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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全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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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原則在歐洲檔案界引起的困惑和激烈爭論恐怕要甚於世界其它地區。來源原則似乎源自1841年法國提出的“尊重全宗”,但實際上,它的濫觴可上溯到更早時期,而且開始時缺乏任何理論基礎,由於歐洲各國傳統各異以及行政管理實踐多樣,無論是在何為全宗還是在是否應該維護或恢復原順序等問題上,均未能形成真正一致的觀點。全宗即使作為一個應該尊重的實體本身,也不斷受到挑戰,因為原形成機構行政結構的變化經常使一個全宗的邊界模糊不清。
中文名
檔案全宗
來源時間
1841年
引用示例
來源原則在歐洲檔案界引起的困惑和激烈爭論恐怕要甚於世界其它地區。來源原則似乎源自1841年法國提出的“尊重全宗”,但實際上,它的濫觴可上溯到更早時期,而且開始時缺乏任何理論基礎,由於歐洲各國傳統各異以及行政管理實踐多樣,無論是在何為全宗還是在是否應該維護或恢復原順序等問題上,均未能形成真正一致的觀點。全宗即使作為一個應該尊重的實體本身,也不斷受到挑戰,因為原形成機構行政結構的變化經常使一個全宗的邊界模糊不清。可是,為什麼全世界的檔案工作者都試圖尊重這個問題重重的事物呢?檔案思想家們究竟為何一次又一次地試圖解決這個難題,又為何總要把所有的情形都框入一個範式?不過,鳳凰不是能在大火中再生嗎?在重讀歐美以及澳大利亞有關檔案全宗的論述時,我們可以從中發現種種新的格局。 檔案全宗比它表面看上去要複雜得多。初觀19世紀法國的尊重全宗,它表現為一個尊重來源的外層和一個尊重原始順序的內層。許多檔案工作者認為,全宗是檔案整理和編目工作必須採用的核心原則,是檔案著錄的中心所在,它在尊重來源和原順序方面比謝倫伯格的文件組合或詹金遜的檔案組合更為純粹,在提供廣泛的背景信息方面比澳大利亞的文件系列更為有力。因此,這個在法國誕生、在加拿大獲得新生併成為《檔案著錄規則》之核心的全宗,在過去10年已成為描述檔案基本組織單元的國際標準。
不過,顯然已被神聖化了的全宗,無論在歷史還是概念方面都存在一些問題。比如,上個世紀30年代擔任柏林普魯士私人檔案館館長的德國檔案理論家和教育家阿道夫?布蘭尼柯,對十分推崇全宗的荷蘭《檔案整理與編目手冊》評價就不高。他反對作者關於來源原則的觀點,尤其不贊成該書與全宗概念一脈相承的尊重原順序的觀點。布蘭尼柯甚至還向本機構的普魯士檔案傳統提出了挑戰。來源原則曾是普魯士最盛行的原則,它與荷蘭手冊表達的觀點相似。布蘭尼柯認為,嚴格遵守來源原則在登記室制度的輝煌時期或許還行得通,但在他的時代,歸檔人員已不具備需要掌握的有關技能,經他們之手形成的現代檔案缺乏過去那種嚴謹的、有條不紊的品質。因此,布蘭尼柯認為,檔案工作者不應該尊重構成狀況差的檔案全宗,而應該更具創造性。檔案工作不應只是機械地原樣照收和保管那些有問題的或分類不準確的文件。
布蘭尼柯對原順序的這一看法在他之前就有人提到過,在他之後也被許多檔案工作者反覆提及。從瑞典的卡爾?威布爾到美國人福蘭克?博爾斯,多數關於來源原則的論述都把焦點放在尊重不尊重原順序上,也即來源原則的內層。而來源原則的外層,亦即“尊重全宗”,已在業內得到公認。的確,檔案論述對於尊重全宗這個整體至今還未提出挑戰。
