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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

(中國足球運動員)

鎖定
江津,1968年10月17日出生於上海市,男,前中國著名足球運動員,司職門將。
最初曾隨母親學習足球,1979年入選國少隊並擔任中場。1985年進入八一隊,改打守門員位置。1993年首次入選中國國家隊,2000年加盟天津泰達足球俱樂部。2002年6月以主力門將身份代表國足出戰韓日世界盃,參加了全部3場小組賽。次年轉會上海國際,期間隨隊獲得甲A聯賽亞軍。2005年轉會上海中邦效力至退役。曾擔任中國明星足球隊的教練,組織過一些慈善比賽。
2010年,在足壇反賭掃黑案中被帶走協助調查,隨後被採取強制措施。2012年3月,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被批准逮捕。2015年12月1日刑滿出獄。
中文名
江津
外文名
Jiang Jin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上海市
出生日期
1968年(戊申年)10月17日
身    高
198 cm
體    重
95 kg
畢業院校
上海盧灣體校籃球班
運動項目
足球
主要獎項
2002年4月入選國家男足龍之隊
重要事件
2002年代表中國首次參加世界盃
2013年終身禁止參加足球活動處罰
場上位置
門將
球衣號碼
22號
曾效力球隊
天津泰達,上海國際,上海中邦

江津運動生涯

年僅5歲就隨母親學籃球。
1976年入上海盧灣體校籃球班。
1979年入選國家少年足球隊任前衞。
1980年11月入選八一少年隊。
1985年進入八一青年隊任守門員。
1987年進入八一隊。
1988年入選國家青年隊。
1989年入選國家奧林匹克隊。
1992年回到八一隊。
1993年被選入國家隊但很快就被淘汰。
1997年3月再次入選國家足球隊,備戰並參加了1998年的世界盃外圍賽
1998年2月入選英國人霍頓執教的國家足球隊。
1998年10月入選霍頓執教的亞運會代表隊。
1999年12月入選金志揚負責的國家足球集訓隊
2000年2月轉會到天津泰達俱樂部。
2000年2月入選米盧蒂諾維奇執教的國家隊。
2002年6月以主力門將身份參加了韓日世界盃3場小組賽。
2003年轉會上海國際。
2005年轉會上海中邦
2007年退役。
2012年3月,因涉嫌受賄被正式批准逮捕
2012年6月,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罰金50萬元。
2013年2月18日,江津等33人被中國足協處以終身禁止參加足球活動處罰。
2015年12月1日,前國腳江津出獄。 [1] 
中國門將江津是近20年亞洲最出色的門將之一,2002年韓日世界盃預選賽,他在中國隊中扮演着關鍵的角色。迄今仍然記得在那屆預選賽中,江津所承受的巨大壓力。江津回憶説,當時一件偶然的事情改變了他的命運。
2001年8月31日,中國隊在傳奇教練米盧的帶領下客場挑戰阿曼隊,力爭取得十強賽兩連勝。但是就在比賽前夜,江津一直飽受着牙痛的折磨。“我右邊牙齒的劇痛,使我不得不接受一些治療才能參加比賽。當比賽開始後,我突然萌生了一個想法,如果這場比賽我要面對點球,我就撲右邊。”江津最近在接受國際足聯官方採訪時回憶。
球員生涯
球員生涯(2張)
戲劇性的是,江津的預感真的變成了現實。在上半場結束前,阿曼獲得一個點球。面對達比特主罰的點球,江津果然撲向了右邊,球碰立柱後彈出,范志毅隨即大腳解圍。這次撲救成為比賽的轉折點,隨後中國隊在比賽的下半場連進兩球,在客場拿到關鍵的三分。接下來,江津在中國隊客場1:1戰平卡塔爾的比賽中同樣有出色發揮。但在中國隊主場2:0戰勝烏茲別克斯坦的比賽中,江津因為手指受傷被安琦換下,之後的十強賽就再也沒有出場。但是,他在前三場的神勇表現,為中國隊首次進軍世界盃決賽圈立下汗馬功勞。
江津1968年出生在一個足球家庭,他的父親江永林也曾是一名足球運動員,江津繼承了父親的天賦和對足球的熱情。1980年,江津跟隨哥哥江洪的腳步,也進入了八一隊。1994年中國足球職業聯賽開始後,兩兄弟都發展得不錯,江津成了八一隊的頭號門將,而江洪去了深圳平安,兩人甚至一度競爭國門的位置。
最終,表現更好的江津在霍頓時代成為了中國隊的一號門將,並在1998年亞運會上鞏固了他的位置。米盧執教後,江津仍然備受米盧的信任,並獲得2000年亞洲盃最佳門將的榮譽。達到職業生涯巔峯的江津,在2002韓日世界盃上卻九次被對手洞穿大門。“我們第一場打哥斯達黎加也許還有機會,但隨後對陣巴西和土耳其暴露出身體和技術上的巨大差距。想縮小與世界強隊的差距,我們需要着眼長期的發展,以及重視後備人才的培養。”
2007年退役後,江津成為中國明星足球隊的教練,通過組織一些慈善比賽回到球迷們的視線。“我希望可以重新激起球迷們對足球的激情和興趣,向他們展示這確實是一項美麗的運動。” [2] 

