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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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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文學 - 正文加拿大是移民國家,最早的移民來自英、法兩國。 近百年來,世界各國不斷向加拿大移民,境內形成不同民族的聚居區,它們保持各自的語言和風俗習慣。
中文名
加拿大文學
對    應
移民國家
對    象
自英、法兩國。
屬    性
語言和風俗習慣

目錄

加拿大文學起源

加拿大是移民國家,最早的移民來自英、法兩國。
近百年來,世界各國不斷向加拿大移民,境內形成不同民族的聚居區,它們保持各自的語言和風俗習慣。全國法定的官方語言為英語和法語,但還存在着烏克蘭語、德語、瑞典語冰島語意大利語意第緒語等,各有出版物和文學作品。其中以意第緒文寫作的雅科布·伊薩克·斯加爾(1896~1954)已成為舉世公認的當代重要的猶太詩人。作為加拿大的民族文學,由英語文學法語文學兩部分組成。
一、法語文學最早的法國移民於17世紀初來到加拿大,他們居住在東部濱海地區(當時稱阿加地)和聖勞倫斯河兩岸。18世紀中葉,居住在濱海地區的法裔移民被英國殖民當局大量放逐,於是以魁北克城為中心的聖勞倫斯河兩岸(今魁北克省)便成為法裔移民的集中居住地。加拿大法語文學主要指魁北克文學,也包括少量散居各地用法語創作的文學作品。
加拿大法語文學最早可以追溯到17世紀,其發展歷史大體上可以分為4個階段:
新法蘭西時期(1534~1763)自1534年法國航海家雅克·卡蒂埃發現美洲東北部大陸,1608年薩米埃爾·德·尚普蘭建立魁北克城以後,法國的探險家、航海家以及天主教各傳教團體先後來到魁北克,並沿聖勞倫斯河不斷向美洲內陸深入。接着開始了最初的移民。當時,北美東北部的大片土地稱為新法蘭西,是法國的一個海外省。這個時期的文獻之中,具有文學價值的是耶穌會教士每年給法國教會的報告《耶穌會教士報道》(1632~1693)、於穌林教派教名為“聖母化身”的女修士的7,000 封書信和自傳體筆記以及法國軍官拉·翁堂男爵(1666~1715)的遊記:《遊北美》(1702)、《遊北美又記》(1703)、《拉·翁堂男爵與野蠻人對話錄》(1704)等。這些材料紀錄了當地土著印第安人的生活習慣、風土人情;記載了法國開拓者的生活和思想感情;描述了新法蘭西的自然風貌、天文地理和動植物等。
英國殖民統治時期(1763~1867)1760年法軍魁北克城外被英軍擊敗,1763年巴黎條約規定新法蘭西劃歸英國管轄,法籍移民紛紛返國。留在北美土地上的是6萬多名沒有能力飄洋過海的貧困的墾殖者、士兵以及部分教士。他們大多是沒有受過教育的文盲。為了抵制盎格魯—撒克遜文化,他們於1764年在魁北克建立第一個印刷所,創辦用英法兩種語言出版的《魁北克文學報》(1764~1874),後來又用法語出版《蒙特利爾報》(1778)和《加拿大人報》(1806~1893),後者以堅決反英著稱。在反對英國殖民統治的鬥爭中,特別是1837至1838年的武裝暴動前後,湧現了一批政論文作者和政治演説家,著名的有路易·約瑟夫·帕皮諾(1786~1871)、路易·伊波利特·拉封丹(1807~1864)和埃蒂納·帕朗(1802~1874)。19世紀30年代出版的米歇爾·比博的《書簡詩、諷刺詩、歌曲、短詩及其他》(1830)和小歐貝爾·德·加斯佩的《探寶者或一本書的影響》(1837)是法語文學中最初的詩集和小説。
