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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覺
鎖定
宇文覺人物生平
宇文覺早年經歷
大統八年(542年),宇文覺出生於同州。其父是西魏權臣宇文泰,大統三年(537年)由西魏文帝元寶炬任命為柱國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事,為西魏軍隊的實際統帥;其母為北魏孝武帝元修之妹馮翊公主(元皇后)。
[1-2]
宇文覺七歲(《周書》記為九歲)時,被封為略陽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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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有善面相者史元華為其相面,私下告訴他的父母:“這位公子有至貴之相,但可悲的是他不長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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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覺不到十五歲時,便娶了西魏文帝元寶炬的第五女晉安公主元胡摩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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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魏恭帝三年(556年)三月,宇文覺以嫡子被宇文泰立為世子;四月,拜為大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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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泰原想取代元氏政權自立為帝,不料十一月在北巡途中病死。宇文泰侄子宇文護(宇文泰長兄宇文顥第三子)因從小追隨宇文泰,既為之管理家族,又隨軍轉戰,東征西討,功績不小,得到宇文泰的信任和器重。宇文泰臨死前,因為宇文覺還小,於是他委託宇文護輔政宇文覺執掌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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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泰死後,拓跋廓封宇文覺為太師、大冢宰、襲封安定公;不久,又封宇文覺為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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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覺受禪登基
西魏恭帝四年(557年),掌握西魏大權的宇文護陰謀進行禪代,逼西魏恭帝拓跋廓把皇位禪讓給宇文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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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魏恭帝親自臨朝,派遣民部中大夫、濟北公元迪將皇帝的印璽奉上。宇文覺力辭不受。公卿百官前去進行勸進,於是宇文覺同意即位。當日,西魏恭帝於大司馬府遜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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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孝閔帝元年正月辛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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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年2月15日),在宇文護的扶持下,宇文覺受禪即位,自稱天王,國號“周”,史稱“北周”,是為北周的開始。追尊宇文泰為文王,母元氏為王后。