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北京市東城區國家税務局

鎖定
北京市東城區國家税務局為主管東城區國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的管理體制,即由北京市國家税務局直接領導。
2018年7月5日,在舉行莊嚴的升國旗、唱國歌儀式後,國家税務總局北京市東城區税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着原北京市東城區國家税務局、北京市東城區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 [1] 
中文名
北京市東城區國家税務局
地    址
北京市
體系結構
垂直結構
主要職責
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

北京市東城區國家税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税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東城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東城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税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東城區經濟發展狀況、税源情況和北京市國家税務局下達的税收計劃,編制税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東城區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税收執法情況;負責税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東城區的納税服務工作。
(七)負責東城區進出口税收和國際税收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單位的税收收入分析、税收會計、統計工作。
(九)負責本單位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三)負責本單位税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研究税收理論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動態。組織税法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北京市國家税務局和東城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 

北京市東城區國家税務局現任領導

趙增科 黨委書記、局長
馬文輝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處長級)
劉乃昌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正處級)
毛江 黨委委員、副局長(正處級)
馬耕 黨委委員、副局長
曹忠 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勤 黨委委員、副局長
石秀軍 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李龍 黨委委員、副局長
馮悦軍 黨委委員、副局長
魏龍 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軼超 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田野 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3] 

北京市東城區國家税務局機構職能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根據上級主管機關税收、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計劃和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 負責本單位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主管機關和東城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重點税源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貫徹落實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並負責所轄區域內組織實施工作。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 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税管理和生產企業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收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所轄區域內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所轄區域內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數據治理和落實徵管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單位貫徹執行上級主管機關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級主管機關和東城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4] 

北京市東城區國家税務局直屬機構

稽查局
?
組織落實税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本級税收違法案件的選案、檢查、審理和執行工作;負責本級稽查案件的聽證工作;受理税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税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税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税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設置內設機構10個,機構級別為正科級。內設機構名稱及主要職責如下:
1、綜合科
負責税務稽查工作計劃的制定;監督、檢查、考核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並對完成情況進行總結;負責税務稽查工作綜合制度建設、稽查經費的管理、各科税務稽查工作成效的考核、綜合工作會議的組織、税務稽查業務培訓、税務檢查證的管理、執法文書的管理、税務稽查信息系統的管理、公文的收發、印章的管理、辦公用品的管理、公文檔案的管理、政治理論的學習、信息、年鑑、大事記工作、協助局領導做好各項協調工作。
2、綜合選案科
負責税務稽查選案、“金税工程”協查子系統、增值税專用發票交叉稽核以及外部案源的管理;負責接受上級和同級其他部門轉來的税務稽查案源,下達税務稽查工作任務。
3、檢查一科
根據税務檢查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負責專項税收檢查工作的實施,負責案件協查、信訪舉報等檢查工作的實施。以及專項税收檢查工作的分析、總結和材料的報送、報表的統計。
4、檢查二科
根據税務檢查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負責上級交辦和區縣局領導批辦的税務稽查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專案檢查、督辦案件等檢查工作的實施。以及案件的分析、總結和材料的報送、報表的統計。
5、檢查三科
根據税務檢查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負責日常税收檢查工作的實施,以及案件的分析、總結和材料的報送、報表的統計。
6、檢查五科
根據税務檢查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負責日常税收檢查工作的實施,以及案件的分析、總結和材料的報送、報表的統計。
7、檢查六科
根據税務檢查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負責日常税收檢查工作的實施,以及案件的分析、總結和材料的報送、報表的統計。
8、檢查七科
根據税務檢查的工作程序和要求,負責日常税收檢查工作的實施,以及案件的分析、總結和材料的報送、報表的統計。
9、案件審理科
負責税務稽查案件的審理工作,組織案件的聽證,負責達到大要案審理標準案件的報送工作;參與税務違法案件的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10、案件執行科
負責税務稽查案件複查、涉税案件移送、案件執行、重大案件報備、案例公告、案件綜合分析、案卷歸檔工作;負責税務稽查各類報表的統計、報送;各類税務稽查材料和典型案例的編制和上報;向有關部門反饋稽查信息和專題報告;負責查處的税收違法案件執法文書的送達;監督被查納税人應補税款、應交滯納金、罰款及時足額入庫和賬務的調整;負責税收違法案件的分析。
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分局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税的徵收管理、納税評估、日常檢查、納税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税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税價格提出建議;管理使用車輛購置税票證;保管使用車輛購置税檔案。