19世紀下半葉至20世紀初1867年,加拿大成為英國的自治領,成立聯邦政府,魁北克作為四省之一參加聯邦政府。在英國人佔領魁北克的大約100年間,法裔居民依靠天主教作為精神支柱維持着彼此之間的聯繫,繼續使用法語;同時教會以教理問答、聖徒傳記等宗教故事作為文化教育的中心內容,阻礙世俗文學,特別是小説的發展。
19世紀中葉,歷史學家弗朗索瓦·格扎維埃·加爾諾(1809~1866)編寫了加拿大第一部歷史《加拿大史》(1845~1848),記載了法國移民在北美的開發過程,被譽為“加拿大法語民族的聖經”,對促進民族意識的覺醒作了特殊的貢獻,影響了19世紀下半葉文學創作的基本內容。加爾諾又是詩人,他的詩歌創作打破了假古典主義的傳統,開創了早期的浪漫主義。
在加爾諾的影響下,魁北克一批自由派知識分子、作家以克雷瑪齊書店為中心,於1858年結成“魁北克愛國學社”,創辦文學雜誌《加拿大人之家》,致力於“傳播知識,鼓勵民族文學的發展”,喚醒民族意識。在文學創作方面,他們強調描寫本地區的生活,其中重要的作家有奧克塔夫·克雷瑪齊(1827~1879),他是加拿大法語地區第一位民族詩人,著有《加拿大老兵之歌》(1855)和《卡里永堡的旗幟》(1858)等愛國詩篇。學社中另一個重要詩人是路易—奧諾雷·弗雷歇特(1839~1908),他深受法國詩人雨果的影響,屬浪漫派作家。他的詩歌以描寫加拿大法語地區的歷史和自然景色為主。詩集《北國之花》(1879)和《雪鳥》(1880)獲法國法蘭西學院“蒙蒂翁文學獎”。詩集《人民傳説》(1887)是他最重要的作品,記載了歐洲移民開發北美的業績。
參加愛國學社活動的其他作家還有阿爾弗雷德·加爾諾(1836~1904)、龐菲爾·勒美(1837~1918)、亨利·雷蒙·卡斯格蘭神父(1831~1904)等人。
隨着19世紀中葉聯邦政府的成立和魁北克與法國隔絕狀態的改變,加拿大法語詩人和作家要求詩歌創作打破狹隘的地區界限,借鑑國外的成就進行革新。蒙特利爾的一些作家、學者於1895年冬成立“蒙特利爾文學社”,介紹法國的帕爾納斯派象徵派詩歌,推動了加拿大詩歌的革新,在魁北克文學的發展史上起了承上啓下的作用。其中重要的詩人是埃米爾·內利岡(1879~1941),他的詩受法國象徵派詩人的影響,講究色彩和意境。
小説是從19世紀末開始發展的。初期的小説大多描寫本地區的歷史和風土人情。菲力浦·歐貝爾·德·加斯佩的《老一輩的加拿大人》(1863)、拿破崙·蒲哈薩的《雅克和瑪麗》(1866)分別取材於1760年英軍征服魁北克的激戰和英殖民當局放逐阿加地法裔移民的事件,歌頌愛國熱情。安東·熱蘭—拉茹瓦的《墾殖者若望·裏瓦》(1862)和《經濟學家若望·裏瓦》(1864),則描寫魁北克人的勤勞、熱愛土地、忠實於家庭的傳統,情節簡單,文筆樸實。
20世紀這是加拿大法語文學的成熟時期,文學的各種形式都有較大的發展,產生了一批重要的作家和作品,並開始形成本民族的體系和風格。近代文學又以60年代為界分為兩個階段。
19世紀文學的基本傾向是模仿法國文學,缺乏獨特的風格。1918年出版的文學雜誌《尼戈格》(印第安語,意為魚叉),對大量描寫安於農莊生活的文學作品提出批評,認為這種鄉土文學缺少加拿大法裔民族的獨特風格,主張以“尼戈格”代替耕犁,表現自己的風格和特點。這一主張的提出開創了加拿大文學的新時期。
詩歌方面,重要的詩人有聖德尼·加爾諾(1912~1943)、阿蘭·格朗布瓦(1900~1974)、麗娜·拉尼埃(1915~)和安娜·埃貝爾(1916~2000)。他們被稱為加拿大當代 4大詩人。格朗布瓦曾數次來到中國,他的第一部詩集《漢口之書》(1934)是在中國漢口出版的。詩集《夜的島嶼》(1944)等描寫了他在人生道路上的漫遊和探索。加爾諾擅長以象徵手法寫自由體詩,文筆簡練。女詩人拉尼埃埃貝爾的詩短小精悍,有時較為艱澀,有時簡明透徹。他們的風格雖各不相同,但都克服了追隨法國文壇的傾向,具有民族特色。他們的詩充滿了被親人拋棄、隻身生活在孤島上的憤懣和孤獨感,情緒壓抑,色彩黯淡。
