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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超

(2007年雲南麗江殺人分屍案兇手)

鎖定
張超,又名楊樂,女,1988年1月14日出生,漢族,北京市門頭溝區人,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2006級工商管理1班學生,有人稱之為“雲南大學馬加爵”。
2007年12月19日,張超和她的男朋友謝宏陳光呂,將包養她的當地大款木鴻章殺害、分屍,並用DV全程拍攝下來。2007年12月23日張超在麗江被公安機關抓獲。
最高人民法院進行復核,最終改判張超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中文名
張超
別    名
楊樂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出生日期
1988年1月14日
出生地
北京市門頭溝區
性    別
男    友
謝宏
外    號
雲南大學女馬加爵、女版馬加爵
犯罪經歷
殺人分屍
被害人
木鴻章
就讀院校
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 [3] 
所學專業
工商管理

張超人物簡介

張超於2007年6月與被害人木鴻章在麗江市某夜總會相識,木鴻章常約張超吃飯會友,並先後送了價值2萬多元的財物。張超遂與男友謝宏商議暴力劫取木鴻章財物。之後,謝宏的好友陳光呂接到謝宏電話,也趕到麗江,並與謝宏購買了尼龍繩、橡膠手套等作案工具。12月19日,張超將木鴻章騙至自己租住的房屋,謝宏、陳光呂對其實施搶劫、套取銀行卡密碼後,用尼龍繩將其勒死,將屍體肢解為260多份,包裝後拋入玉龍新縣城護城河內。隨後3人相繼在麗江、昆明被公安機關抓獲。
麗江市中院2008年6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三人犯搶劫罪,謝宏、張超判處死刑,陳光呂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三人均不服提出上訴,雲南省高院維持原判。裁定下發後,陳光呂已送監獄服刑。
雲南省高院依法將判決報請最高人民法院進行復核。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張超雖參與犯罪,但是未直接實施殺死被害人的行為,其作用小於謝宏,不排除張超被謝宏利用的可能。且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綜合考慮全案的犯罪事實和情節,對張超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故改判為“被告人張超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核准謝宏的死刑裁定。
2009年4月17日上午,謝宏在麗江被執行槍決。

張超人物事件

繼吉林導遊徐敏超狂砍20名路人之後,古城麗江最近再次發生惡性事件。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19歲大二女生張超,和她的男朋友等人,將包養她的當地大款殺害、分屍,並用DV全程拍攝下來。有人稱之為“雲南大學女馬加爵”。
有消息説,兩人幽會時木對張有虐待行為。另有消息説,木曾在張面前炫耀他有一張300多萬元的銀行卡。
去年12月19日夜,張超叫上男友和他的一個朋友,在木的3層別墅裏,把牙籤扎進木的手指甲縫裏,逼迫他説出銀行卡密碼。達到目的後,張超男友説,就不要他的命了吧,但張超堅持要殺,並碎屍裝進不同袋子。碎屍有兩個目的,一是表達憤恨,二是以為這樣就不會被人發現是誰。
駭人聽聞的是,張超手持DV,把殘害、分屍木鴻章的過程全程拍攝了下來。
作為一名城市背景成長的女生,張超為何如此殘忍?外界推測她是否有心理問題,對此,張文逸介紹説,據校方調查,張超在北京讀中學期間“德智體是正常的”,“只有一點引起我們注意,她的家庭有些特殊情況。她父母所在煤礦沒有煤可挖了,處於倒閉破產狀態,父母都下崗,經濟不太好。”
2007年12月19日,雲南麗江公路管理總段路橋施工隊項目經理、39歲的工程師木鴻章徹夜未歸。大約9點多,他的妻子李女士撥打他手機,兩次都無人接聽,第三次撥打時,手機已經關機。
第二天一早,李女士打電話給丈夫的司機,司機説昨晚並沒有和他在一起。向交警朋友打聽,昨晚也沒有交通事故發生。家人開始報警。
12月21日,警察首先在麗江城郊的玉河中村找到了木鴻章的坐駕―――一輛深色帕拉丁越野車,停靠在離天上人間娛樂城300米遠的一處僻靜村道。“它停這有兩三天了,一直沒動,完好無損。”鄰近一户村民説。
22日,警察在玉龍縣護城河一帶發現木的碎屍,裝在不同袋子裏多處拋屍。
23日,警方控制犯罪嫌疑人: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經濟系工商管理專業大二女生張超,她的男朋友,以及她男友的一名男性朋友。據説,這個男性朋友的女友,也是張超的校友。
24日,警方進入這家學院進行調查,校方才知道張超涉案。
這是繼去年4月吉林導遊徐敏超狂砍20名路人之後,寧靜的古城麗江又一次陷入惡性事件風波。

