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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跡

(漢語詞彙)

鎖定
筆跡,指各個人所寫的字所特有的形體特點一指手跡。筆跡能夠模仿。生理、心理因素甚至身體外表都會對筆跡有影響。筆跡鑑定和筆相學等都是有關筆跡的學問。
中文名
筆跡
外文名
bǐ ji
注    音
ㄅㄧˇ ㄐㄧˋ
引證解釋
指書畫作品。亦指書畫的真跡
特    點
可重複性

筆跡漢語詞語

筆跡詞語讀音

拼音:bǐ ji
注音:ㄅㄧˇ ㄐㄧˋ [1] 

筆跡基本解釋

1. [A person’s handwriting]:各個人所寫的字所特有的形體特點;字跡。
2. [Hand]:手跡

筆跡引證詳解

1. 指書畫作品。亦指書畫的真跡
①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雜藝》:“蕭子云每嘆曰:‘吾着《齊書》,勒成一典,文章弘義,自謂可觀,唯以筆跡得名,亦異事也。’”
② 唐·杜甫《韋錄事宅觀畫馬圖》詩:“貴戚權門得筆跡,始覺屏障生光輝。”
③《新唐書·柳公權傳》:“朕嘗於佛廟見卿筆跡,思之久矣。”
④《資治通鑑·後梁太祖開平二年》:“中為正寢,東西廂列石牀,牀上石函中為鐵匣,悉藏前代圖書,鐘王,紙墨如新,韜悉取之,遂傳入人間。”
2. 指書畫技法
①北魏·宋靈烏《元湛墓誌》:“性篤學,尤好文藻,善筆跡。”
②《太平御覽》卷七四九引唐·張懷瓘《書斷》:“魏衞覬字伯儒,河東安定人,官至侍中,尤工古文,筆跡精絕。”
③清·徐士鑾《宋豔·叢雜》:“上作着色春山,雖氣骨尋常,而筆跡秀潤,清遠可喜。”
李玲修《籠鷹志》:“王習三的肖像畫,更是維妙維肖,他作畫的筆跡蒼勁有力。” [2] 
3. 字跡。指所寫文字在形體上表現的特點
①《文選·陸機<謝平原內史表>》:“片言隻字,不關其間,事蹤筆跡,皆可推校。” 李善注:“蔡邕書曰:‘唯是筆跡,可以當面。’”
②宋·何薳《春渚紀聞·楊文公鶴誕》:“用事如老書生,而筆跡則童稚也。”
③《東周列國志》第二回 :“説罷,將書呈與幽王觀看。幽王認得申後筆跡,問其通書之人。”
④《老殘遊記》第十六回:“這個憑據是誰的筆跡,下面注著名號,你也不認得嗎?”
老舍《四世同堂》二十:“他看見一張紙條,上面有些很潦草的字--孟石的筆跡,他認得。” [1] 

筆跡形成基礎

筆跡,是人在書寫的過程中留下的痕跡,是書寫者的主觀因素和客觀條件之間相互作用、相互矛盾的產物。由於各種主、客觀條件的不同,必然會形成不同的筆跡。不同的筆跡能夠折射出不同書寫者的認知人格特徵。
以下就漢字筆跡為例,對筆跡的形成基礎,筆跡的主要特徵,筆跡的綜合鑑定和筆記的歷史研究進行相關闡述。

