120] 

周延儒破壞和議

根據一些明遺民的記載,崇禎十五年(1642年)明清議和破裂、陳新甲被殺,與周延儒有莫大的關係。按照規定,皇帝與重臣密議時,司禮監太監和內閣首輔應在場。但陳新甲與崇禎帝談論對清媾和時,卻屏退了首輔周延儒和司禮監太監。周延儒通過所結交的內侍探知崇禎帝曾給陳新甲下過三道手敕,於是又用一百兩白銀引誘陳新甲所親信的僕人,讓他偷走三敕,周延儒由此得知密議的是對清媾和,後來又拒絕把三敕還給僕人。周延儒在奏疏故意寫了一些三敕中的內容,崇禎帝懷疑陳新甲泄露,讓他繳還三敕,可是陳新甲已經找不到。不久,陳新甲所派密使馬紹愉回到京師,周延儒派人要挾馬紹愉給他三萬兩,馬紹愉和陳新甲十分驚恐,不知所措,沒有按周延儒的意思給他行賄。於是周延儒就讓親信言官傅鼎銓彈劾馬紹愉在通州公然打出金字打牌“奉旨和邊”。崇禎帝大怒,殺了陳新甲,和談之事也破裂。 [121]  馬紹愉後來也將和議破裂的責任歸咎於周延儒,稱崇禎帝指示周延儒寫國書、派大臣前往清朝談判,周延儒“畏言路紛紜,伏地不應”,導致和議流產,並説崇禎帝賜死周延儒有這層因素。 [138]  [146]  有人認為周延儒之所以破壞和議,是因為陳新甲受到崇禎帝寵信,一旦和事成功就會入閣,威脅周延儒的權力,所以周延儒必除之而後快。 [122] 
但另有一些當事人記載,對清媾和之事是崇禎帝與所有輔臣都商量過的,其中只有謝升支持,包括周延儒在內的其他輔臣都未明確表態。後來馬紹愉的報告被陳新甲的僕人當成塘報傳抄出去,導致陳新甲被殺,而此時周延儒也極力援救陳新甲,稱按照國法,敵兵沒有兵臨北京城下就不能斬大司馬(兵部尚書),但崇禎帝表示陳新甲用兵不當,造成七名藩王遇害,比兵臨城下還要嚴重,最後殺了陳新甲。 [123-124]  《明史·陳新甲傳》及現代多數史籍都採取後者的説法。 [125] 

周延儒定性奸臣

周延儒死時身敗名裂,被時人普遍視為亡國權奸。清朝順治帝也認為“明亡於延儒”,因此還影響到周延儒之子周奕封入清後的仕途。 [126]  康熙年間萬斯同王鴻緒等所修《明史稿》中雖然稱周延儒“貪邪” [149]  ,但並未列入“奸臣傳”。雍正年間定稿的《明史》則將他與温體仁作為崇禎朝的兩大奸臣列入“奸臣傳”。乾隆年間的趙翼則對此提出異議,認為周延儒雖非賢臣,但也談不上是奸臣,甚至還有一些政績。他認為周延儒是因為在督師攔截清軍時出現了他收賄縱敵的謠言,因此遭到舉世唾罵,修《明史》的史官受此影響,將其列入“奸臣傳”。 [95] 

周延儒影視形象

名稱
時間
飾演者
2000
2003
2005
2005
2006
參考資料
  • 1.    《明史 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周延儒,字玉繩,宜興人。萬曆四十一年會試、殿試皆第一。授修撰,年甫二十餘。美麗自喜,與同年生馮銓友善。天啓中,遷右中允,掌司經局事。尋以少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
  • 2.    《明史 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2-21]
  • 3.    《明史 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始延儒里居,頗從東林遊,善姚希孟、羅喻義。既陷錢謙益,遂仇東林。
  • 4.    《(萬曆)宜興縣誌》卷八:周衝,字道通……由舉人任應城令……遷唐府紀善,匡王以誠意正心之學,王禮重之,卒,以賢聞,初陽明先生倡道東南,衝亟往從遊……其在陽明門,蓋寔有所得,已升其堂而駸駸乎窺其室者歟!卒於唐府,學者稱靜庵先生,今祀鄉賢。
  • 5.    《(康熙)重修宜興縣誌》卷八:周淳,原名之禧,字還之,衝從孫也。幼時目未學,年十六始讀書,十八補諸生,試輒高等,知縣方逢時深器之,舉嘉靖乙卯……既授太康知縣,為誓言六條,署廳事,每月朔望必令吏高聲誦之……後以孫延儒貴,贈少傅,大學士,父有仁、長子天瑞皆贈如其官。
  • 6.    褚人獲:《堅瓠集》卷四  .漢程國學[引用日期2021-09-01]
  • 7.    張宏道:《明三元考》卷十四:會元周延儒,直隸宜興人,字玉繩,號挹齋,治書,年二十五,未娶,壬子鄉試二十二名。
  • 8.    郭棻:《學源堂文集》卷九,《光祿大夫太保兼太子太師中和殿大學士禮部尚書諡文敏鹿庵馮公暨配一品夫人劉氏合葬墓誌銘》:次源濟……娶前少師兼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周公延儒女。
  • 9.    《(康熙)重修宜興縣誌》卷八:丙辰分較,首取李應升,稱得人。
  • 10.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19,天啓二年二月初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1]
  • 11.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57,天啓五年三月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1]
  • 12.    《(康熙)重修宜興縣誌》卷八:璫禍起,延儒連丁兩艱,讀禮杜門。
  • 13.    《(康熙)重修宜興縣誌》卷八:崇禎戊辰,補正詹、禮部侍郎。
  • 14.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三月初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1]
  • 15.    文秉:《烈皇小識》卷一:袁崇煥至錦州,連疏請餉。上御文華殿,諭曰:“崇煥前雲‘安撫錦州,兵變可彌’,今又云‘軍欲鼓譟,求發內帑’。與前疏何相矛盾?卿等奏來!”時百官有請允發者,有請發內帑者。上詰問户部,時尚書畢自嚴甫履任,極言户部缺乏,容當陸續措給。上曰:“據崇煥揭雲‘初三日即發變’,今已初二,即此時發去已遲,何救於鼓譟?”上又云:“將兵者果能如家父子,自不敢叛,不忍叛;不敢叛者畏其威,不忍叛者懷其德。如何有鼓譟之事?”上又曰:“內帑、外庫俱系萬民脂膏,原用以保封疆、安社稷,若發去果實實有用,朕豈吝此!”禮部右侍郎周延儒奏曰:“國家最忌,無如關門。但昔止防虜變,今並防兵變。前此寧遠鼓譟,不處得流水發餉與他;今又鼓譟,請發內帑。各邊效尤,將何底止?”上曰:“卿以為何如?”延儒奏:“臣非敢阻皇上發帑,此時安危在呼吸間,急則治其標,固當與之,然非長策,還望皇上集廷臣,從長計議,畫一經久之策!”上曰:“此説良是!若是專一請帑,各邊比例,這內帑豈有不涸之原,何以應之?”上又曰:“爾等不肯大破情面,極力擔當,動稱邊餉缺乏,朕每下旨嚴催,通不解來,即如贓銀充餉,至今不解,豆價行查,至今不曾回奏,如此拖欠稽遲,糧餉何時得足?”上又曰:“你們每每上疏求舉行召對文華商確,猶然事事如故。召對都成舊套,商榷俱屬虛文,何曾做得一件實事來!”上又曰:“朕自即位以來,孜孜求治,以為卿等當有嘉謀奇策,召對商榷時,朕未及周知者,悉以入告。乃俱推諉不知,朕又何從知之?”時天威震迅,憂形於色,大小臣工皆戰懼不能仰對。而延儒由此荷聖眷矣,時十月初二日也。……袁崇煥屢疏請餉,上召對,諭諸臣曰:“袁崇煥在朕前,以五年復遼,及清慎為己任。這闕餉事,須講求長策!”又曰:“關兵動輒鼓譟,各邊效尤,何以底止?”禮部右侍郎周延儒奏曰:“軍士要挾,不止為少餉,畢竟別有隱情。古人羅雀掘鼠,軍心不變。今各兵止少他折色,未嘗少他月餉,如何輒動鼓譟?此其中必有原故。”上曰:“正如此説,古人尚有羅雀掘鼠的,今雖缺餉,豈遂至此!”“羅雀掘鼠”四字,深契聖心,延儒之兮兮於“枚卜”,其衷愈熱矣。
  • 16.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十月初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1]
  • 17.    文秉:《烈皇小識》卷一:當枚卜,廷臣共推轂謙益,而宜興周延儒以召對數語,上契聖衷,若一列名,必蒙點用。延儒又結好於戚畹鄭養性、萬煒及東廣唐之徵以為內援。給事中瞿式耜恐兩人不能並相,因力阻延儒,延儒大不堪。時吏部尚書王永光杜門乞休,勢在必去,御史樑子璠持疏欲令侍郎即代行之理。於是式耜疏請,永光科枚卜,然後聽其去,永光遂開籍,見朝會推。疏上,首承基命,次即謙益。而延儒、温體仁俱不得預。延儒暗布流言,謂此番枚卜,皆謙益黨把持。上閲會推,無延儒名,遂入其説。體仁乃上《直髮蓋世神奸疏》,即舉千秋關節事參謙益。上為召百官面訊,……禮部右侍郎周延儒奏:“皇上再三問,諸臣不敢奏者:一者懼於天威,二者牽於情面。總之錢千秋一案,關節是真。現有招案硃卷,已經御覽詳明。關節已有的據,不必又問諸臣。”上又詰問諸臣曰:“朕著九卿科道會推,便推這樣人。就是會議,今後要公!若會議不公,不如不會議。卿等如何不奏?”延儒又奏:“大凡會議全推,皇上明旨,下九卿科道,以為極公;不知外廷止沿故套,只是一二個人把持定了,諸臣都不敢開口。就開口也不行,徒然言出禍隨。”上命再奏。延儒復奏如前。體仁奏:“臣孑身孤立,滿朝俱是謙益之黨。臣疏既出,不惟謙益恨臣,凡謙益之黨,無不恨臣。臣一身豈能當眾怒?臣叨九列之末,不忍見上焦勞於上。諸臣皆不以戒慎為念,不得不參。懇乞皇上罷臣歸裏,以避兇鋒!”上曰:“既為國劾奸,何必求去?”時謙益伏地待罪,上命出外候。次日奉旨:“錢謙益既有議論,著回籍聽勘!錢千秋法司提問!”
