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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職工醫保
鎖定
- 中文名
- 城鎮職工醫保
- 闡 述
- 城鎮職工醫療保險
- 類 別
- 醫療保險
- 相 關
- 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
城鎮職工醫保簡介
-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原則
基本醫療保險的水平要與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户相結合。
城鎮職工醫保繳費辦法
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
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地級以上行政區(包括地、市、州、盟)為統籌單位,也可以縣(市)為統籌單位,北京、天津、上海3個直轄市原則上在全市範圍內實行統籌(以下簡稱統籌地區)。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執行統一政策,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鐵路、電力、遠洋運輸等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企業及其職工,可以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職工醫保個人帳户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户構成。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户。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用於建立統籌基金。
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户要劃定各自的支付範圍,分別核算,不得互相擠佔。要確定統籌基金的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起付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從個人帳户中支付或由個人自付。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統籌基金中支付,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可以通過商業醫療保險等途徑解決。統籌基金的具體起付標準、最高支付限額以及在起付標準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用的個人負擔比例,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
2023年1月5日,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廣西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有關情況,其中包括2023年起改進職工醫保個人賬户資金計入辦法。計入辦法改進後,在職人員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賬户,單位繳納的部分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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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職工醫保保險報銷
需要到當地醫療管理中心或指定醫療機構醫保結賬窗口報銷。
醫療保險的報銷是按比例進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動。其報銷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檢查和用藥情況,醫療等級等因素有關。舉個例子就比較清晰了,A類藥品可以享受全報,C類就需要全部自負費用,而B類報80%,自負20%的比例。
另外,需要到指定醫療機構就醫,這點很重要。
城鎮職工醫保數據統計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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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廣西職工醫保新變化:單位繳納部分今年起不再計入個人賬户 .百家號.2023-01-06
- 2. 醫保局:將進一步完善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機制|界面新聞 · 快訊 .界面新聞.2023-05-18[引用日期2023-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