筆跡形成生理基礎

(一)人類大腦是筆跡形成的物質基礎
筆跡是人類書寫活動的結果,書寫是大腦的反射活動,大腦是筆跡形成的物質基礎。從書寫的生理機制來看,它是大腦對外界刺激作出的應答性反應。即:書寫的產生是客觀世界的各種刺激作用於視覺、聽覺和其他感受器,並由相應的傳入神經傳到中樞--大腦,經大腦一系列的心理、生理綜合分析過程,才得以發出指令,然後再由相應的傳出神經將指令傳至效應器一-手,才使書寫動作得以進行。可見,書寫沾動是由“感受器一傳入神經一-中樞--傳出神經--效應器(手)”這5個部分組成的弧狀結構過程。這一過程的順利進行,依賴於視、聽感受器和各級神經元的正常功能的發揮,尤為重要的是對其中樞--大腦的依賴。可見,書寫的順利進行有賴於大腦極其複雜的各個機能系統間的協調活動,其中任一環節的功能障礙,都會使書寫的進行受到影響。
人類的大腦與雙手是息息相關的,手部活動是人體最複雜的活動,腦部活動大部分為手而設,手能通過許多方式反映人的內心世界的活動狀況,書寫便是手腦聯合的產物。學者們從這一角度出發而普遍認為,筆跡就是腦跡,字跡是大腦的書寫。人在書寫時,與其説手在寫,不如説是大腦在寫。指尖的各種運動形式只不過是人內心世界在無意識下的一種不加修飾的流露,是被傳遞到手指上的無意識的思想。就像指紋能證明一個人的個體特徵一樣,寫字時的每一筆每一畫都能反映出每個書寫人獨特的個性所以説,通過筆跡可以挖掘一個人的內心世界。
(二)生物遺傳因素對筆跡形成的影響
如前所述,書寫是以大腦為中樞,以各級神經元、感受器、效應器之間的電生化傳導為通路組成的反射弧。因此,筆跡的形成必然受到書寫者的腦、神經細胞的構置特點和神經衝動的電生化傳遞特點的制約,而這些因索通常是由生物遺傳因素所決定的。
1.神經系統的結構和機能對筆跡的影響
每一個個體從上一代那裏獲得包含在DNA脱氧核糖核酸)中的遺傳信息,並根據遺傳信息形成肉體,遺傳信恩決定了大腦皮層細胞配置和細胞層結構的個體差異。前蘇聯心理學家研究發現,人的大腦皮層綱胞配置特點及細胞層結構特點,影響着人的高級神經活動的特點。書寫活動與整個神經中樞有關,尤其與大腦的關係最為密切,它是腦神經、肌肉等器官協同操作的結果。高級神經活動類型的特點影響著書寫灑動的特點,並通過這一結果--筆跡形成的特徵反映出來。高級神經活動類型的特點對書寫活動的制約,也可以從氣質類型與筆跡特徵之問的關係中反映出來。
2.內分泌腺機能對筆跡的影響
內分泌腺包括許多腺體,如腦下垂體甲狀腺、剛甲狀腺、胸腺副腎上腺、性腺等,腺體分泌的激素過多或不足都會影響神經信屍、傳遞的屯生化機制,從而對書寫的進行也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如甲亢病人由於甲狀腺激素分泌過多,引起病人基礎代謝率增高,血量增加,血流加快,病人的性惰暴躁易怒,惰緒反應強烈等一系列生理、心理變化。這時,病人書寫的字跡字休明顯增大,梭角增多,落力加重,鋒利的筆劃也相對增多。可見,內分泌腺的機能對筆跡的形成有着不同程度的影響。

