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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方式與(市)民法的體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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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方式與(市)民法的體系化》是2015年9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飛。
中文名
取得方式與(市)民法的體系化
作    者
李飛
出版社
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15年9月
頁    數
287 頁
定    價
36 元
開    本
32 開
裝    幀
平裝
ISBN
9787562060796

取得方式與(市)民法的體系化內容簡介

《取得方式與(市)民法的體系化》是一部私法史研究的力作,對民法體系化的歷史進行了整體性描繪。作者以民法體系化的歷史進程為線索,通過對羅馬法的體系化、11世紀末羅馬法復興以來的市民法的體系解構、16世紀人文主義法學開啓的對市民法的體系化重構、近現代民法法典化的考察,還原了《法學階梯》體系以“取得方式”為核心的實質樣態,將對《法學階梯》體系的研究推向縱深:進而對“取得方式”在民法體系化歷史的各個階段所具有的體系意義及其所充當角色的演變進行了細緻入微的分析;其間穿插着對民法體系化背後的方法論變遷的思考。最後直面當代民法面臨的體系化困境,指出“權利一取得權利的方式”式的體系化思維有助於此等困境的化解。

取得方式與(市)民法的體系化作者簡介

李飛男,1984年6月生。河南永城人。2006年畢業於河南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2009年和2013年畢業於廈門大學,分別獲法學碩士學位和法學博士學位;2014年畢業於意大利羅馬第二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現為華僑大學法學院講師。主要研究方向:民法基本理論、私法史和羅馬法。主要學術成果有:譯作2部[《馬耳他民法典》(廈門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學説彙纂》(第17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4年版)];此外在Diritto@Storia、《比較法研究》、《政治與法律》、《民商法論叢》、《法律方法》等中外學術刊物發表論/譯文二十餘篇。 [1] 

取得方式與(市)民法的體系化圖書目錄

序言
前言
導論
一、論題説明
二、研究綜述
三、全書結構
第一章 羅馬法的體系化:“取得方式”的體系意義
第一節 古希臘文化的引鑑與羅馬法的體系化
一、古希臘一羅馬的辯證法與羅馬法的體系化
二、Divisio、Paritio與羅馬法的體系化
第二節 《法學階梯》與“取得方式”的體系確立
一、蓋尤斯之前的羅馬法的體系化進程
二、蓋尤斯《法學階梯》與“取得方式”
三、優士丁尼《法學階梯》與“取得方式”
四、《法學階梯》體系及其現代命運
第二章 羅馬法的解構:市民法的體系重構的基礎
第一節 訴訟法與實體法的區分
第二節 物權與債權區分的歷史生成
一、羅馬法上的物與債
二、羅馬法復興以來的對物權與對人權
三、物權與債權區分的確立
第三節 向物權概念的生髮流變
第四節 繼承法的體系歸屬的歷史演進
第三章 市民法的體系重構:“取得方式”與物權債權區分的博弈
第一節 人文主義法學與近代法的體系生成
一、人文主義法學的興起與發展
二、從“物”到“權”
三、他物權從所有權中的分離
第二節 新教法學與私法體系的建構
一、新教法學與Topica方法:梅蘭希頓的貢獻
二、新教法學與法學方法的轉型:私法體系的建構
第四章 近現代民法法典化:“取得方式”的雙重命運
第一節 拉丁法族民法典的體系:“取得方式”的華麗轉身
一、本節研究對象的確定
二、“人一物”式民法典體系與“取得方式”的因勢讓位
三、“人一物一債”式民法典體系與“取得方式”的意義轉型
四、“人一權利一取得權利的方式”式民法典體系與“取得方式”的體系重現
第二節 潘德克吞式民法典的體系:“取得方式”的價值喪失
一、潘德克吞式民法典體系的形成
二、潘德克吞式民法典體系與“取得方式”
結語
一、“取得方式”與民法體系化的歷史演進
二、當代民法體系化的困境及其出路
三、“取得方式”與當代民法體系化
參考文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