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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體關係理論

鎖定
客體關係理論(object-relations theory)是心理動力取向的人格發展理論,主張人類行為的動力源自尋求客體。客體關係理論是在精神分析的理論框架中探討人際關係,更強調環境的影響。認為真正影響一個人精神發展過程的是在出生早期嬰兒與父母的關係。此理論探討的是嬰兒與母親的關係如何影響個體的精神結構以及個體如何成長起來,將人格發展的重心從俄底普斯情結轉移到從出生到3歲的俄底普斯前期的衝突之上。
中文名
客體關係理論
應用學科
心理學

客體關係理論簡介

客體(object)一詞為弗洛伊德(Freud)所使用,對嬰兒而言,客體指滿足需求的事物,對兒童而言,客體一詞可與『他人』互換,客體關係即指人際關係。而此等人際關係乃塑造了個體當前與人們之間的互動情形,不論是真實的或幻想的。
客體關係是指存在一個人內在精神中的人際關係形態的模式。客體是一個與自體相對應的概念,客體指的是一個被愛着或恨着的人物,地方,東西,或者幻想,包括內在客體和外在客體。外在客體是指真正的人物,地方和東西,內在客體指的是心理表象,即與客體有關的影象,想法,幻想,感覺或記憶。自體也是一種心理表象,指的總是一個內在的影象,基本上是屬於自己的想法,感覺或幻想。
客體關係理論的重要假定是,自我與他人的關係型態一旦建立,就會影響其日後的人際關係。進而言之,人們會去尋找符合過去已建立過關係型態的關係。例如:過於依賴與過於孤僻的人,有可能是在重複著剛學走路時與母親所建立起來的關係型態。 [1] 

客體關係理論理論起因

梅蘭妮·克萊茵兒童精神分析的先驅。認為兒童天生就具有死亡本能,即攻擊性,破壞性本能。他們的心理世界充滿了原始的衝動,謀殺和自殺的傾向。任何內驅力和本能都是與客體相聯繫的。初生嬰兒只能根據他所體驗到的客體的好或壞來代表這個客體。此時,他所體驗到的只是客體的部分特徵,所以稱為部分客體。本能和內驅力支配着嬰兒的內部世界。客體關係以內驅力或本能形式呈現出來。兒童的焦慮恐懼都源於死亡本能。當客體引起嬰兒的恐懼和焦慮時,為了防止報復或被毀滅,而想控制客體甚至毀滅客體。他會採取例如投射,內射,分裂,理想化與貶抑,投射認同的心理機制。嬰兒不斷地運用心理機制來控制他們的欲求和需要,逐漸能把同一客體的各種不同特徵整合在一起,逐步形成完整的客體表象,並建立客體關係。
梅蘭妮·克萊茵認為,死亡本能是引起兒童內在焦慮和被迫害感的原因,由不同客體引發的被迫害感激發了他對被報復的恐懼,而這種早期的的焦慮和恐懼又會影響以後的客體關係。在治療中,個體與客體的關係以移情的方式轉移到治療師身上,治療師要對這些移情進行解釋與分析,讓早期被內化到病人生活中的客體和內在衝突再外化,通過修正內化的客體減輕病人的內在焦慮。
馬勒把客體關係概念集中在一個人的心理誕生方面,她認為心理誕生是一個分離與個體化的過程,由此嬰兒才能與母親分離併成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嬰兒心理誕生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自閉,共生,分離-個體化,建立客體恆久性。馬認為每一個發展階段都有其特定的任務,挑戰和危機。如果兒童特定發展階段不能如期完成或突遇創傷性事件,便會導致嚴重的心理障礙。尤其在封閉階段和共生階段親子關係中斷或者遇到嚴重的創傷性事件,就會導致各種嚴重的心理障礙。當分離與個體化過程均停頓或者失敗時,常導致精神病或邊緣型人格違常;當分離過程停頓或失敗,但個體化過程正常,常導致自戀型人格違常。馬認為,治療就是讓病人重新經歷早期的發展歷程,達到較高水平的客體關係