筆跡形成心理因素

書寫活動和人的其他任何活動一樣,同時伴隨着心理現象。如:人在處理以視覺、聽覺方式呈現的言語符號時,用眼睛看,耳朵聽,這就產生了感覺和知覺;學習文字和書寫又需要記憶、分析和思考;若要感知清晰或記憶,思考必須高度集中。同時,人在書寫時總伴有一定的態度,如欣喜、悲哀、冷漠、憤怒等,這就是情緒;書寫的進行又要有下決心和克服困難內部過程,這就是意志。
伴隨著書寫而出現的一系列心理現象:感覺知覺注意思維情緒意志個性以及包括能力氣質性格在內的個性心理特徵,對筆跡的形成無不產生重要影響。那麼,產生這種影響的根源是什麼?
辯證唯物主義認為,心理現象是人對客觀現實的反映,也即客觀和主觀的統一。它既受外界事物的制約,又受個休的全部經驗及其全部個性心理特徵的制約,並且通過他的活動而實現。書法史上常論的“晉人尚韻,唐人倘法,宋人尚意,明人尚姿,清人尚變”,即説明了書寫風格與特定的社會因素的關係。
個性心理特徵對個體筆跡形成的制約關係也極為重要。個體在心理活動過程中表現出來的本質的、經常的、穩定的特徵,如能力、氣質和性格,直接影響着個體的言行舉止,反映出一個人的基本精神面貌,決定了個體書寫的筆跡各不相同的獨特風格。比如周恩來聰敏過人,機智靈活,風風雨雨的鬥爭歲月造就了他勇敢、鎮定、堅韌不拔、精力充沛、處事慎重、謙和、文雅而大方的極富張力的個性。所有這些個性心理特徵直接影響了他書寫的筆跡特徵:渾厚蒼潤,奔放而向左擴展。
另外,個人性格與筆跡的形成也有一定的關係。筆跡既大且粗的人,具有活動性及宜能性。筆跡小而規則,同時其筆壓輕而弱的人,如果不是無依靠,則其個性便是非常細弱的。寫字時,非常認真而且有稜有角的人,其知識性及敏鋭性都很好,同時也很守秩序。字與字之間連在一起,而且愛好寫連筆記的人,具有活動性及適應性。文字是長型的人,氣度非凡。
字形很短的人,是小氣鬼。文字的末端,喜歡寫得尖尖的人,心地不好。在文字上會點上多及一點的人(例如‘他’字,在也的右上方或右下方打上一點),是浪費家。把“吉”字上面的“士”字寫成“土”的人,是急性之人。試叫別人寫個“十”字,如果“1”的筆劃在停止的時候,還是非常有力的人,非常有決心。當然,以上所述也並非絕對。
總之,影響筆跡形成的諸多因素決不是彼此孤立,互不相關的,而是相互交融,相互聯繫,相互牽制,共同對筆跡的形成產生作用。

筆跡身體外表

對筆跡的影響
個人往往把自己的體格、容貌、身體的姿態特徵與其他人相比,總希望自己比別人更好。對自己體態的評價,或來自周因的各種評價,對個性的形成和發展具有重要影響,而這些影響也會從筆跡特徵裏反映出來。如由於社會傳統背景的影響,女性的體態特徵在她的整個生活歷程中所佔的地位較為重要,齊貌秀美的女性在成長過程中,受到的讚譽較多,自我評價較高,所遇的奉承與禮遇也多,故爾她們的筆跡裏通常有一個共同的特徵:筆劃較為單純。而長相平庸或自覺體態不如他人的女性,往往會引起對自身的自卑體驗。由於這種感受從兒童早期就有,自卑感的補償形式經過不斷重複,潛移默化,構成了牢固化的個性特徵。反映在筆跡上,積極的補償的結果是:字體秀麗,錯落有致;而消極感受的結果是:字體複雜,筆劃曲折、紛繁。
可見,身體外表對個性形成有影響,並間接地對筆跡特徵的形成產生作用。

筆跡筆跡特徵

反應出心理
美國著名的心理療法專家威廉·希契科克對筆跡學研究已達20年,他藏有4萬份筆跡檔案,從中他得出了一些具體的結論:  筆跡是一個人的性格,智力水平和思維邏輯的具體反映。凡是筆畫輕重均勻適中,説明書寫者有自制力、穩重,對自己所喜歡的工作能竭盡全力去完成;反之,凡是筆畫不均勻的書寫者多半是個脾氣暴躁、喜歡破壞和妒忌心強、喜歡背後做小動作的“陰謀家”。筆劃過重的人比較敏感,筆劃過輕的人往往缺乏自信。
字行高低不平是機智或狡猾的人的筆跡;字跡有稜有角説明書寫者是個意志堅定、觀點鮮明,不會改變立場的人,但這種人一般説來 會與觀點不同者辯論得面紅耳赤。反之,字跡圓滑者則是性格隨和、辦事老練,能一唱百合,善於搞公關工作的人。
凡是在字的上部書寫得乾淨利落而又能緊緊護住下面的書寫者,象徵有進取心、接受能力強、好學,這些人是培養做領導者的好材料。
凡是字體豐潤、筆劃搭配勻稱,書寫速度又較快者是個理解能力強、忠於職守的人;而在字的結構方面嚴謹、方正以及點劃都能體現力度者是個記憶力強、辦事認真的人;字體方圓、長短、大小錯落有致者,其適應性及變通能力強,適宜做交際及公關工作。
凡能模仿別人的筆跡又缺乏新意者,可靠性強,但又能獨當一面;如果字跡書寫得較小,運筆輕重適度,阿拉伯數字寫得很美而簽字卻顯得比較拘謹者,是個內藏心機,喜怒不外露和能沉着應付大事的人。
敢於打破常規,另闢蹊徑,筆跡求異變形者,是個富於冒險精神的人;在字行間起伏不平的書寫者富於外交手段,善於發現別人的弱點;書寫時越寫越往上者是個樂觀主義者,而越寫越往下者則是個悲觀主義者。
字體大小也是個性的一種表現,字體寫得過大的人是舉止隨便、過於自信和做事比較草率的人;字體寫得過小則是有觀察力和會精打細算的人,字跡過於緊湊則具有吝嗇和善於盤算的性格。
總之,上述理論從字的筆畫輕重、勻稱性,字跡的稜角或圓潤,寫字速度的快慢,字的間架結構,字體的形狀、長短、大小,字的模仿性或創造性,字行的高低,傾斜度等特點的排列組合起來看人的心理,甚至有的由此預測未來和人生。

