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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經濟科技和信息化局

鎖定
彭州市經濟科技和信息化局(簡稱市經科信局)是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加掛市新經濟工作局(簡稱市新經濟局)牌子。 [1] 
根據《彭州市機構改革方案》(彭委發〔2019〕3號)和《彭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彭機改〔2019〕2號),市經科信局(市新經濟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創新新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成都市委、彭州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創新、新經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彭州市經濟科技和信息化局
外文名
Pengzhou Bureau of economy, technolog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局級 [1] 
隸屬機構
彭州市人民政府

彭州市經濟科技和信息化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成都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科技創新工作、新經濟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制定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創新、新經濟的發展規劃、計劃、產業政策、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統籌推進全市新經濟領域綜合改革;負責提出全市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
(二)負責擬訂製造業產業功能區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構建產業生態圈和創新生態鏈進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擬訂全市工業和製造業產業功能區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製造業產業功能區建設和管理;負責工業重大產業化項目用地的配置;牽頭組織推動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
(三)負責工業經濟運行調節,監測分析工業、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發佈相關信息,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信息化應急管理;監督、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研究提出對全市各種經濟成分的工業企業實施宏觀管理的意見,規範企業行為準則;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和相關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工業企業加強擔保體系建設。
(五)推進工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以新材料、生物醫藥、航空航天、增材製造產業為重點,牽頭組織推動主導產業集羣成鏈發展,在產能規模、研發創新、標準品牌等方面提升核心競爭力。
(六)負責全市工業重大產業化項目推進工作。負責工業投資的統籌和指導。牽頭組織開展工業節能減排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清潔生產、落後產能淘汰與改造。指導工業企業兼併重組,促進工業產業轉型升級。
(七)指導全市經濟社會領域信息化工作,促進工業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統籌協調推進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營運;牽頭推進信息化相關產業發展,推動面向社會服務網絡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組織救災應急通信和其他重要通信系統建設和保障工作。
(八)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工業領域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和保障體系建設。
(九)負責無線電頻譜資源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負責民用爆破器材行業及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全市能源(含電力、成品油、天然氣、蒸汽、煤炭、氫能、生物質能)的行業管理。
(十二)牽頭全市民營經濟發展工作,擬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會同相關部門協調解決民營企業發展遇到的各類問題,負責扶持名優產品(地方產品配套)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指導和協調等職責。
(十四)牽頭擬訂全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年度工作計劃。牽頭擬訂高新技術產業、都市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及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發展,促進企業創新能力建設。負責推進科技服務業發展。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和科技宣傳工作;負責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推進創新創業工作。
(十五)負責科技金融服務工作。負責組織重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負責技術市場管理、建設,推動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成果轉移轉化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建設,推進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和服務工作。
(十六)負責對外科技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統籌推進科技招商工作,促進科技資源聚集。
(十七)負責開展新經濟研究,提出全市新經濟發展重點方向、優先領域和發展目標;負責跟蹤監測全市新經濟發展態勢,承擔行業、企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工作,統籌推進全市新經濟統計、監測、考核評估體系建設。
(十八)統籌推進數字經濟、智能經濟、綠色經濟、創意經濟、流量經濟、共享經濟等新經濟領域產業發展,擬訂新經濟領域產業政策;指導全市新經濟產業規劃發展;統籌全市新經濟領域重點項目的推進和監督考核,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新經濟領域重大產業化示範項目建設。開展服務信息化建設,承擔全市新經濟企業監測工作;負責新經濟市場主體培育,實施新經濟企業梯度培育計劃,研究解決全市新經濟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新經濟領域重大項目投資促進工作。
(十九)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指導全市原國有工業系統企業改制工作,負責對破產(改制)企業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彭州市經濟科技和信息化局職能轉變

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牢固樹立以構建產業生態圈、創新生態鏈為中心組織經濟工作的發展理念,全面提升推進工業經濟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能力。更加註重提升社會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水平,更加註重強化能源要素保障質量效益。
科技創新領域:促進解決科技計劃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的“碎片化”問題。加強規劃佈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全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新經濟領域: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加快推進新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推動新技術新模式於城市管理、政府治理、社會民生有機銜接,促進城市治理現代化,積極營造新經濟產業生態,努力構建良好營商環境,促進城市經濟結構優化調整,推動經濟增長動力接續轉換。 [1] 

彭州市經濟科技和信息化局職責分工

1、與市網信辦、市網絡理政辦的職責分工
市經科信局負責組織推進全市經濟和社會領域信息化工作,促進信息化與經濟社會各領域滲透融合,統籌協調推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牽頭推進信息化相關產業發展,協調推進全市工業領域網絡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市網信辦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工作,擬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規劃,並協調推動規劃落實。市政務服務管理和網絡理政辦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大數據發展工作,統籌推進全市數據資源互聯互通和共享開放;負責全市公共數據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電子政務建設和管理工作。
2、在集貿市場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市經科信局負責集貿市場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市商務投促局負責集貿市場的網點佈局規劃,負責指導集貿市場新建、改造工作。市綜合執法局負責做好集貿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做好集貿市場內外及臨街的佔道經營、環境衞生等工作;牽頭開展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市市場監管局對集貿市場舉辦主體及入場經營者商品質量和不正當競爭等市場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無照經營、假冒偽劣、虛假廣告等商品交易違法行為,規範和維護市場經營秩序。市應急局負責集貿市場及周邊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各鎮(街道)負責屬地集貿市場建設和管理相關工作,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完成集貿市場建設用地的選址、土地現狀調查及集貿市場建設等相關工作。
3、與市衞健局的職責分工
市經科信局負責制定全市中藥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市衞健局負責全市中醫醫療機構和中醫醫療服務的行業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市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級醫療機構及基層的中醫藥管理工作。
4、與市農業農村局的職責分工
市經科信局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精深加工)、農業裝備產業發展相關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農業機械化相關工作。
5、與市綜合執法局的職責分工
按照《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協作管理規定(試行)》執行。
6、與市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
按照《彭州市行政審批協作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1] 

