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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

鎖定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於2001年9月19日經中國國務院批准設立,是西藏最早設立的經開區,也是西藏唯一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 [1] 
中文名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
行政區類別
開發區
所屬地區
中國西南地區
地理位置
中國西南邊陲,西藏中部偏東南
電話區號
(+86)0891
郵政編碼
850000
氣候條件
高原山地氣候
機    場
拉薩貢嘎國際機場
火車站
拉薩火車站
車牌代碼
藏A
方    言
衞藏方言
批准時間
2001年經國務院批准國家級開發區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簡介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是西藏地區唯一的國家經濟技術開發區。按照商務部和自治區、拉薩市兩級黨政府的指示和要求,開發區堅持高標準規劃,高起點建設,市場化運營和規範化管理,堅持貫徹國務院批覆的“三個為主、一個致力於”的方針,即:堅持以工業項目為主,吸收外資為主,出口為主和致力於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積極改善投資環境,進一步完善綜合服務功能。開發區發展產業方向是依託本地資源優勢,以資源開發和加工為重點,生產具有競爭優勢的藏藥、醫療保健用品、食品、傳統民族工藝產品、旅遊產品和農牧產品深加工及高原農牧林產業化新技術的引進、開發、推廣等;研究生物工程技術、節約能源開發技術和環境污染治理工程技術;積極鼓勵發展電子信息、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高新技術和文教 衞生 房地產等基礎設施和服務貿易等配套服務產業。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概況

2001年9月經國務院批准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簡稱開發區)為國家級開發區。開發區位於西藏自治區首府拉薩市堆龍德慶區境內,地處金珠西路以南,東至西乾渠、拉薩河南至軍隊崗沙庫,西至乃瓊鎮德吉村,距市中心約10公里,距貢嘎機場50公里,距正在建設中的拉薩火車站2公里,318國道穿過開發區交通便利。
開發區規劃控制總面積為5.46平方公里,分為AB兩區,首批開發A區建設用地面積2.51平方公里。開發區內地勢平坦,自然排水條件良好,(地層構造為第四紀堆積物,主要為砂礫石層,工程地質條件良好,為8度震區)。開發區地屬於藏南高原温帶半乾旱氣候區,陽光充足,全年無霜期231天。
開發區“五通一平”已基本建設完成,通信,道路,供水、供電已可滿足建設需要。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基礎設施

七通一平”:“七通”為市政道路、雨水、污水、自來水、電力、電信和有線電視管線,“一平”為土地地貌自然平整。
“電力”:A區規劃建設1座110千伏變電站,變壓器容量2台315萬伏安;B區規劃建設1座35千伏變電站,變壓器容量2台1萬伏安。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
污水處理:採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統,A區污水處理站規模為6400立方米/日;B區污水處理站規模為5900立方米/日。
供水:規劃平均需水量為14885立方米/日,最高需水量為21673立方米/日,由拉薩市自來水公司西郊水廠
電信服務:規劃A、B兩區分別建設電信局、通訊網絡可提供國際、國內直撥電話、全球互聯漫遊移動電話、無線尋呼、傳真通信、ISDNLANADSL等網絡服務。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交通運輸

開發區距拉薩貢嘎國際機場85公里,“兩橋一洞”工程建成後,到機場的距離縮短到50公里。青藏鐵路從開發區穿過,拉薩火車站隔河相望,鐵路貨運站與開發區相鄰。中尼、青藏、拉貢公路臨區而過,北臨市區金珠西路。交通便捷,四通八達。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地理位置