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工商業迅速發展,移民初期建立的莊園經濟日漸衰落,城市人口有很大增長,這些在文學創作中得到了充分反映。30年代以後出現了一批着重描寫田園經濟解體、對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各種道德觀表示懷疑的作品。如蘭蓋(1895~1960)的《三十阿爾邦土地》(1938),費利克斯—安東·薩瓦爾(1896~)的《駕木筏的能手梅諾》(1937),熱爾曼·蓋弗爾蒙(1896~)的《不速之客》(1945)和讓—沙爾·阿爾維(1891~1967)的《半開化的人們》(1934)等。40年代開始,出現了描寫市民生活的小説,為魁北克文學的發展開闢了新的天地。女作家加布裏埃爾·魯瓦(1909~)的成名之作、長篇小説《轉手的幸福》(1945)描寫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蒙特利爾市工人區的生活場景,曾於50年代初轟動歐美各國,被譯成多種文字。勒梅蘭(1919~)的《緩坡腳下》(1944)和《普羅夫一家》(1948),以素描的手法,描寫小市民的生活,對傳統觀念提出懷疑。
長期以來,法裔居民以伐木、墾荒為生,居住分散。到了40年代,城市建設迅速發展,戲劇事業也隨之興起。1948年格拉西安·熱利納創作的劇本《蒂·科克》,是加拿大法語地區第一部劇本,上演後獲得成功。

加拿大文學歷史發展

60年代以來,魁北克的形勢發生了極大的變化,人們稱之為“平靜革命”。文化界和思想界出現了要求獨立和進步、反對壓制和束縛、反對教會的浪潮,天主教的傳統觀念受到了批判和抨擊,人們思想異常活躍,各種文學形式都有很大的發展。1954年成立“六角出版社”,1958年《自由》雜誌問世,促進了60年代文學的繁榮。
這時期的創作傾向比較複雜。基本上承襲傳統創作方法的作家中比較重要的有安德烈·朗日萬(1927~),他的小説注重人物所討論的問題,因而被稱為“提問小説”,主要作品有《城市的塵埃》(1953)、《人們的時代》(1955)和《美洲駝鹿》(1972)等;伊夫·泰里奧(1916~)着重描寫當地土著民族的生活,他的作品有《阿加科克》(1958)、《阿西尼》(1960)、《死衚衕》(1961)、《小人物的輝煌故事》(1963)等;雅克·費龍(1921~)是幽默作家,他的小説大多描寫小人物和窮人,對他們充滿同情,作品有《未定型的國家的故事》(1962)、《壞評語》(1962)、《英國人的故事及其他》(1964)、《爸爸上司》(1966)等;克萊·馬丁的小説以揭露社會弊端著稱,她的自傳體小説《在鐵手套裏》(1965)和《右頰》(1967)抨擊天主教的教育和夫權思想。有些作家主張文學創作應該符合民族的特點,爭取魁北克的獨立,反對教會的控制,如熱拉·貝賽特(1920~)的《書籍推銷員》(1960)。另有一些思想激進的作家,以《決意》雜誌為核心,他們的作品被稱為“決意派文學”。他們主張為魁北克獨立和社會主義而鬥爭,提倡用朱阿勒語(蒙特利爾工人區通俗口語)寫作。代表作家有《被壓幹榨盡的人》(1964)的作者雅克·雷諾等人。70年代“魁北克黨”上台執政,文學中出現了頌揚民族精神、嚮往獨立的作品。詩人加斯東·米龍的詩集《驗明身份》(1972)和原籍阿加地的女作家安東妮·馬耶的小説《拉小車的貝拉潔》(1979,獲1979年法國龔古爾文學獎)最為引人注目。有些作家在表現手法方面有所創新,如雷讓·迪夏姆的小説《被吞沒者中的女性》(1966)、女作家瑪麗-克萊爾·布萊的成名之作、長篇小説《埃馬紐埃爾生命中的一季》(1965)、于貝爾·阿坎的長篇小説《下一個插曲》(1965)、雅克·戈德布的小説《水族館》(1962)和《你好,加拉諾》(1967)等,都突破了傳統小説的觀念,在表現手法上有所創新。他們被稱為“反小説派”或“新小説派”。