北京市東城區國家税務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本單位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税收宣傳、新聞發佈及本單位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税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政策和政策執行情況反饋、調研;承辦機關税收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機關外綜合性税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辦重大税收案件審理等重大税收執法事項集體審理和税務行政處罰工作;承辦税務行政複議、行政應訟工作;組織實施税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落實税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税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税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税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税科
組織實施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税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政策效應分析、税源管理,制定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辦法等;組織實施增值税防偽税控系統的推廣和應用,管理增值税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税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税種的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税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税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税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税種的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税收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税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税收收入分析預測、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税源監控工作;承擔税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税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税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6、納税服務科(納税服務中心)
貫徹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納税服務工作要求和辦税服務廳管理等屬地化納税服務工作;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考評監督本單位各部門、各税種、各環節的納税服務工作;統籌調配本地納税服務資源;組織實施納税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流程;組織協調、實施面向納税人的税法宣傳、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等工作;組織落實納税人權益保護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負責受理納税服務的投訴和舉報,指導税收爭議的調解等税收法律救濟工作;承擔12366納税服務熱線遠程座席、網站納税服務欄目、短信系統的內容維護及運行管理工作。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税收徵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税收徵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綜合性納税評估辦法,承辦徵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税收收入徵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税務登記、納税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税收徵管、税收管理員制度
8、財務管理科
制定有關財務管理的具體辦法;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組織實施會計核算、分析税收成本,編制年終財務決算報表;負責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工作,編制用款計劃,辦理支付事項;承擔本單位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着裝管理工作;建立與落實內部控制制度,承擔本單位財務內部審計工作。
9、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安全保衞工作。
10、教育科
制定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組織實施本單位幹部的全員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培訓質量的考核與評估。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單位科級領導幹部貫徹民主集中制、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及選拔任用幹部情況;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税務管理科
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納税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税源管理、納税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彙總(合併)納税企業税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開展非居民税收徵收和管理工作;具體實施特別納税調整工作;承擔有關税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税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開展對境外投資企業的税收服務和管理工作;承辦國際税收情報交換具體工作;負責本單位外事工作。
13、進出口税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税收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各項進出口税收政策,擬訂税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税的審核、審批工作;對進出口税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督與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防範和打擊騙取出口退税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單位的黨羣工作;承擔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本單位的工會、共青團等羣眾組織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掛靠人事科) 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5] 

北京市東城區國家税務局事業單位

北京市東城區國家税務局信息中心

落實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税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組織本單位信息化專業知識技術培訓。

北京市東城區國家税務局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本單位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本單位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本單位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本單位後勤體制改革工作。

北京市東城區國家税務局票證中心

負責落實東城區區域內和平里街道、安定門街道、東華門街道、建國門街道、東直門街道、北新橋街道、交道口街道、東四街道、景山街道、朝陽門街道的發票管理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承擔發票庫房的管理工作;承辦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發售管理工作。 [5] 

