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宇文招
鎖定
- 全 名
- 宇文招
- 字
- 豆盧突
- 諡 號
- 平→僭
- 所處時代
- 北周
- 民族族羣
- 鮮卑族
宇文招人物生平
宇文招早年經歷
宇文招,字豆盧突,是北周文帝宇文泰的第九個兒子,母親為文帝姬妾王氏,為周孝閔帝宇文覺、周明帝宇文毓、周武帝宇文邕的胞弟。他年幼時聰慧機靈,博覽羣書,喜歡作文章。學習庾信的風格,詞句大多輕放豔麗。
[1]
[8]
宇文招東征北討
宇文招出藩歸朝
大象二年五月二十三日(6月20日),周宣帝宇文贇患病,命宇文招和陳王宇文純、越王宇文盛、代王宇文達、滕王宇文逌等五位親王入宮。五月二十五日(580年6月22日),劉昉、鄭譯欲矯詔令楊堅輔政,顏之儀反對,提出用宗室中年齡最長的宇文招輔政,但未能阻止矯詔。
[5]
五月二十六日(6月23日),楊堅為假黃鉞、左大丞相,柱國。靜帝服喪,百官都聽命於楊堅。
[14]
六月四日(7月1日)宇文招等五王到達長安,此時周宣帝已經去世。
[13]
宇文招救國被害
楊堅輔政時,對宇文招等北周宗室諸王特別禮遇,入朝不趨,劍履上殿,用以穩住五王。
[2]
楊堅有意代周自立,宇文招暗地裏策劃誅殺楊堅,以匡社稷。於是在大象二年(580年)七月,邀請楊堅在趙王府飲宴,但楊堅赴宴時,宇文招卻找不到下手的機會,最終楊堅被心腹元胄帶出趙王府。隨後楊堅誣陷宇文招謀反。當年秋天,楊堅誅殺了宇文招和他的兒子德廣公宇文員、永康公宇文貫、越搞公字文乾銑、宇文幹銑的弟弟宇文乾鈴、宇文乾鏗等人,封國被撤銷。
[7]
宇文招主要影響
宇文招政治
宇文招在保定年間擔任益州總管,在任上善於治理,多次去除、改進一些煩瑣的規章制度。
[17]
在面對宗教方面,宇文招對佛教十分喜愛,與其兄武帝宇文邕排斥佛教相反。在佛道之爭中宇文招也經常偏向於佛教,
[18]
並常參加佛教舉行的一些活動儀式。
[19]
宇文招軍事
宇文招在益州主政期間,曾帶兵平叛,顯露出不俗的軍事潛力。
[20]
建德四年(575年)起宇文招兩次參與北周東征,第一次東征擔任後三軍總管,武德五年(576年)第二次東征時領兵一萬人進攻北齊
[9]
。武德六年(577年),因稽胡人劉沒鐸起兵反叛,周武帝命齊王宇文憲為行軍元帥,宇文招等三人為行軍總管,率軍征討,宇文招擒斬劉沒鐸。
[10]
宇文招歷史評價
宇文招軼事典故
宇文招仁厚待人
宇文招曾有一名侍讀名為謝貞,宇文招對他很好。但是,宇文招聽説他獨自一人時,經常暗暗哭泣。私下一打聽,才知道謝貞的母親遠在江南,他一直在思念母親。於是對他説:“我如果能有機會,一定讓你返回故鄉!”建德二年(573年),宇文招面奏周武帝,懇請釋放謝貞返回江南故鄉。周武帝被謝貞的愛國感情和宇文招的仁愛思想所感動,就讓謝貞跟隨南陳使者杜子暉回到江南。