50年代的戲劇創作,以反映城市下層人民生活為主,如馬賽爾·迪貝的《貧民區》(1953)和《普通一兵》(1957)。60年代以後出現了以揭露社會上層家庭生活和描寫心理活動為主的劇作,如迪貝的《白鵝回來的時候》(1966),同時也出現了不少政治諷刺劇,如弗朗索瓦茲·洛朗熱的諷刺劇《不老不嫩,帶血的》(1976)等。1965年魁北克成立“劇作家試驗中心”,大力推廣新戲劇,反對以人物心理活動作為劇情發展主要依據的傳統戲劇,強調戲劇結構的作用。代表作品有米歇爾·特朗布萊的《姑嫂們》(1968)、《永遠屬於你,你的瑪麗-魯》(1971)等。
60年代以後,重要的詩人除加斯東·米龍外,尚有費爾南·烏埃萊特、保爾·尚貝朗等人。這時詩歌中出現兩種新的傾向:一是受美國土風舞搖擺舞、流行歌曲派的影響的所謂反文化派;另一是受法國“保持原樣”派的影響,認為詩歌的目的是探求一種完滿的語言形式。
近年來還出現了一批説唱詩人,他們自己作詩,自己演唱。一般以大家關心的社會問題為題材。他們的説唱形式帶有法國民歌的特點,又有美洲黑人文化的影響,具有廣泛的羣眾基礎。其中著名的有費利克斯·勒克萊爾和吉爾·維尼奧。
二、英語文學加拿大英語文學可追溯至1749年,當時英國開始有計劃地向加拿大移民,並傳入英國的文化和宗教。美國獨立戰爭爆發後,北美有大批親英分子湧入加拿大。他們開展的文學活動成為加拿大英語文學的開端。加拿大英語文學可分為3個時期。
殖民地時期(1749~1867)這個時期是加拿大英語文學的形成階段。
美國獨立戰爭前,現加拿大地區的英語移民主要是來自英國及新英格蘭的破產農民,分散在東部新斯科舍等濱海省份,以墾荒種植為業。
這時的英語作品主要是旅居的商人、探險家、牧師和駐軍所寫的遊記、日記、見聞等,記述了加拿大東部、東北部的自然風光、英軍的駐防生活以及某些印第安部落的情況等,這些作品都發表在英國出版物上。而駐軍家屬弗朗西斯·布魯克夫人(1724~1789)以當時魁北克英國駐軍的生活為背景所寫的《蒙塔格小傳》(1769),是加拿大以至北美洲的第一部小説。
美國獨立戰爭後,原居住在美國的保皇派因在戰爭中失利而紛紛北遷,前後有 4萬餘人,多數移居加拿大東部濱海地區。其中的一些文人在新環境中繼續寫詩著文,闡述擁英反美的觀點,抒發流落他鄉的愁思,成為加拿大英語文學中最初的文學作品。他們興建學校,創辦報刊,對文學事業的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但他們在政治上的保守傾向和宗教信仰,決定了這一時期文化的特徵,即恪守英國的政治制度和文化傳統,反對激進、創新,強調宗教的作用;在文學中則大多模仿或移植英國文學。從內容上反映出作者雖身在加拿大,卻嚮往經濟和文化更為發達的宗主國英國和歐洲。
這時較有影響的詩人有新斯科舍省奧利弗·哥爾德斯密斯(1794~1861)。他是第一位土生土長的加拿大詩人,所著《新村》(1825)是模仿他的叔祖父英國詩人奧利弗·哥爾德斯密斯的《荒村》而作。這首抑揚雙行體的長詩追溯了早期移民開發濱海省份的情況,對未來充滿遐想,有些地方描述了加拿大東部地區的風光。安大略省的亞歷山大·麥克拉克倫(1818~1896)著有《年輕的加拿大》等短詩,模仿彭斯的詩體。詩中有對蘇格蘭故鄉的回憶,也表達了對新的家鄉加拿大的熱愛。蒙特利爾的查爾斯·赫維塞吉(1816~1876)所著詩劇《索爾》(1857)和敍事詩《法官的女兒》(1865)等,模仿彌爾頓的無韻體,取材於中世紀曆史和《聖經》,表現人與外界勢力的衝突。
