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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體仁

鎖定
温體仁(1574年1月1日—1638年8月11日) [1]  ,字長卿,號員嶠,浙江湖州府烏程縣(今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人。明朝末年大臣,崇禎年間的內閣首輔之一。
温體仁於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進士,選為庶吉士,萬曆年間歷任翰林院編修、南京國子監司業左諭德左庶子少詹事等職。天啓年間升為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崇禎初年升南京禮部尚書、禮部尚書,與周延儒聯手阻止錢謙益入閣,並以“孤忠”“廉謹”的形象取得了崇禎帝的賞識與信任。崇禎三年(1630年)六月以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躋身內閣,成為次輔,兩年半後累升至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在此期間,他與首輔周延儒互相傾軋,並在崇禎六年(1633年)六月扳倒周延儒,自己取而代之,翌年晉升中極殿大學士,加少師。崇禎十年(1637年)三月,加太保、左柱國。 [44]  同年六月,他因欲置錢謙益於死地而被崇禎帝懷疑“有黨”,不得不辭職致仕。翌年病死於家中,享年六十六歲(虛歲)。崇禎帝追贈他為太傅,賜諡號“文忠”。
温體仁為崇禎朝閣臣中居位最久者,輔政期間,明朝內憂外患的局勢逐漸惡化。他幾乎沒有任何重要的建樹與對策,而是一味排斥異己、迎合皇帝,尤其受到原東林黨人士的憎恨。清修《明史》將他列入“奸臣傳”。 [2] 
全    名
温體仁
長卿
員嶠
諡    號
文忠
所處時代
明朝末年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浙江烏程輯裏村(今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
出生日期
1574年1月1日(萬曆元年十二月初九日)
逝世日期
1638年8月11日(崇禎十一年七月初二日)
安葬地
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毗山
主要成就
崇禎年間任職最久的閣臣
最高官職
太保、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
追    贈
太傅

温體仁人物生平

温體仁早年仕途

温體仁及妻嚴氏合葬志 温體仁及妻嚴氏合葬志
温體仁的祖先温祥卿在元末由山西寓居浙江長興,曾跟隨明朝開國功臣耿炳文守城,在洪武年間官至兵部尚書,遂落籍浙江。其後代温亮遷居於烏程淤溪(今浙江湖州市南潯區輯裏村),世代為當地鄉紳。温體仁的祖父温應初、父親温子佐雖無功名,但伯祖温應祿在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過探花。温體仁十六歲成為秀才,後曾為浙江金衢道副使張朝瑞幕客三年,在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中鄉試,翌年中殿試二甲,賜進士出身,並被選為庶吉士。散館後,授翰林院編修。 [5]  [6]  萬曆四十年(1612年),遷南京國子監司業 [7]  翌年任左春坊左諭德 [8]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正月署掌國子監事,温體仁上疏推辭,神宗不允。 [9]  七月升左春坊左庶子,管理誥敕。 [10]  其時温子佐入京,發覺朝中黨爭險惡,温體仁領略父意,力請調任南京,遂在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三月升詹事府少詹事,掌南京翰林院事,到北京朝賀時也不見一客就回去,與家人共享天倫之樂,時人稱為盛事。 [11-12] 
温體仁任職三年,後丁母憂。天啓二年(1622年)四月,温體仁被起復為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充《神宗實錄》副總裁,温體仁稱病不赴,想繼續伺候失明的父親,但經過明熹宗的温言曉諭和座師韓爌的勸告,於八月下旬來京供職,並充當皇帝經筵上的日講官 [13-15]  天啓四年(1624年)十二月傳來父親訃告,温體仁回鄉丁憂 [16]  崇禎帝即位後,他於天啓七年(1627年)十月被起復為南京禮部尚書。 [17]  崇禎元年(1628年)二月任講讀官,入侍經筵。 [18]  他在經筵上“屏氣鞠躬,進止有度”,處處顯露出“恭謹之氣”。 [19]  十一月時已為禮部尚書。 [20] 

温體仁得君賞識

温體仁入仕三十年,雖然為人陰險,城府極深,但表面上非常謹慎,“硜硜自守”,從未被人彈劾過,也沒有結黨的跡象,贏得了一定的輿論聲望,他的同鄉原任內閣首輔朱國禎預計温體仁不是在崇禎元年(1628年)冬就是在崇禎二年(1629年)春入閣。 [21-23]  崇禎元年(1628年)十一月初三日,因大學士劉鴻訓罷官,崇禎帝指示吏部會推內閣增補成員的候選人,吏部尚書王永光想把温體仁加進名單,但被文選司郎中耿志煒拒絕。 [82]  最終開出的名單包括吏部左侍郎成基命、禮部右侍郎錢謙益等人,東林黨巨頭錢謙益最有望入選。温體仁見名單上沒有自己,很不高興,同時又看到此前不久因召對稱旨而得到崇禎帝青睞的禮部侍郎周延儒也沒有入選,便料定崇禎帝會因此有所懷疑,於是與周延儒聯手散佈錢謙益的同黨把持會推的傳聞,自己也呈上一道《直髮蓋世神奸疏》,重提多年前的錢千秋科場舞弊案,攻訐錢謙益身為主考官竟然關節受賄,結黨欺君,不應當成為閣員候選人。 [20]  [24]  崇禎帝果然相當重視,於十一月初六日召見羣臣於文華殿,命温體仁和錢謙益對質。温體仁緊緊抓住“臣一身孤立,滿朝都是謙益之黨”的核心觀點,與周延儒聯手攻擊錢謙益,錢謙益十分被動,只好跪地待罪。崇禎帝判定温體仁説的是實話,稱讚他“為國劾奸”,遂將錢謙益逐出朝廷。 [25] 
同年十二月,江西道御史毛九華彈劾温體仁“媚璫”,即諂媚魏忠賢,並舉證稱閹黨在杭州西湖為魏忠賢建生祠,温體仁率先為魏忠賢作詩歌功頌德,有“明德鼎馨”之語,暗示温體仁對錢謙益的攻擊是閹黨餘孽對東林黨的反撲。 [26]  崇禎帝要求毛九華回奏詳細情形,毛九華稱温體仁丁憂回籍期間,以低價強買商人木材,受到商人訴訟,由於賄賂了閹黨崔呈秀才得以免予追究;閹黨親信在杭州為魏忠賢建生祠“迎像”那天,温體仁父子匍匐前驅,賦詩讚頌,特地刊刻圖畫呈送魏忠賢,並獻上了包含温體仁名字的獻媚魏忠賢的詩冊,詩內有“袞衣”“朱雀”“宮殿”之類的僭擬字眼。崇禎帝下令浙江巡撫、巡按核實上報。 [27]  與此同時,貴州道御史任贊化也參了温體仁一本,告發他納娼妓倪瑞為妾,縱容其父倪四海上走私、勾結倭寇,被推官毛士龍捕獲。温體仁害怕案發於己不利,賄賂獄卒,殺害倪四滅口。崇禎帝譴責任贊化以“穢詞穢事”告君,降一級調外任。 [27]  温體仁一面請求辭職,一面表示自己孤立無援,被錢謙益的黨羽所誣陷,要求與毛九華對質,極力否認為魏忠賢獻媚之事。 [28]  崇禎二年(1629年)正月二十六日,崇禎帝再次在文華殿召對羣臣,温體仁、毛九華和任贊化都在場對質,崇禎帝判定毛九華所獻詩冊為偽造,兩人所報的温體仁劣跡不實。 [21]  經過這次彈劾温體仁的風波,崇禎帝更加相信温體仁是因為“無黨”才遭到攻擊,留下了温體仁“孤忠”的印象,攻擊温體仁的人越多,崇禎帝的這種印象就越牢固,對東林黨也就越懷疑。 [29]  温體仁也因此被東林黨人敵視,與周延儒、王永光以及兵部侍郎申用懋被稱為“四凶”。 [30] 