  • 18.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十一月初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1]
  • 19.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八月二十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3]
  • 20.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八月初二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3]
  • 21.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3]
  • 22.    文秉:《烈皇小識》卷二:烏程之參虞山也,宜興實佐之,宜興既援立,所以為烏程地者甚力矣。吳宗達,宜興姻也。於是特揭二人奏請,上亦以烏程孤忠可任,六月十一日特旨:“温體仁、吳宗達,俱著以原官兼東閣大學士,同首輔成基命,同入閣辦事。”
  • 23.    夏允彝:《倖存錄·門户雜誌》:當袁崇煥之獄起,攻東林之黨,欲陷錢龍錫以遍織時賢,周(延儒)、温(體仁)實主之。
  • 24.    談遷:《國榷》卷九十一:初,逆黨一案,諸奸憾龍錫,欲借袁崇煥亦起一逆案以相報,因龍錫以羅及諸臣。周延儒、温體仁實主之。
  • 25.    錢謙益:《有學集》卷三十四,《明故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保諡文穆成公神道碑》:一二僉壬營進者(周延儒、温體仁)爭為操切可喜,逢迎上意,流言布聞,謂公委卸巿德,上意雖專注,不能無動,而郎署之宵人(李逢申)、緹騎之惡子(張道濬)乘間抵隙,交章詆公,公自是奉身退矣。
  • 26.    《明史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至六月,温體仁、吳宗達入,延儒、體仁最為帝所眷,比而傾基命,基命遂不安其位矣。
  • 27.    《崇禎長編》崇禎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3]
  • 28.    《明史 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體仁既藉延儒力得輔政,勢益張。逾年,吏部尚書王永光去,用其鄉人閔洪學代之,凡異己者,率以部議論罷,而體仁陰護其事。又用御史史𡎊、高捷及侍郎唐世濟、副都御史張捷等為腹心,忌延儒居己上,並思傾之。
  • 29.    陸世儀:《復社紀略》卷二:“舊例會試主裁,元老以閣務為重,應屬次輔。乃周以越例得之,大非次輔温體仁意,是以會元幾掛吏議。蓋延儒諸生時,遊學四方,曾過婁東,與偉業之父禹玉相善;而偉業本房師乃南昌李明睿,李昔年亦遊吳館於邑紳大司馬王在晉家,曾與禹玉相善。是科延儒欲收羅名宿,密囑諸分房於呈卷前取中式封號,竊相窺視。明睿頭卷即偉業也,延儒喜其為禹玉之子,遂欲中式。明睿亦知為舊交之子,大喜悦,取卷懷之,填榜時至末而後出以壓卷。偉業由此得冠多士,為烏程之黨薛國觀泄其事於朝。御史袁鯨將具疏參論,延儒因以會元捲進呈御覽。烈皇帝親閲之,首書‘正大博雅,足式詭靡’八字,而後人言始息。此温周相軋之第一事也。
  • 30.    《崇禎長編》崇禎四年閏十一月十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3]
  • 31.    《崇禎長編》崇禎四年閏十一月十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3]
  • 32.    《崇禎長編》崇禎四年閏十一月十七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3]
  • 33.    《崇禎長編》崇禎四年閏十一月二十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3]
  • 34.    《崇禎長編》崇禎五年二月初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3]
  • 35.    《崇禎長編》崇禎五年二月初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3]
  • 36.    文秉:《烈皇小識》卷三:登撫之變,烏程顯出疏攻主撫者,以陰傾宜興,宜興危甚。
  • 37.    《明史 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五年正月,叛將李九成等陷登州,囚元化。侍郎劉宇烈視師無功,言路鹹指延儒庇宇烈。於是給事中孫三傑、馮元飈,御史餘應桂、衞景瑗、尹明翼、路振飛、吳執御、王道純、王象雲等,屢劾延儒。應桂並謂延儒納巨盜神一魁賄。而監視中官鄧希詔與總督曹文衡相訐奏,語侵延儒。給事中李春旺亦論延儒當去。延儒數上疏辯,帝雖慰留,心不能無動。
  • 38.    文秉:《烈皇小識》卷三:洪學蒞任,惟奉行烏程意旨,於宜興不甚照管;左侍郎張捷,至不與進參一語。斯得操鍪弧者,不在宜興而在烏程,一時捷足者競走烏程,宜興之黨,皆怨閔冢甚。於是張捷與太僕少卿賀世壽投誠諸君子,謂言路若能攻閔冢而去之者,烏程之去,宜興力任之有餘。時給事中王績燦,御史劉令譽、周堪賡先後疏參閔冢,兵部員外華允誠疏尤切,允誠疏略曰:“當今時勢有三大可惜,四大可憂……今次輔與冢臣,同邑為朋比,惟異己之驅除,閣臣兼操吏部之權,吏部惟阿閣臣之意,造門請命。夜以為常,統均大臣,甘作承行之吏,加膝墜淵,惟其所欲,黜陟大柄,祗供報復之私。甚至庇同鄉,則逆黨可公然保舉,而白簡翻為罪案;排正類,則講官可借題逼逐,而薦剡遂作爰書。皇上惡諸臣之欺,欺莫欺於此也;皇上怒諸臣之專,專莫專於此也;皇上疑諸臣之黨,黨莫黨於此也。威福下移,正氣消磨。四可憂也。”
  • 39.    《崇禎長編》崇禎五年八月初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3]
  • 40.    《明史 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已而延儒令於泰陳時政四事,宣府太監王坤承體仁指,直劾延儒庇於泰。給事中傅朝佑言中官不當劾首揆,輕朝廷,疑有邪人交構,副都御史王志道亦言之。帝怒,削志道籍,延儒不能救。
  • 41.    《明史 卷二百五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六年正月,修撰陳於泰疏陳時弊,宣府監視中官王坤力詆之,侵及首輔周延儒。長庚率同列上言:“陛下博覽古今,曾見有內臣參論輔臣者否?自今以後,廷臣拱手屏息,豈盛朝所宜有。臣等溺職,祈立賜譴黜,終不忍開內臣輕議朝政之端,流禍無窮,為萬世口實。”帝不懌。