在本文中,筆者把來源原則與“尊重全宗”等同起來,也即尊重全宗實體和它的原順序。多數關於來源原則的論述都以何為全宗這個關鍵問題開頭,也就是説,要尊重的事物是什麼。尊重或不尊重全宗內順序是下一個要回答的問題。這樣,尊重全宗這個外層必須先於其內層得到闡述。傳統上,內層出現在第2個階段。正如格哈特?恩德斯1962年在一本教材中所寫的:我們今天界定的來源原則,要求一個組織實體或法人或自然人辦結的案卷構成檔案館的一個組合,它與同一個檔案館裏的其它檔案組合明確分開。來源原則最初未説明必須如何進行組合內的整理,而只強調這個組合怎樣與其它組合分開。我們後面會看到,這個定義存在矛盾。
來源原則的定名和定義
1964年,約翰尼斯?帕普里茲在翻閲了大量關於來源理論的論述和解釋,並瞭解了該理論在應用中的實際困難之後,至少發現了這樣一個現象:試圖命名、重新命名、發明、重新發明、定義以及重新定義來源原則的種種願望,最終導致它裂變成許多分原則,而每個分原則都獲得了各自的含義、定義和應用。某一個分原則有時僅僅指原順序概念的一個部分或一個方面,或者只適用於歷史全宗或開放式全宗。1960年,東德檔案工作者邁斯納和李斯科列出了不下14種與整理和編目有關的原則。埃爾塞維爾的《檔案術語詞彙》(1964年)收入了6種。不過其中的一些原則根本就稱不上原則,只能算是整理方法,比如相關性原則。不過,這涉及的只是方法和原則是否存在嚴格差別的問題。荷蘭手冊作者之一繆勒本人是來源原則最堅定的擁護者,早在1908年他就將來源原則簡稱為方法。然而,無論是純粹的方法還是深奧的原則,全宗絕對被奉為檔案原則和方法論的聖經。
那麼人們會問,這個在檔案理論中舉足輕重、無處不在的來源原則,究竟存在什麼問題,以致檔案工作者們始終無法就這個關係到其身份和工作的核心概念做出一致的、明確的表達?理解和運用一個自身明顯存在歧義和難以把握的、卻已成為檔案工作指導思想的原則,這其中有怎樣的困難?布蘭尼柯指出,自從1910年布魯塞爾國際圖書館員和檔案工作者大會(以下稱布魯塞爾大會)以來,“來源原則幾乎變成神聖不可侵犯的教義。如果年輕的檔案工作者違背這個原則??無論多麼有理有據,多麼切中實際??他們會得到老師的糾正甚至恐嚇。”也許,檔案工作者為這個原則付出得太多了。
分析荷蘭手冊表達的觀點,恐怕是我們思考這個困境的起點。嚴肅也好,諷刺也罷,許多人都把這部原本只是工作指南和實踐規則的手冊奉為檔案理論的聖經。回溯荷蘭手冊的初衷或許可以幫助我們瞭解該書的背景。即使是自信的繆勒也曾公開承認,他和他的合作者們並沒有發明什麼概念:“它就在空氣中。”此外,身處不同檔案傳統的檔案人員,對荷蘭手冊也有着各自的認識和解釋,對此做一番觀察,也會令我們獲益匪淺。因此,本文有必要對目前關於檔案全宗概念的各種理論做一番綜述。
“尊重檔案全宗”
荷蘭手冊的理論基礎當然是法國的“尊重全宗”觀,儘管它只在手冊中被偶然提及。1873年,繆勒參加了巴黎檔案學校的研討班,荷蘭手冊出版幾年後,繆勒曾公開回憶,他在巴黎的教授曾反覆強調“尊重全宗”的重要性。
“尊重全宗”從其最直接的形式來説並不是法國的發明。歐洲許多國家在19世紀早期和之前就已預見到它的實際應用。所有的實例表明,是實用主義催生了尊重全宗這個概念??這説明它不是純粹的理論。帕普里茲注意到,關於來源不同的文件不要混在一起這個觀點,實際上在法國提出之前就在日常的檔案工作中有所體現了。這個觀察50年後又得到威爾薩姆在1910年布魯塞爾大會上的一篇報告的確認。
儘管許多地方早已有之,但國際檔案界仍應該感謝法國。來源原則之父納塔利?德?威利不僅要求把部門檔案(省檔案)分成不同的全宗,而且還於1841年,從現代意義上界定了“檔案全宗”,認為檔案工作者應該“把一個全宗的所有文件收集到一起,也就是説,建立源自一個機構、組織、家庭或個人的全部文件的集合。”
1841年前,多數檔案在移交到部門(省)檔案館時失去了行政意義和背景,被作為歷史資料重新整理。法國大革命後的半個世紀,設在巴黎的國家檔案館一直是按照武斷的主題分類法來整理舊政權遺留下來的機構和家庭文件,致使不同出處的文件混在一起,失去了來源。威利反對用這樣的方法來整理部門檔案,堅持按來源保管檔案文件。由於受到國家檔案館的質疑,威利不得不為自己的觀點辯護,寫下了他著名的理論聲明。然而短短15年之後,法國人博迪埃就已聲稱,“尊重全宗”是檔案整理唯一正確的方法。
