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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加爵

鎖定
馬加爵(1981年5月4日—2004年6月17日),男,漢族,户籍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賓陽縣賓州鎮馬二村一隊12號 [1]  ,身份證號:452123198105045232 [1] 雲南大學生化學院生物技術專業2000級學生,身高1.71米左右 [1]  ,體型中等 [1] 
2004年6月17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2] 
中文名
馬加爵 [1] 
國    籍
中國 [1] 
民    族
漢族 [1] 
出生地
廣西南寧賓陽縣 [1] 
出生日期
1981年5月4日 [1] 
畢業院校
賓陽中學 [3] 
性    別
[1] 
相關事件
2004年雲南大學宿舍殺人事件 [4] 
身    高
171 cm [1] 
主要成就
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物理競賽二等獎 [3] 
死刑時間
2004年6月17日 [2] 

馬加爵人物生平

馬加爵1981年5月4日出生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賓陽縣賓州鎮馬二村。 [5] 
1997年至2000年讀高中,成績優異,曾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物理競賽二等獎,被預評為“省三好學生”。
2000年至2004年就讀於雲南大學生化學院生物技術專業。
2004年2月13日晚殺一人。
2004年2月14日晚殺一人。
2004年2月15日再殺兩人,後從昆明火車站出逃。
2004年在雲大宿舍連殺四個人,引發了轟動全國的“馬加爵事件”。
2004年2月23日雲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報後,在雲南大學學生公寓一宿舍櫃子內發現4具被鈍器擊打致死的男性屍體。
2004年2月25日雲南省公安廳發出A級通緝令,懸賞18萬元人民幣捉拿雲南大學兇殺案犯罪嫌疑人馬加爵。4名受害學生均為馬加爵的同學。
2004年2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發出通緝令,並懸賞5萬元捉拿馬加爵。此前,警方查明,馬加爵為廣西壯族自治區賓陽縣賓州鎮人。
2004年3月1日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通緝在逃殺人犯罪嫌疑人馬加爵。公安機關懸賞20萬元人民幣在全國範圍內公開通緝。
2004年3月6日 馬加爵父親接受記者採訪時,寫下一封家書,勸兒自首。他在信中説:“你平時都説長大了要報答父母恩,現在從你失蹤後,我們每天都放聲大哭,你母親已經病得很重了,她是多麼想看見你啊!……兒子,你從小就是一個孝敬父母的好孩子,我們相信,你不會讓我們永遠去承受這種痛苦的。”
2004年3月初 公安部統一指揮針對馬加爵的全國大排查,全國出現數十名“疑似者”。
警方查明,2月15日,馬加爵曾在雲南省工商銀行匯通支行學府路儲蓄所分兩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幣現金;2月8日至13日以及2月15日馬加爵上過互聯網,查詢江西省贛州市、湖南邵東縣廣州市等地的地理、交通、就業等情況,並瀏覽了有關身份證的製作、核查等有關規定,訪問過互聯網上“公安部”、“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等網站。上網時間集中在晚上11時至次日7時。
2004年3月12日廣東省公安廳轉發公安部查緝馬加爵線索的通告:警方調查發現,馬加爵極可能於2004年2月17日下午乘火車離開昆明前往廣東,所涉車次及時間包括:2060次昆明—湛江,時間為20:41;1166次昆明—廣州,時間為23:23。
2004年3月15日晚07時30分左右,馬加爵在海南省三亞市河西區落網。
2004年4月22日,昆明中院公開審理了馬加爵涉嫌故意殺人、附帶民事訴訟一案,並於04月24日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馬加爵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令馬加爵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文楊、唐先和人民幣兩萬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邵渭清、黃燮梅人民幣兩萬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紹權、馬存英人民幣兩萬元。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馬加爵沒有提出上訴,昆明中院即依法報送雲南省高級法院核准對馬加爵的死刑判決。
2004年4月24日被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4年6月17日上午9時,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加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宣判結束,馬加爵即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雲南省高級法院經複核認為,馬加爵無視國家法律,因不能正確處理人際關係,因瑣事與同學積怨,即產生報復殺人的惡念,並經周密策劃和準備,先後將4名同學殘忍殺害,主觀上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在整個犯罪過程中,馬加爵殺人意志堅決,作案手段殘忍;殺人後藏匿被害人屍體並畏罪潛逃,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極大,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馬加爵的辯護人關於馬加爵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的辯護意見雖然符合事實,但馬加爵罪行極其嚴重,對其不予從輕處罰。一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裁定,核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加爵死刑。