開發區位於拉薩市堆龍德慶縣境內,北緯29°39′,東經91°07′,海拔3658米,距市中心的布達拉宮10公里。作為首期開發的A區,北臨拉薩市金珠西路、南臨拉薩河,西臨堆龍河,東臨西乾渠尾水段。開發區溶入了拉薩市“東延西擴”城市總體發展規劃,依託城市基礎設施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地質水文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
開發區場地開闊平坦、岩土單一,區域穩定性好,有埋藏很淺的卵礫石土作天然地基持力層,不良地質現象很少,無砂土液化現象。建築物按國家規定抗震等級8級設防。地下水為第四系空隙潛水,補給來源充足,汗水層透水性、富水性好,水量及其豐富,水質優良,能滿足開發區內正常企事業單位的生產、生活用水。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結構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
——發展特色經濟,優化產業結構。西藏的產業結構調整要在加快發展、增加總量中實現優化升級。把重點放在培育和發展旅遊業、藏醫藥業、高原特色生物產業和綠色食品飲料業、農畜產品加工業和民族手工業、礦業、建築建材業上,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快”、“特”、“強”、“大”上下功夫,抓落實。首先,要抓緊制定加快發展六大特色產業和支柱產業的規劃,並完善相應的優惠政策予以重點扶持,使各產業的發展速度加“快”,爭取取得突破性進展。其次,要加大科研開發、技術創新力度和廣告宣傳力度,樹立西藏特色知名品牌,大力開拓市場,在“特”上做文章,確保各產業的特色優勢持續發揮,市場競爭力不斷增強。第三,深化改革,創新機制,大力培育優勢企業,組建股份公司和企業集團,力爭在“強”和“大”上取得突破。
——用先進適用技術、高新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把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放在重要位置,加快先進適用的養殖、種植和加工技術的推廣,努力擴大農業機械使用的規模。重視企業技術改造,提高企業技術裝備水平和產品的科技含量,淘汰落後的技術、設備、產品,特別是高能耗、高污染的產品要堅決淘汰。要圍繞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等切合我區實際的高新技術,積極興辦高新技術企業,努力提高這類企業的比重。
——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完善所有制結構。認真落實加快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政策規定,對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真正做到“不限速度、不限規模、不限比例、不限數量、不限方式”,實現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新突破。同時,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資產的充足和經營,支持基礎好的非公有制企業進行管理創新、技術創新和體制創新。
——發揮區域優勢,增強整體競爭力。我區地域遼闊,各地人文、自然、地理和資源狀況差異很大,發展經濟要有所為,有所不為,着眼全局、注重特色、突出重點、發揮優勢,避免結構雷同、重複建設和低水平競爭。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佈局

局西藏地域遼闊,各地地理、氣候條件和資源狀況的差異很大,經濟發展水平不盡相同。按照“重點發展中部,放開搞活西部,聯合開發東部,藏北牧礦致富”的原則,促進地區經濟的合理佈局和協調發展。重點建設以拉薩、日喀則兩市為中心的全區經濟核心區,把昌都逐步建成新的增長極,對其他行署所在地進行重點開發,使之成為帶動地區經濟發展的增長點。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中部經濟區

主要包括拉薩市、山南和日喀則地區28個縣(市、區),國土面積和人口分別佔全區的13%和46.8%,是西藏經濟、科技、文化相對發達的地區,在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是未來西藏經濟起飛的依託所在。產業發展的主要任務是: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加快能源資源開發;完善交通、郵電、水利設施;積極發展食品、建材工業;改造提高民族紡織手工業,大力發展以旅遊業為主的第三產業。重點搞好“一江兩河”中部流域18個縣(市、區)的區域性綜合開發,儘快建成西藏重要的商品糧生產基地、輕紡手工業生產基地、副食品生產基地和科技試驗推廣基地,逐步形成具有強大吸引力和輻射功能的全區經濟核心區。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西部經濟區

包括日喀則和阿里地區的13個邊境縣,國土面積和人口分別佔全區的19.9%和7.6%,其中部分邊境縣比較貧困。產業發展的主要任務是:強化農牧業生產,提高農牧業發展水平;加強能源、交通、郵電通信建設;發揮毗鄰“五國一區”的邊境區位優勢,積極開展同周邊國家和地區的邊貿和旅遊業。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東部經濟區

