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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尹

鎖定
昌黎尹,官名。 [1] 十六國時期後燕北燕國都(龍城)地區行政長官。
中文名
昌黎尹
別    名
京尹
性    質
古代官名
沿    革
十六國後燕北燕置於國都
職    責
負責後燕、北燕國都地區政務
前    身
昌黎太守

目錄

昌黎尹沿革

398年,後燕慕容盛遷都龍城(今遼寧朝陽)。龍城本為昌黎郡治,故改昌黎太守為昌黎尹,負責京畿地方政務。
407年,北燕取代後燕,仍都龍城,沿置此官,有昌黎尹馮素弗 [2] 
436年,北魏攻滅北燕,昌黎尹遂廢。
北魏時期仍置昌黎郡於龍城縣,設昌黎太守,隸屬營州 [3] 

昌黎尹職責

負責後燕、北燕京畿龍城)地區政務,職掌略同京兆尹
昌黎尹駐地——北燕國都龍城 昌黎尹駐地——北燕國都龍城
參考資料
  • 1.    鄭天挺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 2.    北燕名相馮素弗  .北票新聞網-東北新聞網.2019-06-12[引用日期2021-07-04]
  • 3.    《魏書·志第五·地形二上》:營州。治和龍城。太延二年為鎮,真君五年改置。永安末陷,天增初復。領郡六,縣十四,户一千二十一,口四千六百六十四。昌黎郡。晉分遼東置,真君八年並冀陽屬焉。領縣三,户二百一,口九百一十八。龍城。真君八年並柳城、昌黎、棘城屬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