張超人物經歷

娛樂城裏認識兩個男人
一個是“少爺”男友,一個是大款情人
天上人間娛樂城是麗江最高檔的KTV夜場,上面懸掛着橫幅―――“學習貫徹十七大精神,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它與雲大旅遊文化學院不到10分鐘車程,去年5月開張後,張超與另一名女生經人介紹,來到這裏兼職,陪客人喝酒、唱歌。在這裏,她認識了決定她一生的2個男人:她的男友,和她的大款情人木鴻章。
據天上人間工作人員王鶯鶯(化名)透露,張超男友是雲南德宏人,今年二十七八歲,離異,“長得比較高大帥氣,為人低調、冷靜,穿着談吐有一定品位”,曾在昆明一家夜場做經理,去年5月來到天上人間,因人生地不熟,便從最底層的“少爺”(男性服務生)做起。
“少爺”收入主要來自KTV包房客人的小費,最低是每個包房100元,關係熟絡的,還可介紹朋友消費,得到一筆訂房費。“少爺”收入從1000元到3000元不等,最高可拿到4000元。而陪客的小姐,小費至少是200元,如果出台包夜,至少是1000元。
張超的情人木鴻章出手闊綽,他妻子證實:“他在朋友、親戚、父母面前,都是幾千幾千地花,身上常帶有1萬元以上現金。”他生前一名朋友説,每次應酬他總是主動買單,別人相爭,他就開玩笑説:“我是有錢的!”木鴻章曾在昆明一所理工科大學就讀,業務水平較高,是公司領導的得力助手,“在麗江做工程的人裏算是專家,因為其他人文化都不高,”也許正因如此,他在應酬中和朋友們並無很多共同語言,顯得比較孤獨。
張超一名同學説,木鴻章認識張超後對她很好,一個月給她3萬多元。知情人士表示,兩人經常在木的一棟3層別墅裏幽會。
目前尚不得知,張超最先認識的是哪個男人,但王鶯鶯發現,她和這名大她八九歲的離異男子相戀了,並發展到訂婚的階段,“她大方,活潑,隨和,兩人挺相配的。”
至於張超是否出台,她男友是否知道她同時與木鴻章保持親密關係,王鶯鶯表示不知情,只説:“她身邊一些女伴都是跑紅塵的,在這個環境裏,她可能也會偷偷出去賺些錢花。”
根據王鶯鶯的説法,張超在天上人間兼職2個月後,學校發現了,報告到當地文化部門,文化部門出面,娛樂城不敢再用兼職學生,張超便離開了。此時,張超男友也來到另一家夜場做經理,張超常常在下午下課後跑去陪伴男友。一度她提出想再去夜場兼職,但男友不同意。
在一次麻將桌上,木鴻章手氣不好,便打電話叫來張超,張超幫他贏了12萬元,最後木只給她2萬元,這激起了張的憤恨。有消息説,兩人幽會時木對張有虐待行為。另有消息説,木曾在張面前炫耀他有一張300多萬元的銀行卡。
去年12月19日夜,張超終於把她的憤恨與慾望發泄出來。她叫上男友和他的一個朋友,在木的3層別墅裏,把牙籤扎進木的手指甲縫裏,逼迫他説出銀行卡密碼。達到目的後,張超男友説,就不要他的命了吧,但張超堅持要殺,並碎屍裝進不同袋子。碎屍有兩個目的,一是表達憤恨,二是以為這樣就不會被人發現是誰。
駭人聽聞的是,張超手持DV,把殘害、分屍木鴻章的過程全程拍攝了下來。
拋屍後,張超等人並沒有跑遠,她拿着木鴻章的銀行卡幾次取錢共十多萬元,警方據此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當警察出現在她面前時,她似乎很鎮定,説:“我知道你們來幹什麼。”
據説,她還提了個要求,如果要判死刑,希望是注射方式,而不是槍斃。
出事後才發現彼此的陌生
師生眼中的普通女生,妻子眼中的好好丈夫
張超今年19歲,是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於2006年招收的第一批北京生源中的一個。1月2日,她母親經過3小時飛機和9小時夜班汽車的顛簸趕到麗江時,她父親還生病在家。“她母親情緒很激動,警方不能安排母女倆見面,只讓送幾件禦寒衣服。”學院學生工作部主任張文逸説。
張超母親顯然不清楚,她的女兒到底做了什麼。她向學校提出一個請求:“如果張超在這件事裏陷得不太深,希望學校能保留她的學籍。”
張超為何如此殘忍?外界推測她是否有心理問題。對此,張文逸介紹説,據校方調查,張超在北京讀中學期間“德智體是正常的”,“只有一點引起我們注意,她的家庭有些特殊情況。她父母所在煤礦沒有煤可挖了,處於倒閉破產狀態,父母都下崗,經濟不太好。”
根據張文逸的説法,學校得知張超在天上人間兼職的事後,班主任特意和她父母通過電話,本是“教育和勸説她不要去”,但他們的意思是已經簽了合同,還是等到合同結束之後。“我們猜測可能是家裏因為經濟狀況,才同意她去打工的。”
張文逸表示了他的為難,“學校不可能深入到這一個事情調查中去,又沒事實依據。”
生活中的張超是怎樣一個人?“普通女生。”很多學生都這樣説。與她相熟的一名男生説,她並不是長得很漂亮或者在校園很活躍的那種,打扮像其他一些女生一樣比較時尚,但不“跳”、不是很前衞,很多人都是在事發後才知道張超這個名字。
這名男生説,最近同學們議論起張超來,才發現“她説話的社會味比較濃,不像個大二女生”,張文逸只瞭解到:“她學習一般。”
對木鴻章妻子來説,一起生活了十多年的丈夫又何嘗不是陌生的?“我絕不相信,絕不相信。”對外界傳言木、張兩人的包養關養,左臂纏着黑紗的李女士一臉悲慼卻又斬釘截鐵。“我們夫妻感情很好。除了出差,他從來沒在外面過夜,每次在外應酬,他都會主動打電話給我説,一般在晚上11點前他都會回家。”