包括林芝昌都地區,共18個縣,國土面積和人口分別佔全區18.5%和28.7%,其中昌都地區的部分縣比較貧困。產業發展的主要任務是:重點搞好以尼洋河流域、“三江”流域為主的農牧林綜合開發;加快玉龍銅礦建設和芒康井鹽的開發;大力發展以中藥材、林副產品、毛紡為主的加工業。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北部經濟區

包括那曲地區及拉薩市的當雄縣,阿里地區的革吉、改則、措勤等共15個縣,國土面積和人口分別佔全區的48%和16.9%。該區是西藏主要畜牧業生產基地。產業發展的主要任務是:加強牧業基礎設施建設,增強畜牧業對全區經濟發展的支持能力;加快藏北金礦的商業性開採和藏北石油勘探進程。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主導產業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旅遊業

千百年來,藏民族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歷史文化,留下了豐富的文化遺產。其中國務院公佈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18處,自治區人民政府公佈的自治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64處,縣(市)人民政府公佈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有18處,主要是:布達拉宮、大昭寺、哲蚌寺色拉寺羅布林卡扎什倫布寺江孜宗山抗英遺址白居寺、薩迦寺、藏王墓桑耶寺、昌都卡諾遺址、古格王朝遺址等。
主要的自然景觀有:墨脱自然保護區、察隅自然保護區、羌塘自然保護區、林芝巴結巨柏保護區、珠峯自然保護區、羊卓雍湖、雅魯藏布大峽谷、岡仁波齊峯、瑪旁雍錯錯高湖納木湖等。
對外開放山峯44座,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一個,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一個,可參觀景區100多處,形成了以拉薩為中心的文化觀光旅遊區;以徒步、登山、朝聖為主的後藏旅遊區;以科考、生態為主、以雅礱河谷風景名勝為中心的藏東南旅遊區;以草原、湖泊、野生動物觀賞為主的藏北高原無人區,形成了以觀光旅遊產品為主,輔以徒步、探險、朝聖、生態、旅遊節慶等專項旅遊產品的複合型產品體系,在已上市銷售多年,發展比較成熟的產品中,最經典的路線有:3—5日的短線:拉薩---山南(文物古蹟遊) 拉薩---那曲(民俗風情遊,如:雪頓節、恰青賽馬節)拉薩---日喀則(後藏探險遊),5—15日的長線:拉薩—江孜—日喀則—薩迦—定日—聶拉木樟木口岸 (黃金觀光線),拉薩—日喀則—阿里(聖地朝聖遊)拉薩—林芝—山南(東線環遊)。
西藏旅遊業是1980年起步的,經歷了近20年的發展歷程,現已具有一定的規模。全區旅遊企業的近140家,其中涉外賓館飯店66家(客房4461間,牀位9710張),其中又包括星級賓館飯店15家,國際國內旅行社42家,旅遊汽車公司3家,定點餐館19家(餐位1528個),全行業直接從業人員6000多人,全行業間接從業人員30000餘人。
2000年旅遊接待人數快速增長,經濟效益顯著,全年接待海內外遊客達56.5萬人次,比上年增長32%,其中海外遊客14.94萬人次,增長38.1%;全區旅遊總收入65153萬美元,增長4.6%;旅遊創匯4790萬美元,增長33%;上交税金2032元,增長6.8%。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
“十五”旅遊業發展方向:
----按照“大力發展國內旅遊,穩步發展國際旅遊,適度發展出境旅遊”的方針,採取一切促銷手段,實現與歐、美、日、韓、新、馬、泰、尼泊爾、港澳台及國內其它主要旅遊城市的旅遊聯網,加大在國際國內旅遊市場上的佔有份額。開放旅遊市場,拓寬旅遊區域,力爭擴大林芝、昌都、阿里等地區的對外開放區域。
-----樹立精品意識,圍繞我區獨特的人文景觀和自然景觀,深度開發旅遊資源。以市場為導向,着力開發建設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設施配套完善、服務檔次高、創匯能力強的旅遊產品,形成觀光、探險、休閒、度假齊全的大旅遊產業體系,從根本上改變我區旅遊資源粗放式開發利用的狀況。重點開發生態旅遊產品、高檔次和高品位的文化旅遊產品、休閒度假旅遊產品、富有體驗性的探險旅遊產品,力爭把西藏建成國際精品旅遊勝地。
-----大力改善景區內外基礎設施。加強現有旅遊線路、景區(點)建設,提高景點質量。積極開發新的旅遊線路和景區(點),建成以拉薩為中心,連接6個地區、5個周邊省區和尼泊爾的旅遊線路。基本完成拉薩—林芝—山南—拉薩,拉薩—日喀則—阿里—那曲—拉薩,拉薩—那曲—昌都—林芝—拉薩三大陸路旅遊環形線路建設;改擴建江孜至浪卡子公路,修建巴松錯、藏王墓、納木錯三級黑色路面旅遊公路,初步完成巴松錯、茶馬古道、環珠峯景區、納木錯景區配套建設等。
------豐富景點的吃住行遊購娛內容,開發特色精美旅遊產品,提高服務質量,完善配套體系,營造安全舒適衞生的旅遊環境。加強旅遊商品、紀念品的開發、生產,帶動民族手工業等相關產業的發展。
-------加強旅遊導遊隊伍的建設,提高旅遊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不斷改進服務質量,擴大西藏旅遊品牌效應。強化行業管理措施,實施標準化管理戰略,促進旅遊管理逐步邁上標準化、規範化、法制化軌道,建立競爭有序的旅遊市場體系。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藏醫藥業

