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專用存款賬户

鎖定
專用存款賬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户。專用存款賬户用於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適用於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財政預算外資金,糧、棉、油收購資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信託基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單位銀行卡備用金住房基金,社會保障基金,收入匯繳資金,業務支出資金,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 [1] 
中文名
專用存款賬户
意    義
保證特定用途的資金專款專用
優    點
有利於監督管理
適用對象
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

專用存款賬户產品簡介

開立專用存款賬户的目的是保證特定用途的資金專款專用,並有利於監督管理。修訂後的《賬户管理辦法》強調,只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要專户存儲和使用的資金,才納入專用存款賬户管理,從此而言,該辦法縮小了納入專用存款賬户管理的資金範圍。
根據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在境內從事證券投資的新情況,《賬户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境內從事證券投資開立的QFII專用存款賬户納入專用存款賬户管理。

專用存款賬户適用對象

對下列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户:
2. 更新改造資金。
4. 糧、棉、油收購資金。
5. 證券交易結算資金。
6. 期貨交易保證金。
7. 信託基金。
8. 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
9. 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
10. 單位銀行卡備用金
11. 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
12.社會保障基金。
13.住房基金。
14. 其他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
15.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
上述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是指基本存款賬户存款人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和支出的資金。
因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户,應使用隸屬單位的名稱。

專用存款賬户開立程序

專用存款賬户的開立程序:
根據《賬户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户時,應填制開户申請書,提供規定的證明文件;銀行應對存款人的開户申請書填寫的事項和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完整性、合規性進行認真審查;如果專用存款賬户屬於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户的,銀行應將存款人的開户申請書、相關的證明文件和銀行審核意見等開户資料報送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經其對申報資料進行合規性審查,並核准後辦理開户手續,該核准程序與基本存款賬户的核準程序相同;如果屬於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户之外的其他專用存款賬户的,銀行應辦理開户手續,並於開户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備案。
銀行在辦理專用存款賬户開户手續時,同時應在其基本存款賬户開户登記證上登記賬户名稱、賬號、賬户性質、開户銀行、開户日期,並簽章,自開立專用存款賬户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基本存款賬户開户銀行。

專用存款賬户申辦文件

存款人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户,應向中國人民銀行出具其開立基本存款賬户規定的證明文件、基本存款賬户開户許可證和下列證明文件: (同一證明文件只能開立一個專用存款賬户)
1. 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2. 財政預算外資金,應出具財政部門的證明。
3. 糧、棉、油收購資金,應出具主管部門批文。
4. 單位銀行卡備用金,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銀行卡章程的規定出具有關證明和資料。
5. 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應出具證券公司或證券管理部門的證明。
6. 期貨交易保證金,應出具期貨公司或期貨管理部門的證明。
7. 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應出具其證明。
8. 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應出具基本存款賬户存款人有關的證明。
9. 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應出具該單位或有關部門的批文或證明。
10. 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應出具有關法規、規章或政府部門的有關文件。
11.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境內從事證券投資開立的人民幣特殊賬户和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户納入專用存款賬户管理,其開立人民幣特殊賬户時應出具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的批覆文件,開立人民幣結算資金賬户時應出具證券管理部門證券投資業務的許可證。

專用存款賬户業務特點

專用存款賬户用於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現金支取應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户管理辦法》及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要求:專款專用、專項管理,可轉賬結算現金收付

專用存款賬户使用事項

專用存款賬户是存款人管理和使用各種專項資金專用賬户,使用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 單位銀行卡賬户的資金必須由其基本存款賬户轉賬存入。該賬户不得辦理現金收付業務
2. 財政預算外資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信託基金專用存款賬户不得支取現金。
3. 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賬户支取現金的,應在開户時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批准的範圍內辦理。
4. 糧、棉、油收購資金、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黨、團、工會經費等專用存款賬户的現金支取應嚴格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5. 收入匯繳賬户除向基本存款賬户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用存款户劃繳款項外,只收不付,且不得支取現金。
6. 業務支出賬户除從基本存款賬户撥入款項外,只付不收,且現金支取必須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7. 人民幣特殊賬户資金不得用於放款或提供擔保。

專用存款賬户使用範圍

專用存款賬户用於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針對不同的專用資金,使用範圍也不同。
(1)單位銀行卡賬户的資金必須由其基本存款賬户轉賬存入,該賬户不得辦理現金收付業務。
(2)財政預算外資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和信託基金專用存款賬户,不得支取現金。
(3)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政策性房地產開發資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賬户需要支取現金的,應在開户時報人行批准。
(4)糧、棉、油收購資金、社保基金、住房基金、黨團公會經費等專用存款可支出現金。
(5)收入匯繳賬户,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現金。業務支出賬户,只付不收,可支出現金。 [2] 
參考資料
  • 1.    黃雙蓉.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經濟科學出版社,2014
  • 2.    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 出版 《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