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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長庚

(明代官員)

鎖定
李長庚(1572年-1641年),字酉卿,號孟白,湖廣麻城(今湖北麻城)人。李正芳族孫,梅國楨女婿。 [1]  萬曆二十三年(1595)進士,明末“西陵三老”(麻城晉代為西陵縣)之首 [2]  。授户部主事、歷江西左、右布政使、山東巡撫、改右副都御史、順天府尹、吏部尚書等。其人“不植黨援”,臣心如水,剛直不阿,敢於直言。
本    名
李長庚
酉卿
國    籍
中國
性    別
朝    代
明代

李長庚人物生平

李長庚,麻城城區李家壩人。萬曆二十年(1592年)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進士。授户部主事。歷任浙江參政、山西按察使、江西左、右布政使,皆考最清廉,遷京兆尹。改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盡心荒政,民賴以蘇。晉户部侍郎,督餉天津,會東北用兵,具疏力復海運飛挽,倉廒連亙十餘里,曾親運海餉至遼,經略熊廷弼稱其“胸中甲兵乃爾”。天啓二年升南京刑部尚書,明年召拜户部尚書,未任,以憂歸。魏鐺以之為楊、左黨人,削籍還裏。崇禎朝起工部尚書,升吏部尚書。帝每褒以勤勞清慎。後與柄政意不合。以疾卒於家。宦橐蕭然,惟集書一小樓,好學,手不釋卷,喜作小行草書殊工,兼精花鳥繪事,博通釋、道、佔、緯諸家言。晚自稱“西有道人”,逝之日猶作偈。 [1] 
李長庚在明朝晚期以進士入宦途,歷三朝,先後任四部尚書,官居正二品,為明代楚中不可多得的風雲人物,其學術深得“公安派”學者袁宏道讚譽。後因事忤明思宗,被斥為民,居家十年,明亡後卒於故里。明史有傳。

李長庚軼事典故

時與通俗文學家、戲曲家馮夢龍友善,萬曆四十年(1612)全泰昌元年(1620),馮夢龍兩次應李長庚邀到鄂東講授《春秋》,影響甚大。天啓五年(1625)受馮之請為馮著《麟經指月》作序。萬曆二十四年(1596)歸省主鬯問津書院春祭祀典。明光宗泰昌元年(1620)書“萬世師”匾額獻問津書院,並捐俸銀資助貧窮生員以作膏火,倡修書院殿宇房舍,撰書書院大成殿楹聯。