  • 42.    孫承澤:《春明夢餘錄》卷四十八:崇禎六年癸酉二月初八日庚午,上召輔臣等,並五府、六部、都、通、大、翰林院、記注官、吏科等科、河南道等道及京營總督、協理、錦衣衞堂上官來文華殿。上御文華殿,諸臣於門外行叩頭禮訖。上尋命卿等進來。諸臣肅班而入,東面鵠立。上首召王志道。都察院協理院事、左副都御史王志道出班跪。上曰:“遣用內臣,原非得已,屢有諭旨,極是明白,如何又有這一番議論?昨王坤疏,有旨責他率妄,大體已存了,如何又牽扯許多?説內臣參的處了,參內臣的又處了,但是處分各官,都為內臣。這等朝廷之上,別無政事,都是內臣了:種種誣捏,不可枚舉。……但凡參過內臣,就是護身符了,這是怎麼説?”……輔臣周延儒、温體仁、吳宗達、鄭以偉、徐光啓等同出班跪,延儒奏日:“臣等輔理無狀,表率無能。在內部院各衙門,在外督撫按各官,不能盡心修職,以致封疆多事,寇盜繁興,皇上萬不得已,遣出內臣,查核邊備,原是憂勤圖治之苦心,屢諭甚明,外廷皆知。今於皇上原無不頌服,只是臣等罪狀多端,所以外廷都來責備王志道,説臣等不能申救,不能執爭,也是外廷議論。他就輕率入告了,伏望皇上特賜優容,外廷愈知感頌聖德。”上色稍霽,日:“朕昨在講筵,前日在平台面諭卿等。甚明他這等議論,正是借好名目挾制朝廷,不便處他。”輔臣延儒奏:“生殺予奪,聽命皇上。朝廷處人,誰敢挾制?適蒙聖諭詰責王志道種種誣捏情罪甚明,原是該處,只是他的本心原非敢議論朝廷,亦不是專為內臣。其意只是責備臣等溺職,臣等原實有罪,義當任受。伏祈皇上委曲寬宥。外廷人心自皆帖然,決不敢再有煩囂瀆擾聖懷。”上日:“各人分內職掌,不修假借,虛名張大,其説佔一個好地步,再不管朝廷事體若何,此是何心?似這樣人品可堪憲紀表率,諸御史可使得麼?”上徐命輔臣承旨歸班,上嘿思久之,日:“疏中誣捏款項還説不盡,本該拿問。念輔臣屢次申救,候旨起去。”志道叩頭退……至二月初九日,奉旨:王志道風憲大臣,轍敢藐玩屢諭,肆臆誣揑,藉端沽名,臣誼安在?本當重處,姑從輕革了職為民……”。
  • 43.    楊士聰:《玉堂薈記》卷一:初王東里召對時,上語宜興曰:“昨辨王坤疏,日後錄入史書,甚是好看!”宜興默然,無辭以對。
  • 44.    談遷:《國榷》卷九十二:初,刑科給事中陳贊化劾大學士周延儒以遊客李元功、醫官張景韶通賄,命下元功鎮撫司,延儒奏辨,贊化又劾言:“前中書舍人吳之瑞條議鹽政,奸商徐一清等賄之瑞三千金、延儒萬金,遊客李元功亦五千金。元功系書役,結納延儒,納賂招權。臣鄉湖廣副使張鳳翼前於崇禎四年夏述延儒語去輔李標:‘上先允放,餘封還原疏,上遂改留,餘有回天之力。看來今上是羲皇上人。’此語豈徒小人之輕泄乎?至借停刑以罔利,此通國所共聞也。”刑科給事中李世祺為證,贊化又謂“延儒託中書舍人李學禮過臣庽,臣拒之,李元功借威嚇人,泄旨市利。張景韶贓發之日,延儒登臣門通刺,則輔臣斡旋可知。而彼之私,延儒又可知也?景韶贓多而倖免,提訊非延儒乎?其稱皇上為羲皇上人,臣不知其何解?”
  • 45.    《明史 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體仁各處嗾給事中陳贊化劾延儒“暱武弁李元功等,招搖罔利。陛下特恩停刑,元功以為延儒功,索獄囚賕謝。而延儒至目陛下為羲皇上人,語誖逆。”帝怒,下元功詔獄,且窮詰贊化語所自得。贊化言得之上林典簿姚孫渠、給事中李世祺,而副使張鳳翼亦具述延儒語。帝益怒。錦衣衞帥王世盛拷掠元功無所承。獄上,鐫世盛五級,令窮治其事。延儒覬體仁為援,體仁卒不應,且陰黜與延儒善者,延儒大困。六年六月引疾乞歸,賜白金、綵緞,遣行人護行。
  • 46.    《明史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六年,延儒罷政,體仁當為首輔。而延儒憾體仁排己,謀起如寵以抑之,如寵畏體仁,六疏辭,體仁遂為首輔。
  • 47.    文秉:《烈皇小識》卷三:六月,大學士周延儒罷。陳贊化復疏參宜興,宜興循例請罷。第三疏擬邀俞旨,即出烏程,心圖首輔,巧用機權,准予休告。旨下,出其不意,宜興殊不能堪,乃謀於內,召桐城舊輔以壓之。
  • 48.    吳偉業:《梅村家藏稿》卷二十四,《復社紀事》:吳來之昌時為禮部郎,移書先生(張溥)曰:“虞山(錢謙益)毀不用,湛持(文震孟)相三月被逐,東南黨獄日聞,非陽羨(周延儒)復出不足弭禍。今主上於用舍多獨斷,然不能無中援……”……先生嘿不應,來之以已意數申款問,遺中貴人,卒不能得要領,間刺探一二禁密語,疏中數為人傳説,沾沾自多,公卿固側目……已而陽羨果召,召出自上意,初非有他也,而來之自謂謀已行,視世事彌不足為。
  • 49.    文秉:《烈皇小識》卷七:召予告大學士周延儒家。先是,閣臣雖內外兼用,鮮有當聖意者,眾推宜興,頗有機巧,或能仰副,而聖意亦及之。於是庶吉士張溥、禮部員外郎吳昌時為之經營,涿州馮銓、河南侯恂、桐城阮大鋮等分任一股,每股銀萬金,共費六萬兩,始得再召。
  • 50.    《崇禎長編》崇禎十四年九月十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4]
  • 51.    《崇禎長編》崇禎五年二月初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4]
  • 52.    楊士聰:《玉堂薈記》卷二:(周延儒)至濟上,餘造謁舟次,語餘曰:“自知再來必至禍及,而不敢不來!”嗚呼,豈其然歟?
  • 53.    《崇禎實錄》崇禎十五年七月初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4]
  • 54.    吳偉業:《梅村家藏稿》卷二十四,《復社紀事》:先生嘗密疏救時十餘事,要陽羨以再出必行,會上虛己,屬任師相,蠲逋租,舉廢籍,撤中使,止內操,政多可紀,悉當時所笏記。識者皆追功先生,而頗恨其身歿不究於用,陽羨亦以此不終雲。
  • 55.    《明史 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延儒被召,溥等以數事要之。延儒慨然曰:“吾當鋭意行之,以謝諸公。”
  • 56.    黃宗昌:《疏草》捲上,《糾正無行詞臣疏》:臣請跡其穢行為天下所共知共見者,一一數之。當其初入館時,與馮銓皆一時年少美姿,連牀共被,日事淫嬉,長安呼為“小唱翰林”。
  • 57.    李清:《三垣筆記》附識捲上:周輔延儒至京陛見,上甚禮之,賜宴,上親作主。退入宮,欣欣色喜日:‘還是他!’故當所請,如蠲逋、緩刑、起廢、罷廠衞、罷京營提督內臣,無不允。
  • 58.    文秉:《烈皇小識》卷七:十五年壬午,正月元旦,上御殿朝賀畢,下寶座,南面正立,顧內侍曰:“召閣臣來。”閣臣由殿東門入,再奉旨趨至殿檐,行叩頭禮畢,跪以俟命。上曰:“閣臣西班來。”蓋以師席待諸輔也。閣臣起立,不知聖意,擬取東西兩班。上又曰:“閣臣西邊班來。”隨有一奄下引而前。上宣閣臣來,諸輔趨進,上曰:“古來聖帝明王,皆崇師道,今日講官稱先生,猶存遺意。卿等即朕師也,敬於正月端冕而求。”聖躬轉而西,面向閣臣一揖曰:“《經》言:修身也,尊賢也,敬大臣也,體羣臣也。朕之此禮,原不為過。”又曰:“自古君臣志同道合,天下未有不平治者。”上諭至此,辭意其嚴重。又曰:“職掌在部院,主持在朕躬,調和在卿等。”諸閣臣跪伏謝:“菲才不敢當。”上曰:“先生正是朕該敬的。”言之再三,隨諭:“先生起來。”諸輔臣始起,轉下叩頭。
  • 59.    談遷:《國榷》卷九十八:兵部職方郎中馬紹愉發瀋陽,至寧遠,以副書上本兵。上問閣臣周延儒至再,終不對,上慨然起。時言路方攻本兵陳新甲,故延儒緘口不敢異同,又以脱後罪也。
  • 60.    李清:《三垣筆記》附識捲上:寧錦之潰,北邊精鋭幾盡,而中州寇禍正張,上意亦欲以金幣姑緩北兵,專力平寇,謝輔隉與陳司馬新甲主之。周延儒亦欲安享其成,成則分功,敗不及禍。
  • 61.    文秉:《烈皇小識》卷八:先是,上與閣臣語及宜興曰:“朕恨其太使乖。”晉江以告宜興。曰:“事如此英主,不使乖不得也!”