客體關係理論相關術語

客體(object) : 是與主體(subject) 相對應的概念, 指某個體的意願、情感、行為所指向的人。
部分客體(Part object) : 初生的嬰兒只能根據他所體驗到的客體的“好”或“壞”來代表這個客體, 此時, 他所體驗到的只是客體的部分特徵, 故稱之為部分客體。
完整客體(whole object) : 當嬰兒能夠同時體驗到客體既能給他帶來滿足, 又會使其受到挫折等多面性時, 他是將客體作為一個完整的整體在體驗, 這就是所謂完整客體。
過渡性客體( t ransitional object) : 這是Winncott 首先提出的一個概念。它是指當嬰兒意識到與母親的非共生性以後, 為緩解由此引起的對現實的焦慮與孤獨感而創造出的一個部分主觀取向、部分現實取向的過渡性情景。最典型的過渡性客體有柔軟的毯子、玩具, 甚至入睡前的某種特定的物品或聲音等。
客體表象( representation of object) : 是指客體在個體內部精神世界的反映。個體體驗到的客體與現實環境中的的真實客體往往並不完全吻合。決定個體對該客體的內在感受和現實關係的是這個內在的客體表象。
自我表象( self represen tation) : 是指個體與客體相處時, 有關自我的精神表達。這種自我表象可影響個體對自己的評價以及在現實中如何發展或處理與他人和環境的關係。值得一提的是, 嬰兒在早期與客體是處於一種共生的狀態, 不能區別他與客體之間的差異。此時, 他的自我表象實際上是自我與客體的混合表象。隨著年齡的增長, 以及與客體的不斷接觸, 嬰兒逐漸可以將自我與客體分開, 區別出我與非我、自我表象與客體表象。
分離( splitting) : 它同時包含正常的心理發展過程和防禦過程雙重含義。從正常的心理發展層面來講, 分離意味著嬰兒可以藉此機制來處理那些對他而言仍顯得混亂而不連貫的早期生活體驗。從防禦的層面來講, 當嬰兒尚無力將他對客體的體驗整合成一個完整的客體經驗時, 分離機制可以幫助他在愛恨交織的矛盾情感中選擇性地保留一種情感體驗而避免焦慮, 從而形成所謂部分客體表象。
共生(symbiosis) : 這是Mahler 從生物學中借來的一個概念, 在此是指嬰兒對與母親處於一種未分化的熔合狀態的內在精神體驗。

客體關係理論相關模型

馬勒的客體關係模型
瑪格麗特·馬勒(Mahler)與 St.Clair等人研究三歲前與母親、或主要照顧者之間的互動,認為對日後所建立的關係有深遠的影響。往後生活中的客體關係,均源於兒童想尋求跟母親再度聯結。至於心理發展,可以想成是個體在區隔自己與別人時的演進方式。分為四個階段:
(1)正常性嬰兒自閉
在 出生後的前三、四個星期
嬰兒反應的對象是生理緊張,無法區隔自己與母親。只知覺 到部份(胸、臉、嘴、手)而非完整的自我。在此狀態下,沒有完整的自我,也沒有完整的客體。
(2)共生(symbiosis)
出生後第三個月至第八個月
|嬰兒非常依賴母親,似乎期望著在情緒上和母親維持高度同 步的狀態。
(3)分離/個體化歷程
始於出生後第四或第五個月
幼兒於此階段體驗到與重要親人的分離,但仍會投向他們以確認此種經驗,並尋回舒適的感覺,在依賴與獨立之間感到矛盾。
(4)對自我與別人的認識
通常要等到幼兒滿三歲才會
此階段幼兒能更完全的瞭解自認知逐漸穩定開始己與別人是分開的。會開始與外界建立關係,而不會恐懼失去自己的個感。
Kohut認為,人們最健康的最佳狀態是,能同時有獨立與依附感,一方面以自己為榮,另方面又能把別人理想化。成熟的成人有一種基本的安全感,此安全感植基於自由、自足、與自尊的身份感,他們不必完全依賴別人,也不必害怕被封閉或遺棄。

客體關係理論理論運用

客體關係理論對邊緣型人格障礙的解釋與治療:
邊緣型人格的特徵為平時情緒焦慮,易怒,易衝動,長期空虛孤獨,憂鬱不安,如遇壓力事件則易導致短暫性精神病,表現出短暫的激動,幻聽及妄想等症狀。用客體關係理論解釋邊緣型人格,即是以人格發展和親子互動的觀點解釋此類人格精神病理的心理成因。
邊緣型人格障礙患者的自體與客體表象雖已分離,但仍將事物看作分裂的兩極,不能統合好壞,黑白,愛恨,是非等概念,對事物有理想化和貶抑兩種全然的看法,在不同的時間和環境對同一個人有完全相反的評價。
客體關係論認為邊緣型人格障礙的心理機制主要包括分裂,理想化與貶抑以及人際間的投射認同。分裂即患者將事物分裂為全好或全壞,這是此類人格最基本的心理機制。理想化即患者認為客體事物是完美的,而自體則毫無價值,相反,貶抑即患者認為自體是完美的,而客體是毫無價值的。這種心理機制導致患者不能在內心統合包含好與壞兩方面的客體,而使其很快的對客體產生崇拜,而後又發現其缺點而完全否定。人際間的投射認同是指患者將其自體不想要的部分投射到客體身上,然後再企圖控制或廢除客體上被投射的自體部分,從而導致兩人間關係的緊張狀態,患者的投射經客體反應後加以修飾,又再度內射到患者心中。
客體關係理論學者認為邊緣型人格障礙的成因有兩種,衝突論和缺陷論。衝突論認為邊緣型人格障礙可能天生具有較多的攻擊性和死亡本能,或是由於幼時母子關係的挫折而產生對客體的嫉妒和恨。即兒童為了維持和母親的關係,將不好的客體部分內化到自體中,同時將好的客體保存下來,從而將情緒分裂為愛恨兩極。缺陷論認為邊緣型人格患者在幼時缺乏夠好的母親的照顧,形成內心的空虛感或孤獨感。
心理治療師對此類障礙患者會談中應注意使用澄清,詮釋等治療技巧。澄清即詢問進一步信息以暴露患者內心的矛盾。詮釋是對患者病症的形成過程加以解釋。邊緣型人格者可能在不同時間出現攻擊性或內心敏感不安兩種情況:在患者衝突不安時,治療師表現出包容性和共情的態度可緩解患者的不安,同時可通過人際間的投射認同修正患者投射出來的自體部分,經內射使其自體得到重建。當患者出現攻擊性時,治療師應給予適當的限制,當設立限制時,對治療者相當重要的就是承認自己的侷限。如此一來,患者就不會把治療者理想化,也不會認為治療無效完全是自己的錯。對於邊緣型患者而言,限制的設立應該維持在最小程度。

