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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鳴復
鎖定
李鳴復人物生平
李鳴復為宋寧宗嘉定二年(1209年)進士,歷官權任發遣金州兼幹辦安撫司公事。四川制置使鄭損向朝廷舉薦李鳴復,請召他入朝考察,最終被授為司農寺丞,又改任駕部員外郎、兵部郎中等職。還得到面對(當廷奏對)的機會,遷升為軍器少監、大理少卿,並拜官侍御史兼翰林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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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鳴覆在進謁答對時,對宋理宗説:“荊襄的制臣(指京湖制置使等)應該準備三點:一為去私、二為禁暴、三為懲怒。”隨後,李鳴復升任權工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又權任刑部尚書兼給事中、籤書樞密院事,開始參預樞機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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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鳴復人物評價
李鳴復史料記載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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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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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李鳴復,字成叔,瀘州人。
- 2.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嘉定二年進士。歷官權發遣金州兼幹辦安撫司公事。制置使鄭損薦於朝,乞召審察。授司農寺丞,遷駕部員外郎,遷兵部郎中。面對,遷軍器少監、大理少卿,拜侍御史兼侍講。
- 3.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進對,言:“荊襄制臣有當戒者三:曰去私、禁暴、懲怒。”權工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又權刑部尚書兼給事中、籤書樞密院事。
- 4.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端平三年,拜參知政事。以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
- 5.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嘉熙元年,復為參知政事。
- 6.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明年,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加資政殿大學士,賜衣帶、鞍馬。
- 7.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淳祐四年,復為參知政事。未幾,出知福州、福建安撫使,尋予祠。監察御史蔡次傳按劾落職,罷宮觀,後卒於嘉興。
- 8. 徐海松:《南宋李鳴復抗蒙策略評析》,杭州師範學院學報1989年第4期,1989年5月
- 9. 《宋史·卷四百一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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