筆跡主要特徵

筆跡特徵是書寫習慣的反映。書寫習慣與筆跡特徵兩者是反映與被反映的關係。筆跡鑑定中最常見的文字符號是漢字、拼音文字、阿拉伯數字和標點符號。根據漢字的結構和書寫特點,漢字筆跡特徵分為書寫動作一般狀況特徵、文字佈局特徵、書面語言特徵四個方面。
書寫動作局部特徵是書寫動作習慣的直接反映,是書寫動作的空間位置特點、動作形態特點、動作順序特點和有若干書寫動作所構成的文字結構整體特點的集中反映。書寫動作局部特徵是筆跡鑑定認定書寫人的主要依據。具體包括:

筆跡運筆特徵

書寫漢字的運筆動作,包括起筆行筆收筆三個方面,書寫任何一格筆畫都要經歷這三個階段,所以運筆特徵也相應表現在起筆特徵、行筆特徵、收筆特徵、筆力特徵和筆畫基本形態特徵五個方面。
由於一個起筆、行筆、收筆動作不同,整個筆畫構成特殊形態,稱為筆畫基本形態特徵,亦稱筆形特徵。如點畫形成豎點、橫點、弧形點、撇畫點等。運筆動作則是最精細、最複雜的書寫動作,所以運筆特徵特定性強,穩定程度大,鑑定價值高,被喻為“特徵中的精華”。

筆跡筆畫交叉

連接搭配特徵
是指兩個以上比畫組成獨體字或合體字的組成部分時形成筆畫間相互關係的特點。筆畫間存在相交、相連、相鄰三種關係,由此形成筆畫交叉特徵、筆畫搭配特徵、筆畫連接特徵。
筆畫交叉特徵是兩個以上筆畫交叉或相互接近形成的特點。表現在筆畫交叉點或鄰近點的位置關係上,即筆畫間是否交叉、交叉或不交叉的部位。筆畫搭配特徵是指筆畫間的相互位置及長短大小關係的特點,包括筆畫相互間比例關係特徵和獨體字整體關係特徵兩方面。筆畫連接特徵是指兩個以上筆畫構成獨特字或合體字組成部分是,運筆過程中無停筆、收筆動作而由一筆完成幾個筆畫所形成的連接動作特點。筆畫交叉、連接、搭配特徵是個人書寫習慣體系中比較特殊和穩定的部分,是筆跡鑑定的重要依據之一。

筆跡字的結構特徵

是指合體字各個組成部分及其相互關係的特點。獨體字是由單個筆畫直接構成的單字;合體字是由單個筆畫組成結構單位,再由兩個以上的結構單位組成的單字。合體字的結構特徵的表現形式主要有三個方面:
  1. 結構單位的書寫形式。按照漢字的書寫規範,同一種書體的單字,各個組成部分都有標準的書寫形式,但由於書寫習慣體系的差異,可能表現出不同的書寫形式特徵。
  2. 結構單位間的比例關係。書寫漢字的各個結構單位要求有合理地搭配比例,但大多數人的習慣突破了這種制約,其特徵表現形式如:過於緊湊、過於鬆散、左右不對稱、上下大小不協調、內緊外鬆、外緊內松等。
  3. 違反組字規則的變異結構。由於書寫人長期受到錯誤練習書寫或地區習慣的影響,形成與組字規則不相符合的的變異結構特徵。

