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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銀行
鎖定
山西省銀行簡介
根據“山西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山西省銀行為“股份有限公司”;“以經營普通銀行事業,調劑全省金融為宗旨”;“設總行於山西省城,總轄各行一切事務”;“除山西省垣外擬於北京、天津、漢口、上海、張家口、歸化、包頭及省內太谷、新絳、忻縣、大同、長治等處先行設立分行”。山西省銀行的營業範圍為
該行發行一元至一百元銀元票,以後又發行輔幣劵、銅元劵,皆通稱“晉鈔”。閻錫山參加軍閥混戰向外擴張時,兼領冀、察、綏三省及平、津兩市,晉鈔也通行到這些地區。
山西省銀行沿革
山西省銀行開辦之初,只辦理普通業務,對於山西省財政廳的款項收支,與一般銀行手續等同。二十年代初,方根據閻錫山省署財政的需要,在其太原分行下設立了“省金庫”。省金庫作為銀行中之專門機構,一方面代財政廳收發各種款項、支付軍政各費;另一方面兼管發行和兑換“金庫券”(閻錫山所設置“山西地方公債”)。
民國十八年(1929年),山西省政府通令,勒令各商號錢莊所發紙幣,限其收回銷燬。自民國十八年後,山西省所流通之紙幣,唯有山西省銀行紙幣一種。票有銀元票(最低額一角,最高額一百元)及銅元票(最低額十枚,最高額百枚)兩種。1929年山西省資本總額改為一千萬元。
民國十九年(1930年)中原大戰時,閻錫山的晉軍失敗,閻錫山被迫辭職逃往大連。戰爭結束時,晉鈔發行額達7500餘萬元,省銀行卻準備金嚴重不足,晉鈔兑現無着,嚴重貶值。1932年閻錫山重返山西,改組山西省銀行,新設實物準備庫,採用實物準備制度,陸續發行新鈔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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