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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莊案

鎖定
李莊案是指刑事原辯護律師李莊,因被指控誘導、唆使其當事人、重慶“黑老大”龔剛模編造證言、引誘證人作偽證等被提起公訴一案。
中文名
李莊案
外文名
Li Zhuang case
發生時間
2009年
發生地點
重慶

李莊案案件詳情

2009年,中國重慶市黑社會性質團伙主要嫌疑人龔剛模被起訴,原辯護律師為李莊。當地檢察院懷疑李莊唆使嫌疑人及證人偽造證據,令嫌疑人謊稱被警方刑訊逼供。檢察院隨後以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等罪名對其提起公訴。這一刑事案件被稱為李莊偽證案,俗稱李莊案。
該案於2009年末2010年初進行了一審和二審,李莊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11年4月進行了李莊遺漏罪行的審理,但最後因證據存疑,檢方撤訴。李莊於2011年6月11日刑滿出獄。

李莊案社會反應

李莊被抓後,重慶本地一致叫好。“李莊太壞了,把重慶人當傻子。”12月26日,重慶一名出租車司機這樣説,而他的信息來自當地媒體,比如:“李莊曾給北京同行發短信説‘夠黑,人傻,錢多,速來’。”
12月18日,新上任的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林育均稱,北京律師李莊涉嫌偽造證據的案件,重慶也有個別律師參與其中,這些問題給重慶的律師工作敲響了警鐘。
在重慶紅剛律師事務所裏,身為律所主任的硃紅剛説,對李莊案,老律師們反映很激烈,他們感嘆“生存環境太艱難”。“不管李莊是否有罪,這個案子,對刑辯律師是有警示意義的。”硃紅剛表示,“經歷了這件事,願意代理刑事案的律師肯定會更少。”
學者建議庭審現場直播
在打黑進入審判階段後,重慶開始研究“打黑”。12月28日,重慶市委一名官員透露,應重慶市高層要求,西南政法大學等院校已組織一批學者和專家研究打黑。
記者輾轉獲得的部分課題報告顯示,西南政法大學一名學者提出,重慶方面在處理執法、司法與媒體關係的問題上一直比較成功,但對李莊涉嫌偽造證據、妨礙作證罪一案的信息發佈方式存在嚴重問題。根據蒐集的資料,對李莊案重慶公安機關以通稿的形式向媒體發佈消息,當晚重慶電視新聞台又以採訪龔剛模、吳家友(龔剛模另一辯護律師)兩人的形式,向社會證實李莊的犯罪嫌疑。隨後,又允許媒體採訪了諸多證人。該學者認為,這些做法不僅不利於維護正常的偵查秩序,也不利於保護犯罪嫌疑人“無罪推定”的權利。
該學者建議,對文強等政府官員和司法官員的案件、重大黑社會犯罪案件,如果能允許媒體現場直播,必將讓更多人“感受到重慶打黑審判的文明、公正”,也能對審判起到很好的監督作用。