  • 62.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九:時大清兵久在內地,上特命周延儒以閣部督師斷其歸路,大兵勢大,延儒畏不敢逼,適天氣漸炎,大兵大獲而還,延儒偵知之,奏捷,加封太師。有山人題詩譏之曰:“虜畏炎熇歸思催,黃金紅粉盡駝回。出關一月無消息,昨日元戎報捷來。”……延儒為之無色,聊效楊嗣昌故智,使僧道百人建大法道場,於石虎衚衕口上,唪誦《法華經》第七卷……蓋大兵自十月入內,至今年二月,日將二百,身不解甲,鞍不離馬,乃於三月初一入莒州城,養馬於野,人皆休卧,如是者匝月,莒州境四面高山,春暮草茂,宜牧馬雲。四月初五日下午,上臨平台,召三相國,詞色俱厲雲:“朕欲親征!”延儒跪曰:“臣願代皇去!”上不言仰視,側搖其首,延儒起。陳演繼之曰:“首輔閣務殷繁,臣可去。”上仍側搖不言。陳起,蔣德璟下跪曰:“臣實可去!”上又側搖如前。蔣起,延儒再跪請出,上冷笑曰:“先生果願去,朕在宮中看過奇門,正在此刻,一出朝門,即向東行,慎勿西轉!”當時不得不謝恩而出,東至齊化門,權宿城樓,題請隨徵科道兵科方士亮、御史蔣拱宸、兵部職方尹民興、户部劉嘉績。勤王已到四鎮劉澤清、唐通、周遇吉、黃得功亦隨行。初六日至通州,而大兵之自南而出東起津門,西至涿鹿,且三百餘里,橫排擠擁,車載騾馱,不盡是蘆槁一處渡河也。遠近城樓之炮,日夜不絕。向延儒在通城則受四鎮之拜師,四鎮則輪設絳帳之脯席,隨徵四臣從延儒而傳食四鎮,四鎮又赴隨徵四臣而陪酌延儒。延儒之客席已遍,先上爵於勤王四鎮祝凱歌;後洗爵於隨徵四臣,祝紀錄。一月來日未遑也。朝晚進二疏,題皆飛報大捷,實未嘗出城數武,為濠外窺一矢相加遺也。
  • 63.    談遷:《國榷》卷九十九:丙戌,周延儒報斬級百餘。時邊牆毀拆,所掠子女金帛捆載出入如織,卒無一矢加遺也……辛丑,周延儒報臣冒警中夜自順義抵密雲,趣各督撫逐胡,今俱出塞,上温旨勞之。
  • 64.    談遷:《國榷》卷九十九:(五月)乙巳,周延儒入直……進周延儒太師、中極殿大學士,蔭中書舍人……賜金幣,以延儒視師倍之。
  • 65.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遼寧省檔案館編,.《中國明朝檔案總彙》82: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275頁
  • 66.    《明史 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既歸朝,繳敕諭,帝即令藏貯,以識勳勞。論功,加太師,蔭子中書舍人,賜銀幣、蟒服。延儒辭太師,許之。居數日,養性及中官盡發所刺軍中事。帝乃大怒,諭府部諸臣責延儒矇蔽推諉,事多不忍言,令從公察議。陳演等公揭救之,延儒席藁待罪,自請戍邊。帝猶降温旨,言“卿報國盡忱,終始勿替”,許馳驛歸,賜路費百金,以彰保全優禮之意。及廷臣議上,帝復諭延儒功多罪寡,令免議。延儒遂歸。
  • 67.    談遷:《國榷》卷九十九:癸丑……諭府、部大臣、科道等曰:“首輔周延儒,朕所敬禮,不謂矇蔽推諉,朕不忍,爾等從公實奏。”……丁巳,勒周延儒致仕,有旨:“佐理多年,朕不能盡其謀猷,體量志向,皆朕之過。”仍賜贐馳驛。
  • 68.    《明史 卷二百七十四 列傳第一百六十二》:十五年擢武德道兵備僉事。山東被兵,縯祚守德州,有詔獎勵。乃疏劾督師範志完縱兵淫掠,折除軍餉,構結大黨。帝心善其言,以淫掠事責兵部,而令縯祚再陳。志完者,首輔周延儒門生也,縯祚意有所忌,久不奏。明年五月,延儒下廷議,縯祚乃奏言:“志完兩載僉事,驟陟督師,非有大黨,何以至是。大僚則尚書範景文等,詞林則諭德方拱乾等,言路則給事中朱徽、沈胤培、袁彭年等,皆其黨也。方德州被攻,不克去,掠臨清,又五日,志完始至。聞後部破景州,則大懼,欲避入德州城。漏三下,邀臣議。臣不聽,志完乃偕流寓詞臣拱乾見臣南城古廟。臣告以督師非入城官,薊州失事,由降丁內潰,志完不懌而去。若夫座主當朝,罔利曲庇,隻手有燎原之勢,片語操生死之權,稱功頌德,遍於班聯。臣不忍見陛下以周、召待大臣,而大臣以嚴嵩、傅國觀自待也。臣外藩小吏,乙榜孤蹤,不言不敢,盡言不敢,感陛下虛懷俯納,故不避首輔延儒與舉國媚附時局,略進一言。至中樞主計請餉必饋常例,天下共知,他乾沒更無算。”疏入,帝益心動。命議舊計臣李待問、傅淑訓,樞臣張國維及户科荊永祚,兵科沈迅、張嘉言罪,而召縯祚陛見。越數日,抵京。又數日入封,召志完、拱乾質前疏中語,拱乾為志完辨,帝頷之。問縯祚稱功頌德者誰,對曰:“延儒招權納賄,如起廢、清獄、蠲租,皆自居為功。考選台諫,盡收門下。凡求總兵巡撫者,必先賄幕客董廷獻。”帝怒,逮廷獻,誅志完,而令縯祚還任。
  • 69.    文秉:《烈皇小識》卷八:先是,御史祁彪佳、賀登選各疏,參吳昌時紊制弄權,給事中郝絅疏劾:“吳昌時、周仲璉竊權附勢,納賄行私。內閣票擬機密,每事先知。總之延儒天下之罪人,昌時、仲璉,又延儒之罪人。”至是,御史蔣拱宸疏論:“昌時入延儒之幕,與董廷獻表裏為奸,無所不至,贓證累累,萬目共見。即如南場一榜,非其親戚,即以賄賂,皆昌時為之過付,伊弟肖儒、伊子弈封公然中式,毫無顧忌,以至白丁銅臭汪庶、陳諮稷等,皆夤緣登榜。其貪橫如此,尚知有朝廷法紀哉!”末又指“通內”一事。時緹帥駱養性細刺昌時與延儒通賄諸款,具事件上聞,諸奄亦盡發延儒矇蔽狀,復遣緹騎逮延儒對勘,而三俊以舉用昌時引罪回籍。……蔣拱宸疏參宜興及吳昌時,內有“通內”一事,為上所最忌。七月二十五日,召府部九卿科道廷鞫,上角素,率太子與定王同訊。呼昌時前,詰其通內,上聲色俱厲。昌時辨:“祖宗之制,交結內侍者斬,法極森嚴,臣不才,安能犯此?”上呼蔣拱宸面質,拱宸戰慄,匍伏不能措一語。上愈怒,叱退拱宸,然上意已有成局,不待拱宸之對質也。昌時始終不為屈,曰:“皇上必欲以是坐臣,臣何敢抗違聖意?自應承受。若欲屈招,則實不能。”上即命內侍用刑,閣臣蔣德璟、魏藻德出班奏曰:“殿陛之間,無用刑之例,伏乞將昌時付法司究問。”上曰:“此輩奸黨,神通徹天,若離此三尺地,誰敢據法從公勘問者?”二閣臣奏:“殿陛用刑,實三百年未有之事。”上曰:“吳昌時這廝,亦三百年未有之人。”二閣臣口塞,叩頭而退。內侍遂進用夾,兩脛皆絕,昏迷不省人事,乃命下錦衣衞獄……不數月而斬決之旨下。
  • 70.    文秉:《烈皇小識》卷八:延儒就逮,將所居樓閣三楹盡行焚燬,蓋生平寶藏,鹹集於此。紫貂帳以十計,清河參有一隻重十兩者,金珠非最上乘不能登此樓。焚時,火焰皆作五色雲。
  • 71.    談遷:《棗林雜俎》義集:崇禎十六年五月口口,大學士周延儒放歸,復見徵。知不利,憂泣。或請解於宮中,賂嘉定伯周彧[奎]十萬金。彧[奎]達之中宮,以駕久不至奈何。請授指東宮,東宮每晨謁。至是啓曰:“近來久不見周先生,何也?”上曰:“爾何自知先生?”曰:“父皇嘗稱周先生,故知之。”上曰:“此非好人,今不得稱先生。”
  • 72.    《崇禎長編》崇禎十六年十二月初八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4]
  • 73.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九:十月初八扺京,寓順城門外之二廟,自疏願戌衞邊,不報。十二月初七日五更,延儒賜縊。