立妃元胡摩為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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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覺登基後,以大司徒、趙郡公李弼為太師,大宗伯、南陽公趙貴為太傅、大冢宰,大司馬、河內公獨孤信為太保、大宗伯,柱國、中山公護為大司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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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進封太師李弼為趙國公,太傅趙貴為楚國公,太保獨孤信為衞國公,大司寇於謹為燕國公,大司空侯莫陳崇為梁國公,大司馬、中山公宇文護為晉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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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覺權臣秉政
宇文覺稱天王后,宇文護就任大冢宰(大丞相),軍政大權實際上全部掌握在他手中。宇文護專橫跋扈,一部份元老大臣對他心生不服。太傅趙貴密謀刺殺宇文護,找太保獨孤信商議,獨孤信阻止了他,但也沒有告發他。後來有人告發了這件事,宇文護以謀反罪名殺了趙貴,獨孤信也被罷官,不久又被賜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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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覺雖然尚未成年,卻也想親自執政。對宇文護不滿的大臣司會李植、軍司馬孫恆和宮伯乙弗鳳、賀拔提等看出了宇文覺的心事,便密謀策劃,請求宇文覺除掉宇文護。宇文覺心中贊成,但不敢貿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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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招集了一批武士在皇家花園講習武藝,演練擒拿捆縛之術。當年八月,這一夥人怕勢單力薄,又由李植去拉宮伯張光洛入夥。張光洛偷偷向宇文護告了密,宇文護料知這些人成不了氣候,沒有殺他們,只把為主的李植貶為梁州刺史,孫恆貶為潼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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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覺並不肯罷休,總想召回李植、孫恆二人。宇文護耐着性子向宇文覺“哭諫”,他説:“天下至親莫如兄弟,若是兄弟互相猜疑,那世間還有可信之人嗎?叔父囑託我幫陛下治理國家,如果陛下能獨立料理朝政,名揚天下,為兄也就死而無憾了。可是陛下現在年紀尚小,我擔心我被害後大權落到奸臣手中,那時候非旦對陛下不利,連國家也將滅亡,叫我有何面目去見地下的叔父!我既是陛下的長兄,又是朝中宰相,還能有什麼想法!望陛下三思,切勿聽信讒言,疏遠骨肉。”這一席話説得懇切感人,宇文覺便停止召回李、孫二人。
宇文覺慘遭毒殺
宇文覺身邊的乙弗鳳害怕時日久了,除掉宇文護的主張成為泡影,便加緊謀劃,準備由宇文覺設御宴招待羣臣,乘機除掉宇文護。此事又被張光洛告密。宇文護便立刻召集柱國賀蘭祥、領軍尉遲綱商討對策。賀蘭祥等勸宇文護廢掉宇文覺,殺其同黨。當時尉遲綱掌管禁軍,很容易辦到。宇文護便派尉遲綱進宮,通知乙弗鳳等去商議國事,等他們一到,便一個個被活捉生擒。接着下令撤銷了宮廷宿衞,宇文覺發現形勢不妙,忙命宮女太監操起兵器自衞,宇文護派賀蘭祥逼宇文覺退位,廢為略陽公。先殺了乙弗鳳、孫恆等,一個月後宇文覺也被殺害,年僅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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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覺為政舉措
宇文覺即位後,多次減賦減刑。
北周孝閔帝元年(557年)三月十四日,下詔説:“淅州去年歉收,百姓飢餓,我心中悲憫。該州賦税未完成的,應當全部免除。另派使者巡視,對窮餓者予以賑濟。”三月二十五日,裁減六府官員,三分裁減一分。四月四日,詔命死罪以下的囚犯,各減刑一等。八月五日,下詔道:“我才登皇位,教化未至,使我百姓,多陷刑網。如今秋天已到,將要執行死刑,念及羣生,責任在我。應當寬恕有罪之人,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凡犯死罪者,應當降為流放;流放罪以下的,各減一等。不在赦免範圍以內者,不得依此減罪。”八月二十八日,又下詔説:“帝王治理天下,無不廣泛訪求人才,以治理百姓。如今二十四軍應當推薦賢良而有治理才能的人,每軍舉薦九人。被舉薦的人,以後如有不稱職者,凡舉薦的官府,都要治罪。”九月二十四日,下詔道:“我聽説治理天下的,並不是只靠帝王一人,而是上下同心才能做到。如今文武官員及軍人未得封爵者,應當各升兩大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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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覺生性剛毅果敢,對於其堂兄宇文護專政感到相當不滿。