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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衡
(三國時期東吳官員)
鎖定
- 全 名
- 李衡
- 字
- 叔平
- 所處時代
- 三國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荊州襄陽郡
- 官 職
- 丹陽太守、威遠將軍
李衡人物生平
李衡大見顯擢
李衡字叔平,襄陽人。本是卒家之子,漢末時,李衡跟着父親遷居吳地,成為庶民,居住在武昌。他聽聞羊衜識人,便去拜訪,羊衜説:“多事之世,李衡的才能堪任尚書劇曹郎。”羊衜勸李衡卜筮仕途,並將女兒羊氏嫁給了李衡。當時校事呂壹操弄權柄,大臣畏懼無人敢言,羊衜對大臣們説:“非李衡不能困呂壹。”於是他們共薦李衡為郎。吳主孫權引見李衡,李衡口陳呂壹奸短數千句,孫權面有愧色。數月後呂壹被誅,而李衡大受提拔。後來,李衡擔任諸葛恪的司馬,管理諸葛恪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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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衡出使西蜀
東興大捷後,諸葛恪打算北伐曹魏,派李衡出使蜀漢,勸説蜀漢大將姜維與自己共同北伐。李衡對姜維説:“古人有言,聖人也不能控制時機,時機來了也不可錯失。現在魏國政歸私門,朝廷內外猜忌隔閡,兵敗於外,而民怨於內,自曹操以來,還從沒有像今天這樣明顯的亡國之兆。如果大舉北伐,吳攻其東,漢入其西,敵軍如果救援西面則東方空虛,如果重視東面則西方微弱,以兩國精練之軍,攻擊虛弱輕小之敵,必定能夠取勝。”姜維答應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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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衡自拘請罪
諸葛恪死後,李衡請求離朝,被任命為丹陽太守。當時琅琊王孫休在丹陽,李衡數次依法管孫休,李衡的妻子習氏每每勸諫李衡,李衡不聽。而孫休經常受到李衡侵擾,只得上書請求遷往他郡,最終遷徙會稽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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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元年(258年),孫休登基,李衡十分憂懼,對習氏説:“不聽你的話,以至於此。”便打算投奔魏國。習氏説:“不可,您本是一庶民,蒙先帝提拔過重,才有今日。您已數作無禮,而又自己猜嫌,逃叛求活。如今以此投奔北方,又有何面目見中原人?”李衡問:“那我該怎麼辦?”習氏説:“琅琊王素來好善求名,此時他正欲自顯德行於天下,終究不會因私怨殺害您,此事顯而易見。您可自首到獄,表列此前過失,明求受罰。如此他必會親自召見並優待饒恕您,那就不僅是活命而已。”李衡聽從妻子的建議,上表請求受罰。孫休下詔:“丹陽太守李衡,因往事之過,向有關部門自首。昔日齊桓公不計較管仲射鈎之仇,晉文公不追究勃鞮斬袖之袪之事,在君為君,今遣李衡返回丹陽郡,勿令其疑。”後來,李衡又被加封威遠將軍,獲授棨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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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衡家道殷足
李衡每次要置產業,習氏都不準,李衡後來密派家客十人到武陵龍陽汜洲上蓋宅子,並種上千株柑橘。李衡臨死時對兒子説:“你母親討厭我置產業,因此我們家窮到如此。但我在荊州有千頭木奴,你不要擔心未來衣食,它們每年會給你一匹絹,也足夠你日後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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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衡死後二十餘日,其子把李衡的話告訴了習氏,習氏説:“這應該是去種甘橘了,李家有十户家客失蹤七八年了,他們必是被你父親派去蓋宅了。你父親常提及太史公説過的‘江陵千樹橘,當封君家。’我和他説:‘且人患無德義,不患不富,若地位高貴而能守貧,那正好,用此何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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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衡親屬成員
妻子