[15]
宇文招逸態橫生
宇文招人際關係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
家世 | 父親 | 北周奠基人,太祖文皇帝。 | |
母親 | 王氏 | 王姬,宇文泰後宮姬妾。 | |
平輩 | 兄弟 | 宇文泰庶長子,周明帝,北周第二位皇帝,為權臣宇文護所殺。 | |
宇文泰次子,宋獻公、西魏駙馬。 | |||
宇文泰第三子,周孝閔帝,北周開國皇帝,為權臣宇文護所殺。 | |||
宇文泰第四子,周武帝,北周第三位皇帝。 | |||
宇文泰之子,北周齊王。因屢立戰功,名望極大,被周宣帝宇文贇所殺。 | |||
宇文泰之子,北周衞王。因發動叛亂,戰敗後被周武帝宇文邕處死。 | |||
宇文泰之子,北周譙王。 | |||
宇文泰之子,北周陳王,楊堅專權時被殺。 | |||
宇文泰之子,北周越王,楊堅專權時被殺。 | |||
宇文泰之子,北周代王。楊堅專權時被殺。 | |||
宇文泰之子,北周冀王。 | |||
宇文泰之子,北周滕王,楊堅專權時被殺。 | |||
妻妾 | 宇文招之妻,趙國公夫人,鄧國公竇熾之女。 | ||
魯氏 | 宇文招之妻,竇氏去世後為趙王妃。 | ||
子輩 | 兒子 | 宇文員 | 宇文招之子,德廣公,楊堅專權時被殺。 |
宇文貫 | 宇文招之子,永康公,楊堅專權時被殺。 | ||
宇文乾銑 | 宇文招之子,越國公,楊堅專權時被殺。 | ||
宇文乾鈴 | 宇文招之子,楊堅專權時被殺。 | ||
宇文乾鏗 | 宇文招之子,楊堅專權時被殺。 | ||
女兒 | 宇文氏 | 宇文招之女,北周千金公主、隋太義公主,下嫁佗缽可汗,是為可敦(皇后)。 |
宇文招主要作品
宇文招人物爭議
諡號爭議
宇文招史稱趙僭王,但《隋書》收錄其文集時命名為《趙平王集》,可見宇文招有平、僭兩個諡號。牛敬飛《北周宇文逌墓誌考釋》認為宇文招一生沒有失德,文才也出眾,又是周靜帝的叔祖父,故最初的諡號是美諡“平”,楊堅篡位後,才將自己在奪權過程中殺害的宇文招兄弟五人改為惡諡。
[3]
- 參考資料
-
- 1.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文帝十三子。姚夫人生世宗,後宮生宋獻公震,文元皇后生孝閔皇帝,文宣皇后叱奴氏生高祖、衞剌王直,達步幹妃生齊王憲,王姬生趙僭王招,後宮生譙孝王儉、陳惑王純、越野王盛、代奰王達、冀康公通、滕聞王逌。
- 2. 《隋書·卷一·帝紀第一》:(大象二年七月)雍州牧畢王賢及趙、陳等五王,以天下之望歸於高祖,因謀作亂。高祖執賢斬之,寢趙王等之罪,因詔五王劍履上殿,入朝不趨,用安其心。
- 3. 牛敬飛.北周宇文逌墓誌考釋[J].唐史論叢,2014(01):187-196.