筆跡筆順特徵

是指沒有按照阿、漢字筆順規則和組成部分書寫順序規則書寫形成的特點。表現形式有:
特殊的筆畫順序。如先豎後橫、先、先挑後鈎等。
合體字組成部分間特殊的書寫順序。突破單字的連寫規則,將單字主要部分和筆畫連寫完之後再補寫個別應預先寫的筆畫。

筆跡特殊字

是指規範字體體系中不存在但又在一定地區、一定人羣中使用的字。如錯字、地方字、行業字、生造字、外來字等,多數是共性習慣的表現,屬於種類性質的特徵;少數是個人特有的習慣,因而具有較高的鑑定價值。

筆跡綜合鑑定

筆跡鑑定是同一認定鑑定,整個鑑定過程可以分為分別檢驗、比較檢驗、綜合判斷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相應且不同方法。

筆跡分別檢驗

分別檢驗是發現與確定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各自的特徵:
1、判定建材筆跡特徵的真實程度
根據檢材筆跡的特點和案情,準確地判斷筆跡特徵的變化或偽裝以及變化或偽裝的原因與程度。如檢材筆跡熟練程度一致,書寫水平與語文水平相適應、運筆自然,筆畫間搭配比例協調,書寫動作規律性強,既可認定其為正常筆跡。
如檢材筆跡的大小與斜度程度不均勻,書寫速度不一致,運筆不自然,筆畫轉折生硬但書寫動作有一定體系,相同的單字、筆畫特徵基本一致,説明它是由於客觀原因或出偽裝以外的其他主觀因素影響形成的變化筆跡。
如檢材筆跡熟練程度不一致,書寫動作不成系統,筆畫彎曲、斷續,且有停頓、修描痕跡,字的結構與形態不正常,動作技巧能力與語文水平不相稱,一般可判定其為偽裝筆跡。
2、發現和確定檢材筆跡特徵
發現書寫動作局部特徵,要對檢材字跡逐字、逐畫進行對照觀察,找出其書寫動作的規律性,其中非規範性的部分即是特徵。
3、發現和確定樣本筆跡特徵
初步判定檢材筆跡特徵之後,可以此為依據,按照上述順序和方法確定樣本筆跡特徵。與檢材筆跡相同的特徵和不同的特徵都要全面尋找、對照。

筆跡比較檢驗

比較檢驗的主要任務是確定檢材筆跡和樣本筆跡兩者之間的相同特徵與不同特徵,為綜合評斷提供依據。比較檢驗的內容有四個方面:
比較書寫動作一般狀況特徵、文字佈局特徵、書面語言特徵的相同與不同;
比較單字或筆畫單個特徵的相同與不同;
比較各組特徵的相同與不同;
比較各類特徵的相同與不同;
對於自己多的檢材,比較檢驗時要對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徵和不同特徵進行精確地統計分析,用數學方法反映書寫習慣的量與質方面的異同。比較筆跡特徵異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觀察比較為主,並藉助於攝影儀、比較顯微鏡、幻燈片進行形態比較。

筆跡綜合評斷

綜合評斷是對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的相同特徵與不同特徵的價值進行科學分析,確定兩者符合點與差異點的總和及其性質,並進而做出靜定結論。評斷的方法,一般是從研究差一點開始。鑑定任何筆跡,都會出現一定的特徵差異。評斷差異點的要點,是要確定差異點的性質。其性質有本質差異和非本質差異兩方面。非本質差異説明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不同特徵數量與質量所佔的比例較小,本質差異表明兩者不同特徵的數量、質量比例大。前者一般説明兩者為不同人書寫習慣體系的反映。
筆跡鑑定既要重視對差異點的評斷,也要重視對符合點的評斷,不能片面地否定一方面就盲目的肯定另一方面,即在確定差異點屬於非本質的性質以後,就貿然做出肯定同一結論是不科學的。符合點也有本質的符合和非本質的符合之分,如果檢材筆跡與樣本筆跡相同特徵的數量、質量佔絕對優勢,即構成本質符合性質;如果兩者相同特徵在數量、質量方面佔的比例小,即屬於非本質性的符合。經過差異點和符合點的評斷,如果檢材筆跡與樣品筆跡之間,出現了本質符合和非本質差異,或者本質差異與非本質符合的的結果,既可做出檢材筆跡與樣品筆跡是同一人書寫或不是同一人書寫的確切結論。