小説有勸善、描寫社會習俗等內容,其中以約翰·理查遜(1796~1852)的《瓦庫斯塔》(1832)最有影響。這部傳奇是以1763年印第安人攻打底特律的歷史為背景,描寫了一個印第安少女與白人的戀愛故事,情節曲折,引人入勝。
散文創作在濱海地區最為活躍,出現了一些文筆鋒利、嘲弄美國的小冊子。約瑟夫·豪(1804~1873)是知名的散文作家,他積極從事政治活動,經常發表演説,以言詞犀利、説理性強而著稱;還著有詩、遊記等,文筆剛勁有力。
安大略省的凱瑟琳·特雷爾夫人(1802~1899)和蘇珊娜·穆迪夫人(1803~1885)是一對英國姐妹作家,她們以文筆清秀、情趣高雅聞名。她們的著作《加拿大邊界林地》(1836)和《叢林中的辛酸》(1852)分別記述了各自的移居經歷。
這一時期最主要的作品是新斯科舍省地方法官托馬斯·哈利伯頓(1796~1865)所著的《鐘錶商》(1836)。作者出身於保皇派家庭,看到美國咄咄逼人的發展形勢,不禁為新斯科舍的前途擔憂。他借書中主人公美國商販斯利克之口,嘲笑新斯科舍人的懶散和得過且過的思想,以期促使同胞振作精神。斯利克機敏幹練,很快成為一個有影響的人物形象。作者的幽默風趣在國際上也贏得好評。
加拿大英語文學經歷了一個多世紀的發展,已初具規模。1867年英國議會通過《不列顛北美法案》後,加拿大成為英聯邦的一個自治領,它的文學也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自治領成立至第一次世界大戰後(1867~1920)加拿大自治領成立前後,加拿大的民族意識高漲。知識界開展了“加拿大第一”運動。人們要求文學作品反映加拿大,創造民族文學。國際上也有“要看到真正的加拿大文學”的要求。於是以加拿大自然風光和歷史為題材的作品相繼出現。查爾斯·桑斯特(1822~1893),的寫景詩《聖勞倫斯河與薩格奈河》(1856),威廉·柯比(1817~1906)以新法蘭西時期的貴族生活為背景所寫的歷史傳奇《金狗》(1877),查爾斯·梅爾(1838~1927)的《夢境詩集》(1868),都是體現新時期的民族精神的作品。《加拿大月刊》和《週刊》相繼創刊,進一步推動了民族文學的創作活動。
80年代出現了一批年輕詩人,他們以不同的風格描繪加拿大。《週刊》的主編查爾斯·羅伯茨(1860~1943)和他的表弟布利斯·卡曼(1861~1929)以及阿奇伯爾德·蘭普曼(1861~1899)和鄧肯·司各特(1862~1947)等 4人的詩,是這一時期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他們享有“聯邦詩人”之稱。他們都受到英國文學的薰陶,推崇先拉斐爾派唯美主義詩歌。他們的詩在詞藻和結構上有英國詩人濟慈、丁尼生的影響;在思想內容方面則反映出美國詩人愛默生的超驗論觀點。羅伯茨以寫東部漁村和多倫多農村景物的抒情詩見長。他的作品有愛國主義熱情,寫景細緻,間或流露懷舊的感傷情緒。代表作為《平日之歌》。卡曼善於以意象描寫自然以及對美好事物的聯想,對人世的變遷發出感嘆。他著有《大普瑞湖的低潮》(1893)。蘭普曼的寫景詩大多表現夢境般的和諧和恬靜的自然,描繪了渥太華農村的情景。他的社會詩表現了現代文明和機器帶給人的壓迫感。他的代表作是《大地抒情詩》(1896)。司各特的詩描寫了魁北克農村和北部草原印第安人與自然的鬥爭,代表作有《阿爾的風笛手》。
女詩人伊薩貝拉·克勞弗德(1850~1887)的詩集《馬爾科姆的凱蒂及其他》(1884)描寫自然帶給人們的艱辛甚至死亡,而人在鬥爭中卻得到安慰與愛情。
其他詩人如威爾弗雷德·坎貝爾(1860~1919)、波林·約翰遜(1862~1913)以及羅伯特·塞維斯(1874~1958)等人的抒情詩富有地區色彩,其中包括表現愛國主義思想和印第安人生活等內容的詩歌和民謠。這一時期加拿大英語詩歌創作一片繁榮,豐富多采。