温體仁入閣傾軋

温體仁書札 温體仁書札
崇禎二年(1629年)八月,南京禮部尚書一職空缺,吏部推温體仁為候選,駱從宇備選,但崇禎帝點了駱從宇,將温體仁留在北京。 [30]  十一月,後金大汗皇太極率軍包圍京師,釀成“己巳之變”。温體仁上密疏告發督師袁崇煥通敵,促使袁崇煥被捕下獄。十二月,崇禎帝決定讓周延儒入閣,立場親東林黨的兩位閣臣韓爌、錢龍錫推薦何如寵錢象坤一起入閣,據説就是為了阻止温體仁入閣。 [31]  其後温體仁與周延儒聯手,暗中指使彈劾曾支持袁崇煥的錢龍錫,使其被治罪下獄。 [32]  在周延儒的建議下,温體仁於崇禎三年(1630年)六月十一日(一説十二日)和吳宗達進入內閣,兼東閣大學士 [33]  [44]  十一月加太子太保,進文淵閣大學士 [34]  崇禎五年(1632年)二月加少保兼太子太保,改户部尚書,進武英殿大學士 [35]  十一月進建極殿大學士,加少傅。改吏部尚書。 [44] 
温體仁作為內閣次輔,與周延儒表面上“同心秉政,相得甚歡” [45]  ,暗地謀奪其首輔之位。其時山東籍的兵部尚書王洽為己巳之變負責而死,出自周延儒的主張,温體仁趁機籠絡山東籍官員,江西籍官員也被他籠絡,都稱讚温體仁而貶低周延儒。崇禎四年(1631年)二月,山東鉅野籍的户科給事中葛應鬥上疏彈劾吏部尚書王永光所親信的御史袁弘勳、錦衣衞指揮張道濬“通賂竊權”,温體仁利用周延儒外出主持科舉之機,擬了道嚴旨,治罪袁、張,得到崇禎帝採納,隨後吏部尚書王永光也遭彈劾,引咎去職。 [36-37]  温體仁便讓自己的同鄉姻親閔洪學取而代之,掌控人事權,同時倚靠御史史𡎊、高捷及侍郎唐世濟、副都御史張捷等為心腹,處心積慮欲攻倒周延儒。 [38]  周延儒也指使華允誠等反擊,於崇禎五年(1632年)八月彈倒了閔洪學,由與温體仁不親的李長庚出任吏部尚書。温體仁暫時討好周延儒,周延儒表示“死生決不相負”,於是温體仁趁機收拾了據稱幫華允誠寫上疏的姚希孟,姚希孟求救於周延儒,周延儒坐視不救,最終被貶。 [39-40] 
崇禎六年(1633年)二月,周延儒因被太監王坤彈劾而處境危險,温體仁卻不出一言相救,兩人又開始交惡。 [41]  在此期間,凡是與周延儒為難者,温體仁都幫助他們晉升,凡是幫助周延儒者,温體仁就大力排擠,同時又能做到不露聲色,見機行事,使崇禎帝不懷疑。 [46]  不久,周延儒被揭發曾私下稱崇禎帝為“羲皇上人”,於六月被迫辭職,批准其辭職的票擬即出自温體仁之手,內閣首輔之位亦落入温體仁囊中。周延儒去位時,為了報復温體仁,推薦何如寵入閣,但何如寵畏懼温體仁而不敢就任。 [42-43]  刑科給事中黃紹傑直接指出何如寵就是畏懼温體仁這種奸佞小人,請求將温體仁逐出朝廷,崇禎帝斥其“率妄”,將他降調外任。 [47]  崇禎七年(1634年)二月,温體仁以平定登州叛亂(吳橋兵變)的功勞,進中極殿大學士,加少師。 [44] 

温體仁晉升首輔

温體仁升任首輔後,就試圖除掉與他不和的吏部尚書李長庚,從而控制人事權。崇禎七年(1634年)八月,崇禎帝下旨寬恤被處分的朝臣。而李長庚未等刑部上奏的減刑名單奉聖諭批示,就在温體仁的催促下開具起廢諸臣名單,疏上後温體仁上密揭彈劾李長庚。崇禎帝對李長庚不待刑部釋罪疏得請就開具起廢名單大為不滿,認為他“屈法徇私,朋比欺矇”,將李長庚削籍為民,温體仁的親信吏部左侍郎張捷署理部事。 [48]  八月二十一日,崇禎帝在平台召見羣臣,會推吏部尚書,張捷推舉了名列“欽定逆案”中的閹黨呂純如,當場引發巨大爭議,在場言官力執不可,甚至想毆打張捷,温體仁只好退而求其次,提議用自己的另一親信謝升為吏部尚書,並被崇禎帝採納。 [49] 
其後,文震孟因講《春秋》而得到崇禎帝青睞,由於文震孟是親東林人士,所以被温體仁忌恨。崇禎八年(1635年)六月,温體仁回家養病,崇禎帝舉行了一場空前的廷試,打算以考試方式從官員中選拔閣員。 [50]  文震孟因病未能應試,卻被崇禎帝欽點,與應試的張至發一起入閣。温體仁也於八月回內閣供職,每次擬旨必徵求文震孟意見,而且往往聽從,文震孟以為温體仁“虛懷”,放鬆了對他的警惕。十月,吏部尚書謝升要把曾因鳳陽皇陵被焚而彈劾温體仁的言官許譽卿調往南京,文震孟卻很欣賞許譽卿,反對將他調往南京,併為此大罵謝升。謝升進一步奏稱許譽卿不想南遷是為了把持朝政,最終崇禎帝支持了謝升、温體仁,並將許譽卿貶為民。文震孟對此大發牢騷,譏諷説“科道為民,極榮之事”,温體仁便向崇禎帝告狀,崇禎帝果然大怒,指責文震孟及其同黨何吾騶“徇私擾亂”,隨即將其逐出朝廷。 [51-52] 
文震孟、何吾騶被貶後,鄭鄤十分不滿,温體仁便想除掉他,藉此敲打文震孟、黃道周等親東林人士。崇禎八年(1635年)十一月,温體仁根據鄭鄤族舅吳宗達揭發的材料,上疏彈劾鄭鄤居家期間曾“杖母烝妾”,即杖打母親、強納父妾。崇禎帝下令將鄭鄤下獄,由於查無實據,此案拖延數年,至崇禎十二年(1639年)才以凌遲處死結案,但此時温體仁已死。 [53-54] 

温體仁卸任去世

温體仁輔政期間,內外時局愈發混亂,因此遭到傅朝佑劉宗周楊光先朱國弼、王昺等多人彈劾,崇禎帝都回護温體仁,將這些人或下獄、或革職、或充軍、或奪俸、或奪爵。温體仁自以為有皇帝庇護,愈發肆無忌憚。當時,温體仁之弟温育仁想加入張溥張採創立的復社,卻被拒之門外。 [55]  於是温體仁慫恿原任蘇州府推官周之夔和文人陸文聲控告復社“結黨恣行”“把持武斷”“逐官殺弁”“朋黨蔑旨”,企圖利用擬旨大權來鎮壓復社。由於提學御史倪元珙、海道副使馮元飈沒有按照温體仁的意思辦,才使其圖謀未能得逞。 [56]  崇禎十年(1637年)正月,常熟人陳履謙負罪逃到北京,慫恿温體仁置錢謙益於死地,並讓常熟縣衙書手張漢儒攻訐已下野的政敵錢謙益、瞿式耜居鄉不法,結黨營私,妄議朝政,列舉罪狀共五十四條。奏疏呈進後,温體仁立即代崇禎帝擬旨:逮錢謙益、瞿式耜下刑部獄。 [57-58] 
錢謙益被逮捕後,求救於司禮監太監曹化淳和原大學士馮銓。不久,受温體仁指使的陳履謙炮製錢謙益“款曹擊温”(拉攏曹化淳、打擊温體仁)的匿名揭帖,又要王藩出面自首此事,告發錢謙益出銀四萬兩託周應璧討好曹化淳。這個匿名揭帖激怒了曹化淳,當即向崇禎帝請求清查此案。隨後,曹化淳以奉旨大力追查,終於查清了陳履謙父子的罪行,把他們逮入東廠。他自己與東廠太監王之心、錦衣衞掌印指揮孟明在五更突擊審訊,陳履謙招出張漢儒如何起草誣告錢謙益的狀子,王藩如何出首,以及他們父子二人如何捏造“款曹和温”又改為“款曹擊温”等情節。繼而又審出以上這些情節“俱烏程(温體仁)一手握定”。崇禎帝得報後,開始懷疑温體仁“有黨”,馬上處死了張漢儒。此時温體仁住進了湖州會館,向崇禎帝上疏,假意引疾乞休,自以為崇禎帝必定温旨慰留。次輔張至發在温體仁的乞休奏疏上已票擬好諭旨呈進時,崇禎帝毫不猶豫地提起硃筆,抹掉一些字句,批上三個大字:“放他去!”奏疏批答傳到温體仁那裏時,他正在吃飯,一看到“放他去”三字,大驚失色,以致筷子掉到了地上。京城百姓聽到温體仁去職的消息,歡聲雷動,婦孺都舉手相慶,時為崇禎十一年(1637年)六月十一日(一説二十日 [44]  ),距温體仁入閣剛好七年整。 [59-60] 
温體仁回鄉時,推薦了薛國觀蔡弈琛,並在潞河上一揭帖,告發外戚周奎、周鑑、田弘遇等不法之事,而在此之前從未説過他們壞話。 [61]  [67]  崇禎十一年(1638年)七月初二日,温體仁去世,享年六十六歲(虛歲,實為六十四歲)。崇禎帝得知後,覺得很可惜,為之輟朝,追贈太傅,賜祭九壇,加祭四壇,並且一反由閣臣先擬諡的慣例,親自決定温體仁的諡號為“文忠”。 [1]  南明建立後,温體仁一度被削諡,弘光元年(1645年)在其同黨張捷、蔡弈琛的支持下復諡。 [62-63] 