李莊案公開庭審

2009年12月30日,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一案在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可以容納200多名旁聽者的第一審判庭座無虛席。李莊在法庭上稱:“我的行為,不僅不能證明我有罪,反而證明我是一名優秀的負責任的律師。”
辯方的力量尤為強大,被告李莊本身就是一名經驗豐富的律師,為他辯護的更是陳良宇案辯護律師高子程以及來自浙江的著名律師陳有西。因控辯雙方辯論激烈,記者截稿時,庭審仍在茫茫夜幕中進行。
李莊案公審現場 李莊案公審現場
李莊六請法官集體迴避被駁回
30日早晨8時過後,來自全國各地的記者陸續來到江北法院門口,而開庭時間為9時10分,可見李莊案在全國範圍內受到的廣泛關注。
甫一開庭,他便語驚四座。當法官宣讀完審判員、公訴人和辯護人的名單後,李莊用標準普通話提出異議:“我申請3位審判員、3位公訴人和2位法院書記員集體迴避。”旁聽席上噓聲一片,李莊認為,他被控偽造證據、妨害作證,兩項妨害司法的“受害者”都是當地法院,因此當地法院與他有明顯的利害關係,而“運動員不能同時做裁判員”。審判長駁回申請,理由是:法律未就集體迴避有明文規定。
李莊進而提出:“那我逐一申請各位迴避。3位審判員申請3次,3位公訴人申請3次,一共6份申請。”審判長同樣駁回。
提出5點申請均被駁
在公訴人宣讀完《公訴書》後,審判長詢問被告有無異議。李莊答曰:“我先提5點申請,在此基礎上,我才會提出異議。一,《公訴書》列明的8名證人,今天一個都沒到庭,我要求證人出庭;二,我要求對龔剛模作司法鑑定;三,我要求調取看守所的錄像、錄音,讓法院判別我到底有沒有誘導龔剛模作假證;四,我要求本案延後審理,因為本案是龔剛模案的衍生案件,應等龔剛模的案件有了定論再審我;五,申請異地審理。”
公訴人回答説,證人不願出庭,無法勉強。李莊則反駁:“法院有權讓其出庭。何況龔剛模和馬曉軍都在警方的控制下。”
公訴人又答:“江北看守所稱並未安裝錄像錄音設備。”李莊提高嗓門:“當初把我抓起來的時候不是説有錄像為證嗎?北京方面收到了重慶警方發過去的明文電報也説有錄像為證,我倒要問,到底是誰在做偽證?”
審判長當庭駁回5項申請,李莊便口出“狂語”:“法院給我的《被告人權利告知書》上明明寫了我有這些權利,審判長卻駁回了。你們哪怕抬個屁股,出去解個手,然後回來跟我説"經合議庭合議"也行!要不乾脆剝奪我的被告人權利算了。”
李莊 :龔剛模自稱被吊8天8夜
恢復庭審後,公訴人認為司法鑑定結果表明李莊所稱的“龔剛模曾遭刑訊逼供”,純屬子虛烏有。但鑑定書中的細節引起了李莊的注意:“"(龔剛模)手腕色素瀰漫,系鈍物擊打所致"。這不正説明他遭到刑訊逼供?”
李莊稱:他曾在江北看守所三次會見當事人龔剛模,“與龔剛模之間隔着一扇鐵窗,窗內窗外各有兩名警察陪同”。“我在翻閲同案嫌疑人的審訊筆錄時,發現龔剛模的名字出現的頻率很低,我懷疑他可能算不上"黑老大"。”於是,他當着龔剛模的面,把同案重要嫌疑人樊奇杭的筆錄念給他聽。
“龔剛模開始訴苦。我叫警察離開會見室,根據法律規定,律師有權單獨會見當事人。警察出去後,龔剛模露出自己手腕上的傷口,説自己被警察吊到2米多高,足足吊了8天8夜。有時候吊一隻手,有時候吊兩隻手,大小便都拉在褲子上,大便直接落到了地上。打他的警察中有個姓彭。”李莊在庭上稱。
公訴人 :證人指證他誘導假證
公訴人隨後出示的一系列證人證言筆錄,直指龔剛模絕無遭刑訊逼供,而是李莊誘導他編造的藉口。
在這些證人中,既包括龔剛模的堂兄弟龔雲飛和龔剛華、龔剛模的妻子程琪,也包括由李莊從石家莊帶到北京發展的“得意門生”馬曉軍。早前,李莊還在法庭上要求當地公安機關釋放馬曉軍。
這些證人均向警方指證:“李莊教龔剛模在開庭時大喊刑訊逼供,並把被刑訊逼供的情景表演出來。”龔雲飛還“抖”出:“李莊向我炫耀他曾在遼寧給一個"黑老大"辯護,這個案現在還拖着。”
李莊的辯護律師們隨後指出:“龔剛模在中央電視台上説"李莊向我使了一個眼神,暗示我翻供",龔剛模的這種猜測顯然不能認定李莊有教唆行為。其餘證人有的説李莊把頭湊到龔剛模耳邊輕聲地跟他説該怎麼翻供;有的説李莊直白地教他怎麼翻供;還有的説李莊用肢體語言教他怎麼翻供。證人之間的供認互相矛盾。”
公訴方還掌握了一項物證:有龔剛模簽名的字條,上面寫有“拒絕人民法院為我指定律師”的字樣。公訴方認為,該字條的目的是:讓龔當庭翻供,若法院不接受,則李莊公開退庭,讓案子在辯護人缺位的情況下無限期拖延。
李莊: 我有錄像
李莊在法庭上表示:“我在會見龔剛模時,進行了錄像和錄音,目前存在北京。”
李莊自信地説:“馬曉軍説我"教"龔剛模在庭審時該怎麼説。我承認。可這違法嗎?在總結當事人陳述的基礎上提供專業意見,這恰恰證明我是一名優秀的律師。”
辯護人則認為:“龔剛模案的180名證人,李莊都沒接觸過。截至被刑拘,李莊在龔剛模案中未向法院提交任何證據,李莊沒有偽造證據的行為和結果。”

李莊案一審判決

2010年1月8日,李莊被一審宣判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李莊不服,提出上訴,堅稱自己無罪。2010年1月15日,李莊的辯護人再次到看守所會見他,他依舊錶示自己無罪。

李莊案二審判決

2010年2月2日,李莊案二審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2月9日,二審宣判,李莊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李莊案李莊“漏罪”案