藏醫藥學是中國傳統醫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有着完整的理論體系,豐富的實踐內容和浩瀚的醫學文獻,是藏族人民長期同疾病作鬥爭經驗的總結,幾千年來位藏族人民的防病治病做出了重大貢獻。
西藏和平解放以來,黨和政府對發展藏醫藥學十分重視,1959年西藏建立了拉薩藏醫院。1980年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改為西藏自治區藏醫院,現已成為全區藏醫教研中心。1980年以來,國家先後投資2000多萬元,重新建立了自治區藏醫院住院部,新建立了6個地區藏醫院和7個縣藏醫院,此外,在60多個縣醫院內設立了藏醫科。1984年,西藏正式成立自治區藏醫學校。1985年西藏大學開設藏醫系。多年來,藏醫教育機構為全區培養輸送了一大批高、中等藏醫藥人才。各地(市)衞生學校、幹部進修學校和藏醫院也開設了藏醫提高班,培養提高基層藏醫藥人員的業務水平。
2000年西藏共有藏醫藥生產企業19家,從業人員777人,註冊資金18374萬元,生產有批號的藥品144種,實現工業產值29338萬元;銷售收入18048萬元,比上年增長3.57%;實現利潤7321萬元;上交税金2582萬元。12種藏藥被列為國家中藥保護品種,13種藏藥被列為新藥品種。此外,還有31種藏成藥、製劑被列為西藏地方標準。傳統名貴藏成藥“然納桑培”、“常覺”等多次獲得國家級和自治區級獎。自治區藏藥廠成為全國最大的民族藥生產企業,採用現代生產技術研製而成的十味龍膽花顆粒六味能消膠囊六味枸杞口服液、十味蒂達膠囊等4種新劑型藏藥,均獲得衞生部頒發的新藥證書。同時,可生產傳統藏藥350個品種,年產量達10萬公斤。1997年,奇正消痛貼榮獲國家中藥保護品種,1998年榮獲第26屆日內瓦國際發明與新技術展覽會金獎,實現了西藏科技成果在國際舞台上零的突破,充分顯示了藏藥發展的巨大潛力和廣闊前景。
“十五”期間,要實現藏醫藥的快速發展,就必須認真組織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MP)和《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GAP),結合GMP標準,加快傳統藏藥的劑型改良,促進藏醫藥生產與國際國內接軌。把傳統優勢與現代科技、生產工藝結合起來,吸收先進的管理、營銷經驗,做大做強藏醫藥業。要堅持改善條件和內涵建設並重、突出藏醫藥特色與完善服務功能並舉,繼續加強藏醫藥人才培養,努力提高藏醫藥臨牀診治水平和服務能力。進一步重視和加強藏醫藥科研工作,推進藏藥企業向規模化、集團化方向發展,提高藏藥研製、開發、生產的綜合實力和整體水平。注重藏藥材資源的合理保護和科學利用,加強藏藥材基地建設。廣泛採用生物工程等高新技術,加快研製新藥步伐,實現藏紅花等傳統藏藥材的人工繁育栽培,建立全國最大的藏藥材基地,形成全國藏醫藥研究開發生產中心。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礦產業