温體仁主要影響

温體仁從崇禎三年(1630年)入閣到崇禎十年(1637年)辭職,輔政時間為崇禎朝五十閣臣中最久者。其為政風格有以下幾個特點:
  • 精明幹練。温體仁對於四方章疏中所呈報的紛繁複雜的刑名錢糧,一覽就能理清其頭緒,從未因為失誤而被駁回改正,所以其他輔臣也都佩服其精明幹練;特別是同列輔臣大多是庸才,更使他鶴立雞羣。 [64]  [65] 
  • 清廉自律。在晚明官場中,温體仁以“不納苞苴”(不收賄賂)著稱,也有説法是他“巧納苞苴”,但無具體證據。無論如何,温體仁樹立起廉潔的個人形象,也因此得到崇禎皇帝的賞識。 [65]  [66] 
  • 善迎上意。温體仁善於迎合崇禎帝,從不觸碰崇禎帝的“逆鱗”。每當崇禎帝向他追問兵餉事宜時,他都説自己是憑藉文章才而獲得提拔,對這類事情一無所知,請崇禎帝親自裁決。崇禎帝認為他“朴忠”,愈發信賴。 [64]  [65] 
温體仁的為政風格確保他能久安於位,卻而在治國理政上的建樹則乏善可陳。面對後金侵擾與農民起義,温體仁主張“兵亂宜剿不宜撫、寇亂宜撫先宜剿、募兵宜減不宜增、援兵宜分不宜合”。楊嗣昌為了解決財政困難、軍餉不繼的難題,提出清查溢地(指張居正改革期間清查出的新增耕地)以便加派剿餉,並且開採金、銀、銅等礦,温體仁均以擾民為由加以反對,使其未能實行。 [83]  温體仁自己也沒有提出相應的對策,明朝的國勢在其輔政期間日益衰落。 [65] 

温體仁歷史評價

温體仁史籍評價

  • 明史稿》:帝憤廷臣苞苴無狀,體仁故為刻厲,以自表見,遂始終信之,而生平黨邪排正諸事,行之未嘗有跡,因主柄陰為所假,帝不之疑也。 [96] 
  • 明史》:
    • ①周延儒、温體仁懷私植黨,誤國覆邦。
    • ②為人外謹而中猛鷙,機深刺骨。
    • ③體仁雖前死,其所推薦張至發、薛國觀之徒,皆效法體仁,蔽賢植黨,國事日壞,以至於亡。 [2] 

温體仁名人評價

    • ①温某輔政八載,始終無一字欺朕。 [84] 
    • ②故輔體仁何罪?直以參錢謙益科場一事,致犯眾怨耳。使體仁若在,朕尚要用他。 [93] 
  • 黃景昉:少師温公體仁,初以枚卜不與,疏劾錢公謙益。錢既得罪去,遂蒙眷。省台數醜詆之,不動。間一推南宗伯,不用,示欲留之,尋柄國。累年門庭頗靜,才亦煉直,以始進熱中,出於訟師、博徒之習,為公論厭薄,因之啓上殺機,釀成十數年乖戾刻深之治,實始基是(門庭頗靜未必是本來面目,既已犯眾怒,不得不自刻厲,以結上心也)。 [94] 
  • 蔡弈琛:文忠公,先朝清正賢輔也。……蓋公一生心事光明磊落,意所不許,慷慨論列,人但見其豐裁之勁挺,豈知不見不聞之地,盡有發仲連之不伐其功、補韓王之牘不示其草者?以故公之任怨也彰,而種德也隱。從來黃屏一席,曰機要、日密勿。機之為言,微也;密之為言,藏也。微則斡旋在禍福未著之先,藏則收拾在成敗方胎之始。所以外庭無知名勇功之可窺,而九重默結一心一德之契。蓋淵穆中相,信者真矣,謗議叢集,終始優異,良有繇然。微讀公奏草,則深心大業,迄今未有知者,況彼時耳食者哉!公新膺簡命謝拜疏,情忠自矢,首戒貪欺,毅然以安內攘外、大法小廉為已任。竟公在事多年,先資數語,言言左券 [84] 
  • 吳履中:皇上臨御初年,天下猶未大壞也。特簡一温體仁,顯託嚴正之義,陰行媢嫉之私,凡正人君子,必百計摧折,以致賢士解體,救過不遑,使朝廷不得任人以治事,而釀成大亂之源者,體仁之罪狀也。 [68] 
    • ①烏程當國,天下同舌而詆之曰權曰奸。夫權則擅威福,奸則專傾險,先帝能容之乎?時尚嚴急,彼亦懍懍救過之不暇,反因嚴急以固主心,深械密機,伺隙下石。自佐政以來,緹騎四出,邊徼潢池,無月不警,漫無一畫。彼直以墨吏飢氓僨將羸卒膜外置之,惟修郄鈎黨之是慮。知道路側目,勢不得中苞苴,而家監門客亦不為馮子都董庭蘭之污黷,故目以權奸,不受也,即主上亦不為信也。其後宜興(周延儒)之汰,井研(陳演)之鄙,師烏程而過之,而釁自烏程始。神州陸沉,誠擢髮不足數其罪也!
    • 忮刻陰險,釀禍國家。 [69] 
  • 王世德:上初即位,事事寬大。自温體仁入閣,票擬務從深刻,由此遂失人心。論者謂亡國之禍體仁釀之,良然。 [70] 
  • 楊士聰:上即位以來,命相三、四十人,其中非無賢者,求其精神提挈得起者,惟宜興與烏程二人,但俱不軌於正耳。其初入門,更無少異;惟宜興近和、烏程近刻,其以自遂一也。烏程最久,不露破綻,大意主於逢迎,其後轉相摹仿,不離烏程一派,雖精粗不同,其揆一也。天下事的確是這個人壞了。 [71] 
  • 夏允彝:温已首發難端,與滿朝為仇,勢不得不自結於上;及入政府,專意逢迎,惟以苛急為事,未嘗於上前救一人、爭一事,上彌信其公忠,而天下元氣凋殘盡矣。其操守亦能自勵,故上始終敬禮之。盧杞之清忠強介,固其倫也。周再出,頗反温之所為,而操守濫甚。敗壞國事,實在兩人,而實在東林過激以至此,遂致天下左衽,痛哉!當温之秉政,台省攻之者後先相繼,皆門户異同,其言非盡由國家起見也。平心言之,不納苞苴,是其一長;其庇私黨,排異己,亦未嘗為之有跡,但因事圖之,使其機自發而發,上不疑也。無識者遂謂温於各輔自勝,然其忮刻陰險,自非端人……國家元氣剝喪良多,至於敵寇交訌,不展一籌,則凡居政府皆如是,不得獨責温也。 [72] 
  • 陳盟:體仁初佻達任率,在官職嘗納娼為妾,後稍稍簡約,忽以競進忿爭,受上知遇,當軸者八年,崇禎朝閣臣久任未有如體仁者。小心謹毖,兢兢自持,既與門户不協,眈眈伺隙,遂絕私交,謝絕情面,一惟迎合上旨,以是上益推重之。 [45] 
  • 曹溶:(温體仁)斤斤自守,不殖貨賄,時上英明,恨廷臣苞苴亡狀,獨信任體仁。久之,希寵用事,厚私黨、排異已,日與士大夫為難,攻者竟無虛日。 [73] 
    • ①體仁長於心計,凡閣中票擬,每遇刑名錢糧,名姓之繁多、頭緒之棼錯,皆相顧攢眉,獨體仁一覽便了,從不以舛誤駁改,故諸輔亦服其敏練。但存心過刻,伏機甚深,又不敢批逆鱗,其大病也。
    • ②崇禎時,誤國輔臣皆指周延儒、温體仁,誤國樞臣皆指楊嗣昌、陳新甲。然歷數前後輔樞,其智睿優長,又推四人最。蓋將相乏才,故眾口所詆,猶居然冠軍,此國事所以不支也。 [64] 
  • 戴笠:彼温體仁者,虺蠍陰沉,城府深阻,林甫、京、檜之流也。本魏忠賢之私人,以蹤跡不秘,不入逆案,知上意惡貪,故為一錢不取以結知遇,而唯熒惑上心,排斥異己,遂使在朝之士莫敢任事直言。其於兵事,亦用(張)鳳翼之術,唯望睿斷。思陵性好自專,而不知其藏身之固,在位七年,使桃蟲為飛鳥。 [74] 
  • 愛新覺羅·弘曆:温體仁巧詐阻深,貌為公直,以要結主知。及在閣,惟日以蔽賢植黨為事,甚至力翻閹案,變亂是非。而於邊計民生,皆漠然置之不問,已為誤國罪首。至流賊橫行日久,閫帥覆轍相尋,其糜潰滋深,雖童孺亦知為淪胥無日。乃體仁並未聞有剿蕩深謀,轉指劇寇為癬疥,置隱憂於度外,真不復少具人心。莊烈偏聽生奸,尚加信倚。崇禎十七年之間,相更五十,而體仁獨居位八年,終致傾危莫挽。亡國之君,各賢其臣,於體仁又何責焉? [75] 
  • 陸心源:圓嶠相思宗最久,當國勢阽危之日,不能有所匡濟,惟務逢君固位、嫉賢忌能,律以“以道事君,不可則止”之義,列之奸臣,百喙何辭!惟圓嶠操守尚嚴,持躬尚謹,既不若嚴嵩之招權納賄,亦不若馮銓魏藻德之媚璫無恥,即崇禎五十餘相中,勝於圓嶠者,惟文竺塢(文震孟)、範吳橋(範景文)、孫高陽(孫承宗)數公,餘皆仲伯之間。圓嶠獨被惡名,殆有幸不幸耶?……吾鄉風俗鄙陋,士不尚志,惡直醜正,習為當然。圓嶠囿於鄉俗,不能自拔,豈知誅心論定,終為下流之歸,可不懼哉? [95] 