李長庚史料記載

《明史·李長庚傳》如下:
李長庚 李長庚
李長庚,字酉卿,麻城人。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授户部主事。歷江西左、右布政使,所在勵清操。入為順天府尹。改右副都御史,巡撫山東。盡心荒政,民賴以蘇。盜蔓武定諸州縣,討擒其渠魁。
四十六年,遼東用兵,議行登、萊海運。長庚初言不便,後言:“自登州望鐵山西北口,至羊頭凹,歷中島、長行島抵北信口,又歷兔兒島至深井,達蓋州,剝運一百二十里,抵娘娘宮,陸行至廣寧一百八十里,至遼陽一百六十里,每石費一金。”部議以為便,遂行之。
明年二月,特設户部侍郎一人兼右僉都御史,出督遼餉,駐天津,即以長庚為之。奏行造淮船、通津路、議牛車、酌海道、截幫運、議錢法、設按臣、開事例、嚴海防九事。時議歲運米百八十萬石,豆九十萬石,草二千一百六十萬束,銀三百二十四萬兩,長庚請留金花,行改折,借税課,言:“臣考會計錄,每歲本色、折色通計千四百六十一萬有奇。入內府者六百餘萬,入太倉者,自本色外,折色四百餘萬。內府六百萬,自金花籽粒外,皆絲綿布帛蠟茶顏料之類,歲久皆朽敗。若改折一年,無損於上,有益於下。他若陝西羊絨,江、浙織造,亦當稍停一年,濟軍國急。”帝不悦,言:“金花籽粒本祖宗舊制,內供正額及軍官月俸,所費不貲,安得借留?其以今年天津、通州、江西、四川、廣西上供税銀,盡充軍費。” 於是户科給事中官應震上言:“考《會典》,於內庫則雲:金花銀,國初解南京供武俸,諸邊或有急,亦取給其中。正統元年,始自南京改解內庫。嗣後除武官俸外,皆為御用。是金花銀國初常以濟邊,而正統後方供御用也。《會典》於太倉庫則雲:嘉靖二十二年,題準諸處京運錢糧,不拘金花籽粒,應解內府者悉解貯太倉庫,備各邊應用。是世宗朝金花盡充兵餉,不知陛下初年何故斂之於內也。今不考各邊取給應用之例,而反雲正供舊額,何相左若是?至武官月俸,歲不過十餘萬,乃雲所費不貲哉。且原數一百萬,陛下始增二十萬,年深日久,顛末都忘。以臣計之,毋論今年當借,即嗣後年年借用可也;毋論未來者當濟邊,即見在內帑者盡還太倉可也。若夫物料改折,隆慶元年曾行之以解部濟邊,六年又行於南京監局,亦以濟邊。此則祖宗舊制,陛下獨不聞耶?”帝卒不聽。
時諸事創始,百務坌集,長庚悉辦治。天啓二年,遷南京刑部尚書,就移户部。明年,召拜户部尚書,未任,以憂歸。
崇禎元年,起工部尚書,復以憂去。久之,代閔洪學為吏部尚書。六年正月,修撰陳於泰疏陳時弊,宣府監視中官王坤力詆之,侵及首輔周延儒。長庚率同列上言:“陛下博覽古今,曾見有內臣參論輔臣者否?自今以後,廷臣拱手屏息,豈盛朝所宜有。臣等溺職,祈立賜譴黜,終不忍開內臣輕議朝政之端,流禍無窮,為萬世口實。”帝不懌。次日召對平台。時副都御史王志道劾坤語尤切,帝責令回奏。奏上,帝益怒。及面對,詰責者久之,竟削其籍。
志道,漳浦人,天啓時為給事中。議“三案”為高攀龍所駁,謝病歸。其後附魏忠賢,歷擢左通政,論者薄之。及是,以忤中官罷。
長庚不植黨援,與温體仁不甚合。推郎中王茂學為真定知府,帝不允。復推為順德知府,帝怒,責以欺矇,並追咎冠帶監生授職事,責令回奏。奏上,斥為民。家居十年,國變,久之卒。 [1] 
李長庚 李長庚
參考資料
  • 1.    【文學】“四部尚書”——李長庚  .麻城孝感鄉文化園[引用日期2021-01-20]
  • 2.    《問津文化叢書·問津人物》:【李長庚】(生卒不詳),字酉卿、夢白。明麻城縣人。明末“西陵三老”(麻城晉代為西陵縣)之首。 明萬曆二十三年(1595)中進士,授户部主事,改右副都御史,官至尚書。 時與通俗文學家、戲曲家馮夢龍友善,萬曆四十年(1612)全泰昌元年(1620),馮夢龍兩次應李長庚邀到鄂東講授《春秋》,影響甚大。明天啓五年(1625)受馮之請為馮著《麟經指月》作序。萬曆二十四年(1596)歸省主鬯問津書院春祭祀典。明光宗泰昌元年(1620)書“萬世師”匾額獻問津書院,並捐俸銀資助貧窮生員以作膏火,倡修書院殿宇房舍,撰書書院大成殿楹聯。 李歷任刑、户、工、吏四部尚書,為明代楚中不可多得的風雲人物,其學術深得“公安派”學者袁宏道讚譽。後因事忤明思宗,被斥為民,居家十年,明亡後卒於故里。明史有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