她認為,丈夫被害只有“謀財害命”的可能,最多,她只相信丈夫是為了應酬,“在外唱唱歌、喝喝酒,逢場作戲嘛,那也就是普通男女朋友關係,這是很正常的。”
木鴻章生前一好友透露,在2個月前一次聚會中,李女士跟身邊女伴們説:“做工程的很多人都包養了情人,但我老公肯定沒有。”
如果她説的是真心話,那隻能説明木鴻章在妻子面前表演的功夫很高。知情人士稱,他在麗江城郊的一處高檔住宅小區擁有一棟3層別墅,用來和情人幽會,張超僅是其中一個。
李女士一直在家,沒有再去上班,她所任教的小學,離天上人間娛樂城只有10分鐘步行路程。“社會傳言給我壓力太大了!我擔心對我9歲的兒子造成傷害,我只對他説‘爸爸不幸遇難’。
兼職大學生活躍在古城
直到警方5天后來宿舍調查,學校才知道張超殺人一直未歸
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離麗江古城不遠,打車十幾元錢就到,公交車也很方便快捷。在麗江,很多夜場、酒吧、超市、旅行社、手機城,都活躍着這所學校的兼職學生。
校方相關資料稱,學院重視每一個學生的創造能力,提倡個性化學習,以培養應用型人才為目標,尤其是力主打造成名牌專業的旅遊管理專業,非常重視多層次的實踐教學活動,而力主打造特色專業的藝術系,則“鼓勵學生跳出校園,參加大學圍牆之外的活動”。
“麗江是一座適合放下包袱的古城,對我們來説,這個包袱正好成為我們的抱負,我們的專業比在其他任何城市都更適合發揮。”旅遊管理系大四學生蘇鋭煒説。他也是學院旅遊協會會長,常在校園與古城之間跑動。
這種寬鬆自由的學習環境,讓學生有機會和時間接觸社會,但實際上,更多的兼職學生,從事的並不是和本專業直接有關的行業,他們的兼職目的,似乎也不僅在為了提高學習水平。
蘇鋭煒説,很多學生來自大城市,消費理念比較新潮時尚,他們渴望走出校園感受社會,而他的大二師弟何剛(化名)説,他兼職主要是為了減輕家裏負擔。
雲大旅遊文化學院是一所三本院校,藝術設計專業每學年學費1.2萬元,其他專業1萬元,住宿費每學年600-1200元,這對一些普通家庭的學生來説不是小數目。從大一開始,何剛就經常利用業餘時間去商場、超市,做一些廠家的新品推銷,每個月平均能掙七八百元。
儘管已經放假,在天上人間娛樂城旁的一家高檔餐廳,與張超同專業的大三女生段玉仍在奔忙。她笑意吟吟,熱情又帶些矜持地向客人們推銷白酒。她説,大三的課程不是太多,餐廳離學校又不遠,每天下午下課後,直到晚上8點半,她可以工作3個小時,一個月下來也能賺到近千元。
張文逸承認,在校學生考到導遊證的還是比較多,很多人在外帶團。何剛説,他聽説有的同學一年能賺到一二十萬元,“也不知道怎麼賺的,這還怎麼上課啊?”
除了經濟原因,很多學生反映,學校師資力量不是太強,教師授課質量不太高,學生們不太熱愛上課。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師説,他原來比較理想化,但進入學院後感覺辜負了學生,“學校學風不好。”
麗江一所高檔休閒會館的人事主管直言,她一般不錄用雲大旅遊文化學院的學生,因為有一次學校推薦了幾名“品學兼優”學生,但她去調閲學生的原始考卷,發現一些基本的題目都答錯了。
她還舉例説,她在古城酒吧裏邂逅一個葡萄牙揹包客,他來麗江旅遊時被這家學院聘用為英語老師,“可是,他説的分明是葡萄牙英語。”
何剛則覺得,天天在教室裏看書覺得乏味,還是去校園外忙碌才覺得充實,學到的東西比課本上多,還更深切,這個忙碌主要就是兼職。何剛的班上,已有近半學生在外兼職。
還有些人是為了就業需要,認為提前進入社會,多認識行業人士和當地人物,對畢業後的去向可能會帶來幫助。
而對於外界傳言的女生在夜場兼職,這些學生都含糊其詞,而且都不約而同地説:“又不是我們一家,很多高校都這樣的。”
張文逸説,學校對學生兼職現象“沒有什麼特別瞭解”,“有一些學生通過學校去酒店賓館之類的實習,這是正常的,偷偷在外面自己做的,倒是不多。”
他説,學校不提倡兼職,因為學生以學習為主,必須完成學校專業,但學生利用業餘時間兼職,學校又沒辦法控制。
實際上,這家學院對學生的管理規章被很多學生認為“很嚴”,比如針對晚上不歸宿現象,每晚11點之前,宿舍管理員都會例行檢查,班主任每週至少兩次巡查,確有需要留宿在外的,根據時間長短,分別需要班主任、系領導、院領導的批准;每次上課都要點到,3次未到的,取消學生對這個課程的考試資格,只能等待以後重修。
但這些嚴苛規定很難執行,曾在學院做過半年教師的曾偉(化名)對此評價是“走過場”,“很多學生在外兼職,都是請同學代點到,老師又不可能認識每一個人,不歸宿的話,請宿舍管理員和班主任抽抽煙,打好關係,也就沒事了,再説了,學校也不想太讓學生為難或者開除他,畢竟每一筆高學費都是學校收入。”
一個事實是,學院斜對面的村莊,住的很多就是來自學院的學生,他們或為了安靜看書,或為了方便兼職,或是情侶學生,但無一例外地,都能從容應對校方的管理。“只要不違紀,學生在外幹啥的,學校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在其他高校也很普遍。”何剛説。
張超殺人後連續5天,都沒有出現在學校,直到警方前來宿舍調查,學校才知道這回事。對此,張文逸解釋説,以為她還在外打工。

