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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莊

(前北京刑事辯護律師)

鎖定
李莊,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碩士。 [1] 
中文名
李莊
國    籍
中國
畢業院校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職    業
律師
學    位
碩士

李莊人物事件

李莊案件概述

2009年12月12日,重慶市政府新聞辦證實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因“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重慶市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通報稱,李莊的行為已觸犯了《刑法》第306條的規定, 2009年12月12日,因“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重慶市公安機關抓捕,繼而在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被起訴。
一審李莊不認罪,獲刑二年六個月;二審李莊認罪,被減刑一年,獲刑一年六個月。出獄前又遭“漏罪”起訴,後檢方以出現新證據為由,主動撤訴。2011年6月11日,李莊刑滿釋放。 [5] 

李莊案由

2009年6月3日,重慶發生一起槍殺案,兩個槍手將一個叫李明航的人打死,製造了著名的“重慶愛丁堡槍殺案”。案件偵查過程中,6月19日,警方抓捕了重慶民營企業家龔剛模。6月27日,龔剛模的哥哥龔剛華到京找到李莊,委託其為龔剛模辯護。之後,龔家與李莊正式簽署委託協議,並支付律師費共計150萬元。
2009年12月3日,李莊受庭長陳遠平的電話邀請,飛往重慶進行庭前溝通。
2009年12月10日,龔剛模檢舉李莊,稱李莊教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11日,李莊被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緊急召回北京,經律師所管委會決定,報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並於當天向重慶法院通報,李莊終止為龔剛模進行辯護。12日,李莊在龔剛模妻子程琪的病房商量解除委託關係時,被重慶警方逮捕,並於當晚押回重慶。

李莊媒體報道

14日,《中國青年報》刊登了《重慶打黑驚曝“律師造假門”》一文。其中最引人關注的是“錢多、人傻、夠黑、速來”的短信。
繼中青報之後,中央電視台等多家新聞媒體也開始大篇幅披露李莊案情,龔剛模在接受央視採訪時,指控李莊教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

李莊一審

12月14日李莊被批准逮捕,17日李莊案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一天後, 18日就被檢察院起訴到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20日,高子程陳有西接受李莊家屬委託,成為李莊辯護人。28日,辯護律師提出為龔剛模驗傷,29日法醫驗傷結果報告“龔剛模手腕沒有傷痕”。30日上午9點,李莊案一審在重慶江北法院開庭。
公訴人幺寧宣讀起訴書:2009年11月24日、26日,12月4日,被告人李莊在重慶市江北區看守所會見龔剛模時,為幫助龔剛模開脱罪責,誘導、唆使龔剛模編造公安機關對其刑訊逼供;李莊的行為干擾了龔剛模等34人涉黑案審理工作的正常進行,編造龔剛模被刑訊逼供的虛假事實,偽造證據,引誘證人作偽證,應以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進入尾聲時,檢察官幺寧在最後陳述時提及:“李莊這樣一個人,到重慶來,以辦案為名,住着六七千元一天的套房,享受着免費嫖宿……”
一審歷時16個小時,到次日凌晨1:05分結束。1月8日上午9時30分,李莊案在重慶市江北區法院宣判,法院以 “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李莊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李莊悔罪書

出獄後,李莊在博客《“認罪”背後的真相》一文中坦承:他認罪主要是基於以下幾點原因:
1、打破二審慣用的書面審理和既定“八字方針”,即:“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2、儘快想辦法脱身,拿到證明自己無罪的最有力、最重要證據。李莊陳述,他在被抓當天,將三次會見龔剛模的錄像和兩部手機(諾基亞、酷派)藏在了龔剛模妻子程琪就醫的北京振國中西醫結合腫瘤醫院三樓330病房衞生間水盆下面,而龔妻當時已經是癌症晚期,李莊擔心她一旦去世,證據會從此永遠消失。
3、李莊相信《刑事訴訟法》第46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李莊二審

二審中,檢方的六位證人如期出庭作證,辯方申請的證人全部被拒絕出庭。
2月3日,李莊在庭審最後陳述時宣讀了悔罪書。
法院以二審期間李莊一直表示認罪,考慮其認罪態度較好為由,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遂做出判決:維持江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的定罪部分,將一審中認定的犯罪事實在二審也全部給予認定。但撤銷該判決的量刑部分,二審宣判,以上訴人李莊犯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法官念完判決書後宣佈閉庭,李莊當場表示對判決有異議。法官未予理睬,將李莊帶離法庭。