注:羊衜嫁女在《太平御覽》引《襄陽耆舊記》,原文稱羊衜“以女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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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記》輯本並無羊衜嫁女之事,只説“習竺以女英習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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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松之引用的《襄陽記》部分則並未提到嫁女之事,也未説明習氏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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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衡史料記載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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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卷四十八 吳書三 三嗣主傳第三-三國志(晉)陳壽(南朝宋)裴松之注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3-02-22]
- 2. 卷六十四 吳書十九 諸葛滕二孫濮陽傳第十九-三國志(晉)陳壽(南朝宋)裴松之注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3-02-22]
- 3. 古代人物(二) .襄州區人民政府.2018-06-29[引用日期2023-06-27]
- 4. 《太平御覽 卷四百四十四 人事部八十五》引《襄陽耆舊記》曰:李衡,字叔平。漢末,父將走入吳,以下户調為武昌渡民。聞羊道有人物之鑑,往幹之,道曰:"多事之世,尚書劇曹郎才也。"勸習筮仕,以女配之。
- 5. 裴松之注《三國志 卷四十八 吳書三 三嗣主傳第三》:【襄陽記曰:衡字叔平,本襄陽卒家子也,漢末入吳為武昌庶民。聞羊衟有人物之鑑,往幹之,衟曰:"多事之世,尚書劇曹郎才也。"是時校事呂壹操弄權柄,大臣畏偪,莫有敢言,衟曰:"非李衡無能困之者。"遂共薦為郎。權引見,衡口陳壹奸短數千言,權有愧色。數月,壹被誅,而衡大見顯擢。後常為諸葛恪司馬,幹恪府事。】
- 6. 裴松之注《三國志 卷六十四 吳書十九 諸葛滕二孫濮陽傳第十九》:【漢晉春秋曰:恪使司馬李衡往蜀説姜維,令同舉,曰:"古人有言,聖人不能為時,時至亦不可失也。今敵政在私門,外內猜隔,兵挫於外,而民怨於內,自曹操以來,彼之亡形未有如今者也。若大舉伐之,使吳攻其東,漢入其西,彼救西則東虛,重東則西輕,以練實之軍,乘虛輕之敵,破之必矣。"維從之。】
- 7. 裴松之注《三國志 卷四十八 吳書三 三嗣主傳第三》:【襄陽記曰:……恪被誅,求為丹楊太守。時孫休在郡治,衡數以法繩之。妻習氏每諫衡,衡不從。】
- 8. 《三國志 卷四十八 吳書三 三嗣主傳第三》:諸葛恪秉政,不欲諸王在濱江兵馬之地,徙休於丹楊郡。太守李衡數以事侵休,休上書乞徙他郡,詔徙會稽。
- 9. 裴松之注《三國志 卷四十八 吳書三 三嗣主傳第三》:【襄陽記曰:……會休立,衡憂懼,謂妻曰:"不用卿言,以至於此。"遂欲奔魏。妻曰:"不可。君本庶民耳,先帝相拔過重,既數作無禮,而覆逆自猜嫌,逃叛求活,以此北歸,何面見中國人乎?"衡曰:"計何所出?"妻曰:"琅邪王素好善慕名,方欲自顯於天下,終不以私嫌殺君明矣。可自囚詣獄,表列前失,顯求受罪。如此,乃當逆見優饒,非但直活而已。"衡從之,果得無患。又加威遠將軍,援以棨戟。】
- 10. 《三國志 卷四十八 吳書三 三嗣主傳第三》:永安元年冬十月壬午,詔曰:"夫褒德賞功,古今通義。其以大將軍綝為丞相、荊州牧,增食五縣。武衞將軍恩為御史大夫、衞將軍、中軍督,封縣侯。威遠將軍授為右將軍、縣侯。偏將軍幹雜號將軍、亭侯。長水校尉張布輔導勤勞,以布為輔義將軍,封永康侯。董朝親迎,封為鄉侯。"又詔曰:"丹陽太守李衡,以往事之嫌,自拘有司。夫射鈎斬袪,在君為君,遣衡還郡,勿令自疑。"
- 11. 裴松之注《三國志 卷四十八 吳書三 三嗣主傳第三》:【襄陽記曰:……衡每欲治家,妻輒不聽,後密遣客十人於武陵龍陽汜洲上作宅,種甘橘千株。臨死,敕兒曰:"汝母惡我治家,故窮如是。然吾州里有千頭木奴,不責汝衣食,歲上一匹絹,亦可足用耳。"】
- 12. 裴松之注《三國志 卷四十八 吳書三 三嗣主傳第三》:【襄陽記曰:……衡亡後二十餘日,兒以白母,母曰:"此當是種甘橘也,汝家失十户客來七八年,必汝父遣為宅。汝父恆稱太史公言,'江陵千樹橘,當封君家'。吾答曰:'且人患無德義,不患不富,若貴而能貧,方好耳,用此何為!'"吳末,衡甘橘成,歲得絹數千匹,家道殷足。晉鹹康中,其宅址枯樹猶在。】
- 13. 襄陽記-清人筆記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2-05]
- 14. 卷四百四十四 ◎人事部八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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