而司會李植與軍司馬孫恆也對宇文護權高位重頗有微詞,便與乙弗鳳、賀拔提等人一同私下向宇文覺請求誅殺宇文護,取得了宇文覺的同意。他們又找了張光洛一同行事,不料張光洛卻將此事告訴宇文護。於是宇文護改封李植為梁州刺史,孫恆為潼州刺史,將他們外放。乙弗鳳因此表示他將把宇文護引進宮後誅殺,但張光洛又將此事告訴宇文護,宇文護反而與尉遲綱合謀廢立之事,先設計誅殺乙弗鳳,並使宇文覺身邊沒有侍衞;接着派賀蘭祥逼迫宇文覺遜位,將他貶為略陽公並幽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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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覺人物評價
- 宇文邕:“至德純粹,天姿秀傑。” [24]
- 盧思道:“閔帝以嫡嗣承基,應天納禪。弱齡厭世,未及稱皇。以庶長見立,纂我鴻緒。從容文雅,亦守文之良主焉。”
- 徐鈞:“生長朱門十五春,廢興無奈屬權臣。當時枉作開基主,翻被虛名誤卻身。”
宇文覺親屬成員
宇文覺父母
- 父親:北周文帝宇文泰
- 母親:元皇后(馮翊公主)
宇文覺平輩
兄弟
姐妹
宇文覺后妃
- 夫人陸氏(陸夫人)。
宇文覺子孫
兒子
孫子
- 據出土的“大唐故御史中丞王府君夫人宇文氏墓誌銘”所載,墓誌主人宇文夫人“後周閔皇帝之後胄”,為宇文覺第十一代孫,來自河南。宇文夫人卒年元和四年八月,享年五十九(虛歲),約生於748年左右。墓誌記載宇文夫人父名荃,為朔方縣令。曾祖父名瑗,任太子通事舍人。祖父名深,為滄州祿事參軍。因其出生之期距宇文覺生年二百餘年,以古人平均育齡來斷傳十一代符合情理。此外史書出現了宇文泰後裔漏記的情況。例如譙王宇文儉周書只載長子宇文乾惲,而出土的墓誌證實譙王除長子外還育有三子。是以除宇文康、宇文湜外,宇文覺是否有其他子孫未載,之中是否有人成功躲過一劫,仍是需要進一步考證的事情。
宇文覺後世紀念
北周武帝宇文邕登基十二年後,下令為宇文覺上諡號為孝閔皇帝,稱其陵墓為靜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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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9日,陝西省考古研究院發佈了對北周宇文覺墓的考古發掘成果,這是繼北周武帝孝陵之後經過考古發掘的第二座北周帝陵,宇文覺墓位於陝西省咸陽市渭城區周陵街道北賀村,墓址所在地——洪瀆原是北朝至隋唐時期高等級墓葬的集中分佈地。該墓東約1千米為宇文泰第八子譙孝王宇文儉墓,東北約7.8千米為北周武帝宇文邕孝陵,西北約3.5千米為北周重臣豆盧恩家族墓地。發掘表明,宇文覺墓地表原有圍溝,溝內僅一座墓葬,居於中部偏北的位置,為系北周時期中型墓葬。該墓曾被盜擾,現出土隨葬遺物146件(組),集中分佈在墓室東南部,且以各類陶俑為主,與西魏、北周墓葬出土陶俑形制基本一致,皆為矮小的半模俑。墓誌置於墓室入口東側,蓋盝頂方形,素面無字。墓誌正面楷書“周故略陽公宇文覺墓二年十月壬申”15字,並以硃砂描紅。
據墓誌內容可確定墓主為北周開國皇帝孝閔帝宇文覺(542-557)。《周書·孝閔帝紀》載,宇文覺為宇文泰嫡子,九歲獲封略陽郡公,周元年(557)正月即天王位,十月被害駕崩。建德元年(572)周武帝誅殺權臣宇文護後,追諡宇文覺為孝閔皇帝,陵曰靜陵。本次發掘表明宇文覺於週二年(558)以“略陽公”的身份安葬,該墓即北周靜陵。
考古專家表示,北周宇文覺墓考古發現的意義重大。首先,圍溝的發現可進一步明確北周帝陵與北周高等級大墓一樣具有地面結構。其次,宇文覺以“略陽公”身份下葬,為北周開國時期政治鬥爭提供實物證據,補充了北朝史史料。最後,靜陵位置的確定為北周其餘三座帝陵分佈提供了重要指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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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覺史書記載
- 令狐德棻《周書·卷三·帝紀第三》 [24]
宇文覺影視形象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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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孝閔皇帝諱覺,字陀羅尼,太祖第三子也。母曰元皇后。
- 2. 《周書·卷九·列傳第一》:文帝元皇后,魏孝武帝之妹。
- 3.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大統八年,生於同州官舍。九歲,封略陽郡公。
- 4.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時有善相者史元華見帝,退謂所親曰此公子有至貴之相,但恨其壽不足以稱之耳。