必須説明的是,威利雖然頗具洞察力,但他並不是提出這個觀點的第一人。作為解決檔案整理問題的實用方案,這個方法同時出現在歐洲的許多地方。為了更好地瞭解“尊重全宗”的早期應用,我們應該想到,在19世紀的大多數時間裏,檔案館只保存着數量有限的、具有有機聯繫的全宗(檔案組合),例如來自鎮政府或州政府幾個局的文件。歐洲許多國家的後拿破倫政府,在國家和地方兩級都新任命了檔案員,讓他們負責把撤消機關有價值的文件集中到一個地方,一方面因為這些文件可能代表的權利,更重要的是它們具有的史料價值。在此歷史背景下,很難明確地區分甚至意識到應該區分“an archives”是指“儲存所”還是指“檔案全宗”。整個館藏可被視為一個檔案(體),下面再按照行政結構劃分為更小的組合。對大多數檔案工作者來説,檔案(體)與全宗之間的概念差別並不存在,或至少不那麼明顯。
荷蘭手冊與全宗概念的國際化
荷蘭手冊的重要成就之一就是對全宗和檔案(體)做了明確的理論區分,後者即指儲存所又指一個社會羣體的檔案。手冊提出的全宗概念,也即全宗是一個行政機構或個人形成的全部文件而非來自一個具有共同利益的社會羣體的全部檔案,基本上是繆勒的思想。
荷蘭手冊闡明的這個概念在1890年代後期沒有得到充分發展,但在此前的20年裏,荷蘭一直就此問題進行着激烈地討論,特別是當時的內務部長,試圖在各個國家檔案館強力推行規範化的編目工作。時任內務部博物、檔案和考古局局長的斯圖爾斯就此徵求繆勒和另一位檔案工作者範?裏姆斯迪克的建議。在這兩位檔案工作者後來的通信中,繆勒道出了他關於怎樣整理一個檔案館的檔案並尊重全宗的觀點。在某種程度上,這個觀點也包含尊重原順序,但它最初僅指尊重一個全宗而不太關心全宗的內部順序。
早在1879年,荷蘭的內務部長就計劃採納比利時的檔案准則,預想在一個國家檔案館中先明確劃分各個全宗,再在每個全宗內根據文件的性質、字母、地理或年代順序進行整理。但是,1879年繆勒才剛剛步入檔案行業,沒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基本上一直在沿襲其前任的做法,根據資料的形式來整理。然而,整理複雜的中世紀檔案全宗,提高了繆勒對原順序的重要性的認識。這一點與範?裏姆斯迪克相同,後者也是從在國家檔案館整理複雜的樞密院(1576~1795,荷蘭最高政府機構)檔案的過程中領悟到原順序的重要性。就範?裏姆斯迪克的工作而言,由原始登記室建立起的實體,是確定原順序的關鍵標準,而繆勒關於原順序的觀點則較為概念化。繆勒獲得的大部分經驗來自不那麼結構化的全宗,這些全宗不是由正規的登記室形成的。繆勒編制的目錄體現了他的思想並吸引了內務部長的注意,這位部長把這些目錄作為樣板提供給其他檔案人員借鑑。繆勒本身的地位也具有戰略優勢,因為在1891年,他可以把荷蘭檔案工作者協會作為開展理論探討的平台,參加由範?裏姆斯迪克主持的國家檔案工作者年度會議。1898年出版的荷蘭手冊正是從協會的討論中孕育誕生的,它基本體現了繆勒的思想。繆勒在手冊開篇給全宗下的定義,成為荷蘭檔案工作者一個多世紀來的燈塔。
荷蘭手冊的觀點在國際上的傳播??或許可稱之為早期的檔案全球化??始於該書被翻譯成德文(1905年)、意大利文(1908年)和法文(1910年),1910年布魯塞爾大會尤其擴大了手冊的世界影響。繆勒是這屆大會檔案會議的主席,他那著名的觀點主導了整個會議的辯論。鹿特丹市檔案工作者威爾薩姆在大會上用繆勒1908年的措辭對來源原則進行了界定,按照來源原則這個“檔案組織方法,每份檔案文件應歸入它所屬的檔案集合(全宗),再歸入它所屬的這個檔案集合內的一個系列。”這個定義基本上是荷蘭手冊最重要的章節的濃縮,其中包括尊重原順序這個擴展了的“尊重全宗”概念,而兩者的知識淵源均來自普魯士和荷蘭的烏得勒支省。布魯塞爾大會一致接受了該原則的荷蘭解釋,這對手冊的教義化產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一個無庸質疑的觀點由此演變成一個嚴格的教義。