90年代的經濟危機使加拿大的出版業遭受打擊,加以主要詩人或早逝,或移居英美,詩歌創作漸趨冷落。
小説和散文的創作隨着讀者的激增而在90年代日趨活躍。小説的風格與英美的暢銷書是一致的,既給讀者以樂趣,又要符合時興的道德觀念。加拿大這時期的英語小説中流行最廣的是鄉土文學,這些作品一般都有曲折的情節、突出的形象、善有善報的結局,如女作家露西·蒙哥馬利(1874~1942)所著《格林·蓋布爾斯來的安妮》(1908)及其續集,是以愛德華太子島為背景描寫女孩安妮的故事。又如拉爾夫·康納(1860~1937)以西部開拓區為背景的《黑巖》(1898)和以蘇格蘭移民聚居區為背景的《來自格倫加里的人》(1901)。斯蒂芬·李科克(1869~1944)是這時期著名的幽默散文作家,他的《小鎮陽光隨筆》(1912)描繪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加拿大集鎮的景象,嘲弄了偏狹的心胸和虛偽的作風。
加拿大英語文學在這一時期的創作更具有民族特色,一望無際的森林、湖泊,寒冷、空曠的原野,星星點點的農户,這些描寫至今仍有影響。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1920~)1926年加拿大獲得外交上的獨立,民族意識再次高漲,因而要求作家創作與國力相稱的文藝作品。《加拿大文人》、《加拿大論壇》等雜誌積極扶植本國作品,提倡小劇院運動,並開展對加拿大文學的研究。20年代初作家協會成立。這些都推動了文學創作的發展,以及戲劇、電影等的繁榮。
20世紀新的文學理論和流派層出不窮,加拿大英語作家在這時也多致力於改革與創新。這裏也可分為兩個階段: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20年代初,加拿大的一些英語詩人深受詩人龐德艾略特的影響,擯棄了傳統的詩歌格律和語彙, 而代之以樸素的詞句和自由體, 如羅斯(1894~1966)和雷蒙德·尼斯特(1899~1932)。以後蒙特利爾麥吉爾大學的師生亞瑟·詹姆斯·馬歇爾·斯密斯(1902~)、弗蘭西斯·司各特(1899~)、利奧·肯尼迪(1907~)和亞伯拉罕·克萊因(1909~1972)等創辦《麥吉爾雙週刊》,介紹並撰寫現代派詩歌。他們主張詩要有現代感;題材要擴大,不應侷限於本民族和本地區,要有世界內容;在技巧上或以簡潔、明確的語言和意象表達思想,或以象徵的手法表現內心世界。他們的創作和活動推動了現代派詩歌在加拿大的普及。同時,多倫多的埃德温·約翰·普拉特教授(1883~1964)吸取了史詩和口頭文學的特點,運用現代派詩體創作敍事詩,如《泰坦尼克號》(1935)、《比勃夫和他的道友們》(1940)、《衝向最後一顆道釘》(1952)等,以細緻的敍事和寫景表現了勇於鬥爭的英雄主義。女詩人多蘿西·李夫西(1909~)以寫意象派詩聞名。到30年代中期,現代派詩歌完全取代了19世紀末的浪漫主義抒情詩。
30年代的經濟蕭條,使詩人為勞動人民的疾苦而傾訴,其中以安妮·馬里奧特(1913~)描寫西部草原農民破產的《沙風,我們的敵人》(1939)和李夫西反映工人艱苦的生活的《晝夜》(1936)最有影響。
