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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飛

(華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鎖定
李飛,男,1984年6月生,河南永城人,漢族,中共黨員,法學雙博士,華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福建省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華僑大學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碩士生導師,華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兼任全國外國法制史研究會理事,福建省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入選“福建省高校傑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計劃”,獲“福建省法學英才”(提名獎)。主要研究方向為民法基本理論、羅馬法和私法史方向。 [1] 
中文名
李飛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84年6月
畢業院校
意大利羅馬第二大學
廈門大學
畢業院校
河南大學
職    業
大學教師
代表作品
取得方式與(市)民法的體系化
羅馬禁奢法研究
羅馬環境法要論
性    別

李飛人物履歷

李飛,男,1984年6月生,河南永城人,漢族,中共黨員,法學雙博士。2006年畢業於河南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學士學位,分別於2009年和2013年畢業於廈門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和法學博士學位。在廈門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於2010年9月獲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赴意大利羅馬第二大學攻讀博士學位,2014年8月獲羅馬第二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同年9月入職華僑大學,現為華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法學院工會主席。 [1] 

李飛研究方向

民法基本理論、羅馬法、私法史方向
教授課程:《民法總論》、《羅馬法初階》等

李飛所獲榮譽

2017年入選“福建省高校傑出青年人才培育計劃” [1]  和第二屆“福建省法學英才”(提名獎) [2]  ,2019年入選“福建省法學法律人才庫”,2019年獲福建省“向上向善育人工程基金”獎教金。此外,還入選泉州市高層次人才,獲“華僑大學優秀班主任”及華僑大學第十屆青年教師“精彩一堂課”競賽三等獎。

李飛發表論著

已出版專著3部,譯著2部, [1]  在中外學術期刊發表論/譯文三十餘篇,代表性作品如下: [1] 
1、《論債務人的能力限度利益制度——從羅馬法到中國法》(1.9萬字),載《政治與法律》2015年第3期。
2、《論天然孳息的歸屬原則——<物權法>第116條第1款與<合同法>第163條衝突的化解》(1.3萬字),載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第56卷),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3、《古希臘—羅馬的辯證法對羅馬法的體系化生成的影響——以Divisio和Partitio為中心》(1.4萬字),載陳金釗、謝暉主編:《法律方法》(第15卷),山東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4、《委託交付制度的歷史與現實——兼論我國<合同法>第64條的定性》(1.5萬字),載《比較法研究》2014年第3期。
5、《Actio de in rem verso在羅馬法中的歷史真實及其在現代法中的演進——兼談其中譯名的統一》(1.4萬字),載徐國棟主編:《羅馬法與現代民法》(第八卷),廈門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
6、《孳息概念研究》(3.6萬字),載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第46卷),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7、Sul beneficium competentiae nel diritto romano, in Diritto @ Storia, N.9 2010.
8、《<法學階梯>體系的本質及其歷史演變——從起源到17世紀》(1.7萬字),載《北方法學》2017年第2期。 [8] 
9、《浪費人制度疏證》(2萬字),載《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20年第2期。 [6] 
10、《羅馬法中非人動物的法律地位》(1.6萬字),載《華僑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2年第1期。 [7] 
著作:
1、《馬耳他民法典》,廈門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獨譯。
2、《學説彙纂》(第十七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獨譯。
3、《取得方式與(市)民法的體系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獨著。
4、《羅馬環境法要論》,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獨著。 [1] 
5、《羅馬禁奢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獨著。 [1] 
主持的課題:
1、2016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青年項目) [3] 
2、2015年度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一般項目) [4] 
3、2022年度福建省社科基金(一般項目) [5] 
4、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委託立法起草項目《福建省動物保護條例》
5、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委託立法起草項目《泉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