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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壹

鎖定
呂壹(?~236年),三國時期孫吳重臣,受孫權用為心腹,任中書典校郎,監察中央和地方州郡文書事 [1]  。壹為人險狠,曾經誣陷宰相顧雍、左將軍朱據等人。後因誣告事發,被斬首。
所處時代
三國(孫吳)
民族族羣
漢族
逝世日期
嘉禾五年(236年)
主要成就
監察中央和地方州郡文書事
本    名
呂壹
主    公
孫權
性    格
為人險狠
官    職
中書典校郎
國    籍
孫吳
性    質
酷吏

呂壹引文

呂壹極受孫權寵信,玩權弄法,大臣潘濬步騭陸遜時時刻刻上書指責。潘濬甚至打算把呂壹刺殺。
呂壹有門客違法,被建安太守鄭胄所殺,呂壹非常憤恨,於是中傷鄭胄,孫權立刻禁錮鄭胄,後因潘濬、陳表上言,鄭胄才得以釋放。
呂壹還曾誣告江夏太守刁嘉“謗訕”,孫權向百官調查,百官都不敢違逆呂壹,紛紛贊同。只有是儀表示沒聽過此事。最後因為是儀的堅持,刁嘉方得以無事。
呂壹陷害宰相顧雍黃門侍郎謝厷去向呂探問消息,呂壹表示不樂觀。但是謝厷卻巧言,只要顧雍被免官,將由潘濬接任宰相。呂壹畏懼潘濬,只好放過顧雍。
嘉禾五年(236年),呂壹又陷害孫權的駙馬朱據,控告身為左將軍的朱據私吞軍餉,拷打朱據幕府管理財務的軍官,並將該官打死。朱據憐其屈死獄中,為該官安葬。卻被呂壹認定是心虛的證據。朱據只好自我監禁,等候孫權審查。後來孫權發現朱據是清白的,於是説:“連朱據都會被誣告,何況一般的官吏百姓呢?”憤而將呂壹處死。

呂壹三國志各傳記載中呂壹

雖然呂壹是吳國中後期較為關鍵的的人物,但其人並沒有自己的傳記,只能通過在他人傳記中的相關記載來描述這個人物:
初,權信任校事呂壹,壹性苛慘,用法深刻。太子登數諫,權不納,大臣由是莫敢言。後壹奸罪發露伏誅,權引咎責躬,乃使中書郎袁禮告謝諸大將,因問時事所當損益。禮還,復有詔責數諸葛瑾步騭朱然呂岱等曰:“袁禮還,雲與子瑜、子山、義封、定公相見,並以時事當有所先後,各自以不掌民事,不肯便有所陳,悉推之伯言、承明。伯言、承明見禮,泣涕懇惻,辭旨辛苦,至乃懷執危怖,有不自安之心。聞此悵然,深自刻怪。——《三國志集解·吳書二·吳主權》 [2] 
權嘗問:“書傳篇賦,何者為美?”澤欲諷喻以明治亂,因對賈誼過秦論》最善,權覽讀焉。初,以呂壹奸罪發聞,有司窮治,奏以大辟,或以為宜加焚裂,用彰元惡。權以訪澤,澤曰:“盛明之世,不宜復有此刑。”權從之。——《三國志·卷五十三·吳書八·張嚴程闞薛傳第八》 [2] 
久之,呂壹、秦博為中書,典校諸官府及州郡文書。壹等因此漸作威福,遂造作榷酤障管之利,舉罪糾奸,纖介必聞,重以深案醜誣,毀短大臣,排陷無辜,雍等皆見舉白,用被譴讓。後壹奸罪發露,收系廷尉。雍往斷獄,壹以囚見,雍和顏色,問其辭狀,臨出,又謂曰:“君意得無慾有所道?”壹叩頭無言。時尚書郎懷敍面詈辱壹,雍責敍曰:“官有正法,何至於此!”——《三國志·卷五十二·吳書七·張顧(雍)諸葛步傳第七》 [2] 
夫校事,吏民之仇也。先帝末年,雖有呂壹、錢欽,尋皆誅夷,以謝百姓。今復張立校曹,縱吏言事,是不遵先帝十八也——《三國志·吳書十六·潘濬陸凱傳》 [2] 
典校郎呂壹誣白故江夏太守刁嘉謗訕國政,權怒,收嘉繫獄,悉驗問。時同坐人皆怖畏,並言聞之,儀獨雲無聞。於是見窮詰累日,詔旨轉厲,羣臣為之屏息——《三國志·吳書十七·是儀胡綜傳》 [2] 
呂壹歷白將相大臣,或一人以罪聞者數四,獨無以白儀。權嘆曰:“使人盡如是儀,當安用科法為?”——《三國志·吳書十七·是儀胡綜傳》 [2] 
錢大昭曰:程曉以為校事之官,魏武特置。然孫吳亦有校事呂壹,操弄威柄,丞相以下皆畏憚之。豈一時弊政,彼此亦相仿效乎?——《三國志集解·魏書十四·程昱傳》

呂壹註解

^中書典校郎,又稱“校事”、“典校事”

呂壹參考資料

《三國志·吳書·步騭傳》、《吳書·朱據傳》、《吳書·是儀傳》、《吳書·陸遜傳》、《吳書·諸葛恪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