不過有一個問題仍未得到解答:出席1910年布魯塞爾大會的各位代表,究竟對這個來源原則的理解取得了何種程度的一致?比如,威爾薩姆的發言就比大會總結報告給出的定義更接近法國最初的“尊重全宗”的意思。帕普里茲也在1964年的一篇報告中表示,儘管1910年大會對“尊重全宗”的定義和應用達成了一致,但在這個全球化之前,各個地方已經存在的理解差異從來就未曾消失過,這種地區化加上對大會內容可能存在的誤解,妨礙了並仍在妨礙傳統背景不同的檔案工作者在認識上取得真正和完全的一致。
20世紀70年代對全宗的重訪
自從“尊重全宗”的概念被提出並很快產生種種教條主義的假定後,這個概念從未被認真地重新研究過,直到20世紀70年代。不過70年代的這次重訪首先發生在北美,確切地説是在加拿大而不是歐洲。導火線是一位名叫米歇爾?杜尚的法國人。他在1977年寫了一篇關於全宗的文章,試圖解釋何為全宗和如何尊重全宗。此文於1984年被譯成英文,並由此引發了北美關於全宗的思考。這場思考使檔案工作者重新發現了來源和全宗,結果導致加拿大檔案工作者一方面拋棄了文件組合的概念,另一方面又帶領國際檔案界制訂了以全宗概念為基礎的檔案著錄標準。
作為一個堅定的法國實用主義檔案傳統擁護者,杜尚對原順序的概念並不重視。這個法國傳統也體現在另一位法國理論家羅伯特一亨利?鮑蒂爾的著述中,他論證到,尊重原順序最初應用於那些普遍實行登記室制度的國家。在這些國家,文件在其運轉期內一直被置於一個文件分類方案中,一旦由分類方案確定的那個位置在文件移交到檔案館前被打亂了,它就應該得到恢復。但是“在許多國家,尊重原順序的原則常等同於人為的重建”。由於登記室傳統不曾在法國存在過,法國檔案傳統認為,尊重原順序是次等重要的,而頭等重要的是尊重作為整體的全宗。因此,對於法國及其追隨者而言,來源的含義更多的指其“外層”,即一個原始的行政組織或機構,而不是指其“內層”,即一個文件保管系統或機構的職能。這一點也反映出繆勒與範?裏姆斯迪克二人在原順序上的差異。後者旨在恢復登記室制度建立的原實體整理,而前者並不看中原始的檔案實體順序,而是依賴一個反映整個原始組織狀況的行政結構。
法國界定一個全宗的關鍵是把文件與它們的形成機構聯繫起來。不過倡導者承認,在具體實踐中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甚至杜尚也承認標準經常是武斷的。杜尚區分出了最大主義和最小主義方法。他把詹金遜的檔案組合歸為最大主義方法,把謝倫伯格的文件組合歸為最小主義方法。此外,杜尚還要面對建立一個固定全宗的種種困難,因為現代行政機構十分複雜且不斷變化,文件系列處於開放狀態。澳大利亞的彼得?斯考特1966年也開始關注全宗問題,他花了十餘年的時間,對行政機構的複雜性及其對檔案的含義進行了更加深入的探究。針對行政機構的現實情況,斯考特得出這樣的結論:檔案工作者應該放棄文件組合或全宗。與其相反,杜尚則緊緊抓住全宗概念,編制了一本實用指南,教導檔案人員如何應對行政機構錯綜複雜的狀況。杜尚認為,斯考特的文件系列解決方案僅僅是極端的最小主義方法,嚴重侵犯了全宗概念。澳大利亞檔案作者考林?史密斯反過來指責杜尚沒有理解斯考特的系列的含義,只把它解釋為按年代和邏輯順序所構成的文件集合,無論其來源如何。公平地講,應該認識到杜尚1977年在《檔案雜誌》上撰寫文章時,斯考特為《檔案與手稿》撰寫的5篇關於行政機構變化的系列文章才剛剛發表,杜尚對斯考特的看法只是根據後者1966年發表在《美國檔案工作者》上的那篇關於放棄文件組合的文章而形成的。
