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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教育局
鎖定
- 中文名
- 廈門市教育局
- 辦公地址
- 廈門市
- 性 質
- 廈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局 長
- 陳珍 [26]
廈門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的教育改革和發展。
2.提出教育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有關政策的建議,並組織實施。
3.提出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的建議,並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項實施工作。
4.承擔全市的高等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兒教育工作的責任;依法加強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不含黨校,下同)的檢查和評估,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
5.負責提出市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預算方案的建議,管理和使用市財政下達的教育經費;檢查督促各區貫徹財政性教育撥款的增長要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在校學生人數年均的教育費用要逐步增長,切實保證教師工資和平均公用經費逐年有所增長的“三個增長”情況;負責和指導全市學校佈局調整、條件裝備、信息化建設、後勤基建和教育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教育經費和預算外收入的審計和監督工作。
6.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負責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的核準;指導職稱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制定我市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8.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省部屬高校共建、聯辦工作,審批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培訓機構,協助做好高校穩定工作。
9.規劃、協調全市教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指導、管理學校的德育、體育衞生與文化藝術、國防教育等工作。
10.提出教育科研工作規劃的建議,統籌指導教育科研工作。
11.綜合管理教育系統治安保衞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學校(單位)的校園治安管理工作,落實學校安全防範措施;配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綜合管理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12.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的宣傳和推廣工作;辦理中外合作辦學和社會力量辦學有關手續的審核、申報等工作;指導開展教育對外和對港澳台交流與合作,負責來廈工作的外籍教師的有關工作。
廈門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有關黨務、政務和事務性工作;協調重大新聞發佈、對口支援、信訪、政策法規研究、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機要、保密、督辦、檔案、政務公開和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黨工委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等會務工作。
[2]
(二)基礎教育處
綜合管理我市普通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以及掃除文盲工作;負責全市基礎教育的辦學指導和業務管理,參與擬訂基礎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政策、計劃;指導全市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教育質量評估,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負責學生的學籍管理、表彰獎懲和畢業證書的發放工作;負責管理局直屬中小學的教育教學工作;負責審定基礎教育的教材和教學用書;指導和推進民族團結教育;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師的課程改革培訓工作。
[3]
(三)高等教育處
綜合管理市屬普通及成人高等學校,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省部屬高校共建、聯辦等工作;參與擬訂全市高等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劃;指導市屬高校教育教學改革和業務管理,組織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評估;研究指導全市高等教育體制綜合改革;審批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培訓機構;配合做好高校的安全穩定工作;協助統籌市屬高校大學生資助工作。
[4]
(四)發展規劃處
負責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和分析;負責提出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佈局、結構調整的建議;負責普通、成人和民辦高校的設置、撤銷、更名和調整的審核與申報工作;負責擬訂全市高校、中專、中小學招生計劃;負責市級基建和列入基建項目管理的修繕投資計劃安排和管理工作;負責局自管公房的管理;承擔市屬學校校舍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校園綠化的規劃和創建綠色校園工作;承擔全市民辦教育的統籌指導工作;做好全市新建城區、重大片區、工業集中區和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緊張區域配套中小學的規劃和建設工作。
[5]
(五)財務處
承擔市級教育部門經費預決算草案的編制和市級教育經費管理的具體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有關政策,統計並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指導、監督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6]
(六)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台事務辦公室)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統籌管理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工作;開展同台灣地區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教育交流工作;負責中外及閩台合作辦學的管理;加強對台教育交流與合作;負責來我市教育系統任教的外籍專家的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外事工作,辦理教育系統人員出國出境手續。
[7]
(七)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綜合管理全市中等職業教育、繼續教育;參與擬訂中等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劃;指導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專業設置與調整,組織開展教育質量評估;負責局直屬中等職業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和德育工作;負責全市成人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學校的督導工作和畢結業考試、證書發放工作;協調指導農村文化技術教育;協調指導社區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全市職工教育工作。
[8]
(八)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處
綜合管理、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衞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性的學生體育競賽活動和藝術演出比賽活動;協調大中學校及學生參加全國、全省性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指導學校的紅十字會工作;指導學校的體育、衞生、藝術教育教學改革及相關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承擔市藝術教育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9]
(九)學校安全保衞處(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校園安全和維穩工作,指導各區局和學校開展學校安全穩定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校園周邊治安治理和查辦騷擾、破壞學校正常秩序、侵犯師生正當權利的案件;承擔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0]
(十)語言文字工作處(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指導監督社會各行業的語言文字工作;組織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宣傳教育活動;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負責組織重點行業專業人員普通話測試工作。
[11]
(十一)組織處(統戰處、機關黨委)