李莊漏罪案

經李莊及家屬要求和委託,李莊漏罪案法律顧問團成立,並確定了出庭律師
重慶方面經過一年半的偵查後,該案在2011年4月19日於江北法院正式開庭。 [3] 
剛一開庭,辯護律師斯偉江就要求法庭答覆管轄權的異議。管轄權的問題是控辯雙方爭議最大的問題。李莊漏罪案在庭審過程中,就控告人徐麗軍的控告書、徐麗軍的精神狀況、徐麗軍證言的可信度以及100萬元實屬借款還是投資款等問題展開了激烈的交鋒,其中爭辯最為激烈,甚至導致雙方完全對峙的是關於“錄音錄像”的證據能否當庭質證
4月20日下午,在控辯雙方的兩輪法庭辯論後,公訴方“建議不進行第三輪辯論”,第一辯護人斯偉江亦表示“沒有其他意見,希望合議庭依據良知和法律作出判決”。李莊則表示:“讓事實和法律説話。”審判長黃詩戰宣佈:“法庭休庭,4月22日繼續開庭。”
4月22日9點30分,在經歷了4月21日的等待之後,李莊“涉嫌妨害作證罪”繼續開庭。9點30分,公訴方申請發表意見稱:“辯護方向法庭提交了新證據,與我院指控李莊犯辯護人妨害作證罪的有罪證據矛盾。……決定將本案依法撤回起訴。”
不到五分鐘,法庭宣佈休庭合議。10點22分,法庭重新開庭。在宣讀公訴方撤訴意見後,全體人員起立,審判長黃詩戰宣佈,准許檢察院撤訴。 [6] 

李莊申訴

2011年6月11日,李莊出獄。
2011年12月12日,李莊在被重慶逮捕兩週年紀念日的當天,李莊與其子李亞童和遲夙生律師前往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提出申訴。之後,按規定向重慶提出申訴,要求再審李莊案。
2012年11月,李莊正式宣佈再次接受龔剛模委託,為其申訴代理。
2012年11月15日,李莊、王誓華、龔剛華、龔雲飛等人到最高檢控告重慶專案組在李莊案上弄虛作假,構陷李莊。 [4] 

李莊案件時間表

2009年11月中旬,重慶涉黑某團伙主犯龔剛模家屬來北京找到李莊,請求其為龔剛模進行辯護。李莊接受委託成為龔剛模的辯護人 [2] 
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莊先後三次會見龔剛模。
2009年12月10日,龔剛模檢舉李莊,指控李莊教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
2009年12月11日,李莊被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緊急召回北京,並於當天向重慶法院方面書面通報,終止為龔剛模進行辯護。
2009年12月12日,重慶警方在北京逮捕李莊,將其押回重慶。
2009年12月13日,李莊被刑事拘留
2009年12月14日,《中國青年報》、中央電視台等多家新聞媒體開始大篇幅披露李莊案情,並公佈李莊的短信:“錢多、人傻、夠黑、速來。”
2009年12月14日,李莊被逮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2009年12月17日,李莊案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2009年12月18日,該案件被檢察院起訴到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
2009年12月20日,律師高子程、陳有西接受李莊家屬委託,成為李莊的辯護人。
2009年12月28日,高子程提出為龔剛模進行傷痕鑑定,以確定其是否有外傷。
2009年12月29日,法醫鑑定出爐:經鑑定,龔剛模手部沒有傷痕。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點-12月31日凌晨1點,在長達16個小時的庭審後,李莊案一審休庭。
2010年1月8日,李莊被一審宣判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李莊不服,提出上訴。
2010年1月15日,李莊的辯護人再次到看守所會見他,他表示自己無罪。
2010年2月3日,李莊案二審開庭,李莊當庭認罪。
2010年2月9日,李莊案終審宣判,李莊被改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2011年4月19日,李莊漏罪案一審開庭,雙方於庭審中辯論激烈。
2011年4月22日,李莊漏罪案,控方以事實存疑為由撤銷起訴。
2011年6月11日,李莊刑滿釋放,當日與妻兒一同乘機回京。 [2] 
2012年11月16日,中央電視台、《新京報》、《京華時報》及各大網站報道了李莊案申訴進展。
2012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約談李莊。
2012年11月29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約談李莊。
2013年7月29日,中央巡視組在重慶渝都賓館約談李莊。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