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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工程
(工學領域術語)
鎖定
- 中文名
- 基坑工程
- 外文名
- foundation pit engineering;
- 施工方法
- 放坡開挖、支護開挖
- 開挖方式
- 盆式開挖、島式開挖、分塊挖土法
- 支護結構
- 支擋式、土釘牆、水泥土牆、放坡
基坑工程工程特點
基坑工程具有明顯的區域特徵。不同區域具有不同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即使同一城市也可能會有較大差異。
基坑工程方案與類型
基坑工程順作法
基坑工程逆作法
支護類型分為:放坡、重力式水泥土牆或高壓旋噴圍護牆、土釘牆、支擋式結構、逆作拱牆。其中支擋式結構包括,型鋼橫擋板、鋼板牆、混凝土板牆、灌注樁排樁、預製排樁(鋼管、混凝土)、地下連續牆、型鋼水泥土攪拌牆。
支撐類型分為:內支撐、和拉錨(土錨)。內支撐包括鋼支撐、混凝土支撐、鋼支撐和混凝土支撐組合以及支撐立柱。
基坑工程圍護結構
基坑圍護結構體系包括(樁)牆、冠梁及其他附屬構件。
基坑工程施工工藝
基坑土方開挖的施工工藝一般有兩種:放坡開挖(無支護開挖)和在支護體系保護下開挖(有支護開挖)。前者既簡單又經濟,但需具備放坡開挖的條件,即基坑不太深而且基坑平面之外有足夠的空間供放坡這用。因此,在空曠地區或周圍環境允許放坡而又能保證邊坡穩定條件下應優先選用。
基坑工程淺基坑
放坡開挖
1.開挖深度不超過4m的基坑且當場地條件允許,並經驗算能保證土坡穩定性時,可採用放坡開挖。
2.開挖深度超過4m的基坑,有條件採用放坡開挖時設置多級平台分層開挖,每級平台的寬度不宜小於1.5m。
3.放坡開挖的基坑,尚應符合下列要求:
②基坑邊坡必須經過驗算,保證邊坡穩定;
③土方開挖應在降水達到要求後,採用分層開挖的方法施工,分層厚度不宜超過2.5m;
有支護結構的基坑開挖
2.除設計允許外,挖土機械和車輛不得直接在支撐上行走操作;
3.採用機械挖土方式時,嚴禁挖土機械碰撞支撐、立柱、井點管、圍護牆和工程樁;
5.採用機械挖土,坑底應保留200~300mm厚基土,用人工平整,並防止坑底土體擾動;
6.對面積較大的一級基坑,土方宜採用分塊、分區對稱開挖和分區安裝支撐的施工方法,土方挖至設計標高後,立即澆築墊層;
基坑工程深基坑
深基坑工程監測
1.監測單位的確定
2.基坑工程監測項目、監測大綱的制定和內容的完備性
2.行人支撐上的防護 面積較大的基坑面積,工人往往在支護結構的水平支撐上行走,應合理選擇部分支撐,採取一定的防護措施,作為坑內架空便道。其他支撐上一律不得行人,並採取措施將其封堵。
3.基坑內扶梯的合理設置 基坑內必須合理設置上、下人的扶梯或其他形式的通道,結構應儘可能是平穩的踏步式,以便工作人員隨身攜帶工具或少量材料。
4.大體積混凝土施工中的防火 高層建築大體積混凝土基礎底板施工,為避免温差裂縫,通常採用在混凝土表面先鋪蓋一層塑料薄膜,再覆蓋2~3層草包的保温措施,要特別注意防火,周圍嚴禁煙火,應配備一定數量的滅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