張超殺人原因

為何要殺死木鴻章
張超的殺人原因可以説是這起案件最大的謎團,外界的説法不一。
有的説:"這都是木鴻章給慣的。"包養關係確立後,木鴻章對張超很好,平常每個月在她的銀行卡上存3萬餘元錢。而在一次麻將桌上,木鴻章手氣不好,便打電話叫來張超,張超幫他贏了12萬元,最後木只給她2萬元,這激起了張的憤恨。
還有消息説,兩人幽會時木鴻章對張超有虐待行為,對此張超很"鬼火",在忍無可忍之下對木鴻章下手。
另有消息説,木鴻章曾在張超面前炫耀他有一張300餘萬元的銀行卡,這讓張超很眼紅,所以張超殺人完全是謀財害命。 [1] 
兩人如何認識
一個是學校裏的學生,一個是妻子眼中的好丈夫;一個是家境貧寒的平凡女生,一個是事業有成的工程師。兩人到底是如何認識?如何演變成情人?又為何發展到不碎屍不足以解恨的地步?
在眾多猜測中,得到普遍認可的一種説法是——張超到"天上人間"娛樂城"打工"時認識了木鴻章,一來二去,兩人最終成為情人。
在木鴻章妻子眼中,丈夫是個好人,當初妻子曾跟身邊的女伴們説:"做工程的很多人都包養了情人,但我老公肯定沒有。"可正是這樣一位好丈夫卻揹着妻子包養情人。據説張超只是其中之一,"色字頭上一把刀",木鴻章最終招來殺身之禍。
男朋友到底是什麼人
外界對於張超男友的身份有多種説法。有的説,他是"少爺",張超在"天上人間"兼職時,認識了他。"他是德宏人,今年二十七八歲,離異,長得比較高大帥氣,為人低調、冷靜,穿着談吐有一定品位。"其男朋友曾在昆明一家夜場做過經理,之後來到"天上人間",從最底層的"少爺"做起。
有的説,他只是名打工仔,每個月的收入只有1000餘元,所以張超從木鴻章那裏"賺了錢"大多數都是交給男朋友花。
還有的人説,他可能是名法醫或精通此道的人,因為他們對木鴻章的解剖實在很專業。 [1] 
為何要到夜場打工
據説,張超在"天上人間"兼職兩個月後,學校發現了,報告到當地文化部門,文化部門出面,娛樂城不敢再用兼職學生,張超便離開了。然而正是這短短的兩個月,張超認識了男朋友和情人。
象牙塔裏的學子為何要到那些場所打工陪喝酒、陪跳舞……張超的校友説,很多學生來自大城市,消費理念比較新潮時尚,他們渴望走出校園感受社會。
而學校方面則認為,那是因為張超家庭有些特殊,她父母所在的煤礦沒有煤可挖了,處於倒閉破產狀態,父母都下崗,經濟不太好。
可這也僅僅是同學、老師的猜測。 [1] 
是否有精神病
據説,為了逼木説出銀行卡密碼,張超甚至把牙籤扎進木的手指甲縫,逼迫他説出銀行卡密碼。達到目的後,張超堅持要殺死木,並使出殘忍的手段……
19歲的女孩做出這樣殘忍的行為,人們只能用精神病來解釋,正如當地老百姓所説:"如果一個正常的人怎麼會做出這樣的事?" [2] 
同學:兩人關係已持續很久
2007年聖誕節期間,警車的鳴笛聲打破了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校園內的寧靜。當天,一則消息在這所坐落在玉龍雪山腳下的高等學府內傳了開來:一名大二女生在校外僱兇殺了人。
消息在蔓延,而接下來的一週內,警車不斷地駛進校園,令這則傳聞“顯得越來越真實”。一週後,警車不再光顧,另一則“進一步的消息”則適時傳來:涉嫌僱兇殺人的女學生已被布控的刑警抓獲。霎時,“張超”這個名字高頻率地出現在學生間的談論中,“她就是涉嫌僱兇殺人的大二女學生,殺人後還分屍。”
張超殺死了誰?面對這一問題,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的學生們大都説不出死者的具體名字,但卻大多知曉“死者是張超的情夫,兩人屬於包養與被包養的關係,且已持續了很長時間。” [3] 
棄屍處:家屬曾來上香
木鴻章的三叔木文軍這樣描述了侄子最後的人生:2007年12月19日傍晚,木鴻章與朋友前往醫院看望一名患者後,獨自一人駕駛着他那輛“帕拉丁”越野車離開,從此,手機便無法接通;20日,木鴻章的家人一邊展開尋找,一邊報警;幾日後,警方傳來消息:木鴻章被發現遇害並遭分屍。
談起棄屍後的場景,知情人均用“恐怖”來形容。
“屍體被肢解成很多塊。”知情人雷先生透露説。而據知情人金先生描述,屍體的胳膊、腿腳、內臟等部位均被肢解成塊。
據傳,張超親自手拿工具進行分屍。而網上有個自稱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教師的人發帖稱,張超高中就學習過法醫學,高考後本想報考雲南大學旅遊管理學院的法醫科,可惜雲南大學旅遊管理學院沒有法醫學,便選擇了其他專業。而從知情者的描述來看,動手分屍的人“確實很專業”。
早報記者走訪了其中一處拋屍地———玉龍縣護城河。説起分屍案,多名居民都手指河邊從左到右的第三個電線杆説,“就在那片水域”。此時,河水依舊清澈,岸邊有一堆橡膠手套,手套旁有三根未燒完的香燭。據居民講,手套是法醫留下的,香燭是木鴻章家屬來燒的。 [3] 
校方:不清楚不知道
乘坐麗江出租車,司機們都能簡短地描繪出“大二女學生僱兇殺人”事件的情況,但除了核心信息相同外,版本有多種。但此時,風暴中心———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校內,校方依然嚴密封鎖着詳盡消息。
1月4日,早報記者來到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校園內,依據知情學生提供的信息,準確找到了張超所住的宿舍樓———女生宿舍2號院4棟樓203宿舍。女生宿舍2號院坐落在校園中部,外表大都為3層樓高的仿古式建築。步入4棟樓,問起“張超的寢室”,學生們都齊指203宿舍。
此時,203宿舍房門緊閉,門框上方掛着一塊“經濟系工商管理專業文明寢室”的小牌匾。記者敲門後,一名女生探出頭來詢問何事,當得知來意與“僱兇殺人”一事有關後,這名女生面露驚色,言語開始慌亂,迴應着“不清楚”的同時,迅速關上了房門。
面對早報記者,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的值班人員多以“不清楚”為由,婉拒了採訪要求。而該校一名張姓書記在聽聞早報記者欲採訪後,甚至還沒等記者將採訪內容説完,便稱“不知道”,隨後掛斷了電話。 [3] 
警方:不否認分屍説法
麗江玉龍縣公安局值班民警和勝堂透露,經警方初步查明,張超,19歲,北京人,就讀於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大二,夥同其在昆明的男朋友以及另一人,將木鴻章殺害並分屍。
而據辦案警官木金剛透露,張超與其他涉案人員已被抓獲,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對於外界“分屍260餘塊”的説法,木金剛沒有否認,並讓早報記者於今日前往玉龍縣公安局瞭解更多情況。
而據木文軍稱,張超等人將木鴻章殺害後,拿走了其筆記本電腦,搶走了他身上的現金,並帶走了銀行卡,事後取款4萬元。 [3] 

