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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煥

(南宋思想家)

鎖定
沈煥(1139—1191),字叔晦,定海崇邱鄉沈家山下(今屬北侖區小港鎮)人。24歲中舉,後入太學,師事陸九淵之兄陸九齡,探究心學大要。南宋乾道五年(1169)進士,歷任上虞尉、揚州教授、太學錄事,充殿試考官,調高郵軍教授、婺源縣令、舒州通判,所至能恤民重教。曾一度講學於定海(今鎮海)南山書院。晚年遷居鄞縣城內月湖竹洲。卒諡端憲。繼承陸九淵心學,與楊簡袁燮舒璘同創南宋四明學派,稱淳熙四先生 [1]  。著有《定川言行編》、《定川遺書》等。
本    名
沈煥
所處時代
北宋
出生地
定海
出生日期
1139年
逝世日期
1191年
沈煥,字叔晦,定海人。試入太學,始與臨川陸九齡為友,從而學焉。乾道五年舉
進士,授餘姚尉、揚州教授。召為太學錄,以所躬行者淑諸人,蚤暮延見學者,孜孜誨誘,長貳同僚忌其立異。會充殿試考官,唱名日序立庭下,帝偉其儀觀,遣內侍問姓名,眾滋忌之。或勸其姑營職,道未可行也,煥曰:“道與職有二乎?”適私試發策,引《孟子》:“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恥也。”言路以為訕己,請黜之,在職才八旬,調高郵軍教授而去。
後充幹辦浙東安撫司公事。高宗山陵,百司次舍供帳酒食之需,供給不暇,煥亟言於安撫使鄭汝諧曰:“國有大戚,而臣子宴樂自如,安乎?”汝諧屬煥條奏。充修奉官,移書御史,請明示喪紀本意,使貴近哀慼之心重,則茇舍菲食自安,不煩彈劾而須索絕矣。於是治並緣為奸者,追償率斂者,支費頓減。
歲旱,常平使分擇官屬振恤,得上虞、餘姚二縣,無複流殍。改知婺源,三省類薦書以聞,遂通判舒州。閒居雖病,猶不廢讀書,拳拳然以母老為念、善類凋零為憂。卒,丞相周必大聞之曰:“追思立朝不能推賢揚善,予愧叔晦,益者三友,叔晦不予愧也。”
煥人品高明,而其中未安,不苟自恕,常曰晝觀諸妻子,夜卜諸夢寐,兩者無愧,始可以言學。追贈直華文閣,特諡端憲。
煥之友舒璘字元質,一字元賓,奉化人。補入太學。張栻官中都,璘往從之,有所開警。又從陸九淵遊,曰:“吾惟朝於斯,夕於斯,刻苦磨厲,改過遷善,日有新功,亦可以弗畔矣乎。”朱熹呂祖謙講學於婺,璘徒步往謁之,以書告其家曰:“敝牀疏席,總是佳趣;櫛風沐雨,反為美境。”
沈煥像 沈煥像 [2]
舉乾道八年進士,兩授郡教授,不赴。繼為江西轉運司幹辦公事。或忌璘所學,望風心議,及與璘處,了無疑間。為微州教授,微習頓異。《詩》、《》久不預貢士,學幾無傳,璘作《詩禮講解》,家傳人習,自是其學浸盛。丞相留正稱璘為當今第一教官,司業汪逵首欲薦璘,或謂璘舉員已足,逵曰:“吾職當舉教官,舍斯人將誰先?”卒剡薦之。知平陽縣,郡政頗苛,及璘以民病告,辭嚴義正,守為改容。秩滿,通判宜州,卒。
璘樂於教人,嘗曰:“師道尊嚴,璘不如叔晦,若啓迪後進,則璘不敢多遜。”袁燮謂璘篤實不欺,無豪發矯偽。楊簡謂璘孝友忠實,道心融明。樓鑰謂璘之於人,如熙然之陽春。淳祐中,特諡文靖。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