到了70年代,把“尊重全宗”原則應用於複雜的現代檔案和開放式全宗的困難,在許多國家變得越來越明顯。在法國,至少從這個原則的實際起源看,它是針對歷史(封閉)全宗的??即那些止於1789年的古代政權形成的全宗。無論是威利還是繆勒、斐斯、布羅英,甚至普魯士人,在制訂他們的規則時都未曾考慮到現行檔案。他們很有可能甚至都想象不出20世紀的組織機構將會產生多麼繁雜的檔案資料。亨利?博蒂埃1855年曾發表了熱情維護“尊重全宗”的文字,但對現代全宗也不得不得出這樣的結論:“有一類全宗,它們在邏輯次序方面給來源的確定帶來重重麻煩,這就是現代文件全宗。它們不是撤消機構形成的,而是仍在運行的機構產生的。它們源源不斷,定期移入檔案館,使全宗日益加大。”
諾加雷在法國檔案手冊裏寫到,法國實用主義的日常實踐支配着尊重全宗的理念。杜尚,從其本人的實用主義出發,甚至對北美的文件組合表達了些許同情。他跟謝倫伯格一樣,試圖為撤消和現行組織機構的文件創建一種實體上的邏輯組合方法時考慮到來源??希望制訂相應的規則,以確立一個儘可能理想的、適用於任何情況的全宗。這一點看起來與布蘭尼柯圍繞缺乏完善的登記室制度的組織機構所展開的思考相去不遠。的確,如果仔細研究布蘭尼柯和杜尚的全宗概念,會發現他們兩人之間的差別並不很大。通過厄恩斯特?波斯納(生於德國,第二次世界大戰前移民美國),布蘭尼柯的思想影響了謝倫伯格。另外,杜尚的全宗概念從實體的角度看與北美的文件組合概念差別甚微。就這樣,一個循環結束了。
來源原則以及它涉及的全宗概念是從歐洲輸入到北美的,沒有經過歐洲各國在19世紀所經歷的那種前期發展,記住這一點很重要。沃爾多?利蘭和範?萊爾等少數美國檔案工作者,從1910年布魯塞爾大會帶回了這個思想,而波斯納和謝倫伯格則在1940年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波斯納指出,“在文件管理領域,我們得感謝國家館的文件組合概念,它是對法國尊重全宗概念非常現實和有效的完善。它已成為一個令人尊崇的工具,適用於處理現代機構數量浩瀚的文件……”美國人不像繆勒那樣試圖嚴格地詮釋尊重全宗原則,而是按照自己的實際情況來理解這個原則,從而處理國家檔案館所面對的龐雜的現代文件。
解構全宗
布蘭尼柯、謝倫伯格和杜尚之間的相似之處主要在全宗的外層。這三位理論家在設立他們最高一級的組合羣邊界時都較為自由,採用了模糊的標準和個人的判斷。在從邏輯上把文件組合成一個實體的“集合體”方面,我們甚至可以觀察到布蘭尼柯與斯考特在思維上的相似之處。布蘭尼柯受全宗定義的影響願意付出任何代價來尊重原順序,包括外層和內層結構。他建立Archivkorper(字面指一個檔案體或檔案組合,與詹金遜的解釋不一定吻合)的操作標準之一是他所謂的Sachgemeinschaf,意思指一組相關的主題或事由。檔案工作者因此可以按照同一項工作、計劃或活動所形成的文件,建立嚴格的Archivkorper,至少在某種程度上,這種方法可以獨立實施,不受可能發生的行政機構變化的影響。因此,布蘭尼柯動搖了對他來説過於狹窄的傳統全宗的邊界。實際上,杜尚那模糊的規則,也暗含着同樣的邏輯。美國國家檔案館從實際需要出發,接收和保管仍在運行的政府部門形成的部分開放性文件系列,也屬同理。
布蘭尼柯、謝倫伯格、杜尚以及他們之前的繆勒及其同時代人,都持有這樣一個概念,即要把文件在實體上集中到一起,形成一個可見的整體,一個可以管理和上架保存的東西。無論是基於一個可見實體的分類方案,還是按邏輯自行設計的分類方案,全宗內的整理均被視為對文件實體的整理。繆勒把他的檔案構成物稱為“archief檔案集”,詹金遜稱其為“archival group檔案組合”,杜尚稱其為“fonds全宗”,布蘭尼柯稱“Archivkorper檔案體”,謝倫伯格稱“文件組合”,但他們構建出的檔案物很少能夠符合理論上對理想全宗的要求。理想的全宗應是一個整體,一個完美的整體,自全的整體。但是,有多少這樣的全宗留存下來了?又有多少組織機構符合杜尚確立的能夠形成一個獨立全宗的所有要求?