彭州市經濟科技和信息化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政務公開、後勤、深化改革、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統籌全局信訪、維穩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資及幹部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關心下一代工作。
(二)產業發展科(產業生態圈辦公室)。負責研究國內外經濟形勢和工業行業發展動向,研究分析全市工業主導產業和傳統產業發展;牽頭編制全市工業產業發展規劃和空間佈局規劃;統籌工業主導產業發展和重大項目佈局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市以製造業為牽引的產業生態圈構建工作,促進產城融合發展;負責“一干多支”產業合作和區域合作,組織指導區域產業協同發展工作;聯繫、指導航空動力、增材製造產業;負責工業項目准入工作。
(三)產業功能區推進科。負責制定全市工業產業功能區推進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產業功能區基礎設施和標準廠房、園區污水處理廠等配套設施建設,協調解決產業功能區建設發展中的相關問題;負責全市工業項目用地管理工作,做好用地計劃爭取、閒置低效用地清理相關工作;指導園區外的工業主導產業企業向園區調遷。
(四)工業招商和項目管理科。配合開展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招商引資工作;指導產業功能區開展招商引資工作;抓好主導產業領域的龍頭企業及500強企業的“一對一”對接和以商招商工作。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劃並組織實施;跟蹤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重大投資項目,協調推進項目建設。
(五)工業經濟運行科。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綜合管理,預測、分析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牽頭擬訂年度工業經濟運行主要指標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行業統計數據分析工作;牽頭協調工業經濟運行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工業總部、工業設計、工業創意、工業旅遊等都市工業研究;配合園區推進創意產業;負責研究製造業與生產性服務業協同發展體系建設,促進製造業模式創新和業態創新;負責企業培育工作,組織申報並落實新上規企業、行業單打冠軍、小巨人企業、成長型企業;負責全市工業產品市場開拓及品牌培育工作;參與推進“一帶一路”倡議;制定中小微型企業發展“名特優新”計劃,負責地方名優產品配套工作;聯繫、指導新材料產業。
(六)企業服務科(民營經濟促進科)。貫徹實施國家、省和成都市有關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法規及產業扶持優惠措施,協調相關部門對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進行指導和服務;指導企業改組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搭建好政企溝通交流平台;牽頭園區外工業企業的管理和服務;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牽頭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系統社會組織發展;負責企業生產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税收、用工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和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多元化融資,指導工業企業上市培育;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七)科技創新科。貫徹執行國家、省、成都市關於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科技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及科技促進統籌城鄉社會經濟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推進“校院企地”深入融合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建設;承擔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推薦、考試和考核;指導鎮(街道)科技工作;負責創新項目的推薦申報工作;聯繫、指導生物醫藥產業。
(八)信息化推進科。指導全市經濟社會領域的信息化工作,促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推進應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和企業信息化建設,實施工業互聯網建設與應用,推動信息消費發展;推進人工智能、5G產業發展。組織協調全市工業領域網絡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負責無線電頻譜資源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負責全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工作,推動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負責協調做好重大活動期間通信保障工作。
(九)能源管理科。負責全市能源(含電力、成品油、天然氣、蒸汽、煤炭、氫能、生物質能)的行業管理。負責擬訂全市能源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全市能源重大項目推進;協調電網、城鎮燃氣、成品油基礎設施建設和保障供應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全市能源供應保障,負責全市電力、天然氣、成品油、液化石油氣、煤炭的供需銜接;協調解決企業電、氣等能源生產要素保障工作;協助做好石油、燃氣管道安全工作;負責全市氫能推廣應用和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協調與建設工作。
(十)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科。牽頭全市工業節能降耗工作,指導企業開展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組織開展重點用能企業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節能審查、節能技術改造等工作;開展淘汰落後產能、清潔生產等工作;參與開展工業、新經濟企業污染防治和環境保護工作、工業污染企業的搬遷工作;負責編制落後產能結構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實施產能梯度轉移工作。
(十一)新經濟工作科。擬訂全市新經濟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各級促進新經濟發展的政策,分析研究並構建全市新經濟發展政策體系;牽頭協調全市新經濟發展中產業佈局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推進全市新經濟產業發展,做好新經濟產業綜合平衡協調;牽頭全市新經濟項目儲備轉化,促進全市新經濟項目加快建設。
(十二)企業改革科。負責全市原國有工業系統企業破產(改制)工作及破產(改制)企業遺留問題處理工作;指導鎮、村集體企業改制工作;牽頭做好破產(改制)企業信訪、維穩工作;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指導和協調。
(十三)安全管理科。負責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企業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統籌指導、監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能源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儲存的消防及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工業應急管理。
(十四)財務審計科。負責機關財務及破產改制企業專項資金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專項資金的預決算及專項經費使用情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對工業企業財務會計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內審工作。機關黨的組織按黨章和市委有關規定設置。 [1] 

彭州市經濟科技和信息化局行政編制

彭州市經科信局(市新經濟局)機關行政編制3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內設機構領導正職1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職8名。 [1] 
彭州市經科信局(市新經濟局)下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彭州市經濟科技和信息化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彭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彭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