西藏礦產資源十分豐富,發現礦產地1858處,各類物化探異點1300個。探明儲量的礦牀132個,其中能源礦產25個,金屬礦產33個,非金屬礦產37個,地熱資源4個,礦泉水11個;己探明礦牀規模達到大型的22、中型25個、小型48個、礦點37個。有17種礦產在全國排序前9位:第1位工藝水晶、剛玉、高温地熱;第2位銅、火山灰;第3位菱鎂礦;第4位硼、自然硫、雲母;第5位砷;第6位陶磁土;第7位石膏;第8位泥炭、晶質石墨;第9位銻、重晶石。探明的礦產資源儲量潛在價值1967億元,全區礦產資源總量潛在價值6505億元。銅、硼、金、銻、高温地熱、建材等為西藏優勢礦產,能源為短缺礦產。
豐富的礦產資源為西藏礦業的開發建設提供了廣闊的前景,從業人數8000多人。2000年底,開採鉻礦石19.66萬噸,硼礦19591噸,原煤2.13萬噸。
“十五”期間,西藏要加大對地勘工作的投入,搞好地質勘查,進一步摸清我區資源狀況。圍繞礦業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重點,抓緊開展對優勢礦種和國家緊缺礦種的地勘工作,保證我區礦業發展有可靠的後備儲量。逐步推行地勘成果有償轉讓制度,保護探礦權人的合法權益。重點開發有市場需求、潛在的、稀缺的礦產資源。根據市場需求和資源優勢狀況,礦產勘查與開發的重點是鉻、銅、黃金、鉛、鋅等金屬礦產,以硼、鋰為主的鹽湖礦產資源,建材用灰巖、花崗岩等非金屬礦產,地熱、煤炭、林產品、石油等能源礦產資源以及礦泉水資源。對玉龍銅礦、扎布耶鹽湖、甲馬赤康銅多金屬資源等重大開發項目,運用市場機制,吸引國內外資金、技術入股,進行合作開發,在“十五”期間,力爭完成開發前期工作,一期工程開工建設。鼓勵通過聯合等方式在內地進行精深加工,提高礦產資源開發的附加值。同時,要建立健全礦業管理體系,制定全區統一的礦業發展長遠規劃,切實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配置礦產資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除特定保護性礦種和國家重要戰略資源外,各種投資主體都可以參與開發,自治區行業管理部門統一管理;小型礦山的開發以集體、民營及其他類型企業為主,由地(市)、縣政府主管,形成統一規劃、合理佈局、分級管理的模式。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建築、建材業