江津比賽成績

1995年,代表八一足球隊參加全國足球甲A聯賽,與隊友合作獲第九名。1996年,代表八一足球隊參加全國足球甲A聯賽,與隊友合作獲第三名。1997年5-6月,參加第16屆世界盃亞洲區外圍小組賽,獲小組出線權。1997年9-11月,參加第16屆世界盃亞洲區十強賽。1997年,代表八一足球隊參加全國足球甲A聯賽,與隊友合作獲第十名。1998年3月,代表國家足球隊參加在日本舉行的東亞戴拿斯杯足球四強賽,與隊友合作獲第二名。1998年12月,參加在泰國曼谷舉行的第十三屆亞運會足球比賽,與隊友合作,獲男子足球第3名。1999年參加全國足球甲B聯賽,與隊友合作獲第四名。2000年1月參加在越南舉行的亞洲盃小組賽,與隊友合作以全勝的成績獲出線權。2000年10月,參加在黎巴嫩舉行的第十二屆亞洲盃足球賽,與全隊配合獲四名,併入選最佳陣容,並獲最佳守門員稱號。2002年作為主力守門員參加韓日世界盃,0比2負哥斯達黎加,0比4負巴西,0比3負土耳其,3場比賽共失9球,中國隊獲32強中的第31名。

江津生涯數據

賽季
俱樂部
號碼
出場
進球
國家
聯賽等級
排名
2007
22
-
-
中國
2
8
2006
上海中邦
22
-
-
中國
2
10
2005
上海中邦
29
-
-
中國
2
9
2004
上海國際
22
15
0
中國
1
3
2003
上海國際
22
28
0
中國
1
2
2002
1
15
0
中國
1
10
2001
天津泰達
1
6
0
中國
1
7
2000
天津泰達
1
23
0
中國
1
10
1999
八一振邦
1
17
0
中國
2
5
1998
八一振邦
1
23
0
中國
1
13
1997
八一振邦
1
20
0
中國
1
10
1996
八一振邦
1
18
0
中國
1
3
1995
八一振邦
1
14
0
中國
1
9
1994
八一振邦
-
8
0
中國
1
9

江津獲獎記錄

2001年4月,入選國家男子足球“龍之隊”陣容。2001年秋,頂住外界的壓力在十強賽中發揮出色,是中國隊首次獲得世界盃參賽權的功臣之一。2002年4月,入選國家男子足球“龍之隊”陣容。
江津代表國家隊參加2002韓日世界盃
江津代表國家隊參加2002韓日世界盃(3張)
國際足聯官網有一個固定的欄目名為《你還記得嗎?》,專門回憶和採訪一些知名的退役球星。在前73期中,已有范志毅楊晨馬明宇李霄鵬等五位中國球員入圍此欄目 [3]  。9月8日,國際足聯官網推出了第74期,一名中國球員——《江津,中國的英雄門將》。而在2002年世界盃中國留給世界盃歷史的經典則是江津兩次擋住羅納爾多的射門的世界級撲救。

