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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六如

(最高人民檢察署原副檢察長)

鎖定
李六如(1887年7月11日—1973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署副檢察長、黨組書記。湖南省平江縣人,1908年到湖北參加新軍,加入中國同盟會。1911年參加辛亥革命。1912年赴日本留學 [2]  1918年回平江,變賣家產,創辦救貧工廠,進行實業救國嘗試。 [1]  在遭受挫折後,又試圖走教育救國之路,在平江興辦平民學校,吸取工農平民子弟入學。1921年秋,由毛澤東何叔衡介紹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同年,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2] 成為平江縣第一個共產黨員。曾任中共湘區委員會文委委員。入黨後,去安源煤礦體驗煤礦工人生活。在毛澤東的鼓勵下,開始編寫《平民讀本》,通俗易懂地宣傳革命真理和社會知識,產生很大影響。 [3] 
解放戰爭時期,歷任中共熱河省委常委、省政府秘書長、齊齊哈爾市政府主席、東北財政經濟辦事處副主任、東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長、東北人民法院院長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法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檢察署副檢察長、黨組書記,第二、三屆全國政協常委。他是新中國檢察工作主要奠基人之一,為開創社會主義司法、檢察工作和法制建設,培養司法、檢察干部作出了重要貢獻。晚年體弱多病,仍堅持整理、撰寫革命史料。所著《六十年的變遷》,已譯成多種外文版本,“文化大革命”中,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迫害。1973年4月10日含冤去世,終年86歲。粉碎“四人幫”後,中共中央為他平反昭雪。 [4] 
中文名
李六如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887年7月11日
逝世日期
1973年4月10日
畢業院校
日本明治大學
主要成就
新中國檢察工作主要奠基人之一;最高人民檢察署副檢察長、黨組書記,第二、三屆全國政協常委
出生地
湖南省平江縣
代表作品
《六十年的變遷》《平民讀本》
政    黨
中國共產黨
性    別

李六如人物生平

1887年7月11日,生於湖南省平江縣城東街硯泉巷的一個富商家庭。
1893年,李六如7歲時開始在蒙館讀書。
1897年,李六如11歲那年到田巖經館上學,聽講經書和歷史,做經義和策論。他對《新民叢報》、《日本國誌》、《盛世危言》、《泰西新史攬要》等“洋書”特別感興趣,受到康有為、梁啓超“維新變法”思想的影響。
1901年夏,趕赴縣城應科考,得童生頭排第11名,受了知縣一頓公宴的獎賞。同年秋,李六如到嶽州府考秀才,不幸落第。 [5] 
1908年,李六如赴武昌參加新軍,加入羣治學社,為負責人之一。 [6] 
1910年,《商務日報》改歸羣治學社辦理,李六如為負責人之一。 [7] 
1910年冬,李六如、楊王鵬等將羣治學社改名為振武學社,由楊王鵬任社長,李六如輔助楊王鵬進行活動。 [8]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爆發。11月上旬,李六如被黎元洪委任為第四鎮大六標標統,參加了陽夏戰爭 [9] 
1912年,李六如加入同盟會。由於不滿意標統職位,又覺得自己年輕,想出洋深造。幾經請求,黎元洪終於同意,贈他三千元出洋費,每月另撥官費80元。 [10] 
1913年,參加”二次革命“。失敗後,入日本東京明治大學攻讀政治經濟科。 [11] 
1918年回平江,在啓明女校師範班任國文教員。他變賣家產,創辦救貧工廠,自任廠長,並任興業織布公司經理進行實業救國嘗試。在遭受挫折後,又試圖走教育救國之路,在平江興辦平民學校,吸收工農平民子弟入學。 [4] 
1921年秋,由毛澤東何叔衡介紹加入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是年轉為中共黨員,成為平江縣第名共產黨員。曾任中共湘區委員會文委委員。在安源創辦工人夜校,編寫《平民讀本》4冊,向工人宣傳革命真理和社會知識。 [4] 
1923年國共合作後,曾任中國國民黨湖南省黨部執行委員。1926年7月,任國民革命軍第二軍第四師黨代表,由廣州出發,一直打到南京。
1923年國共合作後,任國民黨湖南省黨部執行委員。
1924年,受中共湘區區委派遣去廣州籌集宣傳經費,經批准留在廣州,先後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黨務處處長、第二軍軍校政治部指導主任兼政治教官,在湘軍中建立和發展黨的組織。
1926年7月參加北伐,任國民革命軍第二軍四師黨代表。
1927年夏,李六如同夏明翰回平江發動工農武裝,組織秋收暴動。後赴上海,受周恩來直接領導,從事黨的地下工作。
1928年冬,受命前往新加坡從事革命活動,任中共南洋臨委宣傳部長。
1929年到香港,在中共南方局宣傳部工作,為隱蔽起見,以做生意為名,與王稼祥、劉昂等以父子、父女相稱,組成假家庭,掩護黨的地下工作。
1930年回到中央蘇區,先後任福建省蘇維埃政府財政部部長兼內務部部長、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國家銀行副行長、代理行長,對蘇區的政權建設和財經工作作出了貢獻。
1934年紅軍主力長征後,他留在山西,任中央政府辦事處財經委員會代理主任,轉戰於贛南山區,堅持艱苦卓絕的三年游擊戰爭。後遭國民黨反動派逮捕,嚴刑拷打,始終不屈,後經黨組織營救出獄。
1937年10月到達延安,任毛澤東辦公室秘書長、延安行政學院代院長、中央財政經濟部副部長,協助陳雲等建立健全陝甘寧邊區金融管理制度,從而扭轉了財經上的混亂狀況。
解放戰爭時期,任熱河省政府秘書長、中共熱河省委常委、省政府秘書長、東北人民政府財經委員會副主任、司法部部長和法院院長等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法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檢察署副檢察長、黨組書記,第二、三屆全國政協常委。
晚年體弱多病,仍堅持整理、擺寫革命史料,擔任《平江革命鬥爭史》編委主任,所著《六十年的變遷》,被譯成多種外文版本,發行國內外。
文化大革命”中,遭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迫害。1973年4月10日含冤去世,終年86歲。粉碎“四人幫”後,中共中央為他平反昭雪。 [4] 