筆跡研究歷史

筆跡分析是一門古老的學問。在我國西漢末期,易理學家揚雄就指出:“書,心畫也,心畫形而人之邪正為焉。”即通過一個人的筆跡,可以知道他品德的優劣和心地的善惡。唐朝著名書法家孫過庭認為,書法可以“達其性情,形其哀樂”。清代學者劉熙載在《藝概》中説得更具體:“書,如也,如其學,如其志,如其才,總之曰,如其人而已”即“字如其人”。相傳有這樣一個故事:一次,唐太宗臨寫書法大家虞世南的字,寫“戩”字時,正好看見世南走來,便只寫了“晉”,讓世南補上“戈”字。第二天,太宗把字拿給魏徵看,想聽聽他的意見,魏徵看後説:“聖上之作,惟戈法似世南。”太宗聽了,自嘆與世南相距很遠。明末清初的著名醫家、書法大家傅山的大兒子擅長書法,並一直學習父親的字體,達到了亂真的地步。一天,他的大兒子故意將自己所寫的一幅字放在桌上,看其父能否辨別,傅山看到後,誤認為是自己所寫,暗暗吃驚,筆力沮喪,中氣已絕,莫非大去之日不遠?心情非常不安。過了不久,他的大兒子突然死了。悲傷之餘,他又拿起那幅字,細細分析,才知道是兒子所寫。
西方學者們認為,第一位提出筆跡學的學者是意大利人巴爾蒂。他於1622年發表了《根據書寫字跡判斷人的性格》一文,但沒有繼續深入研究。他們認為,法國人米雄是筆跡學的最主要創始人,是筆跡分析學的奠基者。他經過多年的研究,將書寫中的各種現象作出了歸納,於1872年在巴黎正式出版了他的專着《筆跡學的體系》。其後,法國人雅曼將筆跡分成七大類、175個小類,發展了米雄的理論,並使其更科學規範。被人們稱作“現代筆跡學天才”的瑞士蘇黎世大學講師普爾凡,則把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採用空間的象徵形式運用到了筆跡學中。
古代有漢字筆跡特徵的論述,沒有系統的分類
中國古代對於書法是極為重視的,書法作品和書法論着是相當多的。一些筆跡特徵與心理特徵的分析論述也多見於關於書法的著作之中。如唐代的孫過廷在《書譜》中説:“質直者則徑庭不遒;剛很者不倔強無間;矜斂者弊於拘束;脱易者失於規矩;温柔者傷於軟緩;躁勇者過於剽迫;孤疑者溺於滯澀;遲重者終於蹇鈍;輕瑣者染於俗吏”。論述了不同心理特徵反映了不同的筆跡特徵。明代的項穆在《書法雅言》中説,人的性格有剛毅和温柔之異,手有聰與鈍之別,故其筆跡必然不同。性格謹守的人,字多比較拘謹、內斂;性情放縱的人,字多情懦而不開張;性情直爽的人,字多比較挺拔而沒有過多的遒美。宋代的邵康節在《梅花易數》這部書中,有着相當多的關於筆跡特徵的論述。可以説是中國古代關於筆跡的論述內容最豐富的一本書。書中説道;“一生孤獨,見於字畫之欹斜;半世貧窮,乃筆端之愚濁”。又如“畫似稜稜之枯木,孤苦伶仃”等等。當然,邵康節是從周易八卦的角度去研究和分析筆跡特徵的,這種研究的科學定位人們存在不同的看法。但是,不管角度如何,它畢竟是關於筆跡特徵的研究。雖然邵康節對筆跡特徵與心理特徵有很多的闡述,但是,並沒有對筆跡的特徵做專門的系統分類。中國古代關於筆跡特徵的闡述還有很多,但是從筆跡分類的角度進行的論述,卻不見文字記載。
中國現代從筆跡鑑定的角度對漢字筆跡的分類
1938年,著名學者馮文堯在其著作《刑事警察科學知識全書》中,將筆跡特徵分為“全部觀察與局部觀察”兩種。“全部觀察”包括十類:
  1. 風格:字之全盤氣勢;