澳大利亞的斯考特從全宗往下把系列設為他最高級別的檔案構成單元。斯考特的目的仍然是按照一個概念的或邏輯的組合方式??一個不再基於組織結構而是文件保管系統所體現的職能活動的組合方式??建立一個文件實體集合。然而,斯考特通過強調著錄或者説最終更傾向著錄而非實體整理,補充了一個重要的概念元素。對此我後面還將論及。
加拿大的特里?庫克在自杜尚到斯考特的革命之後採取了下一個邏輯步驟,對全宗進行概念化。庫克的全宗已不再是由整理而組建或再建的一個實體的東西,而是文件之間,文件與文件形成者之間,文件與業務處理之間的一組關係:一個多樣和動態的文件系列,這些文件與其背景相互有關,所有這些關係會隨着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正如斯考特和杜尚指出的,繆勒那一代人已非常瞭解的。但對庫克而言,這些關係不一定是可見的、具體的、真實的,由對文件的實體組合和整理產生的,而是一種主要來自編目的、獨立於文件的實體存址和整理的保管方法。庫克的全宗終結了全宗作為一個物理實體的存在。
庫克這篇里程碑式的論文是在檔案數據庫和因特網應用於檔案館之前撰寫的。他能夠預想到斯考特難以提出的著錄方法和技術,但卻受到紙製技術的制約。幾年之後,他在1996年北京國際檔案大會上的報告中展望了加拿大在整理和著錄領域對來源原則的再發現,“用一個新建的著錄標準系統取代謝倫伯格以來源為中心的文件組合;對一個全宗內的所有文件實體按照從一般到具體的、多級的和多媒體的結構進行著錄;需要進一步通過一個展示多個形成者關係的規範記錄來保護來源??以及在這個記錄的背景化體系內,制訂描述檔案的精確的規則。”
庫克用著錄概念化地重建全宗,而不是用整理實體性地重建全宗,實際上,在1910年布魯塞爾大會的討論中就有此預兆。當時,德國檔案工作者古斯塔夫?沃爾夫提出了反對意見,認為恢復原順序將破壞現順序,而這個現順序本身或許己獲得某種意義。作為一個可能的解決方案,與會的檔案工作者提出了概念著錄而非實體整理的建議,並提供了一個樣板,即波蘭的Breslau(現稱Wroclaw)檔案館,他們對進館的文件保持其現有的實體順序,而在目錄卡片上註明文件的原順序。
這樣,在概念層面,一個全宗不止是一個按某種整理而形成的文件組合,它甚至要超過一組關係。全宗概念幾乎可以表達為一個數學公式:
一個全宗(F)為任何一組關係(r1,r2,r3,……rn),而其中一份文件(a1,a2,a3,……an)是任何確認的(和未確認的)關係中的一個元素。顯然,一份文件可以是兩個或多個關係、兩個或多個全宗的一部分。
某些關係把文件相互結合在一起,形成杜蘭蒂所稱的“archival bond檔案集合”。然而,多數關係把文件與它們的形成背景和當代利用聯繫起來,這些關係的數量實質上是無限的。檔案著錄就是從中選取基本關係並對它們加以描述。分析這些關係而不是整理應先於著錄。的確,著錄變成了(虛擬的)整理。
順序的意義
新的多重關係的虛擬全宗非常概念化,總是處於動態,它不為任何保管目的服務,這與美國的文件組合甚至斯考特的文件系列不同。另一方面,過去的文件實體組合和整理方式,也不一定就能真實地反映組織結構或職能活動,那麼,全宗概念究竟是為什麼目的服務的?讀了庫克關於著錄的闡述,是否可以認為在後保管時代任何一種整理都是多餘的?檔案工作者應不應該尊重以前的整理?
