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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大彬

鎖定
晏大彬(1962年~2010年1月15日),原重慶巫山交通局局長。2008年8月1日,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0年1月15日,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執行的命令,對巫山縣交通局原局長晏大彬依法執行死刑。
中文名
晏大彬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62年
職    業
巫山縣交通局原局長
主要成就
2007年重慶市交通系統先進個人
重要事件
2008年8月1日,被一審宣判死刑
死刑日期
2010年1月15日

晏大彬基本信息

晏大彬 晏大彬
姓名:晏大彬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62年
死亡日期:2010年1月15日
職務:自2001年底擔任巫山縣交通局局長到2007年底
妻子:付尚芳
情婦:唐燕華、劉苗、王雅麗等
相關事件
鉅貪坦白:“這些年我和絕大多數的女性公路收費員都發生了性關係”。
晏大彬,重慶市巫山縣交通局原局長。7年來63次共接受建築承包商送錢2226萬元,相當於當地年財政收入的20%,被稱為“重慶第一貪”。
晏大彬非法斂取錢財後,其妻付尚芳為掩飾、隱瞞鉅額錢財的來源和性質,將其中的943萬元用於購房、投資金融理財產品和存入其本人的銀行資金賬户。晏妻還將939萬元現金捆紮後,放入8個礦泉水紙箱,再用膠帶密封,放置在一處未入住的房產中的廁所裏。誰知,有一天,廚房的一處水管爆了,水漏到樓下的住户家。該住户叫來民警和物管人員,翻窗而入修水管,結果,發現了廁所裏已被水浸泡着的鉅款。

晏大彬鉅貪下場

2010年1月15日,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執行的命令,對巫山縣交通局原局長晏大彬依法執行死刑。 被告人晏大彬於2001年10月起擔任巫山縣交通局局長,同時兼任巫山縣長江公路大橋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兼建設辦公室主任。2001年至2008年初,晏大彬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周松等17人的賄賂款摺合人民幣2226萬元。 重慶二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晏大彬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所得贓款予以追繳上繳國庫。被告人晏大彬不服,提起上訴。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對晏大彬的死刑判決。

晏大彬相關評論

“重慶第一貪”被處死表明了什麼?
47,死期?對“重慶第一貪”——巫山縣交通局原局長晏大彬來説,這個年齡太不吉利了!1月15日,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執行的命令,依法執行了晏大彬死刑,從而結束了他47歲的罪惡人生。晏大彬成了2010年第一個被處死的大貪官。
“重慶第一貪”被處死表明什麼?這充分體現了人民羣眾的意志和願望,充分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和正義,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和政府堅定不移懲治腐敗分子的堅強決心和高壓態勢。
作為一個小小的國家級貧困縣的交通局長,晏大彬本應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正確運用手中的權力,恪盡職守,清正廉潔,淡泊名利,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然而,他卻為了一己之利,裝出了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在短短的七年之中,不惜利用手中的權力和職務之便,一次次將罪惡、貪婪的雙手伸向金錢,大肆收受賄賂高達2226萬餘元,其金額相當於巫山縣年財政收入的25%左右!另外,他還生活腐化,玩弄婦女,包養了多名情婦……
多行不義必自斃;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他的行為,不僅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廉潔性,嚴重敗壞了廣大黨員幹部隊伍的形象,而且愧對了黨和國家的培養,同時毀掉了自己幸福的家庭,必然受到正義的莊嚴審判。晏大彬最終落得個身敗名裂、傾家蕩產的可恥、可悲下場,實屬罪有應得。
晏大彬放鬆了世界觀的改造,忘記手中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理想信念發生了動搖,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嚴重扭曲,人格變態。這也説明,權力一旦失去有效監督和制約,走向墮落是必然的。晏大彬案件作為典型的黨員領導幹部違法犯罪案件,其教訓十分深刻,很值得所有的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認真汲取。

晏大彬深刻教訓

一牢記黨的宗旨
我們黨的根基在人民、血脈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們黨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貫徹落實好中央的決策和部署,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進一步強化公僕意識,淡薄名利,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要時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高於一切的位置,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把羣眾的安危冷暖掛在心上,把民生問題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要進一步堅定信念,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
二提高黨性修養
學習是修養之道,是提高修養、昇華境界,樹立正確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重要途徑。要學以增智,學以立志,學以正德,學以養心,學以促廉。平時不僅要學習科學理論和相關知識,還要向實踐學習,向人民羣眾學習,向先進典型學習,以反面人物為警鐘。當前,各級領導幹部一定要認真學習胡錦濤總書記在十七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發表的重要講話,自覺加強領導幹部黨性修養,弘揚良好作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
三是秉公用權
領導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只能用來為人民服務,決不能用來為自己或者小集團謀取私利。否則,一失足就會走上不歸路。因此,每一個黨員幹部都要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真正做到一身正氣、一塵不染。要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嚴格執行廉潔從政規定,自覺抵制權力、金錢、美色的誘惑。要秉公用權,千萬不能以權謀私。
四正確行使權利
不受制約和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反對和防止腐敗,必須規範權力的運行,加強對權力的約束和監控。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堅決按制度辦事,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要增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意識,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的貫徹落實。加強黨內監督,增強黨內監督實效。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嚴格按程序辦事,強化對主要領導的監督。要時刻保持高壓態勢,嚴懲腐敗分子。
依法處死晏大彬是完全正確的,人民羣眾是擁護的。新年不久就處死這樣的鉅貪,還是有着非同一般的意義。但願法律能夠公平、公正地處理所有的大貪官,這樣才能震懾住後來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