温體仁軼事典故

温體仁巧擠延儒

袁崇煥下獄後,周延儒與温體仁曾聯手在幕後操縱對被指為袁崇煥後台的錢龍錫的攻擊。後錢龍錫免死出獄,兩人又先後去拜訪他。周延儒故意在錢龍錫面前誇大其詞,説皇帝對錢龍錫非常生氣,經過他辛苦挽救才使錢龍錫免於一死,錢龍錫對此十分感激。當温體仁趕來看望時,錢龍錫把周延儒的話轉述了一遍,並説:“非公等力救,何以再生?”不料温體仁卻説:“上原不甚怒也。”意在暗示錢龍錫並非周延儒極力挽回,其實皇帝無意嚴懲。時人獲悉周、温二人與錢龍錫的對話後,多以為温體仁為人質直而周延儒為人虛偽,其實這只是温體仁巧妙排擠周延儒的手段之一。 [76] 

温體仁崇禎“遭温”

崇禎三年(1630年)温體仁入閣後,京師坊間流傳起一句童謠:“蟲(崇)皇帝、瘟(温)閣老”;四年後,温體仁成為內閣首輔,又有一句俗語“崇禎皇帝遭瘟(温)了”,諷刺崇禎帝被温體仁蠱惑已深。 [77]  還有人寫了一副對聯,內容是:“禮部重開天榜,狀元、榜眼、探花,有些惶恐;內閣翻成妓館,烏龜、王八、篾片,總是遭瘟”。上聯説的是當時的禮部尚書黃士俊和左侍郎孔貞運、右侍郎陳子壯,這三人分別中過狀元、榜眼、探花。而其重點在下聯,諷刺的是閣臣温體仁、王應熊、吳宗達。因為温體仁是烏程人,烏程緊挨着歸安縣,烏龜諧音“烏歸”;王應熊是巴縣人,王八諧音“王巴”;而吳宗達唯温、王兩人馬首是瞻,被人們形容為毫無短長的“篾片”,結尾的遭瘟諧音“遭温”,一時傳為笑談。 [78] 

温體仁善察帝意

崇禎帝重視細節,發現一些章疏細節有誤而打回票擬,往往不明説,讓閣臣揣測,閣臣中又往往只有温體仁一人能發現細節問題。陳子壯曾給崇禎帝上疏,閣臣每票擬一次就被崇禎帝打回一次,就在閣臣百思不得其解之時,温體仁慢慢説道:“或許是疏末沒有填寫哪日吧!”後來查看上疏,果然沒有填日期。 [79]  崇禎八年(1635年)夏,崇禎帝依例褒恤鎮壓農民起義戰死的曹文詔,並升其子曹變蛟為副總兵,曹變蛟上疏謝恩,崇禎帝反覆打回票擬,並在謝恩疏上的卹典日期和謝恩日期各加一點,閣臣不知道問題出在哪裏。適逢温體仁生病休養,等他入直後研究了謝恩疏許久,終於發現上疏日期與卹典日期隔得很近,征戰在外的曹變蛟不可能那麼快上謝恩疏。原來是曹變蛟託人在北京等卹典聖旨出來後就馬上代自己寫了謝恩疏。於是温體仁在票簽上擬了一道詢問其緣故的文字,次日就得到崇禎帝批准下達。所以温體仁的政敵文震孟也承認温體仁“亦有小才”。 [80] 

温體仁不市恩怨

當時,吏部擬各官罰俸幾月、兵部和工部擬各官賞銀多少兩,都是由閣臣來填寫數目。但到了温體仁輔政時,就改了這個習慣,都讓皇帝親自填寫,自己既不施加恩惠,也不招來怨恨,崇禎帝也因此更加器重他。 [81] 

温體仁申救言官

據崇禎朝錦衣衞指揮僉事王世德所稱,温體仁在崇禎帝對某人發怒時從來不會解救。 [61]  不過據温體仁墓誌所稱,曾有一個叫吳執御的言官彈劾温體仁等閣臣,崇禎帝震怒,打算嚴懲,温體仁卻特地上揭帖請求寬恕,並説:“此臣等他山石也。倘冒重譴,則外庭猜疑愈滋,而臣等心跡愈晦。”崇禎九年(1636年)四月,御史詹爾選批評加派遼餉等苛捐雜税,觸怒崇禎帝,在武英殿厲聲斥責,並命錦衣衞將他拿下,温體仁出班跪奏,稱:“容之,益彰聖度之宏;處之,翻成小臣之直。”經過再三申救,終於使崇禎帝息怒。 [90-91] 

温體仁人際關係

關係
姓名
備註
祖輩
曾祖
温瀚
字西川,贈少師
祖父
温應初
字北渠,贈少師
祖母
錢氏
父輩
父親
温子佐
字允賢,號新宇,贈少師
母親
沈氏
封淑人
平輩
哥哥
温居仁

温守仁

温秉仁

弟弟
温得仁

温育仁
字幼真,以兄蔭敍應天通判,官至南京刑部郎中
温懋仁

温養仁

温依仁

再從弟
初名温以介。字於石,號寶忠,官至徽州推官,清滅南明時抗清殉國
姐姐
温氏
嫁閔振胄
温氏
嫁閔元衡,夫亡無子,過繼撫養閔元衡之兄閔洪學之子閔酉生
妻妾
正室
嚴氏
累封淑人,贈一品夫人,崇禎五年(1632年)卒,享年五十五歲,生二子四女
妾室
鬱氏
生一子温佶
子輩
兒子
温儼
以父蔭敍尚寶司丞,娶董嗣茂之女
温侃
以父蔭敍中書舍人,娶沈淙之女
温佶
以父蔭敍中書舍人,娶蔡弈琛之女
女兒
温氏
嫁程廷梧(程元衝之子)
温氏
嫁吳恂(吳瑞徵之子)
温氏
嫁潘基禎(潘士達之子)
温氏
嫁茅胤廉(茅瑞徵之子)
孫輩
孫子
温暠
温佶之子
温炅
温佶之子
孫女
温氏
温儼之女,嫁潘嘉謙(潘國瓚之子)
温氏
温佶之女
以上參考資料 [3-5]  [97] 