首先,後保管不應該意味着不保管,檔案工作者終究還是保管者。對於這一點第一代檔案工作者有深刻的理解,他們把分散在各處的瀕於損毀和遺失的檔案收集到一起,對它們進行整理和編目並提供給研究人員利用。檔案集(the archive)在實體上維護了一個全宗的完整性。荷蘭手冊的第一章關注的問題正是,如何通過把反映一個羣體的文件集中在一起保管來建立這個羣體的檔案集。詹金遜1947年概括到,“保管是普通文件與檔案集之間的‘差別’”,這裏的保管指實體整理。當時的檔案先驅們必須掌握19世紀的檔案方法,包括基於登記室制度的分類方案。
第二,每一種順序,包括實體順序,都賦予這個檔案集一定的含義,它使人們知曉應怎樣理解這些文件,或者前人是怎樣解釋這些文件的,以及這些文件可不可以提供利用。前整理的直觀化或重建,使人們得以發現以往的溝通和決策模式??但同時也可能是其反面。最接近原始事務處理過程和形成者職能的整理或許才是最獨特和有意義的,案卷或合訂冊通常要比所謂的系列(更不用説全宗)更能清楚地表明形成者的目的、意向和背景。這樣的職能順序揭示了文件是怎樣在業務過程中形成和集合的,因此應該加以保護。對原順序的這種理解反映在荷蘭手冊的第22節,書中明確表示,未詳細説明原順序之前,不應拆亂任何卷冊。在第17、18節,手冊還討論了系列的整理;第16節則提供了全宗級整理指南,不過也留下很大的空間任檔案人員自行酌定。整理和編目過程中的此類檔案干預本身,也成為文件沿革的組成部分。比如,一個幾百年前形成和封存的案卷告訴我們,這個案卷從那時起從未被查閲過。即使為編目而拆開這個案卷也算是一種干擾,在大的利用背景上改變了案卷的含義。尊重這樣的前順序也意味着尊重和記錄它們的動態和變化情況。每一次新的整理都會模糊上一次的整理,檔案工作者應記錄下每次整理所發生的變化。
尊重原順序並不只是凍結或修復以往的某一次整理,且把它視為“那個”原順序。荷蘭手冊的作者在這方面沒有多少選擇,因為他們缺乏適當的編目體系和方法。但他們肯定意識到了一個複雜全宗存在着多重整理。檔案產生自人們的活動和交易,它們也反映組織機構的變化??通常是這些變化的有用工具,甚或是帶來這些變化的工具。當1850年弗穆倫和邦奈尼二人分別在烏得勒支和佛羅倫薩用語言和行動説明,檔案整理應反映文件形成機構的組織結構時,他們所處的世界還都只有那些組織結構穩定或確定的小型機構。一個世紀之後,斯科特總結到,這種行政管理的穩定性和小規模的政府己不再是澳大利亞的現實。於是,他建議拋棄全宗(或文件組合),因為全宗所預設的那種19世紀式的穩定的行政管理機構,已不復存在。但斯科特開的藥方恐怕比疾病本身還糟糕,他試圖通過關注文件系列所反映的職能來實現組織結構的穩定。
不過,檔案就其本質而言的確是動態的,一如它們的形成和利用背景。這個觀念是對荷蘭手冊第2節暗含的全宗為一個有機體這個隱喻的釋義。檔案形成和利用的持續動態反映在其多面的結構中??圍繞一個文件的各種關係。這種“有機的”、內在的檔案排序方式(因而也是檔案編目方式),以實際的業務處理過程、組織結構和文件保管工作等為基礎,它必定高於“人工”、武斷或外力所建構的全宗。
布蘭尼柯不贊成荷蘭手冊第2節關於有機體的觀點,認為它過於生物學化,不符合他的歷史發展觀,因此拒絕接受。他指出,全宗概念首先是作為一個實踐方法強加給檔案工作者的,它並沒有改變長期採用的事由分類法(在全宗內)。布蘭尼柯還認為,儘管法國1841年提出了尊重全宗的概念,但它當年制訂的新的檔案計劃並不是歷史性的而是機械性的。
根據這個認識,布蘭尼柯創立了自己的基於一組關係的Archivkorper概念,並認為這些關係最為重要,或者説在廣義上最能反映形成機構的發展脈絡。謝倫伯格提出的文件組合與此基本相同,它注重實際的保管關係。即使斯考特,在放棄而不是尊重文件組合(全宗)時,卻也體現了同樣的精神。杜尚所説的全宗實際上不是全宗而是文件組合??就像檔案館保存的所有全宗都只是文件組合或文件的組合體。在我研究的作者中,只有庫克接受荷蘭定義的“有機的”精神。這使得他一直關注文件組合和全宗所共有的許多理論問題,並始終尊重文件形成的複雜背景,建議放棄傳統的實體觀念,贊成以多重職能關係為核心的虛擬或概念全宗。
結論:全宗順乎結構
全宗順乎或反映結構(或者最好是説文件組合順乎結構,因為“文件組合”一詞實際上更好地表達了檔案工作者建構的性質)是約翰尼斯?帕普里茲在其著名的1964年國際檔案理事會調查報告中得出的結論。當帕普里茲提到1800年前的檔案時,他的論述也涉及檔案工作者怎樣整理現行文件,包括那些開放式全宗的文件。