張超法庭審判

一審
2007年12月23日張超在麗江被公安機關抓獲,12月25日謝宏、陳光呂在昆明被抓獲。
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認定的上述事實和相關證據,並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於2008年6月4日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謝宏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張超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陳光呂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 
二審
宣判後,被告人謝宏、張超、陳光呂均不服提出上訴。
被告人謝宏上訴稱本案應認定為非法拘禁罪故意殺人罪,而不是搶劫罪;被害人木鴻章在本案中有過錯,對其應從輕處罰。請求二審法院依法從輕改判。
被告人張超上訴稱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她於12月19日找木鴻章只想索要被強姦後的賠償款4萬元,至於木鴻章被勒死及購買裝碎屍的塑料袋及尼龍繩均不知情;一審指控她參與殺人搶劫的證據不足,她承認到櫃員機上取錢,為轉移屍體參與過拋屍,但未邀約及參與殺人的行為。她認為自己沒有參與過殺人、搶劫的行為,判處死刑屬適用法律不當,請求二審法院從輕判處。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上訴人謝宏、張超、陳光呂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暴力脅迫及殺害被害人木鴻章的手段,劫取被害人木鴻章的銀行存款4萬元及隨身攜帶的現金人民幣2000多元及價值2萬多元的物品,均構成搶劫罪。且將被害人木鴻章勒死後肢解屍體,拋於玉龍縣護城河內,手段極其殘忍,後果極其嚴重,搶劫數額巨大,均應依法從嚴懲處。在本案共同犯罪中,謝宏犯意參與策劃、購買作案工具,實施捆綁、殺害、肢解被害人木鴻章的行為,並駕駛車輛拋屍體、清理現場;張超提起犯意,發短信誘騙木鴻章到其出租房,肢解木鴻章屍體,偽裝後兩次到櫃員機提取木鴻章存款,清理犯罪現場;陳光呂參與購買作案工具、殺害木鴻章、肢解屍體,拋屍塊,夥同張超偽裝提取木鴻章存款,銷燬作案時的衣服及被害人木鴻章衣物,3人分工協作,共同實施本案搶劫行為,均應對全案犯罪事實承擔刑事責任。
鑑於上訴人謝宏、張超、陳光呂所實施手段特別惡劣和殘忍,犯罪行為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為懲治犯罪,確保公民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維護社會秩序,根據謝宏、張超、陳光呂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刑事裁定下發後,陳光呂已送監獄服刑。 [2] 
複核
裁定下發後,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進行復核。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一審法院和二審法院認定的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認為張超雖參與犯罪,但是未直接實施殺死被害人的行為,其作用小於謝宏。認為不排除張超被謝宏利用的可能,且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綜合考慮全案的犯罪事實和情節,對張超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故改判為“被告人張超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謝宏在本案共同犯罪中,為參與策劃,購買作案工具,實施捆綁、殺害、肢解被害人木鴻章的行為、並駕駛車輛拋屍體、清理現場。在押期間企圖指示張超翻供,説明其主觀惡性深,人身危害大,應依法懲處。故依法核准謝宏“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死刑裁定。 [2] 
內幕
柔弱的外表和三次詭異的微笑
由於考慮到前來旁聽的人可能很多,省高院對本案的二審,昨晨8點多才臨時決定從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改在硬件設施更好、也更寬敞的玉龍縣法院進行--這裏也是本案一審開庭的地方。但出人意料的是,當天參與旁聽的人,總共不過三四十名,似乎該案受關注的程度已經淡化了不少。
顯然,張超、謝宏、陳光呂三人的情緒也已經平和了許多--相比於一審,整個審理中,他們均沒表現出有多麼緊張或激動的樣子。在剛開庭不久,張超被帶出法庭候審時,她向旁聽席上揮舞了一下手中的一審判決書,同時竟微笑了一下。這種令人費解和詭異的笑,她在受審中還出現過兩次。
本案案發後,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經濟系工商管理專業大二女生張超平時的幾張照片,在網絡上廣泛流傳,許多人通過照片對她所得出的印象是:相當漂亮,堪稱楚楚動人。
法庭上的張超,給人的依然是如此印象:白色的薄薄的緊身毛衣、灰色休閒褲和一雙深色的運動鞋,頭髮比較濃密,留着齊肩的劉海,不時會把她細緻的臉龐遮掩起來。