負責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貫徹中央、省委、市委關於學校黨的建設的方針、政策並檢查落實情況;負責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負責局直屬學校(單位)領導班子、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和幹部宏觀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系統的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直屬學校(單位)幹部的審查、監督工作,落實黨的幹部政策;管理局直屬學校(單位)校級幹部檔案;負責指導、檢查學校貫徹落實黨的統戰、宗教、僑務、對台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情況;負責與民盟、民進、農工的對口聯繫工作;指導各區教育工委開展黨的建設工作。
[12]
(十二)宣傳教育處
負責指導教師的師德教育工作和大學生思想道德教育等工作;負責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和校園文明創建工作;負責指導教育系統的思想理論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和班主任隊伍開展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新聞、報刊出版的審查報批工作;指導協調學校的穩定工作。
[13]
(十三)德育處
(十四)人事處
綜合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師資隊伍建設和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事調配與局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福利工作;負責和指導教育系統的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和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師的表彰獎懲及特級教師等的評選工作;負責教師的年度考核工作;負責和指導教師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和指導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和指導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工作;組織指導學校內部人事制度改革。
[15]
(十五)離退休幹部工作處
(十六)教育工會
依法維護教職工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組織教職工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女教職工和離退休教職工的特殊權益;協調和監督教育行政和學校黨政組織改善教職工的生活和工作條件;組織開展適合教職工特點的文體活動。
[17]
廈門市教育局領導分工
陳 珍(市委教育工委書記、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市教育局局長):主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和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全面工作。主管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分管督導處和市教育督導評估事務中心,聯繫市教育基金會。
施琦婷(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市教育局黨組副書記、二級巡視員):分管組織處、統戰處、宣傳教育處、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工作處、雙擁工作、機關工會、市教育系統婦工委工作。
陳本傑(市委教育工委委員、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市教育紀檢監察工委書記、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組長):主持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工作。
鄭朝南(市委教育工委委員、市教育局黨組成員、二級巡視員):分管基礎教育處、信息化處、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處(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中小學衞生保健工作、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洪 軍(市委教育工委委員、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市教育局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秘書處、人事處、高等教育與職業教育處、政策法規處、國際合作交流處(港澳台事務辦公室)。
吳雪慧(市委教育工委委員、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市教育局副局長):分管發展規劃處、德育處、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處、市招生考試中心。
莊劍光(市委教育工委委員、市教育局黨組成員、市教育局副局長):分管學校安全保衞處、財務處、市教育事務受理中心。
廈門市教育局所獲榮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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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廈門市教育局簡介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2. 辦公室(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及電話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3. 基礎教育處工作職責及電話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4. 高等教育處工作職責及電話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5. 發展規劃處工作職責及電話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6. 財務處工作職責及電話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7.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港澳台事務辦公室)工作職責及電話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8.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工作職責及電話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9. 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處工作職責及電話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10. 學校安全保衞處(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及電話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11. 語言文字工作處(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及電話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12. 組織處(統戰處、機關黨委)工作職責及電話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13. 宣傳教育處工作職責及電話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14. 德育處工作職責及電話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15. 人事處工作職責及電話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16. 離退休幹部工作處工作職責及電話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17. 教育工會工作職責及電話 .廈門市教育局.2012-01-30[引用日期2013-10-09]
- 18. 關於我省2015-2017年度省級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校園、文明家庭候選名單的公示 .文明風[引用日期2020-03-07]
- 19. 關於通報表揚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福建省司法廳[引用日期2020-05-22]
- 20. 中共廈門市委 廈門市人民政府 關於表彰招商引資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0-05-10]
- 21. 福建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名單 .福建日報[引用日期2020-11-26]
- 22. 全省優秀共產黨員和全省先進基層黨組織名單 .福建日報[引用日期2020-11-28]
- 23. 全省脱貧攻堅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表彰名單 .甘肅省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1-05-29]
- 24. 關於教育系統擬推薦全國“七五”普法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候選名單的公示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門户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引用日期2021-09-30]
- 25. 2016-2020年全國普法工作先進單位、 先進個人和依法治理創建活動先進單位 擬表彰名單公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引用日期2021-11-21]
- 26. 剛剛!廈門通過一批人事事項! .廈門日報[引用日期2022-01-27]
- 27. 中共廈門市委教育工委中共廈門市教育局黨組廈門市教育局關於委局領導分工調整的通知 .廈門市教育局.202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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