客體關係理論治療過程

客體關係理論第一階段:允諾參與

通常情況下,我們怎樣使個案允諾參與,治療師如何建立治療聯結呢?那就是治療師對個案生活中任何微小的細節顯示興趣。
(1)情緒聯結
(2)建議與忠告

客體關係理論第二階段:投射性認同

客體關係的心理治療與其他心理治療區別開來的焦點就是治療師成為個案投射性認同的目標。
(1)依賴
(2)權力
(3)情慾
(4)迎合
結束語 無論我們談的是何種種類的投射性認同,治療師的任務都是將與投射性認同相關的元信息傳遞轉為公開。至於何時公開依賴於治療師個人的特點及其偏好。但是有一件事情必須要清楚,那就是為了治療能繼續進行,治療師需要而且必須獲得對個案的投射性認同相關的元信息傳遞一個準確的表達。如果這個任務沒有完成,那麼治療將會陷入停滯不前的狀態。如果元信息傳遞繼續含糊不清、模稜兩可而且躲躲閃閃的話,治療師將會發現要想在治療的下一個階段取得預期效果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客體關係理論第三階段:面質

一旦包含在個案投射性認同中的元信息傳遞浮出水面,治療師就能與個案進行實質性的互動。
反對在面質階段做“解釋”。
治療師應該做的,而且也必須做的,就是拒絕個案的要求。
治療師也需要向個案傳遞這樣的信息,既治療師拒絕的是投射性認同,而不是個案本人。
治療師應該做的不是讓個案迴避他所面臨的問題,而是要對所發生的事情進行耐心的解釋,努力使個案平靜。治療師必須使個案面對他最害怕的事情:失去與他人的關係。需要讓個案明白,自體“壞的”部分並不是被拋棄的原因,當前做的並不是重新體驗過去發生的事情,而是去體驗當前存在的、非常強烈的感受。必須讓個案明白,開放的、坦誠的關係是可以實現的,離開投射性認同,生活依然可以繼續,關係依然可以存在。
治療師需要謹記在心的是,投射性認同是建立關係的一種方式,是對暴露壞自體的一種防禦,是修正以前的,令人痛苦的客體關係的一種方式。
治療師需要用明確的語言讓個案知道,治療非但不會結束,而且會向從前一樣繼續下去。對於這一點,治療師表現的越充分,效果就越好。要做到這一點的簡單方式就是告訴個案你依然是他的治療師,並且治療時間依然屬於他。
如果個案要使他們自己從病理性行為持續存在的驅力中解脱出來,就必須超越他們與他人打交道的元信息傳遞的方式,他們必須作為一個獨立的人來面對治療師,而不是帶着投射性認同幻想個體來面對治療師。
第三階段的結束,不僅是個案,就是治療師都有一種解放的感覺。在這一階段中,個案與治療師都走過了一段艱難的路。但這並不意味着治療的結束,接下來仍有一些重要的事情要做,只是治療的性質有了一些明顯的變化。面質的氣氛得以澄清,個案和治療師都認為接下來還會發生其他一些改變。正是帶着這種感覺,治療師和個案進行了治療的第四個階段。

客體關係理論第四階段:結束

在治療的這一階段,出現了更多的解釋活動。但同時,治療師必須小心謹慎,不要過早地將治療的注意力轉向外界。要將客體關係治療發揮出最大的優勢,治療師需要將注意力更多地關注在“治療室”上,即繼續關注治療關係上。這種關注所採用的特定的形式就是反饋。
治療師切記:不要陷入對個案親密關係的人的假設感知,更不要回應個案冗長的假設解釋中。治療師與其將這作為反饋信息的來源,不如將自己與個案在一起的體驗來作為反饋的信息源。
在客體關係心理治療中,治療師不僅要幫助個案處理其內在客體,還要成為個案的一個內在客體。通過使自己成為個案投射性認同幻想的一部分,並重新處理與個案互動的關係,治療師成為個案內心一個強有力的新的存在客體。 [1] 
參考資料
  • 1.    姚樹橋、楊彥春主編.醫學心理學(第6版):人民衞生出版社,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