馬加爵證人描述

邵瑞傑:馬加爵大學三年半最好的朋友,因為打牌與馬加爵發生口角,惡語傷人,於是被殺害。
馬加爵供述:“我跟邵瑞傑很好,邵還説我為人不好。我們那麼多年住在一起,我把邵當作朋友,真心的朋友也不多。想不到他們這樣説我的為人。我很絕望,我在雲南大學一個朋友也沒有……我把他當朋友,他這麼説我,我就恨他們。”
唐學李:沒有在邵瑞傑和馬加爵的奪命牌局中爭吵,也不曾和馬加爵有任何過節。在唐學李女友看來,二人甚至算是不錯的朋友,唐平時喊馬加爵“馬哥”,從來沒有言語不慎得罪馬加爵,只因為他暫時借住在馬加爵宿舍裏,那兩天又總是睡在宿舍不愛出門,妨礙了馬加爵的殺人計劃,因而被殺。
馬加爵親口承認為什麼第一個殺唐:“不是先後的問題,而是下手的機會來了,他恰好那時在寢室。如果是別人,結果也會一樣。”
龔博:和馬加爵從來沒有衝突,來往不多,同樣沒有參與馬和邵的牌局,因為過生日沒請馬加爵,而邵瑞傑又用此事教訓馬加爵:“就是因為你人品不好,所以龔博過生日都沒叫你。”因而被馬加爵懷恨,慘遭殺害。
楊開紅:馬加爵正在宿舍裏處理殺死邵瑞傑留下的血跡時,恰巧來到馬加爵的宿舍找人,馬加爵擔心事情泄露,殺害了楊開紅。

馬加爵罪犯性格

中國青年報》2004年03月17日報導《馬加爵其人》:
平時看起來就給人一種不太舒服的感覺,特別是有時候在教室樓道內遇到他,由於樓道光線不好,他就會給人一種陰沉沉的感覺,能嚇人一跳。他這人太怪了,沒有人敢接近他。
當他在籃球場打球時,如果別人沒打好或不小心撞到他一下,他就會翻臉罵人,時間一長,也沒人敢跟他一起打球了。
新聞晨報》2004年03月16日報導《馬加爵:一個大學生“屠夫”的成長》:
大家都覺得他心理有問題,每次同別人鬧不愉快,他從不反思自己,總認為是別人找他麻煩。後來,大家只能以遠離的方式對待他,但絕沒有料到他會如此極端。

馬加爵受害者

馬加爵殺人事件的受害者為:唐學李龔博楊開紅、邵瑞傑四人。四人都是來自農村的貧困學生。
唐學李家住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瀘水縣老窩鄉崇仁村。唐學李本準備報考研究生,但因家裏負擔很重,為供他和弟弟讀書已經欠下了大量債務而被迫放棄了考研。
龔博家住漢中市勉縣老道寺鎮丁家莊。龔博一家4口人,爺爺年老體弱,父母靠種田和做小生意維持生活和供他上大學。 被殺害前,龔博已經考取了碩士研究生
楊開紅是雲南開遠市羊街鄉卧龍谷村委會紅塘子村人。楊開紅是苗家子弟,家境十分貧寒,上高中時的不少衣服都是班上同學資助的。
邵瑞傑是廣西梧州市蒼梧縣夏郢鎮周睦村人。邵瑞傑家境困難,在他考上大學的時候家裏就已經外借了7000多元,之後又陸續貸款了1萬多元。

馬加爵犯罪細節

馬加爵動機

受不了同窗譏諷
這個寒假由於要找工作,馬加爵沒有回家,而邵瑞傑和唐學李早早就返回了學校。案發前幾天的某一天,馬加爵和邵瑞傑等幾個同學在打牌時,邵瑞傑懷疑馬加爵出牌作弊,兩人發生了爭執。其間,邵瑞傑説:“沒想到連打牌你都玩假,你為人太差了,難怪龔博過生日都不請你……”這樣的話從邵瑞傑口中説出來,深深地傷害到了馬加爵。邵瑞傑和馬加爵都來自廣西農村,同窗學習、同宿捨生活了4年,馬加爵一直十分看重這個好朋友,但他萬萬沒有想到,自己在邵瑞傑眼中竟然會是這樣的評價,而且好朋友龔博居然也是如此。就是這句話使馬加爵動了殺邵瑞傑和龔博的念頭。

馬加爵兇器

曾兩次購買石工錘
為了實施他的殺人計劃,馬加爵在網上查閲了許多資料,最後確定用殺人後流血相對較少的鐵錘作為他的作案工具。他到一個舊貨市場上買了一把石工錘,為了使用順手,他請店主把過長的木柄鋸短,悄悄把錘帶回,並藏在了宿舍樓內廁所的隱蔽處,想等到作案時再取出來。但不知怎麼的,石工錘卻被人偷走了。不得已,他又回到上一次買錘的商店再買了一把石工錘,同樣讓老闆把過長的木柄鋸短後帶回宿舍。其間他還買了用於捆紮屍體的黑色塑料袋、膠帶紙,並上街請制證窩點製作了假身份證,以備出逃時使用。