三被告受審時依然都還戴着手銬和腳鐐,兩者連接在一起的。謝宏和陳光呂始終比較安靜,幾乎一動不動,張超則不下十幾次挪動腳步,抖動雙手,有時,又抬起手摸摸嘴巴,捏捏鼻子或揉揉眼睛,稍一動彈,手銬腳鐐便會嘩嘩作響。但她臉上,始終看不到明顯的痛苦和追悔的表情。她坐在被告席上,放在大腿上的雙手中,一直緊緊攥着一審判決書,手指不時去翻一下,更多的時候,則挨着那雙冰冷的手銬,偶爾動一下,似乎略有些不知所措。
她和被害人的關係及“強暴”一説
關於作案的動機,張超堅持其歸案後就給出的一個説法:她所做的一切,都僅僅只是為了討回一筆自己該得的錢,一筆被害人云南麗江公路管理總段路橋施工隊項目經理木鴻章欠自己的"債務"。
"我沒搶劫,也沒主動殺人和策劃殺人。"張超説:大約2007年6月,她在"天上人間"夜總會認識木鴻章後,木偶爾會帶她出去應酬,主要是陪人吃飯,大約有8次,只有一開始給了她3000元錢。木向人做介紹時,一般都説她是"雲大的學生小楊"(注:張超的另一個名字叫楊樂)。
對於與木鴻章的關係,張超一開始只是輕描淡寫,隨着調查的深入,這種"關係"浮現在了法庭之上。
張超承認,那時她是在那家夜總會坐枱,而認識她後來的男朋友也是在這期間。有些雲大旅遊文化學院的同學知道了木鴻章的存在,就提醒她要小心點,"這種來玩的老闆,不會有啥太好的行為。"她則告訴同學,木只是她的一個"客户",對她挺好的。
"但是,他後來就強暴了我。"張超説。
"這始終只是你自己的説法而已,有什麼證據加以證實嗎?"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二處可文檢察官當即質問。
"難道我被強暴時,可能有人在旁邊參觀嗎?"張超異常冷靜地反問。
根據張超的陳述:一次,木鴻章帶她外出跟人吃飯後,把車開到一處偏僻的地方,在車上對她實施了強暴。她非常生氣,木便答應給5萬元作賠償,次日,就給了1萬,還有一台筆記本電腦。但另外四萬,木一直拖着不給,她前去催要的過程中,又遭到第二次強暴。
這番説辭,一審判決中沒有認定。"難道坐枱小姐就不可能被強暴嗎?她是坐枱小姐,難道就意味着她願意被性侵害,可以被性侵害?"張超的辯護律師範曉媛發出這樣的質問。
誰是主謀和是否故意殺人
對於女友所説的這種遭遇,被告謝宏在庭上表示:他非常憤慨,他的所作所為,也都是為女友出氣和"報仇"。
但他歸案後最早的一次供述中,卻提到過他根本就不在乎這件事情。而張超也曾供述過搶劫和殺人是她的意思,但此後所有供述都推翻了這種説法。
"一開始,張超是以為自己的罪比男友輕,為能和男友一起死,她才這樣説的。"對於類似的翻供情況,一位辯護律師稱:翻供完全是被告人正當的權利。
三被告相互推委,均稱自己不是主謀。在庭上依然聲稱"非常相愛"的張超和謝宏也不例外。
謝宏説,作案之前,他從來見過木鴻章其人,而找上木的原因只是想教訓一下木,拿回對方欠女友的"債務"。但之所以準備了那麼多的工作,是因為大家一起商量過,萬一出了"意外",就只有把木打死。後來,在從木鴻章卡上取到錢後,是他和陳光呂一起動手,用繩子把木勒死的。碎屍是為了毀屍滅跡,這是包括張超在內的三人都一致同意的,碎屍和拋屍過程,張超也都參與了。
"我不知道,我男朋友和陳光呂買作案工具的時候,我還在學校上課呢。"張超嗓音穩定、思維很清晰地説:當他們一起從木鴻章處討回了她應得的"債務",她很害怕,不敢作出是否殺人的決定。於是,男友和陳二人便説她是女生,不要管這樣的事情,叫她躲進衞生間。等她出來時,木鴻章已經死了。至於後來碎屍的過程,她確實參與了,她負責切割的,是屍體的膝蓋以下部位。
但第三被告陳光呂的説法也在指向張超。"張超説了,怕放木鴻章回去了會報案,所以就把他殺死,拋屍也是張超帶着我們去的。從木的卡里取到錢後,張超分給了我13000元。"陳光呂及其辯護律師認為:本案中最無辜的人就是陳光呂,因為他是受邀來幫忙"討債"的,可以説根本就不清楚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所以,只是從犯,其行為也不應該構成搶劫和故意殺人罪
張超的辯護人稱:其實她“很天真”
在並未得到查實的"強暴説"的前提下,多位辯護律師提出"張超其實也是受害人"的説法,試圖為被告人最大限度地減刑。
謝宏的辯護律師稱:木鴻章因其強暴行為而答應向張超賠償5萬的情況,有一些側面和間接證據可以印證,這種"債務"即便不合法,被告人為索取債務而對木鴻章採取的行為,其前期頂多只是一種非法拘禁的行為。
張超的辯護律師則表示對構成搶劫罪的定性無異議,但同時嘗試着以"情有可源"的思路來進行辯護。辯護人稱:張超和木鴻章之間,確實保持着"曖昧"關係,原因是出於其家中的貧困,她指望着借這種陪吃陪喝的"曖昧",就能解決學費的問題。其實,她內心不無純潔,而且也有自己的底限。但是,來自於木鴻章的性侵犯,已經超出了她這個底限,所以,木鴻章雖然被害了,但其自身行為也是存在一定過錯的。
這位辯護人認為,另一部分重要的過錯,在於張超的男朋友謝宏,因為此人已經在社會上混了多年,非常工於心計,僅從其在看守所中還曾寫紙條,打算交給張超串供一事便能看出。辯護人稱:其實張超"很天真"。同時,還總結説:一個年幼無知的女大學生,出於對金錢的困惑,在一個老謀深算的社會在職人員的誘騙之下,才犯下了這樣的搶劫罪。
"這些説法全部都沒有證據。"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可文在發表最後意見時指出:被告人謝宏、張超、陳光呂精心策劃和準備,周密實施的為劫取被害人木鴻章的財物而預謀故意殺人的搶劫行為,其指控的證據體系是完備而又能形成鎖鏈相互印證的。在整個作案過程中,謝宏組織、指揮,起到了核心的作用,張超起到了關鍵的作用,而陳光呂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三人都應該是主犯,且其手段極其殘忍,其罪行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檢察官認為,應該維持一審判決,駁回三被告的上訴。

