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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本級收入

鎖定
根據現行財政體制劃歸地方財政的收入,主要包括國內增值税(25%部分),出口貨物退增值税7.5%部分(衝減收入),企業所得税(除鐵路運輸、國家郵政、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洋石油天然氣企業等繳納的企業所得税外,納入共享範圍企業所得税40%部分),個人所得税(40%部分),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除鐵道部門、各銀行總行、各保險公司總公司等集中交納的營業税和城市維護建設税外),資源税(除海洋石油資源税外),證券交易印花税(3%部分),房產税,車船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佔用税煙葉税非税收入等。 [1] 
中文名
地方本級收入
定    義
地方財政年度收入
在概念上,應將地方本級收入與地方財政收入做區別。地方財政收入是指地方財政年度收入,包括地方本級收入、中央税收返還和轉移支付。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