- 5. 《周書·卷九·列傳第一》:孝閔帝元皇后,名胡摩,魏文帝第五女。初封晉安公主。帝之為略陽公也,尚焉。
- 6.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魏恭帝三年三月,命為安定公世子。四月,拜大將軍。
- 7. 中國歷史上的弒君紀錄:一人殺三個皇帝 .鳳凰網[引用日期2013-11-26]
- 8. 《周書·卷十一·宇文護傳》:行至雲陽而太祖崩。護秘之,至長安乃發喪。時嗣子沖弱,強寇在近,人情不安。護綱紀內外,撫循文武,於是眾心乃定。
- 9.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十月乙亥,太祖崩,丙子嗣位太師、大冢宰。十二月丁亥,魏帝詔以岐陽之地封帝為周公。
- 10. 顛倒乾坤:中國史上九次“皇帝造反”事件 .鳳凰網[引用日期2013-11-22]
- 11.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魏帝臨朝,遣民部中大夫、濟北公元迪致皇帝璽紱。固辭。公卿百辟勸進,太史陳祥瑞,乃從之。是日,魏帝遜於大司馬府。
- 12.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元年春正月辛丑,即天王位。柴燎告天,朝百官於路門。追尊皇考文公為文王,皇妣為文後。大赦天下。封魏帝為宋公。
- 13.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以大司徒、趙郡公李弼為太師,大宗伯、南陽公趙貴為太傅、大冢宰,大司馬、河內公獨孤信為太保、大宗伯,柱國、中山公護為大司馬。
- 14.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封太師李弼為趙國公,太傅趙貴為楚國公,太保獨孤信為衞國公,大司寇於謹為燕國公,大司空侯莫陳崇為梁國公,大司馬、中山公護為晉國公。
- 15.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丁亥,楚國公趙貴謀反,伏誅。
- 16.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太保獨孤信有罪,免。
- 17.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己酉,柱國、衞國公獨孤信賜死。
- 18.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帝性剛果,見晉公護執政,深忌之。司會李植、軍司馬孫恆以先朝佐命,入侍左右,亦疾護之專,乃與宮伯乙弗鳳、賀拔提等潛謀,請帝誅護。帝然之。
- 19.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又引宮伯張光洛同謀。光洛密白護,護乃出植為梁州刺史,恆為潼州刺史。
- 20.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鳳等遂不自安,更奏帝。將召羣公入,因此誅護。光洛又白之。時小司馬尉遲綱總統宿衞兵,護乃召綱共謀廢立。令綱入殿中,詐呼鳳等論事。既至,以次執送護第,並誅之。綱仍罷散禁兵,帝方悟,無左右,獨在內殿,令宮人持兵自守。護又遣大司馬賀蘭祥逼帝遜位。遂幽於舊邸,月餘日,以弒崩。時年十六。
- 21.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及武帝誅護後,乃詔曰:"慎始敬終,有國彝典。事亡如存,哲王通制。義崇追遠,禮貴尊親。故略陽公至德純粹,天姿秀傑。屬魏祚告終,寶命將改,謳歌允集,歷數攸歸,上協蒼靈之慶,下昭後祗之錫。而禍生肘腋,釁起蕭牆,白獸噬驂,蒼鷹集殿,幽辱神器,弒酷乘輿,冤結生民,毒流宇縣。今河海澄清,氛沴消蕩,追尊之禮,宜崇徽號。"遣太師、蜀國公迥於南郊上諡曰孝閔皇帝,陵曰靜陵。
- 22. 周書 卷三 帝紀第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7-11-05]
- 23. 《北史·卷九·周本紀上第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3-05]
- 24. 《周書·卷三·帝紀第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2-12-04]
- 25.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紀厲王康,字乾定。保定初,封紀國公,邑萬户。建德三年,進爵為王。仍出為總管利始等五州、大小劍二防諸軍事、利州刺史。康驕矜無軌度,信任僚佐盧奕等,遂繕修戎器,陰有異謀。司錄裴融諫止之,康不聽,乃殺融。五年,詔賜康死。子湜嗣。大定中,為隋文帝所害,國除。
- 26. 《周書》:孝閔皇帝諱覺,字陀羅尼,太祖第三子也。
- 27. 《周書》:遣太師、蜀國公迥於南郊上諡曰孝閔皇帝,陵曰靜陵。
- 28. 《周書》:元年春正月辛丑,即天王位。
- 29. 《冊府元龜·卷二·帝王部·誕聖》:孝閔帝以西魏大統八年生於同州。
- 30. 陝西發佈北周開國皇帝宇文覺帝陵考古成果 .百家號.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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