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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燕南渡

鎖定
“北燕南渡”,是指公元436年北燕亡國之際三百名馮氏王族浮海南渡事件。 [1]  馮業率人登船逃亡後,最終於今廣東新會登岸,受封新會太守。 [2] 
中文名
北燕南渡
發生時間
約 437年 [2] 
發生地點
遼東、嶺南 [2] 
主要人物
馮業 [2] 

北燕南渡事件背景

公元436年,北燕北魏所滅,北燕末帝馮弘一把大火燒了國都龍城(今朝陽老城),率北燕臣民逃往遼東。公元438年,馮弘為高句麗王高璉所殺,幾個兒子各奔東西,其中一支有300人,於437年受命在馮業的統領下,從海邊登船逃難,浮海萬里,投奔南方當時與北魏為敵的劉宋王朝。 [2] 

北燕南渡事件經過

馮業率人登船逃亡後,因遇風暴,最終於今廣東新會登岸,受封廣東新會,出任新會太守,後封羅州(今茂名化州境內)刺史。這位當年南奔的北燕王子馮業,便是廣東馮姓之始祖。 [2] 

北燕南渡事件結果

北燕王室三百餘人,在北燕昭成帝馮弘第四子馮業的統領下,由遼南登船渡海投奔劉宋王朝,封官粵西,與嶺南大族冼氏聯姻(史稱“馮冼聯姻”),將先進的漢文明帶入當時尚屬煙瘴之地的荒僻嶺南。自此後,馮冼兩家聯手撫境安民、治理南疆,並將海南島正式歸併華夏版圖。 [3] 

北燕南渡文獻記載

隋書·譙國夫人傳》記載:“梁大同初,羅州刺史馮融聞夫人(冼夫人)有志行,為其子高涼太守寶(馮寶)聘以為妻。融(馮融)本北燕苗裔,初,馮弘之投高(句)麗也,遣融大父業(馮業)以三百人浮海歸宋,因留於新會。自業及融,三世為守牧。”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