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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孝暐

鎖定
崔孝暐(488-537年),字敬業,博陵安平(今河北安平縣)人。北魏時期大臣,光州刺史崔挺之子。 [1] 
出身博陵崔氏第二房。少時寬容文雅,頗有長者之風。歷任定州主簿、冀州外兵參軍員外散騎常侍。孝莊帝即位後,跟隨都督李神軌鎮壓仇池蠻首李洪反叛,躲避河陰之變,遷通直散騎常侍徵虜將軍。出任趙郡太守,政績卓著。 [2-3] 
天平四年(537年),去世,時年四十九,累贈安北將軍定州刺史。
字敬業
所處時代
北魏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博陵安平(今河北安平)
出生日期
488年
逝世日期
537年
主要成就
鎮壓李洪起義 治理趙郡
本    名
崔孝暐
籍    貫
博陵安平(今河北安平)
家    世
博陵崔氏第二房 [3] 

崔孝暐人物生平

崔孝暐(wěi),字敬業,博陵安平(今河北安平縣)人。少寬雅,早著長者之風。彭城王元勰之臨定州,闢為主簿。釋褐冀州安東府外兵參軍,歷員外散騎侍郎,遷寧朔將軍員外散騎常侍武泰初,仇池蠻首李洪煽動諸蠻,詔孝暐持節為別將,隸都督李神軌討平之。爾朱榮之害朝士,崔孝暐與弟崔孝直攜家避難於定陶。孝莊初,徵拜通直散騎常侍,加徵虜將軍,尋除趙郡太守。罹經葛榮離亂之後,民户喪亡,六畜無遺,鬥粟乃至數縑,民皆賣鬻兒女。夏椹大熟,崔孝暐勸民多收之。郡內無牛,教其人種。招撫遺散,先恩後威。一週之後,流民大至。興立學校,親加勸篤,百姓賴之。卒於郡上,時年四十九。贈通直散騎常侍平東將軍瀛州刺史,諡號為簡。朝議謂為未申,復贈安北將軍定州刺史。 [1-2] 

崔孝暐親屬成員

崔挺出身博陵崔氏第二房。第二房崔氏為唐代博陵崔氏定著四房之一,始祖為前燕秘書監崔懿第二子崔琨。 [7] 
博陵崔氏,為中原門閥士族“五姓七望”之一,漢以來家世非常顯赫,引起唐朝統治者隱憂。為抑制中原門閥士族的影響力,唐朝顯慶四年(659年),唐高宗李治下禁婚詔,禁止包括崔懿八子後裔在內的“七姓十家”之間互相通婚。然而禁婚詔的執行也是大打折扣的,不但沒有起到削弱“七姓十家”的作用,反而無形中抬高了他們的身份。晚唐以來,博陵崔氏第二房家族成員更是紆組拖紳、歷踐台閣藩嶽者二十餘人,歷數唐代大中以來的名門望族,博陵崔氏第二房被推為“甲等”,為當時天下“士族之冠”。 [4-9] 
祖父:崔鬱,濮陽太守。
父親:崔挺,光州刺史。
哥哥:崔孝芬,字恭梓,車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儀同三司兼吏部尚書。
兒子:崔昂,北齊趙州刺史。
北魏博陵崔氏第二房崔挺家族世系表
一世
二世
三世
四世
五世
六世
七世
八世
九世
十世
十一世
崔遄 [7] 
崔懿 [7] 
崔遭
(崔琨)
-
崔孝暐
-
-
-
崔士遊
-
-
崔宣伯
崔勁
-
崔道綱
-
以上資料摘錄自《魏書》《北史 [1] 
參考資料
  • 1.    《北史·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19-08-16]
  • 2.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  .國學導航.2006-09-12[引用日期2019-08-16]
  • 3.    《新唐書·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 (崔氏)》:博陵第二房崔氏:琨字景龍,饒陽令,行本郡太守。二子:經、鬱。經生辯,字神通,後魏武邑太守、饒陽侯,諡曰恭。二子:逸、楷。鬱,後魏濮陽太守,生挺。挺生孝芬、孝暐、
  • 4.    《新唐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二十·高儉》:高宗時,許敬宗以不敍武后世,又李義府恥其家無名,更以孔志約、楊仁卿、史玄道、呂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廣類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敍所以然。以四後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師、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僕射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敍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孫,餘屬不入,改為《姓氏錄》。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搢紳恥焉,目為“勳格”。義府奏悉索《氏族志》燒之。又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凡七姓十家,不得自為昏;三品以上納幣不得過三百匹,四品五品二百,六品七品百,悉為歸裝,夫氏禁受陪門財。
  • 5.    《資治通鑑·卷二百·唐紀十六·高宗》: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昏姻多責資財,命修《氏族志》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勣家皆盛與為昏,常左右之,由是舊望不減,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昏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温、范陽盧子遷、盧渾(溥)、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昏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昏。其衰宗落譜,昭穆所不齒者,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 6.    《全唐文·卷三一八·唐贈太子少師崔公神道碑》:神龍中,申明舊詔,著之甲令,以五姓婚媾,冠冕天下,物惡大盛,禁相為姻。隴西李寶之六子,太原王瓊之四子,滎陽鄭温之三子,范陽盧子遷之四子、盧輔之六子,公之八代祖元孫之二子,博陵崔懿之八子,趙郡李楷之四子,士望四十四人之後,同降明詔,斯可謂美宗族人物而錶冠冕矣!(按:此處言四十四人,然相加僅三十七人,實漏述了崔宗伯二子與盧溥諸子。)
  • 7.    《新唐書·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 (崔氏)》:大房崔氏:駰少子寔,字子真,後漢尚書,生皓。皓生質。質生讚。讚生洪,字良夫,晉大司農。生廓。廓生遄。遄生懿,字世茂。五子:連、琨、格、邈、殊,又三子:怡、豹 、侃為一房,號「六房」。
  • 8.    《新唐書·卷七十二·表第十二·宰相世系二 (崔氏)》:崔氏定著十房:一曰鄭州,二曰鄢陵,三曰南祖,四曰清河大房,五曰清河小房,六曰清河青州房,七曰博陵安平房,八曰博陵大房,九曰博陵第二房,十曰博陵第三房。宰相二十三人。鄭州崔氏有元綜;鄢陵有知温;南祖有昭緯、慎由、胤、詧、神基;清河大房有龜從,小房有彥昭、羣、鄲;青州房有圓;安平房有仁師、湜;博陵大房有玄暐、損、鉉、元式,第二房有珙、遠、祐甫、植,第三房有日用。
  • 9.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七·列傳第一百二十七·崔珙(兄琯、弟瑨、璵、球、璵子淡、淡子遠)》:(博陵崔氏第二房)崔氏鹹通、乾符間,昆仲子弟紆組拖紳,歷台閣、錢藩嶽者二十餘人。大中以來盛族,時推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