建築、建材工業是西藏自治區工業企業中發展較快的行業之一。2000年完成基本建設投資55.87億元,增長17.7%,實現建築業增加值約15億元,增長25.1%。建築業拉動國內生產總值增長2.8個百分點,約佔1/3。
2000年底,年底在西藏註冊的區內外建築施工企業有233家,企業人員達3.6萬人。勘察設計單位28個,資質40個,其中工民建設計類13個,規劃設計類7個,工程勘察類4個,專項設計類7個,水電設計類5個,公路、橋樑(函)設計類4個。建材企業達112家,建材工業總產值達3.8億元,增長18.7%,其中水泥產量45萬噸,增長8.4%,新型建材的生產與使用開始興起,建材產量結構和品種得到調整擴充。
西藏建材工業穩步發展,保持了較快的發展勢頭。據統計,全區鄉及鄉以上獨立核算的建材工業企業約40家,主要建材產品產量:水泥49.32萬噸,比上年增長26.3倍;水泥排水管54千米,水泥電杆6053根,水泥預製構件8.7萬立方米,釉面磚20萬平方米,水磨石板材3324平方米,花崗岩板材7100平方米,石料4.95萬立方米,均比過去有很大程度的提高,
“十五”期間,建築、建材業按照培育強勢企業、規範市場行為、提高建築建材質量的總體要求加快發展。要加強建築建材業管理,增強企業活力,提高質量和效益。加快對現有建築企業的改造,增強區內建築企業的競爭實力。建材業重點抓好新型建築材料開發、高標號水泥和特種水泥的生產。依靠科技進步,加大對現有建材骨幹企業的改造,徹底關停一批污染大、效益低的小企業,採用成熟、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裝備,合理利用資源,保護環境。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民族手工業

西藏民族手工業有着悠久的歷史。許多民族手工業產品,經過千百年的不斷實踐,形成了獨有的工藝特色和民族風格,受到廣大藏族和其他民族的喜愛,在國內外享有一定聲譽。1988年,西藏開展了民族手工業藝人評聘工作,首次評定了具有工藝美術專業職稱共79人,其中高級工藝美術師19人,工藝美術師和工藝美術員33人。地毯(卡墊)、氆氌、圍裙、藏民族鞋帽、民族傢俱、木碗金銀首飾等手工藝品列為自治區輕工業發展重點產品,其獨特的風格和生產工藝受到了國內外人士的好評。
西藏地毯行業是民族手工業的一大支柱。地毯生產已有600多年曆史。其織法獨特,紋樣均以山水、花草為題材,古樸大方,絢麗多彩,具有濃郁民族特色。2000年,全區地毯行業在發展外向型經濟中闖出了一片新天地,全年共生產地毯近2萬平方米,其中出口約1.2萬平方米,出口產品合格率為100%。地毯產品外銷美國、日本、德國等多個國家及香港特別行政區。
卡墊是藏族人民羣眾喜愛的生活必需品,具有結構緊密、花色鮮豔、全料純毛、經久耐用、色澤不褪等特點。卡墊主要出產於日喀則地區江孜縣,人們稱江孜是“卡墊之鄉”。
圍裙是藏族已婚婦女普遍喜歡的服飾。山南地區貢嘎縣姐德秀鎮是聞名遐邇的“圍裙之鄉”,姐德秀圍裙很早就暢銷印度、尼泊爾、不丹、錫金及西歐一些國家。姐德秀的圍裙花色品種已發展到近20種,所生產的謝瑪圍裙,多次被輕工部評為優質產品,遠銷國內外。
氆氌是藏族人民一種普遍的家庭手工業產品。氆氌盛產于山南、日喀則、拉薩等地。氆氌的品種很多,總的分為普通氆氌和細氆氆。普通氆氌藏語稱為“朗布”,細氆氌中以“協瑪”為最好。工布一帶地方出產一種厚呢子,名為“澤仁”,結實並具有很好的保暖性。山南和日喀則地區出產一種手工毛嗶嘰,藏語叫“泰爾瑪”。2000年底,全區氆氌的生產能力大約在35萬米以上。
西藏民族畫、民族雕刻和金銀首飾,既是民族特需品,又是旅遊紀念品,很受國內外旅遊者的青睞。隨着旅遊業的不斷髮展,這些手工業產品得到較大發展。創作和生產出大量具有很高藝術價值的珍品。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畜產品加工業