江津受賄事件

協助調查
2010年10月19日晚6時30分,有權威渠道證實,正在瀋陽協助調查的前國腳江津已被採取強制措施遼寧警方正對他所涉及的案件展開進一步調查。和他同時被採取強制措施的還有多名知名球員。這意味着除申思外,李明、吳承瑛、祁宏和江津等人中,也有人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
雖然是協助調查,但江洪對於江津充滿信心,“別人的情況不敢説,江津是我弟弟,我非常瞭解他,他絕不可能有事!”作為中國足壇門將位置上的一對親兄弟,江洪對於江津的人品、性格瞭如指掌,“他生活中很本分,為人也很低調,絕對是一個好男人,好丈夫,好父親。”
據江洪自己介紹,10月17日正是江津的生日,雖然兄弟兩人平日未在同一城市生活,但感情甚好,每年生日都會電話問候,甚至是聚在一起慶祝。由於江津正處於協助調查中,這個生日相對更加特殊,作為大哥的江洪依舊不忘祝弟弟生日快樂,“無論你在哪裏,希望你一切都好,永遠是我的好兄弟。”
批准逮捕
2012年3月江津、祁宏、申思和小李明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已經被批准逮捕,據悉4人涉案金額共計800萬元。而他們涉嫌受賄的那場比賽,正是2003年末代甲A收官戰上海國際對天津泰達的比賽。 [4] 
判決
2012年6月13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前中國男足國腳江津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罰金50萬元,並沒收800萬【申思、祁宏、江津、李明(小)四人合計】非法所得 [5] 

江津足協處罰

北京時間2013年2月18日,中國足協公佈反賭案處罰結果,原中國足協副主席,足管中心主任南勇謝亞龍,原中國足協副主席楊一民,原國足領隊蔚少輝;原中國足協官員張建強李冬生邵文忠範廣鳴;原國際級裁判陸俊黃俊杰周偉新萬大雪;原中國國家隊球員申思、祁宏、江津、小李明等33人終身禁止參加足球活動處罰。
在足協的處罰名單中,個人處罰分為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和五年內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兩個層級,其中謝亞龍、南勇、楊一民等原中國足協高官被終身禁止從事足球活動,受到該處罰的共33人,還包括原中國足協官員張建強、蔚少輝、李冬生、範廣鳴等,原裁判陸俊、周偉新、黃俊杰、萬大雪等,原中超公司總經理呂鋒,原福特寶公司總經理邵文忠,原球員申思、祁宏、江津、李明等,以及原青島海利豐俱樂部總裁杜允琪、隊長杜斌、隊員梁明,原西藏惠通俱樂部王珀,原陝西國力俱樂部李志民,原青島海利豐俱樂部王守業、左文清,原青島中能俱樂部冷波,原廣藥俱樂部吳曉東、楊旭,原綠城足球俱樂部沈劉曦、胡明華,原無錫中邦俱樂部高峯、李丹,原延邊俱樂部高琿、金光洙他們觸犯了《準則及辦法》第63條(賄賂)或第70條(不正當交易)的條款。
被禁止5年內從事足球運動的有25人,其中15人違反了《準則及辦法》第63條(賄賂),10人違反了第70條(不正當交易),前者包括原泰達俱樂部張義峯、原上海申花俱樂部眭建華、郭峯,原中超公司官員楊峯、張祖建,原重慶足協秘書長高健,原重慶力帆俱樂部總經理陳宏,原瀋陽華晨俱樂部章健、許曉敏,原廣藥俱樂部謝彬、陳志農,原青島海利豐俱樂部劉紅偉,原成都謝菲聯俱樂部許宏濤尤可為,原西藏惠通俱樂部丁哲;後者包括原上海申花俱樂部總經理樓世芳、原廣州松日俱樂部王學智、慕軍、原無錫中邦球員陳琦、譚旭、陳亮、姚幼明、孫曉鵾、張揚,原四川冠城俱樂部主教練徐弘,這意味着已受聘擔任大連阿爾濱主教練的徐弘將不能履職。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