- 4. 《資治通鑑·陳紀八》:(大象二年二月)戊午,突厥入貢於周,且迎千金公主。
- 5. 《周書·卷四十·列傳第三十二》:宣帝崩,劉昉、鄭譯等矯遺昭,以隋文帝為丞相,輔少主。之儀知非帝旨,拒而弗從。昉等草詔署訖,逼之儀連署。之儀厲聲謂昉等曰:"主上升遐,嗣子衝幼,阿衡之任,宜在宗英。方今賢戚之內,趙王最長,以親以德,合膺重寄。公等備受朝恩,當思盡忠報國,奈何一旦欲以神器假人!之儀有死而已,不能誣罔先帝。"於是昉等知不可屈,乃代之儀署而行之。
- 6.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魏恭帝三年,封正平郡公,邑一千户。武成 初,進封趙國公,邑萬户。保定中,拜為柱國,出為益州總管。 建德元年,授大司空,轉大司馬。三年,進爵為王,除雍州牧。
- 7.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隋文帝輔政,加招等殊禮,入朝不趨,劍履上殿。隋文帝 將遷周鼎,招密欲圖之,以匡社稷。乃邀隋文帝至第,飲於寢室。招子員、貫及妃弟魯封、所親人史冑,皆先在左右,佩刀 而立。又藏兵刃於帷席之間,後院亦伏壯士。隋文帝從者多在 合外,唯楊弘、元冑、冑弟威及陶徹坐於户側。招屢以佩刀割 瓜啖隋文帝,隋文帝未之疑也。元冑覺變,扣刀而入。招乃以大觴親飲冑酒,又命冑向廚中取漿。冑不為之動。滕王逌後至, 隋文帝降階迎之,元冑因得耳語曰 :“形勢大異,公宜速出。” 隋文帝共逌等就坐,須臾辭出。後事覺,陷以謀反。其年秋,誅招及其子德廣公員、永康公貫、越攜公幹銑、弟幹鈴、幹鏗等,國除。招所着文集十卷,行於世。
- 8.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趙僭王招,字豆盧突。幼聰穎,博涉羣書,好屬文。學庾信體,詞多輕豔。
- 9.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 四年,大軍東討,招為後三軍總管。五年,又從高祖東伐,率步騎一萬出華谷,攻齊汾州。及幷州平,進位上柱國。
- 10.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東夏底定,又為行軍總管,與齊王討稽胡。招擒賊帥劉沒鐸,斬之, 胡寇平。
- 11.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宣政中,拜太師。
- 12.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大象元年五月,詔以洺州襄國郡邑萬户為趙。招出就國。二年,宣帝不豫,徵招及陳、越、代、 滕五王赴闕。比招等至而帝已崩。
- 13. 《周書·卷十三·列傳第五》:大象元年五月,詔以洺州襄國郡邑 萬户為趙。招出就國。二年,宣帝不豫,徵招及陳、越、代、 滕五王赴闕。比招等至而帝已崩。
- 14. 《周書·卷八·帝紀第八》:二年夏五月乙未,宣帝寢疾,詔帝入宿於露門學。己酉,宣帝崩。帝入居天台,廢正陽宮。大赦天下,停洛陽宮作。庚戌,上天元上皇太后尊號為太皇太后。天元聖皇太后李氏為太帝太后,天元大皇后楊氏為皇太后,天大皇后朱氏為帝太后。其天中大皇后陳氏、天右大皇后元氏、天左大皇后尉遲氏並出俗為尼。柱國、漢王贊為上柱國、右大丞相,上柱國、揚州總管、隨國公楊堅為假黃鉞、左大丞相,柱國、秦王贄為上柱國。帝居諒闇,百官總己以聽於左大丞相。
- 15. 《陳書·卷三十二·列傳二十六》:書初,貞在周嘗侍趙王讀,王即周武帝之愛弟也,厚相禮遇。王嘗聞左右説貞每獨處必晝夜涕泣,因私使訪問,貞母年老,遠在江南,乃謂貞曰:“寡人若出居籓,當遣侍讀還家供養。”後數年,王果出,因辭見,面奏曰:“謝貞至孝而母老,臣願放還。”帝奇王仁愛而遣之,因隨聘使杜子暉還國。