從60年代開始,西藏着手發展畜產品加工業,在拉薩、那曲、日喀則、昌都、阿里等地(市)建立了皮革加工廠,在林芝地區建立了毛紡廠,在拉薩、格爾木、那曲建立了絨毛分梳及成衣製品廠,使豐富的畜產品資源得到了開發和利用。
依託特色農牧資源,大力發展犛牛、優質青稞等農畜產品深加工,延伸產業鏈,提高附加值。結合農畜產品結構調整,積極採用高新技術,提高農畜產品加工深度,通過產業化經營,擴大生產,形成規模經濟。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其他信息

高原特色生物產業和綠色食(飲)品業
高原特色生物產業和綠色食(飲)品業是近幾年發展起來的新興產業。高原特色生物產業是針對西藏特有的生物資源進行開發,綠色食飲品業主要是開發西藏的天然優質礦泉水、青稞酒、野生果汁飲料、啤酒等綠色飲品和高原特有的犛牛、綿羊、香豬等肉食、奶製品。以及青稞、綠色蔬菜。
西藏的生物資源十分豐富,“十五”期間,西藏將大力發展高原食用菌、紅景天、人蔘果等具有高原特色的綠色食(飲)品加工業,充分利用我區飲用水資源藴藏量大、含微量元素豐富的優勢,大力發展礦泉水、啤酒、植物保健品,建成國家級綠色飲料生產基地,力爭在創出品牌、形成規模和提高市場佔有率等方面實現大的突破。重點抓好綠色食品的科研與開發,逐步建立藏東野生菌類開發基地、藏東野生生物食品生產基地和藏北野生生物食品開發基地,建立綠色食品生物資源種子庫,並形成一定的加工能力和品牌效應。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優惠政策

西藏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是經國務院辦公廳批准成立的國家級開發區,是發展西藏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重要舉措。興辦開發區,發展外向型經濟和高新技術產業,努力激發西藏經濟的活力。在結合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針對西藏實行的優惠政策及開發區實際,特制定本優惠政策。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政策

1、凡符合國家、自治區環境保護政策、產業政策的企業均可入駐開發區。
2、開發區土地按基準地價優惠50%提供給投資者,並免收土地使用費、土地管理費土地登記費、土地抵押登記費,減半計收土地評估費
3、對一次性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有困難的,可根據投資者實際情況確定分期繳納。首期支付比例不得低於土地出讓金總額的50%,餘額在三年內付清。
4、土地使用期內,在完成投資總額的20%以上的投資後,可享有土地權抵押、轉讓權。使用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土地使用者有優先續租的權利。
5、投資高新技術產業的企業,在基準地價優惠50%的基礎上再優惠10%提供給投資者。
6、對外商獨資企業(包括港澳台地區投資者,下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按基準地價成本收取。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財税政策

7、開發區內各類企業按10%的税率徵收企業所得税。
8、國家、自治區認定的高新技術產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企業,從經營之日起,分別免徵企業所得税10年、8年,期滿後,5年內減半徵收。
9、從事藥業生產經營的企業,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税6年。
10、從事旅遊相關產業的企業,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税7年。
11、投資房地產開發建設的企業,自經營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税3年。
12、從事信息諮詢、會計、法律、資產評估等中介服務、技術服務的獨立核算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免徵企業所得税2年。
13、內資企業(不含高新技術企業):
開發區內新辦工業企業,從獲利年起,前2年免徵企業所得税,後3年減半徵收。
開發區內註冊、異地經營的企業或經營場所遷入開發區的企業,自經營之日起,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5年。
14、外資企業從獲利年度起,前3年免徵企業所得税,後3年減半徵收。
15、外商投資額在5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從獲利年起,前5年免徵企業所得税,後5年減半徵收。
16、外資企業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年度所得彌補,下一年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17、開發區內企業將取得的利潤進行再投資,以增加註冊資本或在開發區興辦其他企業,經營期限不少於3年的,經申請批准,自生產經營之日起,返還所繳納的增加投資部分的企業所得税。對該企業決策者,以個人所得的50%為基數徵收個人所得税。
19、企業在開發區年繳納流轉税(指增值税、營業税)達到一定數額的,可享受政策扶持,具體比率是:5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扶持比率為15%;100萬元至300萬元(含300萬元),扶持比率為20%;300萬元至500萬元(含500萬元),扶持比率為25%;500萬元至700萬元(含700萬元),扶持比率為30%;700萬元以上,扶持比率為35%。
20、企業在開發區年繳納所得税可享受政策扶持,具體比率是: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扶持比率為30%;100萬元至200萬元(含200萬元),扶持比率為35%;200萬元至400萬元(含400萬元),扶持比率為40%;400萬元以上,扶持比率為45%。(享受了其他所得税減免的企業不適用本條。)
21、除工本費外,開發區10年內免收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家明文規定收取的除外)。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金融政策

