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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

鎖定
從計税原理上説,增值税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徵收的一種流轉税。實行價外税,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徵税沒增值不徵税,但在實際當中,商品新增價值或附加值在生產和流通過程中是很難準確計算的。因此,我國也採用國際上的普遍採用的税款抵扣的辦法,即根據銷售商品或勞務的銷售額,按規定的税率計算出銷項税額,然後扣除取得該商品或勞務時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進項税額,其差額就是增值部分應交的税額,這種計算方法體現了按增值因素計税的原則。
財政部、税務總局、海關總署聯合發佈的《關於深化增值税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新一輪增值税改革政策自4月1日起執行,這是繼2018年5月1日以來第二次減税政策。 [1] 
中文名
增值税改革
所屬學科
税收學

增值税改革詳解

解説增值税〗value added tax(VAT)
公式為:應納税額=銷項税額-進項税額
增值税計算公式:含税銷售額/(1+税率)=不含税銷售額
不含税銷售額×税率=應繳税額
上面説增值税是實行的“價外税”,什麼是價外税?也就是價外徵税,就是由消費者負擔的。比如:
你公司向a公司購進貨物100件,金額為10000元,但你公司實際上要付給對方的貨款並不是10000元,而是10000+10000*17%(假設增值税率為17%)=11700元。
為什麼只購進的貨物價值才10000元,另外還要支付個1700元呢?因為這時,你公司做為消費者就要另外負擔1700元的增值税,這就是增值税的價外徵收。這1700元增值税對你公司來説就是“進項税”。a公司收了多收了這1700元的增值税款並不歸a公司所有,a公司要把1700元增值税上交給國家。所以a公司只是代收代繳而已,並不負擔這筆税款。
例一:
你公司把購進的100件貨物加工成甲產品80件,出售給b公司,取得銷售額15000元,你公司要向b公司收取的甲產品貨款也不只是15000元,而是15000+15000*17%=17550元,因為b公司這時做為消費者也應該向你公司另外支付2550元的增值税款,這就是你公司的“銷項税”。你公司收了這2550元增值税額也並不歸你公司所有,你公司也要上交給國家的,所以,2550元的增值税款也不是你公司負擔的,你公司也只是代收代繳而已。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納税人,進項税就可以在銷項税中抵扣。
你公司購進貨物的支付的進項增值税款是1700元,銷售甲產品收取的銷項增值税是2550元。由於你公司是一般納税人,進項增值税可以在銷項增值税中抵扣,所以,你公司上交給國家增值税款就不是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而是:2550-1700=850元,所以這850元也b公司在向你公司購甲產品時付給你公司的,通過你公司交給國家。b公司買了你公司的甲產品,再賣給c公司,c公司再賣給d公司……,這些過程都是要收取增值税的,直到賣給最終的消費,也就把增值税轉嫁到了最終消費者身上了,所以增值税也是流轉税
如果你是一名會計,從會計分錄中也看得出來:
你公司向a公司購進100件貨物時,分錄:
借:原材料 10000
應交税金——應交增值税(進項税額) 1700
貸:應付賬款——a公司 11700
分錄中並沒有把收取的1700元做為公司的費用,而是做為“應交税金”,因為你公司是一般納税人,進項税額可以抵扣。
你公司向b公司銷售80件甲產品時,分錄:
借:應收賬款——b公司 17550
貸:應交税金——應交增值税(銷項税額)2550
分錄中並沒有把向b公司收取的2550元增值税款做為公司的業務收入,而是掛“應交税金”,因為這並不歸你公司所有,而是應交給國家的税收。
銷項税額 - 進項税額 = 2550 - 1700 = 850 元就是要交給國家的税收。
增值税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徵收的一個税種。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12月25日,財政部下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於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增值税改革納税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税的納税義務人。

增值税改革税率

增值税税率分為三檔: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税率。

增值税改革應税額

1、一般納税人的應納税額=當期銷項税額—當期進項税額。
2、小規模納税人的應納税額=含税銷售額÷(1+徵收率)×徵收率
3、進口貨物的應納税額=(關税完税價格+關税十消費税)×税率

增值税改革徵收範圍

增值税徵收範圍包括:
1、貨物;
2、應税勞務;
3、進口貨物。

增值税改革計税依據

納税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税勞務的計税依據為其銷售額,進口貨物的計税依據為規定的組成計税價格

增值税改革納税申報

增值税納税申報時間與主管國税機關核定的納税期限是相聯繫的。以1個月為一個納税期的納税人,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納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為一個納税期的納税人,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税款,次月1至10日申報並結清上月應納税款。
增值税固定業户向機構所在地税務機關申報納税,增值税非固定業户向銷售地税務機關申報納税,進口貨物應當由進口人或其代理人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税。

增值税改革優惠政策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初級農業產品;
2.避孕藥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設備;
6.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的設備;
7.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8.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不含遊艇、摩托車、應徵消費税的汽車)。
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推行增值税轉型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允許企業抵扣新購入設備所含的增值税,同時,取消進口設備免徵增值税和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增值税退税政策,將小規模納税人的增值税徵收率統一調低至3%,將礦產品增值税税率恢復到17%。
經測算,2009年實施該項改革將減少當年增值税收入約1200億元、城市維護建設税收入約60億元、教育費附加收入約36億元,增加企業所得税約63億元,增減相抵後將減輕企業税負共約1233億元。
為確保增值税轉型改革順利實施,做好增值税、消費税和營業税之間的銜接,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修訂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税暫行條例(修訂草案)》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修訂草案)》。會議決定,上述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施行。

增值税改革優點

實行增值税的優點:
第一、有利於貫徹公平税負原則
第二、有利於生產經營結構的合理化;
第三、有利於擴大國際貿易往來;第四、有利於國家普遍、及時、穩定地取得財政收入。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