北京市東城區國家税務局派出機構

1、第一税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東城區區域內和平里街道、安定門街道、東華門街道、建國門街道、東直門街道、北新橋街道、交道口街道、東四街道、景山街道、朝陽門街道私營以上內、外資企業的納税申報徵收;税務登記工作。
具體職責:負責轄區內私營以上內、外資企業各種方式納税申報的受理、審核;税款、滯納金、罰款以及預繳税款的徵解;應徵税款、應徵其它收入、多繳税金及待徵税金、待徵其它收入的會計核算;票證管理;防偽税控報税管理和防偽税控認證管理;申報當期清欠工作;税務行政處罰;不予加收滯納金等相關税務文書的經辦以及短期税務檔案的歸集管理工作;辦理税務登記新辦、變更工作。
2、第二税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東城區和平里街道、安定門街道私營以上企業納税人及部分涉外企業納税人的各種税收管理工作。
具體職責:負責轄區內納税人的遷移、註銷和重新税務登記的核查;新辦税務登記納税人的税種登記管理;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轉正、取消資格、年審的管理;落實減免退税政策,進行減免退税管理;納税評估管理;對逾期未申報和未繳税的納税人進行催報催繳及非正常户的認定、解除等管理;負責流轉税、所得税綜合管理;普通發票審批、發票驗舊和税收票證管理;税務行政處罰管理;重點税源監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類税務文書的經辦;税務諮詢;其它税收管理事項。
3、第四税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東城區區域內和平里街道、安定門街道、東華門街道、建國門街道、東直門街道、北新橋街道、交道口街道、東四街道、景山街道、朝陽門街道內個體工商户和集貿市場的税收徵收管理工作;負責普通發票發售工作;負責代開發票工作。
具體職責:負責辦理個體工商户的開業、遷移、變更、停復業、非正常户處理、註銷和重新税務登記以及税種登記和變更税種登記的管理;發票審批、售賣、發票款、發票代開和票證管理;應納税額核定管理;納税申報受理、税款徵收、催報催繳管理;税務行政處罰管理;税務諮詢;負責對轄區內的個體工商户和集貿市場進行納税檢查。
4、第五税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東城區東華門街道、建國門街道私營以上企業納税人及部分涉外企業納税人的各種税收管理工作。
具體職責:負責轄區內納税人的遷移、註銷和重新税務登記的核查;新辦税務登記納税人的税種登記管理;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轉正、取消資格、年審的管理;落實減免退税政策,進行減免退税管理;納税評估管理;對逾期未申報和未繳税的納税人進行催報催繳及非正常户的認定、解除等管理;負責流轉税、所得税綜合管理;普通發票審批、發票驗舊和税收票證管理;税務行政處罰管理;重點税源監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類税務文書的經辦;税務諮詢;其它税收管理事項。
5、第六税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東城區東直門街道、北新橋街道、交道口街道私營以上企業納税人及部分涉外企業納税人的各種税收管理工作。
具體職責:負責轄區內納税人的遷移、註銷和重新税務登記的核查;新辦税務登記納税人的税種登記管理;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轉正、取消資格、年審的管理;落實減免退税政策,進行減免退税管理;納税評估管理;對逾期未申報和未繳税的納税人進行催報催繳及非正常户的認定、解除等管理;負責流轉税、所得税綜合管理;普通發票審批、發票驗舊和税收票證管理;税務行政處罰管理;重點税源監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類税務文書的經辦;税務諮詢;其它税收管理事項。
6、第七税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東城區東四街道、景山街道、朝陽門街道私營以上企業納税人及部分涉外企業納税人的各種税收管理工作。
具體職責:負責轄區內納税人的遷移、註銷和重新税務登記的核查;新辦税務登記納税人的税種登記管理;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轉正、取消資格、年審的管理;落實減免退税政策,進行減免退税管理;納税評估管理;對逾期未申報和未繳税的納税人進行催報催繳及非正常户的認定、解除等管理;負責流轉税、所得税綜合管理;普通發票審批、發票驗舊和税收票證管理;税務行政處罰管理;重點税源監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類税務文書的經辦;税務諮詢;其它税收管理事項。
7、第八税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工商註冊地址為東方廣場的外商投資企業、中央單位在京舉辦的各類外商投資企業、以市屬單位為主與外商共同舉辦的註冊資本在摺合500萬美元以上(包含500萬美元)的各類外商投資企業、全區非居民企業的各種税收管理工作。
具體職責:負責轄區內納税人的遷移、註銷和重新税務登記的核查;新辦税務登記納税人的税種登記管理;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轉正、取消資格、年審的管理;落實減免退税政策,進行減免退税管理;納税評估管理;對逾期未申報和未繳税的納税人進行催報催繳及非正常户的認定、解除等管理;負責流轉税、所得税綜合管理;普通發票審批、發票驗舊和税收票證管理;税務行政處罰管理;重點税源監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類税務文書的經辦;税務諮詢;全區非居民企業合同備案、協定待遇的執行、售付匯管理、扣繳税款登記、核定徵收審批、非居民企業税款徵收、換開完税憑證、情報交換、檔案管理。