  2. 佈局之鬆散、緊湊、平均、偏窄,正業或奇巧;
  3. 筆勢之疾瀝,偏正或貫中;
  4. 字之體勢:如王、顏、蘇、柳、米……漢碑、魏碑等;
  5. 字跡間隔之寬窄與距離之遠近;
  6. 字之勻整、歪斜與參差;
  7. 字之神態。如遲澀、飛動、侷促、玲瓏、庸俗、軟弱、潔淨、污濁;
  8. 字型之大小。如長短、歪斜、鬆緊、肥瘦、老嫩;
  9. 字之數量及標點符號之位置與樣式;
  10. 錯字之檢舉。
“局部觀察特徵”包括以下五類:
  1. 用筆之神趣:如頓筆挫筆提筆、轉筆、折筆、蹲筆、駐筆掩筆、尖筆等;
  2. 起筆與終筆的態勢:如藏鋒與露鋒、正鋒與偏鋒、直筆與側筆、縮筆與方筆、仰筆與方筆;
  3. 點之仰覆,盡之平畢,直之剛健,以及起、策、啄、轉折承接處角度;
  4. 個人獨特之筆畫或花樣;(5)字之臨取、歷取……等等。
1943年,犯罪學家徐聖熙,將筆跡特徵分為八種:
  1. 字行的趨向;
  2. 字跡傾斜的角度;
  3. 字體的大小;
  4. 字體的不同樣式;
  5. 整齊或雜亂;
  6. 連續或間斷;
  7. 筆畫的輕重;
  8. 運筆的快慢。
1949年以後,筆跡的分類較多,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主要有:1958年中國筆跡鑑定專家的分類,將筆跡特徵分為一般特徵和個別特徵兩個方面。筆跡的一般特徵是指筆跡的熟練程度、大小、間隔、傾斜度、連貫性、均勻程度、字型和壓力的大小等;筆跡的個別特徵包括十個方面。主要有運筆、搭配比例、筆順、字的寫法、標點符號的寫法等。另一個有代表性的分類是1999年,賈玉文教授將筆跡特徵分為九大類:
  1. 概貌特徵;
  2. 局部安排特徵;
  3. 寫法特徵;
  4. 錯別字特徵;
  5. 搭配比例特徵;
  6. 筆順特徵;
  7. 運筆特徵;
  8. 筆痕特徵;
  9. 書面語言特徵極其應用等。
著名筆跡鑑定專家塗麗雲教授結合自己的鑑定實踐,對筆跡的分類的分類有了自己的認識。她認為:“在鑑定中得以證實並廣泛應用的筆跡特徵主要有以下這些內容:書面言語特徵、文字佈局特徵、書法水平特徵、字體字型特徵、寫法特徵、錯別字特徵、筆順特徵、運筆特徵、搭配比例特徵、比痕特徵、標點符號及阿拉伯數字特徵”。此外,塗教授又加上一個特徵“字的神韻特徵”。
以上是從筆跡鑑定的角度對漢字筆跡進行的分類,由於研究目的與任務的不同,因此分類具有明顯的鑑定特點。
從筆跡心理學或筆跡學角度對筆跡特徵的分類
中國筆跡學專家韓進先生從五個方面分析了漢字筆跡特徵:
  1. 篇。包括全篇佈局、空白邊、行距、行裝、字距、簽名、格式、標點符號、運筆走勢、筆壓、速度、字體傾斜、字體大小等;
  2. 字。包括運筆流暢程度、字體的外型輪廓(方形、圓形、長形、扁形、梯形、倒梯形、橫梯形、不規則形、放射形、中空形)、字體的不同結構的部位特徵等;
  3. 偏旁特徵;
  4. 線條(筆畫)特徵。包括點、橫、豎、撇、捺的寫法;
  5. 局部。包括起筆、運筆、收筆等。
筆跡心理學專家劉兆鍾先生將筆跡的特徵分為八個方面:
  1. 筆畫的特徵。包括筆畫的長大勁健、短小有力、筆畫粗而有勁、連環盤繞、筆畫剛健、筆畫粗細均勻、筆畫拘謹、塗滿錯處不讓辨認……等44個特徵;