張超人物評論

生活中的張超是怎樣一個人?“普通女生。”很多學生都這樣説。與她相熟的一名男生説,她並不是那種長得很漂亮或者在校園很活躍的那種,打扮像其他一些女生一樣比較時尚,但不“跳”、不是很前衞,很多人都是在事發後才知道張超這個名字。
多數網友:
改判死緩有失公平 新浪網友(廣東深圳):張超是主犯、主謀,如果不是她提出殺她的情人,她的男友會去殺人?主犯判死緩,從犯判死刑,令人費解。
網友:“不排除張超被謝宏利用的可能”,這種話不應該出現在法律文書中,不能用“可能”這樣模稜兩可的語言描述犯罪事實,更不能作為判決依據。
網友:生命誠可貴,但像這樣的女孩如此不尊重別人的生命,別人的家庭,還是維持第一次的判決最好。
網友:我們每個人其實很善良,總是在慾望面前喪失了理智,始終是慾望的奴隸!
網友:我認為改判得比較恰當,因為受害人也有一定過錯,至少道德上有問題,他自己有老婆,因為有錢,就在外面找女人,這是一;第二,女兇手是一個沒有走上社會的學生,雖然有重大過錯,但思維並不成熟,無法正確把握自己,相信已生兒育女的成年人可以理解,但是,承擔相應的責任也是應該的。 [4] 
“監斬官”:
儘量少殺是法制社會進步的表現 作為“監斬官”,昨日上午,麗江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處處長何樹雲直接參與了死刑的執行。他在行刑後告訴本報記者:謝宏臨刑前表示認罪伏法,但是依然堅稱本案主謀是其女友張超,不應該只有他被處以死刑,張超理應該跟他一樣,都是死刑才對。
針對最高法院對“碎屍女生”張超的改判,昨日,網絡上已經出現諸多質疑。何樹雲説:“據我理解,張超在本案所起的作用和她的罪行,應該判死刑,但確實也存在‘槍下留人’的情節,也就是説,處於可殺可不殺之間。這種時候,就完全取決於法院的自由裁量權了。但現在大的趨勢是,儘量少殺,存在可不殺的情況,一定不殺。這也是法制社會進步的一種表現。” [4] 