  • 74.    蔣德璟:《敬日堂外集》卷十,《公救舊輔揭(癸未十二月初五日)》:題:“適蒙發下刑部一本,系會議罪輔周延儒。臣等凜奉嚴威,俯鑑覆轍,方負罪惕息,悚愧不遑,安敢昧死代為籲控?且以我皇上待臣之隆,體臣之至,深恩異數,千古鮮倫。為臣子者忍於比匪行私、自幹法網?尚敢以國體君恩求寬於日月雷霆之下乎?惟延儒赴召之初,一意奉揚聖德,如蠲租、起廢、解網、肆赦諸大政,中外欣傳有太平之兆,即我皇上亦曾有功多過寡之論。但其賦性寬疏,以致門客宵壬,乘機假借,納交通賄,延儒不能盡知,知亦不能力絕,因而寵賂彰聞,疵垢多端,天鑑炯然,罪安所逭?部院以煙戍議上,誠當其辜。至視師一出、奉命即刻起行,似亦慷慨圖報。其馳驅通、義一帶,亦不無微勞可憫。倘蒙皇上法外施仁,俯從部議,則帷蓋之恩,同於覆載,非臣等所敢冒徼也。謹擬票進呈,合詞密請,伏祈聖明鑑裁賜行。”初七日奉御批:“覽卿等奏揭,朕心惻然。但延儒罪犯重大,前面諭已明,如濫用匪人、遺誤封疆、比暱奸險、營私納賄,及親履行間,回朝面詢,應將兵情、虜情據實陳奏,極力挽救,庶幾收效桑榆。而乃欺蔽機械,較前愈甚。若律以祖宗大法,當在何條?念系首輔,姑從輕處,勒令自裁。已有旨了。”
  • 75.    文秉:《烈皇小識》卷八:宜興逮至旅邸候命,所挽回者,不遺餘力,欣欣向榮之念。及是夜半,而勒令自盡之旨下,宜興從幞被扶起聽旨。旨內先歷數其罪,至“姑念”句,內奄止不即讀,宜興意有非望,稽首稱聖恩者再四。奄候其稽首畢,始宣“著勒令自盡”,宣興悸魄喪魂,左右不能自持,繞屋而走,妄思竄逸,緹帥令二緹騎執持之,延至四鼓,緹帥乃勉強從事。又宜興素服參附,氣斷矣,四肢猶暖潤如生,緹帥懼有他虞,急以釘釘入腦門,始敢覆命,較之韓城為尤慘雲。
  • 76.    談遷:《棗林雜俎》義集:迨曙,錦衣衞口口口同法曹至私邸,排闥而入,相國披裘起,裹絨巾。家僮見耳目有異,各驚匿。求青衣未得,緹校脱而衣之。拜命飲泣,求筆墨佔句,倉皇不屬,使者促之,掣筆就縊。
  • 77.    李清:《三垣筆記》附識卷中:周輔延儒絕命詩曰:“恩深慚報淺,主聖作臣忠。國法冰霜勁,皇仁覆載洪。可憐惟赤子,宜慎是黃封。替獻今何及,留章達聖聰。”
  • 78.    文秉:《烈皇小識》卷八:上又諭:“周延儒見賄忘法,本當全沒家產,今量追十二萬,著周肖儒、周奕封完納……”。
  • 79.    李清:《南渡錄》卷三:(崇禎十七年九月)減故輔周延儒贓銀三萬兩。
  • 80.    文秉:《烈皇小識》卷八:緹帥駱養性有陰事,宜興刺得之,以挾制駱,使為己用,往來傳遞者,昌時也。養性時有厚饋,宜興不受,昌時竟隱匿焉,養性以此飲恨刺骨。內奄王之心頗不樂宜興,曾向宜興雲:“我們才力有限,還求老先生包容。”聞者危之,而宜興不以介意。清兵入犯,宜興督師逐之。總督範志完,宜興辛未所取士,其人大言不慚,無纖毫實用,宜興以一切軍情委之。宜興之出督師也,上注望甚殷,刻刻遣人偵伺。而宜興駐通州,每日幕客攢集,午後始開門收文書,應故事,所謂躬歷戎行,鼓舞將士者,未之能也。清兵出口,各路援師尾之而行,不敢邀擊,厚賄宜興以求敍功,宜興諾之。襄城伯李國禎與王奄(王之心)俱有私人,欲入敍功疏中,宜興不從,乃比而揭其短入告,謂:“清兵已驕,邀而擊之,可隻輪不返,宜興私通清兵,禁諸將不得一矢相加遺,坐是,安然出口。”上信以為然。適給事中吳甘來、御史王章疏參本兵張國維,而德州兵備雷演祚亦疏參範志完,皆與宜興有連。奉旨:“周延儒著府部九卿科道議處。”閣臣各詞申救,得旨:“內外多艱,用人罔效,誤國害民,皆朕不德所致。周延儒著致仕去。”
  • 81.    《明史 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既入朝,悉反體仁輩弊政。首請釋漕糧白糧欠户,蠲民間積逋,凡兵殘歲荒地,減見年兩税。蘇、松、常、嘉、湖諸府大水,許以明年夏麥代漕糧。宥戍罪以下,皆得還家。復詿誤舉人,廣取士額及召還言事遷謫諸臣李清等。帝皆忻然從之。延儒又言:“老成名德,不可輕棄。”於是鄭三俊長吏部,劉宗周掌都察院,範景文長工部,倪元璐佐兵部,皆起自廢籍。其他李邦華、張國維、徐石麒、張瑋、金光辰等,佈滿九列。釋在獄傅宗龍等,贈已故文震孟、姚希孟等官。中外翕然稱賢。嘗燕侍,帝語及黃道周,時道周方謫戍辰州。延儒曰:“道周氣質少偏,然學與守皆可用。”蔣德璟請移道周戍近地。延儒曰:“上欲用即用之耳,何必移戍。”帝即日複道周官。其因事開釋如此。……初,延儒奏罷廠衞緝事,都人大悦。朝士不肖者因通賂遺,而廠衞以失權,胥怨延儒……。掌錦衣者駱養性,延儒所薦也,養性狡狠背延儒,與中官結,刺延儒陰事。
  • 82.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九:(周延儒)首復詿誤舉人,廣取天下士額;次釋漕欠解户,並蠲民間積逋。會憂旱,禁獄,戍遣以下悉還家。再陳兵殘歲歉處,減現年兩税,於宗室保舉,破格拔異才;修練儲備,嚴核討實。
  • 83.    《明史 卷九十四 志第七十》:崇禎十五年,命首輔周延儒同三法司清理淹獄,蓋出於特旨雲。
  • 84.    《明史 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時兵事益亟。帝命京軍出防剿,皆監以中官。廩給優渥,挾勢而驕,多奪人俘獲以為功,輕折辱諸將士,將士益解體。周延儒再入閣,勸罷內操,撤諸監軍。
  • 85.    黃景昉:《宦夢錄》卷四:方周公蒙眷時,稱“元輔”、稱“先生”,賜坐、賜膳稠疊。閣揭當日,即下批滿幅,或越日下,即手札,婉言其故,雲:“朕倚先生如左右手,不可以朕一言一事之失輕棄朕。”何等恩禮!比事敗,概付東流矣。
  • 86.    楊士聰:《玉堂薈記》卷二:及至旨出,則又不言封疆,而言機械。機械者,罷內操、撤廠衞,皆機械也。此內璫所日夜文致於上前者。至此亦不覺流出筆端矣。壬午,餘入京,正值枚卜譴怒之時,廠衞因此而復。當召對時,宜興不在朝,次日始入,此中情事,宜興豈不知?何至一味逢迎,作此等處分?況以此復設廠衞,上之疑自此始矣。此時正言讜論爭之,不得而去,何等光明,何至成禍?乃苟且委曲,而擬聖諭行之。餘初疑諭自內出,至閣取原稿覽之,乃閣中所撰也。至廠衞既罷,復設亦絕無一言。至冬底,乃借廷杖衞鞫,以快私忿,何歟?
  • 87.    楊士聰:《甲申核真略》(不分卷):宜興之再相也,刻意為正人正事,乃未幾罷內操、罷廠衞,又未幾而誅王裕民、劉元斌,凡上之所以信宜興,與宜興之所以為上信任者,無一不與中貴為難。故左右之人有短義興者,言無從而入,即使得入,而上之信任轉堅。使其守法,始終如一,諸璫又安得而媒孽之?乃漸有一二幺麼,夤緣門下,以濟其私,諸璫稍稍乘間,藉以自解。上益不信,由是宜興偵知主眷之深,而謂此輩果不足慮也。諸璫積怨深,怒蓄而待發,會魯變日久,宜興行邊,乃發其欺矇諸狀,上偵之,果然。迨吳昌時之事發,而聖怒遂不可回。初上怒興化甚於義興,有曰:“周延儒尚有人蔘他,如何無一人言吳甡者?”繼而興化戍滇,義興至死,則以怨興化,僅一先帝;而怒義興者,諸璫實鼓煽之,遂至於不可救也。
  • 88.    談遷.《國榷》:古籍出版社,1958年:第6006頁
  • 89.    李遜之:《三朝野紀》卷六:蓋政府自烏程(温體仁)之後,繼以淄川(張至發)、韓城,皆祖述故智,媢疾賢才,盈廷重足,久無樂生懷矣。宜興甚憂之,惟濟之以寬……使天欲平治,則循此不變,豈非救時宰相?即繼美國初三楊無愧矣。乃美不克終,竟使身名與國運同盡也,悲夫!