温體仁主要作品

根據温體仁墓誌記載,温體仁留有《綸扉奏草》,但今已失傳。 [83]  温體仁的詩文散見於一些方誌和筆記中。其文有如下四篇:
  • 《後潮音橋賦》
  • 《邑侯王公優恤税解美政碑記》
  • 《烏程邑侯魯庵劉公造士文治碑記》
  • 《重建松陽縣學記》 [85-86] 
詩有如下兩首:
  • 《贈僧行佳詩》 [87] 
  • 《題壽母圖冊子》 [88] 

温體仁後世紀念

温體仁墓位於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毗山腳下,立有“明大學士温體仁墓遺址”石碑。後來出土了由蔡奕琛於清順治八年(1651年)撰寫的温體仁及妻嚴氏合葬志 [89] 

温體仁影視形象

參考資料
  • 1.    《温體仁及妻嚴氏合葬志》(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戊寅秋七月初二日,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温公考終於家。長子儼齎奏遺表,震悼輟朝,太宰議贈,贈太傅,大宗伯議祭,祭九壇,加四而十三;大司空議葬,炤一品例資給。縣官故事,易名大典下所司。諡法危身奉上曰忠,不俟部請,斷自宸衷,異數也。……公生於癸酉十二月初九日……。
  • 2.    《明史 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1-09-09]
  • 3.    吳仁安.《明清江南著姓望族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55—656頁
  • 4.    《温體仁及妻嚴氏合葬志》(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夫人嚴氏,處士德徵嚴公女,封孺人,再封恭人、淑人,贈夫人,累贈一品夫人,生於戊寅五月初九,歿於壬申八月初四,享年五十有五。子三,長儼,邑庠生,原蔭尚寶司丞,娶太學生董公嗣茂女。次侃,原蔭中書科中書舍人,娶郡丞沈淙女,俱嚴夫人出,相繼卒。季佶,郡庠生,蔭中書科中書舍人,娶奕琛女,鬱出。女四,一歸仁和庠生程公元衝長子國子生廷梧,一歸憲副吳公瑞徵次子庠生恂,一歸大參潘公士達第四子庠生基禎,一歸光祿卿茅公瑞徵次子胤廉。孫二,暠、炅,俱佶出,未聘。孫女二,一適明經潘公國瓚次子嘉謙,儼出,一未字,佶出。茲將於辛卯十月二十日卜兆於郡東毗山之陽,鬱母祔焉。
  • 5.    朱國禎:《朱文肅公集》(不分卷),《新宇温公暨配沈淑人神道碑》:温在國初有祥卿者,自雲中徙長興,贊耿炳文軍事,守城有功,官兵部尚書。其諱亮者,復遷烏程之淤溪,再傳為清樂公璡,有隱德,號百歲翁。仲子曰靜庵公良,靜庵季子桂軒公璋,尚義好施,賑山東飢,受旌。桂軒長子碧溪、仲子西川公瀚,西川四子長古渠公應祿,嘉靖癸丑探花及第。季北渠公應初,娶錢淑人,生封公,行三,諱子佐,字允賢,別號新宇……時張靖恪公分守浙西,延宗伯為賓,凡三年間,外事一不應……宗伯丁酉鄉舉,聯第入中……。
  • 6.    《温體仁及妻嚴氏合葬志》(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年十六,補博士弟子員……年二十五,丁酉,麟經魁浙省,戊戌進士,選中秘,庚子授編修。
  • 7.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494,萬曆四十年四月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8]
  • 8.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505,萬曆四十一年二月十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8]
  • 9.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528,萬曆四十三年正月三十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8]
  • 10.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531,萬曆四十三年七月二十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8]
  • 11.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543,萬曆四十四年三月十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8]
  • 12.    朱國禎:《朱文肅公集》(不分卷),《新宇温公暨配沈淑人神道碑》:(温子佐)再如京師,見朝紳晏會甚煩,蹙額曰:“豈敬事之誼耶?”時玄黃見端,嘆曰:“此黨錮之漸,亟歸!”宗伯亦緣其意,力請南,以少詹館留院者三年,入賀,不見一客輒還,子舍與弟卿並侍左右,樂而安之,志事有託,伉儷並諧,一時嘖嘖,稱為盛事。
  • 13.    朱國禎:《朱文肅公集》(不分卷),《新宇温公暨配沈淑人神道碑》:(温子佐)年踰七十,喪沈淑人,目眚。宗伯方應詹府召,依依不忍去,尋回部治事,尚遲之未發,督以赴君命,邀親恩,不可緩。既抵國門,請得三代封,又欲告歸。蒲州相公,座師也,持不可曰:“數年家居,才來即去,非大臣體。且講員方缺,孰有能先者?”即題充日講官,方從容啓沃,而公訃至,宗伯哀毀,上聞,詔以近臣有勞,給全喪,加祭一罈,仍賜宗伯路費表裏,乘驛歸。
  • 14.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21,天啓二年四月初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8]
  • 15.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25,天啓二年八月二十四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8]
  • 16.    洪翼漢:《花浦先生朝天航海錄》卷一:(天啓四年)十二月十二日晴,禮部右侍郎温體仁以父喪去位。
  • 17.    《崇禎長編》天啓七年十月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8]
  • 18.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二月初十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8]
  • 19.    黃景昉:《宦夢錄》卷一:其後睹温公體仁於講筵,屏氣鞠躬,進止有度,覺恭謹之氣浮眉目間,因之受眷獨隆。
  • 20.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十一月初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8]
  • 21.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正月二十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8]
  • 22.    朱國禎:《朱文肅公集》(不分卷),《謝存問附温員嶠》:閲邸報,久知入春明陛見新天子矣。望實休隆,年資深重,既久孚輿論,行簡在帝心,宣麻之典,非今冬即明春,其洗耳聽之。
  • 23.    《明史 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為人外謹而中猛鷙,機深刺骨。