- 16. 《藝文類聚·卷五十五·雜文部一》:周庾信趙國公集序曰:竊聞平陽擊石,山谷為之調,大禹吹筠,風雲為之動,與夫含吐性靈,抑揚詞氣,曲變陽春,光回白日,豈得同年而語哉,柱國公發言為論,下筆成章,逸態橫生,新情掞起,風雨爭飛,魚龍各變,方之珪璧,塗山之會萬重,譬似雲霞,赤城之巖千丈,文參曆象,即入天官之書,韻涉絲桐,鹹歸總章之觀,論其壯也,則鵬起半天,語其細也,則鷦巢蚊睫,豈直熊熊旦上,增城抱日月之光,焰焰霄飛,南鬥觸蛟龍之氣,昔者屈原宋玉,始於哀怨之深,蘇武李陵,生於別離之世,自魏建安之末,晉太康以來,彫蟲篆刻,其體三變,人人自謂握靈蛇之珠,抱荊山之玉矣,公斟酌雅頌,諧和律呂,若使言乖節目,則曲台不顧,聲止操縵,則成均無取,遂得棟樑文囿,冠冕詞林,大雅扶輪,小生承蓋。
- 17. 《弘贊法華傳》:時周趙王。褰帷益郡。撫政臨民。除煩去苛。加以敬愛三寶。
- 18. 《續高僧傳》:昔周趙王治蜀。有道士造老君像而以菩薩俠侍。僧以事聞。王乃判曰。菩薩已成不可壞。天尊宜進一階官乃迎於寺中。改同佛相。例相似也。
- 19. 《弘贊法華傳》:王親率官寮。同來觀禮。崖於是手執香。足躡柴積。端坐其上。告四眾雲。崖心存利物。意靡貪求。今舍穢軀。建立淨剎。若斯言不爽。要當示以肉心。誓已。因令縱火。端坐誦經。音聲清亮。火至其面。聲乃絕焉。於是。上天雨花。下遍城邑。遠近悲哭。老少諮嗟。嚫施填委。珍賄山積。並以入寺。用興殿塔。燒身既盡。肉心獨存。此豈非位階不退。故得言誓不差乎。王視肉心。撫而慟哭。菩薩聖人。於焉永往。嗚呼痛矣。失蔭如何。時人皆號為僧崖菩薩。王奉肉心。起一大塔。朝夕虔禮。供養無闕焉。
- 20. 《續高僧傳》:僧度,不知何人。周趙王在益州,有鄰人與王厚,欲反。時度戴靴一隻,從城西遺糞而走。又反者將紙筆請度定吉凶,便作州度兩字。時趙王令精兵三千,騎斬郫兵千餘,為京觀。方驗度戴皮相,皮郫聲同,所言州度,反即斫頭。後聞於王,遣人四追,遂失所在。詳感通僧。
- 21. 《文苑英華·卷一百九十九》:周趙王,遼東烽火照甘泉,薊北亭障接燕然。水凍菖蒲未生節,關寒榆莢不成錢。
- 22. 《周書·卷五·本紀第五》:(保定二年十一月)丁卯,以大將軍衞國公直、大將軍趙國公招併為柱國。又以招為益州總管。
- 23. 《周書·卷五·本紀第五》:(建德元年三月) 癸亥,以太傅、蜀國公尉遲迥為太師,柱國 鄧國公竇熾為太傅,大司空、申國公李穆為太保,齊國公憲為大冢宰,衞國公直為大司徒,趙國公招為大司空,柱國枹罕公 辛威為大司寇,綏德公陸通為大司馬。
- 24. 《周書·卷五·帝紀第五》:(建德元年)壬戌,以大司空、趙國公招為大司馬。
- 25. 《周書·卷五·本紀第五》:三年春正月壬戌,朝羣臣於露門。冊柱國齊國公憲、衞國公直、趙國公招、譙國公儉、陳國公純、越國公盛、代國公達、 滕國公逌並進爵為王。
- 26. 《周書·卷六·本紀第六》:(建德四年三月)甲戌,以柱國、趙王招為雍州牧。
- 27. 《周車騎大將軍賀婁公神道碑》:柱國趙王,今上之第九弟也。
- 28. 《資治通鑑·陳紀八》:(大象二年七月)壬子,堅誣招與越野王盛謀反,皆殺之,及其諸子。賞賜元胄,不可勝計。
- 29. 《文苑英華·卷九百六十三》:大周趙國公夫人紇豆陵氏墓誌銘,夫人諱含生,本姓竇,扶風平陵人。......天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薨於成都之錦城,春秋二十。.......七年二月日歸葬於長安之洪瀆原。詔贈趙國夫人,禮也。
- 收起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35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江陵节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