  • 90.    陳盟:《崇禎閣臣行略》:延儒之再入也,引用吳昌時為吏部,濁亂朝政,逢迎窺伺,一以蒙飾為巧,至於在廷寮窠陰陽操縱,備極牢籠。壬午南闈,子弟姻戚俱登賢書,慮門户人不為己用,欲援夙昔同好者繼之,知廷臣甚畏渝州(陳新甲),每每操之以市重。卒之興化(吳甡)甫入,隨擠之出;科臣熊開元、台臣姜埰交章論其欺飾諸狀,俱被杖革職。已而渝州競起門户,乃羣起攻之,不遺餘力。由延儒上下蒙徇,生齒塗炭已極,而惟賄是聞,偷安旦夕,身死未幾,而國亦隨之矣!
  • 91.    王世德:《崇禎遺錄》:延儒兩入相,受恩最深,而壅蔽聖聰,奸貪誤國,一死不足以盡其辜也。
  • 92.    彭孫貽、楊士聰.《客舍偶聞 玉堂薈記》:北京燕山出版社,2013年:第109頁
  • 93.    計六奇.《明季北略》:商務印書館,1936年:第262頁
  • 94.    愛新覺羅·弘曆批註.《乾隆御批綱鑑》:黃山書社,1996年:第7097頁
  • 95.    趙翼:《廿二史劄記》卷三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9-05]
  • 96.    吳承恩、黃文德增修:《狀元圖考》卷四:宜興史孟麟日:“玉繩方舞象,餘與談藝,輒雕龍繡虎。甫齒,學,餘與談道,又徹形,上窺帝先,已而以性道為藝,三吳士若紳推為藝林之冠冕。玉繩之先有靜庵先生者,王文成高弟,以性道木鐸吾義興。祖太康公有文先鳴,則性道文學世其家,從來遠矣。”
  • 97.    金捧閶:《守一齋筆記》(不分卷):越數年,公已舉孝廉,買舟詣江陰,是時學使按臨,見岸上垂髫幼童,行赤日中,令僕邀之至舟,問童姓氏里居,童日:“祖居宜興,周姓,延儒名。”問年,曰:“九歲。”少頃,枕書而眠,吳日:“將書作枕,千秋賢聖共頭眠。”周眂吳手中紙扇,一面繪天文,一面地理,即對曰:“把扇輕搖,一統乾坤隨手轉。”吳大驚,又日:“童能八股乎?”日:“能。”爰以小子二字命題,頃刻而就,公閲之,益訝異,知童非常人也。歸,謀以猶女妻之,兄(應為弟,吳宗逸是吳宗達之弟)嫂不可,固強之。周是年補弟子員,吳致之家塾讀書。周穎悟絕人而性流動,貌不揚,吳之嫂每怨吳,吳日:“請勿躁。此子功名當出我上也。”每薄暮出遊,更餘乃返,吳嫂戒閽者閉之門,周往往從後門進,心竊銜之。未幾,發解南畿,捷南宮,狀元及第,奉旨歸娶,妝態之盛,爛其盈門……周娶後,謁岳家,不肯入大門,親友苦勸不聽,為毀後門而高大之,令容高車駟馬。
  • 98.    吳承恩、黃文德增修:《狀元圖考》卷四:其初生隔晚,祖太康公夢家中開大池。又中百鳥會集門前豎大牌坊。又上“武魁”二大金字,遂乳名武人。日武者,大也。果中大魁。既而父夢徐文靖公語云:“第三令郎宜教之謙抑,如何在餘前。”楚徐中榜眼在前即狀元矣。遂定號日抑齋,以文靜號謙齋故也。中舉北上,寓浦口陳店一房,素有邪祟,卧不安寢,聞有聲雲:“會元、狀元在此,不可驚鬧。”而父夢臂生兩翼,飛到嵩、華絕頂。蓋子中兩元,父即兩元也。未中元時,常夢出遊,前擺衣槌金燈,遂應。公又臨場夢關帝送賀禮。又金曰殿金,蓋古有“玉殿傳金榜,君恩賜狀頭”之句,應夢。“殿金”二字即殿元之乖。張延登日:“餘分校禮闈,湛澳孫公知貢舉。”將放榜之夕,公坐假寐,忽若有言者:“荊川先生在。”睨之,見緋耆而皤東立者,荊川也。驚寤而榜適填,第一則周玉繩也。荊川年少,以前戊子舉南畿,己丑會元;玉繩亦年少,子、醜魁天下,其後身耶?
  • 99.    楊士聰:《玉堂薈記》卷二:宜興師之再召,夫人吳氏卒踰十年,忽於夢中阻其出山。宜興未然之。夫人云:既不信吾言,可同我暫至一處,宜興不覺隨去,見一老僧,頸系一索,夫人指示之際,悚然驚寤。自知不祥,乃是夕世兄亦有此夢。較着如此,而不能斷割,以及於難。
  • 100.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七:延儒之再召也,其子弈封夢故母吳氏披髮悲泣,謂:‘爾父切勿赴京,赴必有禍。’弈封覺,以語延儒,延儒不聽,後如夢言。
  • 101.    談遷:《棗林雜俎》和集:宜興再召,都督杜文煥日章趨其家告曰:“相國聞命,例疏辭,而今事亟矣!寇胡交訌,勢不兩顧,其關係在松山之師,稍有蹉跌,大事去矣。相國疏辭,即宜附密奏撤師松山,回守關門,蓄力並鋭,猶可支也。若待相國入朝而圖之,度紆程三四月,則松山隳矣!關門豈能獨御哉?上待相國厚,言之必聽,幸速為計!”宜興漫應之,殊不致意,及入朝,東師果潰,而九塞之精鋭盡矣。都督以語吳駿公,深用追嘆。
  • 102.    王世德:《崇禎遺錄》(不分卷):周延儒與嘉定侯[伯]周奎通譜,常使客董山人懷重貲與奎子鑑博,故負之。鑑喜,時時與之飲宴,遂得探內廷消息。凡事先意逢迎,其奸狡多此類。
  • 103.    李長祥:《天問閣集》卷下:帝既誅陳新甲。久之,覺首輔周延儒諸所為之奸,宮掖左右近習皆延儒之賂通者,而莫得其實。一日,帝御德政殿,欲與延儒語,盡屏去諸臣,又盡屏去左右內侍,隨又並屏去司禮監太監,且出御座,猶左右顧盼,若猶恐人竊聽,乃竟出殿,至露台言之。延儒退歸,謂:“皇上露台言,無他秘事,可人人聞之者,何如此?”方惶惑揣其故,忽報皇上與相公言之後,立縛一太監斬之矣。其太監位高素忠謹,無他過,內侍莫不親之,不知其何故,諸內侍皆疑延儒之在露台與帝言,帝故殺之,於是思中延儒,盡發其陰事,帝遂罷之歸,隨徵入,死焉。
  • 104.    談遷:《棗林雜俎》智集:晚益黷貨,文武大臣賜諡擬旨,還與他諡,嘗誇曰:“吾筆底一字千金!”蓋入賂四千金也。
  • 105.    王世德:《崇禎遺錄》(不分卷):上一日召周延儒至平台,屏左右曰:“朕夜夢太祖寫一‘有’字,是何吉凶?”延儒沉吟良久,曰:“不祥。“上曰:“何故?”對曰:“上不成‘大’,下不成‘明’,大明去半矣。”上曰:“密之。”不懌而退。延儒不念君父國家之憂,到閣乃自矜誇泄露。適堂吏葉枝盛聞之,出語所親,喧傳都下。堂吏徐文煒與枝盛有仇,叩閽訐奏。上怒延儒擅透御情,及吳昌時事敗,逮至京賜死。
  • 106.    顧炎武:《聖安本紀》卷六:士英渡江後,黔兵逃散,乃潛居天台寺中。其家丁某縛之以獻貝勒,貝勒數其罪惡誅之;剝其皮,實之以草,用快眾憤。時人有以周、馬作對者:‘周延儒字玉繩,先賜玉、後賜繩,繩系延儒之頸,宛同狐狗之屍;馬士英號瑤草,家藏瑤、腹藏草,草裹士英之皮,遂作犬羊之鞹。
  • 107.    《(康熙)重修宜興縣誌》卷七:周有仁以曾孫延儒、周淳(太康知縣)以孫延儒、周天瑞以子延儒,並贈柱國、少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
  • 108.    葉向高:《蒼霞餘草》卷十:《明封承德郎右春坊右中允兼翰林院編修警餘周公墓誌銘》:太康公娶於曹,生四子,公為之伯……未幾,太康公與曹宜人相繼沒……。
  • 109.    葉向高:《蒼霞餘草》卷十:《明封承德郎右春坊右中允兼翰林院編修警餘周公墓誌銘》:歲癸亥,失徐安人,意怱怱不樂所,居數椽,甚敝陋,後乃徙就中允(周延儒),亦僅容膝耳。一日方謁客歸,與友人劇譚,縱橫辨説,無所不至,命酒才一行,怱言右臂麻木,欲就榻。宮允曰:“且坐。”公復坐,猶揚觶進湯飮,而夜分逝矣,時天啓五年正月二十四日,距生嘉靖癸亥正月初六日,得年六十三。
  • 110.    《(康熙)重修宜興縣誌》卷七:周胤儒,光祿寺署丞。