  • 24.    文秉:《烈皇小識》卷一:當枚卜,廷臣共推轂謙益,而宜興周延儒以召對數語,上契聖衷,若一列名,必蒙點用。延儒又結好於戚畹鄭養性、萬煒及東廣唐之徵以為內援。給事中瞿式耜恐兩人不能並相,因力阻延儒,延儒大不堪。時吏部尚書王永光杜門乞休,勢在必去,御史樑子璠持疏欲令侍郎即代行之理。於是式耜疏請,永光科枚卜,然後聽其去,永光遂開籍,見朝會推。疏上,首承基命,次即謙益。而延儒、温體仁俱不得預。延儒暗布流言,謂此番枚卜,皆謙益黨把持。上閲會推,無延儒名,遂入其説。體仁乃上《直髮蓋世神奸疏》,即舉千秋關節事參謙益。
  • 25.    金日升.《頌天臚筆》:學生書局,1986年:第493—534頁
  • 26.    《崇禎長編》崇禎元年十二月初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8]
  • 27.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正月初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8]
  • 28.    《崇禎長編》崇禎二年正月初六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8]
  • 29.    李遜之:《三朝野紀》卷四:自此,體仁偏以孤忠見知於上,而結黨之説深啓聖疑,攻者愈力,而聖疑愈深矣。
  • 30.    文秉:《烈皇小識》卷二:烏程既特疏參虞山(錢謙益),宜興復於召對佐理之,舉朝皆與為敵,彈章如羽,上堅留不放。時有四凶之目,指烏程、長垣、宜興及少司馬也。八月,部推烏程為南京禮部尚書,以駱從宇陪。推大成寺卿康新周為南京工部侍郎,以何喬遠陪。御筆俱點陪。
  • 31.    葉廷琯:《鷗陂漁話》卷四引《温體仁家書》:然引敵長驅,欲要上以城下之盟者,袁崇煥也……崇煥之擒,吾密疏實啓其端,此亦報國之一念也。……□□入犯,皆由袁崇煥以五年平□,欺矇皇上,而陰與華亭奸輔,朝邑罪樞,陰謀款敵,遂以引之長驅,以脅城下之盟。及虜迫潞河,華亭尚為大言,視逆督如長城,奸黨交口和之。吾不得不密疏特糾,以破羣疑。逮逆督既擒,奸輔膽落,復挑祖大壽引兵東行,以為怙逆之地。吾不得不再疏以堅聖聽。兩疏均留中,故不鈔傳。然次疏特發閣票,中有“奸臣密諫”等語。蒲州、華亭見之,恨吾入骨,乘特簡宜興之日,即具揭力薦桐城、會稽,以阻吾晉用之路。
  • 32.    談遷:《國榷》卷九十一:初,逆黨一案,諸奸憾龍錫,欲借袁崇煥亦起一逆案以相報,因龍錫以羅及諸臣。周延儒、温體仁實主之。
  • 33.    文秉:《烈皇小識》卷二:烏程之參虞山也,宜興實佐之,宜興既援立,所以為烏程地者甚力矣。吳宗達,宜興姻也。於是特揭二人奏請,上亦以烏程孤忠可任,六月十一日特旨:“温體仁、吳宗達,俱著以原官兼東閣大學士,同首輔成基命,同入閣辦事。”
  • 34.    《崇禎長編》崇禎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9]
  • 35.    《崇禎長編》崇禎五年二月初九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9]
  • 36.    文秉:《烈皇小識》卷三:先是,舊樞王洽之逮也,雖事囑封疆,而召對之日,宜興實開其端。舊督劉策之又以失事服法,東人摧折已甚,東省諸公多不平。烏程籠絡人為事,人多啖其狐涎,於是江西、山東諸公,俱以烏程勝宜興也,一意以去宜興為主。時宏勳、道濬日夜入長垣之幕,夤為奸利。道濬先既參御史劉芳革職,繼又助呂純如參先文肅,毒焰甚烈,而從中保護長垣。因並護袁、張者,宜興也。時長垣之伎倆窮,而上之眷注已移,鄢陵擬除去之,而以己繼其席,且卻中樞之重擔。烏程亦擬藉此傾宜興,而自居首揍,故乘宜興入闈日發之,烏程即票嚴旨以進。給事中吳執御,浙人也,而合於東,疏論王永光誨貪崇墨,不可以表率羣僚。永光再疏,請告回籍。
  • 37.    《崇禎長編》崇禎四年二月二十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9]
  • 38.    《明史 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體仁既藉延儒力得輔政,勢益張。逾年,吏部尚書王永光去,用其鄉人閔洪學代之,凡異己者,率以部議論罷,而體仁陰護其事。又用御史史𡎊、高捷及侍郎唐世濟、副都御史張捷等為腹心,忌延儒居己上,並思傾之。
  • 39.    文秉:《烈皇小識》卷三:閔冢既去,張捷輩意足志滿,宜興復飲烏程狂藥,謂死生決不相負。於是盡反前言,於同志舉動,不復照管矣。張捷者與僕少公慮烏程知其謀而修卻也,轉而入烏程之幕,盡以始末告之,且謂華疏出詹事姚公手。故烏程恨詹事與總憲最深。北闈冒籍事,部覆既上,烏程密揭入大內以挑聖怒。至尊初念頗佳,忽然中變,遂奉旨:“姚希孟著降二級調用。”……詹事公之處也,宜興實知之而不救。旨下之日,宜興休沐不出。簡討徐吉士張溥適在坐,宜興見旨,頓足曰:“惜我出直,朝端又去一正人矣。”然而人之視己,如見其肺肝矣。
  • 40.    姚希孟:《文遠集》卷二十八:近日華鳳超出疏,彼中見疑見恨,甚於長垣,正被論在家,一日將武生一案從閣中完全抄去,未幾熊壇石遣人來告,次輔有密揭,我即以告荊溪,荊溪漫不為意,事之中變,悉繇於此。
  • 41.    文秉:《烈皇小識》卷三:宣府太監王坤亦疏攻延儒。左副都御史王志道疏爭,王坤不宜侵輔臣,語頗過激。上召廷臣於平台……時烏程同召,竟無一言相助,宜興亦以是憾之。
  • 42.    《明史 卷二百五十一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六年,延儒罷政,體仁當為首輔。而延儒憾體仁排己,謀起如寵以抑之,如寵畏體仁,六疏辭,體仁遂為首輔。
  • 43.    文秉:《烈皇小識》卷三:六月,大學士周延儒罷。陳贊化復疏參宜興,宜興循例請罷。第三疏擬邀俞旨,即出烏程,心圖首輔,巧用機權,准予休告。旨下,出其不意,宜興殊不能堪,乃謀於內,召桐城舊輔以壓之。
  • 44.    曹溶:《崇禎五十宰相傳》。
  • 45.    陳盟:《崇禎閣臣行略》。
  • 46.    夏允彝:《倖存錄·門户雜誌》:其庇私黨,排異己,亦未嘗為之有跡,但因事圖之,使其機自發而發,上不疑也。無識者遂謂温幹各輔自勝,然其忮刻陰險,自非端人。始而與周深相結,周固力助而且援之以進。及周為大璫王坤所排,舉朝爭之,而温無片言相助。及科臣陳贊化糾周去之,凡與周為難者,温皆援之以進,助周者皆屈焉。蓋周之去實温擠之也。
  • 47.    《崇禎實錄》崇禎七年三月十三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9]
  • 48.    文秉:《烈皇小識》卷三:八月十一日,吏部尚書李長庚削職為民,下文選員外程良籌於獄。長庚素見憎於烏程,欲因事除之久矣。是時,適議起廢,原是寬恤條款,議及罪譴諸臣,奉旨下部。刑部方具招列名疏請,旨尚未下。有語長庚者,當俟刑部疏下,先釋罪而後起廢。烏程欲陷之罪,促其急上。疏上,臚列無遺,共一百一十六人。上以其屈法徇私,朋比欺矇也。故有此重譴。
  • 49.    《崇禎實錄》崇禎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9]
  • 50.    黃宗羲:《南雷集》附錄,《子劉子行狀》:温體仁久居政地,導上以繁刑厚斂,海內盜起,台諫攻之甚力。體仁不自安,杜門求退。上意置相不得其人,進大小九卿詹翰於廷,親試之。……尋擢文文肅震孟直閣,起用黃漳浦道周。上意頗欲更始,而體仁乃大懼,亟稱疾愈人直。
  • 51.    李清:《三垣筆記》附識捲上:文輔震孟入閣時,温輔體仁久居首席,每票擬必商之,震孟有妀必從,震孟密語諸同志曰:“温公虛懷乃爾,何雲奸?”何輔吾騶曰:“是人伏機甚深,何可信?”震孟不為意。越十餘日,體仁窺其疏脱,凡震孟票擬,竟發改,震孟堅不從,徑抹去之。震孟怒拍案大呼,以諸疏擲體仁前,體仁亦不顧。未幾,許給諫譽卿為謝冢宰升所糾,體仁擬旨為民,震孟力爭之,不得,曰:“科道為民,非天下美事!”體仁奏其語,遂罷。