這裏仍存在一個令人迷惑的悖論。那些攻擊或輕視尊重原順序的理論家們,在為全宗概念辯護時均以職能、處理過程和登記室制度為基礎,把全宗視為一個整體或應整體保存的文件體,這實際上破壞了自己的辯護。不僅全宗這個應被尊重的實體存在很少是原封不動地按原樣遺存的,而且這個出自檔案工作者之手的重建物,常常歪曲了文件原生的保管狀態,從而削弱了來源。事實上,尊重全宗的檔案建構,形成的往往並不是原初的那一個整體,即便人們在歐洲見到的那些理想的修道院、家族或私人企業檔案全宗也是如此,更不用説現代政府機構或已有幾百年歷史的企業組織的全宗了。即使採用詹金遜的檔案組合這個最為寬泛的全宗解釋??“檔案產生自一個行政機關的工作活動,此機關是一個有機的整體,能夠獨立地處理各方面的相關事務”??在許多情況下,也無法理清文件在其原生背景下是怎樣形成和利用的。
由於幾乎任何全宗都有一定的規模並跨越一定的時空,它們中的一部分已被搬進閣樓或地下室,被日常業務工作所遺忘和拋棄。另一部分則保存在地區、地方或海外的分支機構。此外,大量(高達95%至98%)文件由於忽視、事故、政治決定、草率的檔案鑑定等原因,已被銷燬了。
因此,以尊重全宗為核心的檔案方法是為保管、為方便檔案工作者管理館藏服務的,它們未必能夠為用户或研究人員服務。當然,檔案工作者假裝??或許真地相信??自身的管理便利同時也通過維護了來源而最好地服務了用户。然而,用户卻經常被全宗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基於尊重全宗的檔案整理和編目方法,向用户提供的是單一的文件“組合體”,它在檔案館之外的現實世界中未曾存在過。來源實際上因此遭到破壞:以檔案全宗形式倖存下來的實體殘存,一直遮蔽了基於業務處理過程的概念整體。
過去150年,關於檔案全宗概念的理論爭論一直喋喋不休。始自一種實用方法的全宗先是被荷蘭手冊戴上的光環,之後又在1910年的布魯塞爾大會上被奉為圭臬。從此以後,全宗的理論化日益膨脹、玄奧和教條。現在該是我們精簡這個概念的時候了。我建議重建“文件組合”??無論我們給它什麼樣的名稱,包括archief或fonds??不多不少,只把它當作一個保管構成單元。這個文件組合基本上是一系列文件保管活動和檔案干預(包括鑑定和銷燬決定)的結果,一個反映檔案決策的檔案構成體,而不再是某種檔案工作者夢寐以求的、最終的目標。如果應該建立一個指導檔案理論的原則,那麼它絕不是全宗,而是虛擬化的職能描述:即關於文件形成和利用背景的多種關係的檔案敍述。只有這樣,研究利用者才能對過去留下的文件有真正的瞭解。如果把這個原則稱為(虛擬)來源原則,我不會反對,因為這是對尊重文件來龍去脈的檔案傳統的最好的延續。
《天津商會檔案全宗》出版 折射近代經濟風雲
由天津檔案館編輯的《天津商會檔案全宗》出版發行,該書共13817卷,藏量居全國同類檔案之首,是研究近代經濟以及民族資產階級的重要文獻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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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會檔案全宗》,起於光緒二十九年,止於建國初年,即1903年至1950年,完整地記錄了天津商會從誕生至消亡的全過程,總結了天津、北京等地商業市場的興衰和舊式商業逐步向新式商業過渡的歷史過程以及商業資產階級的若干特點,記述了天津民族工業的興起和天津的封建鹽商、買辦和高利貸者,逐漸改變投資習慣,開始投資於新式民族工業,逐步向工業資產階級轉化並建立自己的團體――天津工務分會的過程;記載了津、京、滬、穗之間經濟上緊密聯繫,尤其記錄了天津作為北方主要門户形成的歷史過程,以及天津經濟圈內,中心城市與內陸腹地交互作用的一些情況;講述了天津作為通商大埠、京師大門,庚子後金融風潮迭起,以致引起全社會的動盪,從而推動幣制變革,終於導致銀元普及的具體過程以及商會在這一變革中採取的行動;記錄了商會的組織者們所進行的多次商情調查中留下的一批可供計量研究參考的數字以及天津市城市管理、市政建設與當時人們的社會心理、服飾衣着、民風民俗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一些情況。
《天津商會檔案全宗》共13817卷,藏量居全國同類檔案之首,保存之完整與系統是十分難得的。它的出版為研究天津近代百年的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歷史進程,提供了大量翔實的原始史料。從一個側面勾畫出天津這座北方工商業大城市的起伏興衰,對於深入研究和正確認識津京和華北地區民族工業的發展及天津經濟中心城市地位的變化,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