  • 111.    葉向高:《蒼霞餘草》卷十:《明封承德郎右春坊右中允兼翰林院編修警餘周公墓誌銘》:公有六子:胤儒、素儒、延儒、纘儒、崇儒、肖儒。延儒即宮允,舉南宮廷試,皆第一;素儒以會舉,授錦衣鎮撫;纘儒武舉;胤儒、肖儒俱諸生。
  • 112.    《(康熙)重修宜興縣誌》卷七:周纘儒,天啓浙江都司。
  • 113.    葉向高:《蒼霞餘草》卷十三,《明封安人周母徐氏墓誌銘》:遂逝,時天啓壬戌九月二十七日,距生嘉靖癸亥四月十七日,得年六十。……安人祖為小洑公堂,太師文靖公曾孫,父為祁門訓導熙宇公啓鍠,周徐故世姻,封公之父為太康令友樵公淳,亦徐氏甥。故小洑公見封公,稱為玉局名噐,遂以安人歸。
  • 114.    汪莉、夏維中:《試論宜興亳村陳於泰的評價失真問題》,《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4期,第142-151頁。
  • 115.    《(康熙)重修宜興縣誌》卷七:崇禎壬午,周奕封。
  • 116.    《(康熙)重修宜興縣誌》卷八:子奕封,順治己丑進士,壬辰庶吉士,遷建昌推官,謝病歸家,居二十餘年卒。
  • 117.    《(嘉慶)增修宜興縣舊志》卷七:康熙十四年乙卯……周在亶,奕封子,通州學正。
  • 118.    孫承澤.《春明夢餘錄》上:北京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523頁
  • 119.    楊士聰:《玉堂薈記》卷二:宜興進言,亦甚有法。如黃石齋一事,本因上問撼山易,撼岳家軍難,何以能至此。宜興奏曰:飛在當時,固是忠勇,然亦未盡如所云。但因秦檜讒構,飛遂不得其死。後世憐之,所以説得飛更好。就是古今所無。即如黃道周,皇上罪之甚當,但此人素有浮名,亦只是作得時文好,故一時文士多稱其美。今在瘴癘之鄉,一旦不保,則後世亦止知憐他,就與岳飛相類。上微笑而不言。蔣晉江因曰:道周在獄踰年,只是讀書及感戴聖恩,曾手書孝經百卷,各有題跋,此人大要,還在忠孝一邊,還望皇上赦他。上曰:既是卿這等説,豈止赦他,就是用他,也不難。翌日降御札雲:永戍黃道周,罪無可逭,今特赦免前罪,着以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以見朕重學惜才、赦過宥罪之意。
  • 120.    王世德:《崇禎遺錄》(不分卷):黃道周遣戍,人謂必不能生還。一日,上御經筵,問儒臣品行學問孰優,眾以道周對。上曰:道周何在?對曰:在戍所。上默然。明日詔起道周為少詹事。野史妄載上與周延儒論岳飛,延儒乘間言之,故有是命。……温體仁、周延儒從未駁廠衞一疏,訾廠衞一語,故廠衞亦陰為之助。而二人在位獨久,野史謂延儒嘗請罷內監、撤廠衞,豈不冤哉?
  • 121.    李長祥:《天問閣集》卷二:兵部尚書陳新甲久歷邊情,帝寵甚,每召對,議封疆事甚秘。時首輔周延儒亦甚寵,帝召對新甲,則首輔不與焉。舊制,上與樞臣秘議,諸廷臣皆屏去,惟司禮監太監與首輔在,至是則首輔並不得與矣。延儒莫測其何故,自失意。延儒素賂通宮掖,探帝有手敕三次,秘賜新甲,於是誘新甲長班之為新甲近習者,私之與銀五十兩,曰:“若得三敕見,則再與如其數。”長班諾去,盜透新甲扃,鐍取三敕,獻延儒,延儒乃知其為和邊也,遣長班去,住敕,且次日來。及旦,長班來,延儒不與,故怒曰:“何曾有他物在我處?乃妄擾我!當聞之爾官,重罪爾也!”長班懼奔去。延儒得手敕,奏事略露其敕中語,帝默然。帝與新甲秘議,謂新甲無泄,至是疑新甲泄,怒起入宮,即追取前敕,新甲索之不得矣,新甲窘困。會馬紹愉歸……延儒使使紹愉謂:“太師處當往謝。”紹愉曰:“往謝矣。”曰:“不然,當禮物謝也。”紹愉意:“從虎穴幸生還,尚何謝?且作何名?目姑諾之計,其何如?”其人日:“太師以公為朝廷成此大功,即擬受兵部侍郎,久之即當大拜,其禮物當三萬金,猶慮少耳。”紹愉大駭,言之新甲,亦大駭,而不敢報。越一日,其人復來,曰:“即不能全,當且納一半。餘姑續之,不然公徒勞矣!”紹愉與新甲補顧慮不敢,即報。延儒草疏,命所私科臣傅鼎銓劾奏,謂馬紹愉方至通州,即用金字大牌三面導前,上寫“奉旨和邊”四大字。帝覽奏大忽,新甲於是被誅,而所謀皆解,外事不可言矣。
  • 122.    陳盟:《崇禎閣臣行略》(不分卷):其實因新甲過被寵任,將有爰立意,故必殺之為快。
  • 123.    徐石麒:《可經堂集》卷十二,《奏為矯誣先帝者悖之極欺罔聖明者奸之盛事關封疆殷鑑信史紀傳不得不據事駁明以存實錄事》:舊輔臣謝升見邊事大壞,憶督臣傅宗龍臨行有樞臣計專主款之語,發聞先帝,遂召新甲陛見,切責良久,遍詢諸輔,獨升對曰:“彼若果許款,款亦可恃。”議遂安,時壬午正月初八日事也……舊輔臣周延儒為新甲營解甚力,面奏謂:“國法,大司馬不薄城不斬也。”先帝曰:“他邊疆即弗論,僇辱我七親藩,不甚薄城乎?”延儒語塞……
  • 124.    李清:《三垣筆記》附識捲上:上與陳司馬新甲密議款邊,手詔往返數十紙,戒弗泄。忽一日報至,新甲偶置案上,其僕不知,持授塘報官,遂鈔傳於外方。給諫士亮得報,遂疏劾,上怒,故新甲終以此誅。周輔延儒時為首揆,猶力救曰:“國法,敵兵不薄城,不殺大司馬。”上曰:“連陷七親藩,比薄城孰重?”竟誅。
  • 125.    《明史 卷二百五十七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9-06]
  • 126.    談遷:《北遊錄》(不分卷):上稔知周延儒之奸貪,謂明亡於延儒。馮銓少子娶延儒從女,故頗為解,上不以為然,嘗問:“延儒有子翰林,今安在?”銓詭曰:“庶吉士周奕封非延儒子也。”時奕封予告,乙未秋,奕封還朝,俄除知縣……今奕封左遷,未即上意,亦涿州(馮銓)望旨外之也。
  • 127.    文秉:《甲乙事案》卷二:周延儒子奕封乞恩免贓,馬士英票旨:“奕封準赦免。罪輔贓賄系親弟肖儒指騙,肖儒既故,未完贓銀六萬兩着於汪庻名下追完。”
  • 128.    《(康熙)重修宜興縣誌》卷八:周正儀原名肖儒,壬午舉人,兄延儒,及第登政府。正儀絕不作貴介氣,潛心讀書,文譽籍甚,年僅四十,士論惜之。
  • 129.    《(道光)重刊續纂宜荊縣誌》卷九:周延儒,《片野堂詩》一卷、《周挹齋稿》。
  • 130.    湖南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湖南省志 28 文物志》:湖南出版社,1995年:第671頁
  • 131.    明周延儒行書五言扇頁  .浙江省博物館[引用日期2021-09-07]
  • 132.    薛仲良、呂錫生.《晴山堂法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323—324頁
  • 133.    新民晚報數字報-宜興明代相國牌坊“復活”  .新民晚報.2013-12-18[引用日期2021-09-07]
  • 134.    資料圖片:《江山風雨情》人物--周延儒(劉毓濱飾)(3)  .新浪娛樂.2005-06-20[引用日期2021-09-07]
  • 135.    李遜之:《三朝野紀》卷四:宜興(周延儒)與涿州(馮銓)同年相好,當涿州拜相時,宜興正居憂在籍,未嘗附之升官也。丙寅之獄,諸賢以忤璫被難者,宜興皆力為援救,貽書涿州,規以大義,一時同志皆稱之,不特遜之一人之私也。乃虞山(錢謙益)輩獨絕之已甚,激成一番水火,反使烏程得志,惜哉!