8、第十二税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東城區區域內龍潭街道、東花市街道、永外街道、崇文門街道、天壇街道、體育館街道、前門街道私營以上內、外資企業的納税申報徵收工作;落實發票管理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承擔發票庫房的管理工作;承辦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發售管理工作。
具體職責:負責轄區內私營以上內、外資企業各種方式納税申報的受理、審核;税款、滯納金、罰款以及預繳税款的徵解;應徵税款、應徵其它收入、多繳税金及待徵税金、待徵其它收入的會計核算;票證管理;防偽税控報税管理和防偽税控認證管理;申報當期清欠工作;税務行政處罰;不予加收滯納金等相關税務文書的經辦以及短期税務檔案的歸集管理工作。負責普通發票和增值税專用發票接收、保管、發售工作;負責代開發票工作;負責上報各類報表;負責發票資料的歸集管理及發票情況的查詢等工作。
9、第十三税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東城區龍潭街道、東花市街道企業的各種税收管理工作。
具體職責:負責轄區內納税人的遷移、註銷和重新税務登記的核查;新辦税務登記納税人的税種登記管理;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轉正、取消資格、年審的管理;落實減免退税政策,進行減免退税管理;納税評估管理;對逾期未申報和未繳税的納税人進行催報催繳及非正常户的認定、解除等管理;負責流轉税、所得税綜合管理;普通發票審批、發票驗舊和税收票證管理;税務行政處罰管理;重點税源監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類税務文書的經辦;税務諮詢;其它税收管理事項。
10、第十四税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東城區永外街道的企業、涉外企業、招商引資企業及全區總分機構企業的各種税收管理工作。
具體職責:負責轄區內納税人的遷移、註銷和重新税務登記的核查;新辦税務登記納税人的税種登記管理;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轉正、取消資格、年審的管理;落實減免退税政策,進行減免退税管理;納税評估管理;對逾期未申報和未繳税的納税人進行催報催繳及非正常户的認定、解除等管理;負責流轉税、所得税綜合管理;普通發票審批、發票驗舊和税收票證管理;税務行政處罰管理;重點税源監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類税務文書的經辦;税務諮詢;其它税收管理事項。
11、第十五税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東城區崇文門街道、天壇街道的企業及全區房地產、銀行企業的各種税收管理工作。
具體職責:負責轄區內納税人的遷移、註銷和重新税務登記的核查;新辦税務登記納税人的税種登記管理;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轉正、取消資格、年審的管理;落實減免退税政策,進行減免退税管理;納税評估管理;對逾期未申報和未繳税的納税人進行催報催繳及非正常户的認定、解除等管理;負責流轉税、所得税綜合管理;普通發票審批、發票驗舊和税收票證管理;税務行政處罰管理;重點税源監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類税務文書的經辦;税務諮詢;其它税收管理事項。
12、第十六税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東城區體育館街道、前門街道的企業及體育總局所屬企業的各種税收管理工作。
具體職責:負責轄區內納税人的遷移、註銷和重新税務登記的核查;新辦税務登記納税人的税種登記管理;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轉正、取消資格、年審的管理;落實減免退税政策,進行減免退税管理;納税評估管理;對逾期未申報和未繳税的納税人進行催報催繳及非正常户的認定、解除等管理;負責流轉税、所得税綜合管理;普通發票審批、發票驗舊和税收票證管理;税務行政處罰管理;重點税源監控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各類税務文書的經辦;税務諮詢;其它税收管理事項。
13、第十七税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東城區區域內龍潭街道、東花市街道、永外街道、崇文門街道、天壇街道、體育館街道、前門街道內個體工商户和集貿市場的税收徵收管理工作。
具體職責:負責辦理個體工商户的開業、遷移、變更、停復業、非正常户處理、註銷和重新税務登記以及税種登記和變更税種登記的管理;應納税額核定管理;納税申報受理、税款徵收、催報催繳管理;税務行政處罰管理;税務諮詢;負責對轄區內的個體工商户和集貿市場進行納税檢查。
14、第二十税務所
主要職責:負責對全區私營以上企業的納税評估工作。利用CTAIS、綜合數據應用平台和各類數據,確定納税評估重點,採用約談、實地核查、入户檢查等形式,開展納税評估工作。建立納税評估業務檔案,並進行整理、裝訂、保存。需要移交稽查處理的,按照規定辦理移交。 [5] 

北京市東城區國家税務局所獲榮譽

2011年1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三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