張超人物影響

案發後,雲大與雲大旅遊文化學院似乎都願意撇開彼此關聯
張超案發後,張文逸代表校方稱:“這是個人行為。”蘇鋭煒也説:“她不能代表我們大多數同學,和學校也沒有關係。”
蘇鋭煒説,這件事對同學們心理上帶來了一定陰影,擔心社會上尤其是用人單位因此對雲大旅遊文化學院另眼相待,“這對我們是不公平、不公正的,”“學校裏什麼人都有,關鍵是看個人。”何剛説,在其他高校也有像張超這樣被包養的學生,而云大旅遊文化學院很多學生也是很優秀的。
但作為曾經的教師,曾偉認為:“這與學校還是有不可分割的必然關係。”
雲大旅遊文化學院正面臨着辦學5年來最大的非議,麗江也承受着張超案帶來的治安和旅遊形象的負面壓力,官方因此諱莫如深。麗江市公安局政治部一名人士説:“此案連內部警訊都不能寫,更別説報道了,等到省兩會後再説吧。”
而遠在昆明的雲南大學,也再陷輿論非議中。4年前的冬季,也是在雲大校園,僅僅因為一把撲克牌的爭執,貧寒農家之子馬加爵先後錘殺4名室友。現在,有網友把張超稱為“雲南大學女馬加爵”。
但云大與雲大旅遊文化學院此時似乎都願意撇開彼此關聯。張文逸説:“把雲大旅遊文化學院當成雲大是不屬實的,它是企業自己投資建設的,只是以雲大作為支撐,利用了雲大優質教育和管理資源。”雲大宣傳部負責人説:“雲大旅遊文化學院是獨立學院,獨立法人、獨立招生、獨立場地、獨立財務。”當地記者透露,張超事件發生後,雲大試圖通過中央媒體,向外界申明旅遊文化學院的這種獨立身份。
獨立學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機制、新模式舉辦的本科層次的二級學院,是普通高校的優勢辦學資源與優質社會資本相結合的民辦高等教育機構。中國目前有獨立學院318所,在校生146.7萬人,承擔了30%以上的本科生培養任務。教育部部長賙濟説:“高等教育規模要繼續有大的發展,不能只寄希望於公辦高校,大力發展民辦教育是必然的選擇。在這種形勢下,獨立學院發展異軍突起,是高教改革中的重大突破。”
雲大旅遊文化學院是滇西北本科院校,成立於2002年,2004年經教育部批准成為獨立學院,設有14個專業、22個專業方向,學生7800多人,是最初辦學時的18.5倍。“學校每年都在建校舍,發展非常快。”一名大四學生説。為了支持這個重點項目,麗江市政府免費提供了800畝校園土地。
與現在雙方刻意保持距離不同的是,旅遊文化學院以往更願意把雲大寫進宣傳材料裏。學院網站稱:“雲南大學全面負責學院的教學和管理,”類似説法也出現在學院的招生廣告裏,這與教育部規定獨立學院“實施相對獨立的教學組織和管理”不符。另外,在2006年之前的招生廣告裏,學院也稱將發給雲南大學的畢業證書,亦與獨立學院“獨立頒發學歷證書”的要求相左。
曾偉透露,學院開辦之初,雲大派來大量教師,在兩校拿雙份薪水,後來很多人撤回,留下的中高層領導中,很多是雲大退休教師,學院每年向雲大交納高額管理費。張超案發後,學院領導還專門趕赴昆明向雲大作彙報。
這些都證明了雙方存在着千絲萬縷的關係。
雲南大學曾有3所獨立學院,其中1所因招生不足等原因關閉,現剩下滇池學院和旅遊文化學院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育專家指出,獨立學院有公辦大學之名,少公辦大學之實;有民辦大學的籌資渠道,缺民辦大學的監管機制。從這個意義上説,獨立學院就像一個“怪胎”。疑為教育產業化的背景下,獨立學院蜂擁而起的同時,它們和本部的名譽均受到挑戰。
去年12月底,雲南大學黨委書記盧雲伍、校長吳松先後調任,其中吳松任玉溪市委副書記,部分教師傳言這種安排可能與發生在旅遊文化學院的張超事件有關,暴露出雲大對獨立學院的管理存在問題,但云大宣傳部負責人説:“完全是兩回事。”
塵埃尚未落定,雲大旅遊文化學院稱:“將進一步對學生加大法制宣傳教育。”這與張貼在天上人間娛樂城的標語何其相似。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