22、投資企業享受中央賦予西藏的貸款平均利率低於全國商業利率的2.472個百分點的特殊優惠政策。
23、允許外商(指外國、港澳台地區投資者)在開發區投資企業以匯質抵押方式向區內外匯指定銀行申請人民幣貸款。
24、投資企業自有資本金率達到20%以上的,可向西藏金融機構申請貸款。
25、凡一次性投資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或註冊在開發區,註冊資金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開發區給予其貸款貼息的財政扶持。
26、對享有邊境貿易經營權的投資者,允許在邊境貿易中以可兑換貸幣或人民幣計價結算,准許其在區內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結算帳户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外經貿政策

27、開發區內的經營企業可優先賦予邊境小額貿易進出口經營資格;生產和科技企業,可優先賦予自營進出口經營資格。
28、開發區內的企業,進口基礎設施建設和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建築材料、辦公用品等,免徵進口關税和進口環節税。
29、開發區內的企業,專為生產出口產品所實際耗用的原輔料、零部件、原器件、包裝材料,以及外商投資者為履行出口合同在投資總額內進口的機械設備、生產用車等,海關按保税貨物管理,免徵進口關税和進口環節税。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商行政管理

30、企業設立時,除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辦理前置審批手續外,其他任何前置審批規定一律不作為企業登記的前置條件。
31、對外來企業遷至開發區登記註冊,或在開發區設立分支機構的,工商、税務或特種行業管理部門只收取登記註冊工本費。遷移涉及註冊資本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進行驗資。對產權清晰的企業可免交資產評估證明。
32、工商註冊登記費。企業註冊資金在1000萬元以下的按0.5‰的標準徵收,註冊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的按0.3‰的標準徵收,超過1億元的部分,不再計收工商註冊登記費。
33、登記註冊為有限責任公司的企業,降低登記註冊的資本額:以生產經營、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和綜合性廣告的公司,均為30萬元;以商品零售為主的公司為10萬元;以科技開發、諮詢、服務性為主的公司為8萬元。且註冊資本金可在2年內分期到位,其中:註冊資本在100萬元以內的,首次投入註冊資本必須在30%以上;註冊資本超過100萬元的,首次投入註冊資本必須達到50%以上。
34、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可突破佔公司註冊資本20%的限定,但不得超過公司註冊資本的35%;以高新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可不受限定。
35、冠以“拉薩”字號的集團公司在申請登記註冊時,核心企業註冊資本可降低到1500萬元人民幣,子公司可減少至3個,集團公司註冊資本可降低到3000萬元人民幣。
36、非法人企業在申請登記註冊時,不需提交驗資報告。“三資”企業註冊資本到位後,在年檢中不再提交會計年度審計報告。
六、其它政策
37、在開發區投資形成固定資產10萬元以上的投資者,憑有關部門的投資證明,按下述辦法辦理落户手續:本人、配偶及子女均為非農業常住户口的,根據個人意願,辦理在開發區落户。本人或配偶、子女為農業户口的,解決本人或配偶、子女的西藏自治區藍印户口,在藏工作或居住滿3年後轉為非農業常住户口。
38、凡一次性投資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或註冊在開發區,註冊資金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可解決部分員工農轉非户口,免徵城市增容費或類似增容的費用。

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明星企業

西藏明珠衞星導航應用技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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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