  • 52.    文秉:《烈皇小識》卷四:給事中許譽卿削籍為民,福建右佈政申紹芳革職法司提問。譽卿由壬戌考選,歷任工科都給事中,計今十四年,資俸俱極深。以母老,欲得南京太常少卿,以便迎養。同人俱不可,德州遂欲題升南缺。先文肅愠甚,語侵德州過當,德州懷恨。適台省同時攻德州及總憲,許公謂必須舍德州而專攻總憲。蓋總憲與烏程朋比肆惡,尤不可緩。户科姚思孝業具彈章,以德州、總憲並列。以許公言,遂去德州,德州稍稍相忌矣。而御史張纘曾不通商榷,特疏獨參德州,張寓與許比鄰,德州疑此疏出先文肅及許公意。又山東左佈政勞永嘉輦金六萬兩,主兵科宋之普家,營升登萊巡撫,已入啓事矣。勞,故“三案”漏網,諸台省擬合力以攻之。德州三過户科宋學顯,曲致殷勤,求諸君稍徐之,候旨下而攻之未晚。蓋旨既下,則前金可分享也。又曰:勞公之座,即申公之座也。申系寒家姻戚,時以右佈政齎表入都,瓜期已及,蓋直以此相期,而台省竟不能待,交章連牘。有旨:“登撫者另推!”而東省諸人,又無不懷恨矣。宋之普力慫德州,謂先文肅決不相容,自時以銓席待南冢及大司農,豈能久留汝耶?德州已心動,適又值張纘曾之疏,以之普語為信然。遂具疏參譽卿與紹芳,坐以“爭官講缺”,而參紹芳中有“憑藉奧援”等語,閣中相顧錯愕。嘉善謂“爭官須有實跡,當令回奏!”不應。烏程票旨,而悍然搶去,票旨雲:“大幹法紀,著降級調用。”夫既雲“大幹法紀”矣,而僅僅降調乎?次日,果改票:“著削籍為民。”先文肅力爭之,不能得,乃言:“科道為民,極榮之事,敬謝老先生玉成之!“又二日,旨下:“譽卿為民,紹芳提問。”十一月,大學士何吾騶與先臣同罷。許給事譽卿,復有去國一疏參烏程。烏程辨疏,即參先文肅,即指前“為民極榮”之語。謂:“皇上所以鼓勵天下者,止有此爵祿位號,而文某乃云云,以股肱心膂之臣,為此悖倫滅法之語。”曰“悖”曰“滅”,蓋深以激聖怒也。上覽之果怒,有旨:“吾騶、震孟,不宜徇私撓亂!”疏未及吾騶,而旨突及之,知烏程所以相中者,非一朝一夕之故矣。吾騶與先臣,俱具疏引罪。再疏,吾騶奉旨:“著致仕去。“先臣奉旨:“著冠帶閒住去。”
  • 53.    文秉:《烈皇小識》卷四:武進(錢士選)舊輔,鄭族母舅也,力毀鄭於烏程,烏程信之。適時烏程新逐香山與先文肅,長安鬨然不平其事,鄭亦隨眾持憤激之論。烏程偵知之,謂鄭特假語以欺嘉善耳,遂具疏糾鄭。疏成,語嘉善曰:“今為鄭某事具疏,當與老先生同題。”嘉善欣然。乃取視,則糾其杖母事。嘉善面赤股慄,不能出一詞。烏程冷笑曰:“固知老先生不願預也。”遂獨具名以進。上方欲以孝弟風勵天下,覽疏震怒,下鄤於錦衣獄。杖母者,鄭為孝廉時,父振先私寵一婢,為嫡吳氏所虐。振先與子謀,假乩仙以怵之,吳氏懼甚,願受杖以贖罪。即令此婢行杖,得次,鄤不禁失笑。吳氏大怒,謂渠父子私構此局,遍訴三黨,由是喧傳有杖母之事。然其事已三十年,不可得而究竟也。
  • 54.    《崇禎實錄》崇禎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9]
  • 55.    吳梅:《曲選》卷四:餘按石渠此書,為烏程相國攻訐復社之端,當張天如創興復社也,湖州孫孟樸實為司郵,介紹兩浙子弟。時烏程相國弟育仁欲入社不許,因請石渠作此詞(《綠牡丹傳奇》)誚之,浙中梨園爭相搬演。
  • 56.    《明史 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庶吉士張溥、知縣張採等倡為復社,與東林相應和。體仁因推官周之夔及奸人陸文聲訐奏,將興大獄。嚴旨察治,以提學御史倪元珙、海道副使馮元颺不承風指,皆降謫之。
  • 57.    錢謙益《牧齋初學集》卷二十五,《丁丑獄志》:烏程(温體仁)以閣訟逐餘,既大拜,未嘗頃刻忘殺餘也。邑子陳履謙負罪逃入長安(北京),召奸人張漢儒、王藩與謀日:“殺錢以應烏程之募,富貴可立致也。”漢儒遂上書告餘,並及瞿給事式耜。
  • 58.    丁祖蔭輯.《虞山叢刻 虞陽説苑》:廣陵書社,2018年:第802—811頁
  • 59.    文秉:《烈皇小識》卷五:大學士温體仁罷。烏程銜恨虞山,必殺之而後快。常熟陳履謙,鉅奸也,特為獻謀,唆張漢儒參虞山,並及瞿式耜,並逮問下錦衣衞獄。虞山為老高陽門下士,託高陽公子求援於大璫曹化淳。化淳系王安名下,以虞山所撰王安碑文為證,曹璫覽之泣下,乃盡力為營救。虞山又令密友馮舒求援於馮銓,連伺三日不得見。第四日二鼓,始命入堂中,馮方欲有所言,銓曰:「錢謙益的事,我都曉得了,如今已不妨,你可回去,教他安心。」即揮之去。馮次日入都,局面一變矣,虞山縣辯疏,將前後被陷事情,宛曲點破。上閲之首肯,淄川票語頗惡,上盡行抹去,止批:「不得瀆陳!」烏程謀始阻。陳履謙復獻「詭贓出首」之計,先具一匿名揭,有虞山款曹擊温等語,隨令王藩出首雲:「虞山齎四萬金,託周應璧求款於曹璫。」曹璫觳觫無地,自請窮究其事。先是,衞帥董琨定招,以匿揭為根據,以王藩為確證,周應璧堅執不讓,董琨逼勒成招,事頗昭著。而曹璫奉旨嚴究,大家搜訪,備悉陳履謙父子奸狀,遂擒履謙父子到廠。次日,曹璫五更親至外東廠審鞫,先後嚴訊,吊一吊,夾四夾,打二百,扛拶一日,招出張漢儒草疏,王藩出首,並伊父子捏造「款曹和温擒陳」六字,及改「和温」為「擊温」等情,歷歷有據。凡領廠者,非重大事情,不親審,不親至外東廠。前年,廠役緝獲逆犯董天王,賞銀三十兩,今緝獲陳履謙,亦賞銀三十兩,則其鄭重履謙可知已。前此首狀中,引式耜弟瞿式谷初為陳履謙所愚,至是洞悉其奸,先後質對,語皆中款。曹璫温語諭之,令其盡言,無所駁問。於是逆案之謀翻,總憲之薦霍,與漢儒之疏,匿名之揭,王藩之首,俱出烏程一手握定,事狀昭灼。獄上,虞山及式耜俱從寬送刑部擬罪,漢儒、履謙俱立枷一個月,而烏程允告之旨亦下。烏程每興大獄,必稱病以聚謀,謀定而後出。是時,修理湖州會館,擇日移居,上疏,邀宣諭之旨即出矣,淄川已票擬宣諭,御書大書三字雲「放他去。」閣票有人夫祿米等項,御筆抹去。疏下,出其不意,方食,失匕箸。長安中歡聲雷動,雖婦人孺子皆舉手相慶雲。
  • 60.    《崇禎實錄》崇禎十年六月十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9]
  • 61.    王世德:《崇禎遺錄》(不分卷):凡召對廷臣有忤上意者,上震怒不測,體仁從未解救挽回。及致仕歸,至潞河,上揭帖,始言皇親周奎、周鑑、田弘遇不法事,在位時並未嘗一言及之。
  • 62.    《崇禎實錄》崇禎十一年七月初一日條  .明清實錄數據庫[引用日期2021-09-09]
  • 63.    李天根:《爝火錄》卷九:吏部尚書張捷覆奏:“故輔温體仁清執忠謹,當復‘文忠’之諡;文震孟宜改諡。”蔡奕琛票旨:“温體仁準復原諡,文震孟免議。”
  • 64.    李清.《三垣筆記》:中華書局,1982年:第165、174頁
  • 65.    《明史 卷三百八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體仁輔政數年,念朝士多與為怨,不敢恣肆,用廉謹自結於上,苞苴不入門。然當是時,流寇躪畿輔,擾中原,邊警雜沓,民生日困,未嘗建一策,惟日與善類為仇。誠意伯劉孔昭劾倪元璐,給事中陳啓新劾黃景昉,皆奉體仁指。禮部侍郎陳子壯嘗面責體仁,尋以議宗藩事忤帝指,竟下獄削籍。其所引與同列者,皆庸材,苟以充位,且藉形己長,固上寵。帝每訪兵餉事,輒遜謝曰:“臣夙以文章待罪禁林,上不知其駑下,擢至此位。盜賊日益眾,誠萬死不足塞責。顧臣愚無知,但票擬勿欺耳。兵食之事,惟聖明裁決。”有詆其窺帝意旨者,體仁言:“臣票擬多未中窾要,每經御筆批改,頌服將順不暇,詎能窺上旨。”帝以為朴忠,愈親信之。
  • 66.    黃宗羲:《汰存錄紀辨》(不分卷):温體仁之苞苴,巧於納者也,周延儒不巧於納者也。觀其身後之富,豈不納苞苴者所致乎?哀哉,毅宗之受其愚也!
  • 67.    陸世儀:《復社紀略》卷四:大學士温體仁再疏引疾,得旨允之,遣行人吳本泰護行。辭朝日,揭薦太常寺少卿薛國觀、大理寺少卿蔡弈琛等可大用,納之。