2011年3月31日上午,北京律師李莊涉嫌為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一案,預定在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宣判。李莊辯護人高子程昨日在重慶接受本報記者電話採訪時稱,若一審宣判李莊有罪,李莊極有可能當庭表示上訴;他還説,如果重慶市第一中院終審維持原判,不排除向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甚至最高人民法院申訴。
上月30日,李莊案在重慶市江北區法院開庭審理,從上午9時10分持續到次日凌晨1時10分,整整16個小時。作為龔剛模案牽出的案中案,李莊案已超出了重慶打黑的範疇,世人關注的焦點是李莊的行為構不構成犯罪。由於此前尚未有律師因此罪名走上法庭,此案被稱為“中國第一案”。
4月19日,李莊案公開審理,此次被起訴妨害作證罪。檢察機關認為,李莊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辯護人妨害作證罪。4月2日,受理此案的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已向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受案當日已告知了李莊有權委託辯護人。據瞭解,上海大邦律所創始合夥人斯偉江、北京市首信律所創始合夥人楊學林將擔任李莊漏罪案的辯護律師。
4月22日,
上午9時30分,李莊漏罪案准時開庭,公訴人稱,辯護人當庭舉示的新證據,與公訴方所舉示的證據存在矛盾,致使認為李莊的犯罪事實存在一定的疑點。本案證據發生變化,導致認定李莊犯辯護人妨害作證罪的證據存質疑,因此,公訴方決定撤回起訴。
9時33分法庭宣佈休庭30分鐘,合議庭對檢方的撤訴申請進行評議。
經過近一小時休庭後,10時21分,李莊漏罪案繼續開庭。審判長當庭宣佈,准許檢方撤回起訴。 10時21分,法庭宣佈,合議庭評議後認為,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在判決宣告前申請撤回起訴的理由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法庭裁定,准許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
隨後,法庭告知了李莊對該裁定的上訴權利。10時23分,法庭宣佈閉庭。

李莊案2012年進展

2012年2月7日上午,李莊昔日助手馬曉軍和妻子韓會娟起訴重慶警方,指控對方在調查李莊案過程中涉嫌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經核實,重慶江北區法院已收到相關訴訟材料和委託手續,但尚未就是否立案表態。 [1] 

李莊案案件全程

2009年11月中旬,重慶涉黑的某團伙主犯龔剛模家屬來北京找到李莊,請求其為龔剛模進行辯護。李莊成為龔剛模的辯護人。
2009年11月24日、26日及12月4日,李莊先後三次會見龔剛模。
2009年12月10日,龔剛模檢舉李莊,稱李莊教唆了他編造“被刑訊逼供”的虛假口供。
2009年12月11日,李莊被其所在的事務所緊急召回北京,並於當天向重慶法院方面書面通報,終止為龔剛模進行辯護。
2009年12月12日,重慶警方從北京將李莊押回重慶,李莊於12月13日被刑事拘留,12月14日被逮捕。其所涉嫌的罪名是“辯護人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
2009年12月13日,《中國青年報》、中央電視台等多家新聞媒體開始大篇幅披露李莊案情,並公佈李莊的短信“錢多、人傻、夠黑、速來”。
2009年12月17日,該案件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12月18日,該案件被檢察院起訴到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
2009年12月20日,律師高子程陳有西接受李莊家屬委託,為李莊進行辯護。
2009年12月28日,高子程提出為龔剛模進行傷痕鑑定,以確定其是否有外傷。12月29日,法醫鑑定出爐,經鑑定龔剛模手部沒有傷痕。
2009年12月30日上午9點到12月31日凌晨1點,在長達16個小時的庭審後,李莊案件一審休庭。
2010年1月8日,李莊被一審宣判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李莊不服,提出上訴,堅稱自己無罪。
2010年1月15日,李莊的辯護人再次到看守所會見他,他依舊錶示自己無罪。
2010年2月3日,李莊案件二審開庭。
2010年2月9日,李莊終審被改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2011年04月19日,李莊“漏罪”案公開審理 此次被起訴妨害作證罪
2011年4月19日21時,辯護律師舉示了金湯城沐浴公司的工商登記執照複印件、錄音資料等證據。公訴人質證認為,辯護人舉示的證據與案件沒有關聯性。21點02分,控辯雙方表示證據舉示完畢。法庭宣佈休庭,20日上午9點半再次開庭審理。
2011年4月22日 ,重慶檢方對李莊案撤回起訴,稱犯罪事實存在疑點。
上午9時30分,李莊漏罪案准時開庭,公訴人稱,辯護人當庭舉示的新證據,與公訴方所舉示的證據存在矛盾,致使認為李莊的犯罪事實存在一定的疑點。本案證據發生變化,導致認定李莊犯辯護人妨害作證罪的證據存質疑,因此,公訴方決定撤回起訴。9時33分法庭宣佈休庭30分鐘,合議庭對檢方的撤訴申請進行評議。

李莊案涉黑案資料

龔剛模等34名涉黑疑犯被控故意殺人等多項罪名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對龔剛模、樊奇杭等34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提起公訴,指控該組織犯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非法買賣、運輸槍支、彈藥,非法持有槍支、彈藥,販賣、運輸毒品,開設賭場,容留他人吸毒,行賄,非法經營等九項罪名。此外,還指控該組織其它成員犯有故意傷害、窩藏、搶劫、盜竊等四項罪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