  2. 速度(6個特徵)和力度(4個特徵);
  3. 間架結構特徵(6個特徵);
  4. 墨色特徵(7個特徵);
  5. 字形特徵(16個特徵);
  6. 字行的特徵。包括字行的運行、字行的起止、字行間距、字行與邊白的距離、字行在格內的位置等;
  7. 書體的特徵。包括喜寫楷書、草書……等10個方面的特徵;
  8. 章法特徵。包括排列整齊、渾然一體、通篇字由大而小、失之協調……等10個方面的特徵。此外汪昌禹先生將筆跡特徵分為七個方面。他的分類與劉兆鐘的分類有很多共同之處。
對於兩種不同角度的漢字筆跡特徵分類的比較
前面的兩種分類是從筆跡鑑定和筆跡心理分析的兩個角度進行的。因此,在筆跡的分類上,既有許多相同之處,又有一定的差異。由於筆跡鑑定的目的主要在於鑑定筆跡的異同與真偽,因此,在筆跡的分類上,側重於把握住那些能夠反映出不同特點的筆跡特徵。比如“筆痕特徵”,在筆跡的鑑定方面,對於是用什麼樣的筆書寫的,是新筆還是舊筆,是完整的筆尖還是破損的筆尖書寫的等,對於筆跡鑑定和偵破案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對於心理分析的價值就不是很大。再比如“語言特徵”。從筆跡鑑定的角度看,“語言特徵”反映了一個人的語言習慣和語文水平,比如用詞的習慣、詞彙水平的高低、語法與修辭的特點和水平等個性特點。這些方面對於筆跡鑑定來説,由於能夠反映一個人的語言特點,因此,分析筆跡的這些差異性特徵,對於區別筆跡的異同是很重要的。而對於筆跡心理分析來説,書寫的語言內容在一定情況下也有助於筆跡的心理分析。但是在一般情況下,筆跡分析是不注意其書寫內容的,甚至刻意迴避書寫內容對筆跡分析的影響作用。
根據筆跡不同分類可以看出,雖然這兩種分類有一定的差異,但是,這些分類基本上都反映了筆跡的基本特徵,只是從筆跡鑑定角度進行的分類顯得更全面一些。而從筆跡分析的角度進行的分類,更體現出筆跡心理分析的需要。而在兩大分類角度的具體分類上也有一定的差異。比如韓進先生和劉兆鍾先生的分類,差異還是比較明顯的。綜觀不同的分類,雖然看上去各有特點,五花八門,但是,就筆跡的基本特徵來看,都被包含其中了,只是在細分的角度有一些不同的劃分和側重點不同。

筆跡筆跡學成果

  1. 書寫的壓力反映了人精神和肉體的能量。
  2. 筆畫結構方式代表了書寫人面對外部世界的態度。
  3. 書寫的大小是自我意識的反映。
  4. 連筆程度反映了思維與行為的協調性。
  5. 字和字行的方向是人自主性及社會關係的反映。
  6. 書寫速度與人理解力的快慢有關。
  7. 整篇文字的佈局反映書寫人面對外部世界的態度與佔有方式。

筆跡筆相學

筆相學就是有關筆跡的學問,筆相特徵依據的共同特點:
1、筆跡輕重決定人的性格和工作能力。
2、字母大小,如大寫字母過大,字體過大或過小,證明個性表現的意圖和願望。濫用弧線,花字尾表明自我感覺、精神狀態有某種侷限性。
辦事一絲不苟和有條理的人在筆跡中通常有這些特點--字母清楚完整,標點符號準確。
3、字行高低不平是機智和狡猾人的筆跡
4、字跡有稜有角,説明觀點和意圖堅定,喜歡加劇衝突;字跡圓滑表明辦事老練,性格隨和。根據上述特徵來判斷人的性格。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