  • 68.    孫承澤.《春明夢餘錄》:北京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82頁
  • 69.    談遷.《國榷》:古籍出版社,1958年:第5786、5814頁
  • 70.    王世德.《崇禎遺錄》,《明史資料叢刊》第5輯:江蘇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頁
  • 71.    彭孫貽、楊士聰撰.《客舍偶聞 玉堂薈記》:北京燕山出版社,2013年:第109頁
  • 72.    夏允彝.《倖存錄》:廣文書局,1977年:第34—35頁
  • 73.    曹溶:《崇禎五十宰相傳》。
  • 74.    戴笠.《流寇長編》:書目文獻出版社,1991年:第13頁
  • 75.    愛新覺羅·弘曆批註.《乾隆御批綱鑑》:黃山書社,1996年:第7050頁
  • 76.    夏允彝:《倖存錄·門户雜誌》:(錢龍錫)初出獄,周即相過,極言上意怒甚,有“可恨甚多,卿等豈能盡知?”之語,挽回殊費力,錢極感之。未幾,見温,錢因述周語,渭:“非公等力救,何以再生?”温第曰:“上原不甚怒也。”於是聞者遂謂温為質實,而周多虛偽,然特温之巧於擠周耳。
  • 77.    計六奇:《明季北略》卷十:初,崇禎三年,温體仁相,京師童謠雲:“崇皇帝、温閣老”。七年為首相,京師又有謠雲:“崇禎皇帝遭温了!”皆取温、瘟同音之義,俱不吉兆。由是用人不當,流寇猖獗。
  • 78.    文秉:《烈皇小識》卷四:温體仁,烏程籍,歸安人。王應熊,巴縣人。同惡相濟。吳宗達奉行兩人意旨,毫無短長,時目為“篾片”。適禮部尚書黃士俊,丁未狀元;左右侍郎孔貞運、陳子壯,己未榜眼、探花。京師為之語曰:“禮部重開天榜,狀元、榜眼、探花,有些惶恐(黃孔);內閣翻成妓館,烏歸、王巴、篾片,總是遭瘟(温)。”一時傳以為笑。雖雲出輕薄少年手,然赫赫師尹,而令人鄙夷至此,其生平可見矣。
  • 79.    談遷:《棗林雜俎》智集:詞林在籍,先注官後赴。南海陳子壯以家居遽入京,烏程異之。烏程雖陰忮,練習朝典,人不能紿。而上苛嚴細故,票擬改至再四,不允。同列遲疑,烏程徐曰:“或疏末失填小日耳!”按之,果然。雖失填小日,上終不自眀,必閣臣察之。
  • 80.    文秉:《烈皇小識》卷四:總兵曹文詔以剿賊陣亡,奉有卹典。其子曹變蛟任副總兵,有謝恩疏,閣票者再四,仍發出改票。御筆將奉卹典月日及上疏月日各加一點,閣臣鹹不解其故。後數日,烏程入直,反覆良久,曰:“得之矣!”乃卹典之旨尚新,與謝恩疏日月不相應,蓋變蛟託人在京幹,當邀旨後,隨即具疏,即漢昭察霍光之明也。乃票旨詰問其故,次日即下。先文肅謂“烏程亦有小才”,謂此。
  • 81.    談遷:《棗林雜俎》智集:吏部擬各官罰俸幾月、兵、工部擬各官吏賞幾十幾兩,俱閣臣填數,烏程獨不填,聽上裁定,不市恩怨,上益任之。
  • 82.    《(嘉慶)續武功縣誌》卷四:會推閣臣,尚書王永光意主温體仁,囑志煒署名,濡筆強之,志煒正色曰:“閣員豈狥情之具?私寓非考相之所!”投筆出。
  • 83.    《温體仁及妻嚴氏合葬志》(中國國家圖書館藏):今讀《綸扉奏草》,乃知公致主澤民、救時應變之猷略,洵度越等夷萬萬也……又如兵亂宜剿不宜撫、寇亂宜撫先宜剿,募兵宜減不宜增、援兵宜分不宜合。跋扈之大帥,不動聲色而妙就絛旋;巖疆之督撫,不狥愛憎而密商留去。皆公嘔心熟計,上佐睿謨,其運帷籌、審兵機又如此。軍興孔棘,度支告匱,大司農仰屋計窮,至有清查溢地之議。公曰:“惟正之供,尚多逋負,無端突加溢餉一百九十餘萬頃,揚州至一倍原額不啻,四川至再倍原額不啻,雲南、鳳陽至三倍原額不啻,皆事理之不可信者也。此不待下令徵催,只一清查,必生意外,關係治亂安危不小。”又有以開採議獻,公曰:“是欲乘機幸用,生擾侵肥耳。往時間有行者,或聚眾滋盜,或派民賠累,貽害不可言。今民困已極,易動難定,一經開採,勢不得不用多人,窮民趨利如騖,奸徒乘機偷挖,別生事端,深為可慮。”皆痛切極言,得請報罷。此公尤軫恤民隱、消亂未萌之長慮也。
  • 84.    《温體仁及妻嚴氏合葬志》(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文忠公,先朝清正賢輔也。……蓋公一生心事光明磊落,意所不許,慷慨論列,人但見其豐裁之勁挺,豈知不見不聞之地,盡有發仲連之不伐其功、補韓王之牘不示其草者,以故公之任怨也彰,而種德也隱,從來黃屏一席,曰機要、日密勿,機之為言,微也;密之為言,藏也。微則斡旋在禍福未著之先,藏則收拾在成敗方胎之始。所以外庭無知名勇功之可窺,而九重默結一心一德之契。蓋淵穆中相,信者真矣。謗議叢集,終始優異,良有繇然。微讀公奏草,則深心大業,迄今未有知者,況彼時耳食者哉!公新膺簡命謝拜疏,情忠自矢,首戒貪欺,毅然以安內攘外、大法小廉為已任。竟公在事多年,先資數語,言言左券,逮沒世後,天子臨軒太息稱:“温某輔政八載,始終無一字欺朕。”蓋低調於周道式微,而深嘆後來者之難為繼也。嗚呼痛哉!
  • 85.    劉沂春編.《(崇禎)烏程縣誌》:書目文獻出版社,1991年:第454、479-480、486-487頁
  • 86.    佟慶年修.《中國地方誌集成 浙江府縣誌輯》第67冊:上海書店出版社、江蘇古籍出版社、巴蜀書社,1993年:第626—627頁
  • 87.    《(崇禎)烏程縣誌》卷八:結構有如此,塵心乍欲消。入門蓮菂菂,踞磴竹蕭蕭。樓敞山先到,泉香酒不遙。懶書雲物事,變幻作昏朝。
  • 88.    葛周玉《般上舊聞》卷五:灼灼園中花,亭亭澗邊柏。孤清挺歲寒,繁花隨過客。人壽宜亦然,天道固不易。所以聖有訓,大德必有獲。賢媛配明哲,一經困逢掖。往歲值龍蛇,賢人中道厄。高堂有二尊,藐孤未六尺。柏舟久益堅,荻灰寒不釋。拮据未亡人,扶孤致成立。春秋七帙餘,鶴算行倍百。在水清斯泉,在物瑩斯璧。幽貞動帝衷,恩光流太液。綽楔表裏閭,象服燦翰墨。階下舞衣翩,寓內榮名赫。大年結大古,貞心由化石。何必青鳥使,王母來今夕。霞觴怡母慈,天壽惟平格。
  • 89.    王克文、餘方德主編.《湖州名勝》: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45頁
  • 90.    《温體仁及妻嚴氏合葬志》(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暨掌科吳執御疏指政地,詰責嚴切,公特揭請宥,曰:“此臣等他山石也。倘冒重譴,則外庭猜疑愈滋,而臣等心跡愈晦。”又御史詹向善(應為詹爾選)上言加派非宜,致觸霆威,武英庭詰,聲色俱厲,緹騎捽下,禍且不測。公申救再三,曰:“容之,益彰聖度之宏;處之,翻成小臣之直。”不驚不悚,反覆跪請,霽釋方退。此又公培養士氣、調護主德之妙用也。
  • 91.    談遷:《國榷》卷九十五:(崇禎九年四月癸丑)召文武大臣及御史詹爾選於武英殿,上怒爾選,詰之,聲色俱厲,爾選從容不為詘。問:“奏內如何為苟且?”對曰:“即捐助一事,亦苟且也。”侃侃數百言,且曰:“臣死不足惜,皇上幸聽臣,事尚可為,即不聽臣,亦可留為他日之思!”上益怒,欲下之獄,閣臣申救良久,命系直廬,明日下都察院議罪。
  • 92.    《袁崇煥》第1集,第45分26秒  .優酷[引用日期2022-07-01]
  • 93.    黃景昉撰,朱曦林點校.《宦夢錄 館閣舊事》:中華書局,2018年:第88頁
  • 94.    黃景昉撰,朱曦林點校.《宦夢錄 館閣舊事》:中華書局,2018年:第23—24頁
  • 95.    陸心源.《儀顧堂書目題跋彙編》:中華書局,2009年:第221-222頁
  • 96.    《明史》卷四百二,《奸臣傳下》。
  • 97.    龔延明,邱進春主編.《明代進士總錄》: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21年:第114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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