李六如個人作品

《六十年的變遷》 [2] 
《檢察制度》 [12] 
在《檢察制度》一書中,李六如根據列寧的法律監督理論,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經過認真研究、分析、比較,從國家賦予檢察機關的具體職能出發,把新中國的檢察機關從單純的行政機關中分離出來,定性為“廣義的司法機關”,也即檢察職能不僅包括司法監督(包括提起公訴、偵查監督,審判監督和勞改、勞教監督)等,還包括一般監督,即對國家行政機關(不包括政務院)的行政措施和行政人員的職務行為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12] 

李六如人物評價

李六如領導建立了新中國檢察理論與組織基礎 [12]  ,是新中國檢察工作主要奠基人之一,為開創社會主義司法、檢察工作和法制建設,培養司法、檢察干部作出了重要貢獻。 [4] 
參考資料
  • 1.    中國中共黨史人物研究會編. 《中共黨史人物傳》第69卷.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7.07. 第86頁.
  • 2.    李六如  .中共岳陽市委黨史研究室.2015-04-09[引用日期2021-05-23]
  • 3.    中國中共黨史人物研究會編. 《中共黨史人物傳》第69卷.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7.07. 第93-95頁.
  • 4.    重要人物  .中共岳陽市委黨史研究室[引用日期2021-05-23]
  • 5.    中國中共黨史人物研究會編. 《中共黨史人物傳》第69卷.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7.07. 第75-76頁.
  • 6.    中國中共黨史人物研究會編. 《中共黨史人物傳》第69卷.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7.07. 第78頁.
  • 7.    中國中共黨史人物研究會編. 《中共黨史人物傳》第69卷.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7.07. 第79頁.
  • 8.    中國中共黨史人物研究會編. 《中共黨史人物傳》第69卷.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7.07. 第80頁.
  • 9.    中國中共黨史人物研究會編. 《中共黨史人物傳》第69卷.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7.07. 第81頁.
  • 10.    中國中共黨史人物研究會編. 《中共黨史人物傳》第69卷.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7.07. 第82頁.
  • 11.    中國中共黨史人物研究會編. 《中共黨史人物傳》第69卷.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7.07. 第83頁.
  • 12.    共和國檢察人物李六如:建立檢察理論和組織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2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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