馬加爵開殺

第一個是排除障礙
唐學李原本不住校的,一直在校外租民房住,但那幾天由於還在假期,宿舍牀位普遍空着,唐學李就暫時住進了馬加爵和邵瑞傑住的317宿舍。而邵瑞傑那幾天經常跑到隔壁宿舍玩,玩晚了有時也就住在隔壁。唐學李的存在成為了馬加爵殺邵瑞傑的最大障礙。2月13日晚,馬加爵趁唐學李不備,就用石工錘砸向唐學李的頭部,將其砸死後,用塑料袋扎住唐的頭部藏進衣櫃鎖好,並認真處理好現場。14日晚,邵瑞傑上網回來晚了,隔壁宿舍的同學已經休息,他就回到了317室住。就在邵瑞傑洗腳的時候,馬加爵用石工錘將邵瑞傑砸死。

馬加爵狠心

半日內再殺兩人
15日中午,馬加爵正在宿舍裏處理頭夜殺死邵瑞傑時留下的血跡。這時,楊開紅來到317宿舍找馬加爵打牌,已經殺紅了眼的馬加爵做賊心虛,一不做二不休,用同樣手段奪走了楊開紅的性命。當晚,馬加爵找到龔博的宿舍,説317室裏打牌正三缺一,叫龔博過去打牌。結果,龔博就在當晚慘遭馬加爵的毒手。

馬加爵逃亡

差點上不了火車
被殺害的這4名同學,全部都是頭部被石工錘擊中致死。馬加爵把他們一一藏在宿舍的衣櫃內,用黑色塑料袋扎住頭部,防止血流出來,然後用膠帶紙把報紙矇住衣櫃,用鎖鎖好。隨後,馬加爵開始了逃亡之路。17日,他到火車站乘車時,所使用的假身份證被鐵路警方查獲。但可惜的是,由於當時在317宿舍內的4具屍體還沒有被人發現,他逃脱了鐵路警方的處理,悄悄搭上了去往廣州的火車。

馬加爵被捕經過

2004年3月16日上午,經過指紋、筆跡以及DNA鑑定,公安部A級通緝嫌疑犯馬加爵的身份得到最終認定。下午2點30分,新聞發佈會三亞市公安局舉行。來自三亞市公安局的統計顯示,到場媒體超過20家。
下午5點,在參加完新聞發佈會後,親自抓獲馬加爵的民警、三亞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民警胡崇軍,接受了記者的電話採訪,向記者描述了抓捕過程——
坐舉報人摩的趕往現場
我是值班民警,15日晚上7點多,去菜市場處理一個買賣糾紛,接近處理尾聲時,派出所打來電話。我趕回派出所,見到了舉報人。
“在哪裏?”“在河邊。”“在幹什麼?”“在吃東西。”“坐你的車,你趕快帶我去。”
我與舉報人之間的對話異常簡短。另外,沒開自己的摩托車,是因為有兩個擔心,一是怕因為停泊車貽誤戰機;二是擔心舉報人臨場害怕而躲開,從而貽誤戰機。
“開快點,開快點。”坐上舉報人的摩托車後,我一路上都在催。
考慮到馬加爵身上可能有兇器,對可能發生的搏鬥,我是有思想準備的。當時我穿着警服,帶了一副手銬。我想,如果真的打起來,我們的羣眾基礎好,看到警察與嫌疑人搏鬥,羣眾是會幫助我們的。幾乎在我到現場的同時,我的同事也到了。
在距離一米處,我盯着他。
馬加爵當時正坐在地上,手裏拿着一個破饅頭在啃,又從垃圾中撿起一塊紅薯餅慢慢啃了一口,放進了塑料袋裏包起來,然後裝進了上衣口袋。當時他抬頭看了我一眼,又低下頭繼續吃東西。
他的臉黑乎乎的,看不出什麼表情,穿着一身藏青色的衣服,也很髒,蓬頭垢面的,像個瘋子一樣。
我離他不到一米,盯着他觀察了十幾、二十秒,在他又一次抬頭看我時,開始問他:“你是哪裏人?”“呀呀呀呀……”他含含糊糊的,我什麼也聽不清楚。
“請出示你的身份證。”他還是沒有太多反應,但拿起了隨身的帆布袋想走。這時,我開始懷疑他。一般來説,真正的瘋子是不會有這樣的反應的。“別動。”我們沒有馬上給他戴上手銬,只是用手按住他的右肩膀,限制他的行動,同時通知領導。
當時正好是吃過晚飯出來散步的時間,好多羣眾聽説是馬加爵被抓了,不少人圍觀、追隨到派出所。
開始,他還想矇混過關,但當檢查出他身上的2400多元錢和復讀機時,他一下子垮了。警察再次問他:“你是誰?”他説:“我就是馬加爵。”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