  • 136.    30集古裝劇《明末風雲》介紹  .搜狐娛樂[引用日期2021-09-09]
  • 137.    蔣德璟:《敬日堂外集》卷一,《冊封定王恭紀》:(崇禎十四年九月)十二日,舊輔周延儒、賀逢聖應召到京,十三日見朝,召見中左門,賜坐,命即入閣。
  • 138.    《明清史料》丙編第1本,《馬紹愉致吳三桂書》:首相周延儒不肯和好,是以後來將延儒賜死,為此故也。
  • 139.    黃景昉:《宦夢錄》卷一:壬午元旦,上御殿受朝賀畢,忽宣傳閣臣來。上下御坐,東面立,命閣臣西面立,揖之,諸公惶恐跪退,具疏謝。餘輩入揖閣,睹周公延儒有憂色曰:“此非佳事,上責備將益深矣!”識者謂元日降帝座,有東西易向之形兆,非吉。閣臣有先生稱亦始是日。【以君揖臣,非也。大臣非罪在不赦,而遽勒自盡,亦非也。其過之也,有溢恩,故其遣之也,亦有溢罰。上意固自謂鼓舞駕馭、曲盡其方,初不知褻主尊,傷國體,胥失之矣。宜興之死,即死於下御座之日,“責備益深”一語,似略窺破機關,所當救過不遑,終日如刃在頸,而察其行事,乃無復憂勤惕勵意。豈天奪其鑑,而益之疾耶?】
  • 140.    黃景昉:《宦夢錄》卷四:周公未身出國門,讒間潛生。初,環城上下數騰謗帖,有“終日召,召出一個大曹操;終日對,對出一個大秦檜”之語,莫測所自,概羣璫為之。上猶外示優禮,甫還朝,隨獨召對,諮詢良久。越日,宴中左門,上親為舉觴,周公伏地固辭,始命光祿寺官排設,即餘輩欣陪醉飽。未幾,遂有府部看議之舉。
  • 141.    黃景昉:《宦夢錄》卷四:餘杜門候旨,三日出廷謝,始知昨晚周公奉府部看議事。詢故,雲昨朝罷召對,司馬馮公元飆力言袁繼鹹不任江督狀,上面命推換鹹,舉呂公大器。上顧周公,問呂大器何如,不答,因致怒,有“玩誤推諉”之批。周公所為不答者,慮呂難獨任;又袁督為吳公甡力薦,吳得罪馮公(馮銓),略窺測微指,因以為逢耳。要聖怒特藉端發,意別有在。府部看議疏聞,上猶若惻然不忍竟其事者,命寢之,仍賜銀幣,馳驛如恆儀。
  • 142.    蔣德璟:《敬日堂外集》卷七,《恭擬首輔周延儒視師敕(癸未四月)》:皇帝敕諭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周延儒:頃者逆虜匪茹,闌入內地,東西奔竄,旦夕狡揚。各督撫鎮道等官統兵截扼,雖捷音屢報,而大創尚稽。或以信地之分防,或以事權之難一,號令各出,聲勢未聯。此時不合力殲除,異日且益滋狂逞。卿忠猷奮發,義氣沉雄,自請視師,不避危險,朕甚嘉之。特命卿以原官督飭關、寧、薊、密、昌、寧、通、津、保、涿等處軍務,一切督撫鎮將、主客兵馬並京營兵將等官,關係援剿事宜,悉聽節制調度。如有逗遛觀望、抗違遲緩、失誤軍機,立行參拿,重者徑以軍法從事,不得寬縱;有功的立行升賞。仍着兵科給事中方士亮、兵部職方司郎中尹民興隨行,監紀功罪,不時馳報。其各督撫鎮官塘報、哨探,俱着飛遞科司二官,以憑調遣察奏,不得緩誤取罪。惟卿股肱元輔,績茂勞深,朕方倚賴劻勷,不忍暫離左右,勉從敦請,代朕親行。指日功成,即星馳入閣佐理,以慰朕側席佇望至意。因卿登時就道,即着將文淵閣印攜帶應用,行有懋賞,用酬厥勳。卿往,欽哉!故諭。崇禎十六年四月初四日酉時。
  • 143.    黃景昉:《宦夢錄》卷四:(周延儒致仕)不數日,章滿公交,爭摘抉夙昔紕漏狀,餘為擬旨雲:“事款多端,是否有據,從前何無指及?若因去後信口譏彈,豈言官入告之體?”時機局已全變,堤潰河決,故非區區木石所能支耳。……上召對,嘆“周某負朕”,涕下,因言其佻巧狀。餘出語同官曰:“諸公如為周公地,宜為上一處分,或閒住革職,庶將來免意外禍矣。”莫有應者。後果致緹騎之行。……過濟寧,遂遇周公船,病未愈,挾一醫一僧自隨。叩餘別後狀,餘不便深言,第雲上嫌公巧耳。周公曰:“巧之一字,我不敢辭。上如此聖明,豈一味拙直所能伏事?委曲彌縫,亦將以求濟也。”為留話逾久。夜禁舟人鼓角聲,慮傷其意。明晨仍過別,周公業載木自隨,情景悽然,知同永訣,直如杜甫送鄭廣文台州時。
  • 144.    黃景昉:《館閣舊事》卷下:錢公龍錫之下獄也,內意欲殺之,賴宜興周公叩頭力請,得從編管。其後周公禍作,莫為申此義者,固人主之手已滑,亦大臣之膽非堅,餘蚤乞身以是。
  • 145.    黃景昉撰,朱曦林點校.《宦夢錄 館閣舊事》:中華書局,2018年:第125、228頁
  • 146.    談遷:《國榷》卷一百二:紹愉奏:“往使瀋陽日,入杏山,虜解寧遠圍,尋至瀋陽,議撫賞舊例,仍減往額四十七萬金,歸奏先帝,命故輔周延儒具書遣大臣偕往。延儒畏言路紛紜,伏地不應,款局遂格。”
  • 147.    周文鬱:《邊事小紀》卷一,《遼西復守紀事》:天啓壬戌正月,廣寧陷,遼以西棄不守,朝廷震悚。言者薦講官孫公承宗主兵政,章十數上,及會推旨下,而議論猶不一。宮允周公延儒乃奮然舉筆曰:“此任非此人不可!”於是議始定,奉旨以兵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攝部事。
  • 148.    周同谷:《霜猿集》(不分卷):花為容貌玉為牀,椒殿承恩卸卻妝。三寸繡鞋金縷織,延儒恭進字單行(上見妃繡鞋精巧,舉視之,有細書一行曰:“臣周延儒恭進”。上不悦,由是薄延儒)。
  • 149.    《明史 卷三百五十七 列傳二百八》。
  • 150.    阮大鋮.《詠懷堂詩集》:黃山書社,2014年:,第416頁
  • 151.    計六奇.《明季北略》:中華書局,1984年:第343頁
  • 152.    談遷:《棗林雜俎》智集:宜興入相,恃才,輒午睡足,徐起閲章奏,應手票旨。時閣臣善於啓事,稱武進、宜興。
  • 153.    李清:《三垣筆記》附識捲上:周輔延儒靈穎善對,嘗召對,上雲:“近日科道橫如楊枝起,一疏薦四十二人,是用人不在銓部,只在科道。若楊嗣昌、温體仁已物故,薛國觀已賜死,謝升已處分,何王士鑅疏又云四凶?”延儒雲:“堯有四凶。”上色稍怡。又云:“還有馬嘉植,都票來重處!”延儒雲:“此皆新進外臣,感特拔之恩,有聞入告,不覺過激,若一經申飭,自不敢妄言。”上曰:“即擬一諭旨來。”延儒退,擬一敕,極口詆斥言官,末雲“除已往不究”,三人遂免。
  • 154.    朱彝尊、朱昆田:《日下舊聞》卷七補遺引《兔園冊》:思陵在遊藝堂,一日忽命中官問詞臣曰:“今市肆交易,止言買東西,而不及南北,何也?”詞臣猝無以對,輔臣周延儒曰:“南方火,北方水,昏暮叩人之門户求水火,無勿與者,此不待交易,故惟言買東西。”中官以其言入奏,上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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