現實主義小説鄉土文學之後在20年代出現,最初多是描寫西部草原農民生活的作品。如羅伯特·斯特德(1880~1959)的《糧食》(1926)、瑪莎·奧斯滕索(1900~1963)的《野鵝》等。後來作品的內容擴展到揭示普通人生活中的矛盾和社會的陰暗面,如弗雷德裏克·格羅夫(1872~1948)表現馬尼托巴地區歐洲移民生活的《沼澤區的開拓者》(1925)等 4部小説,描述了移民在嚴酷的大自然中精神和肉體受到摧殘的情景。現實主義作家莫利·卡拉漢(1903~)在加拿大英語文學中首次描寫城市中的小人物以及生活中的失敗者的形象,並展現了蒙特利爾的面貌。他的短篇小説集《四月來臨》(1936)和長篇小説《愛的得失》(1951)都深受讀者的喜愛。女作家梅佐·德·拉·羅施(1885~1961)的作品別具一格。她的《賈爾納山莊》(1927)及其十餘部續集,敍述懷特奧克世家的歷史,曾經風行一時。
這一時期的經濟和政治形勢迫使作家更加關心社會問題。他們研究馬克思主義,寫出一些政治內容較強的作品,如貝爾德的《無用的遺產》。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詩歌創作的顯著變化是美國文學的影響比較突出。這時期的詩人反對蒙特利爾派寫世界內容的主張。他們提倡詩歌口語化,不用意象或象徵手法,要求直抒胸臆。在美國黑山派的影響下,詩人對詩的格式和行節作了改革。神話原型論者則認為所有的藝術都包含一定的神話內容與原型暗示,作家應按人生各階段的神話寓意來創造形象。詹姆斯·瑞尼(1926~)的寓言詩《荊棘衣》(1958)和女詩人傑伊·麥克菲森(1931~)的《船伕》(1957)都是按照這種理論創作的。
詩人厄爾利·伯尼(1904~)以敍事詩《大衞詩集》(1942)成名,他的作品題材廣泛,涉及戰爭、社會弊端、人性的價值等問題。50年代後他在形式上不斷改革自己的舊作,取消標點符號,按圖形排列詩句。歐文·雷頓(1912~)也是受黑山派影響進行形式改革的詩人之一,他的詩歌諷刺社會陋習和文學界的經院習氣。帕特里夏·佩奇(1916~)屬於意象派詩人,她的詩描寫城市平民的生活和感受。
一些詩人仍保持現實主義創作方法,如雷蒙德·蘇斯特(1921~)的詩集《時代的顏色》(1964)反映了多倫多下層社會中人民的呼聲。
戰後,小説的創作從題材和技巧上都有發展,不少作家採用“意識流”手法進行創作。有些作家以現實主義態度探索加拿大社會面臨的緊迫問題,如民族矛盾、與美國的關係、婦女的要求等。其中最有影響的小説家休·麥克倫南(1907~)寫了 6部探討社會問題的小説,《兩地孤棲》(1945)和《斯芬克斯重返人間》(1967)是以加拿大的英、法語民族矛盾為題材的作品。他第一個在小説中描寫民族矛盾。其他以少數民族生活為題材的作品以莫德凱·裏奇勒(1931~)的《杜德·克拉維茨的學徒生涯》(1959)最為出色,書中描繪了猶太族在加拿大社會中的種種遭遇。女作家埃塞爾·威爾遜(1890~) 、 瑪格麗特·勞倫斯(1926~)和艾麗斯·門羅(1932~)的作品,大多寫小資產階級婦女對愛情、友誼、理想的追求。
50年代後期,隨着政治形勢的發展及美國文學的影響,描寫異化心理、生存危機的作品開始出現。較有影響的是厄內斯特·巴克勒(1908~)的《山與谷》(1952)和女作家瑪格麗特·阿特伍德的《浮升》(1972)等。同時,描寫地區、鄉土生活仍是流行的題材,如作家羅伯遜·戴維斯(1913~)以幽默含蓄的筆觸寫的《惡意的膨脹》(1954)及《脆弱之大成》(1958);米切爾(1914~)的《誰見過風》(1947)等。
隨着題材的變化,現代的創作方法也被一些作家廣為應用。麥克倫南的小説《守夜結束》(1959)、勞倫斯的《石頭天使》(1964)以及阿特伍德的小説,往往看不出時間順序。
戰後的加拿大英語文學在不斷髮展。總觀60年代以後,可看到兩種明顯的傾向:其一是題材更為廣泛,更不限於本國。這是由於各族作家的民族意識增強,大多以本族的神話和歷史傳説為寫作的題材,同時,旅居國外的作家又多以其所在國為背景進行寫作。其二是電子文化的發展刺激了作家追求形式上的創新。寫小説強調即時的意象和感受,不注意情節,小説趨於詩化;詩則強調客觀效果,詩句按某種格式排列,形成一種圖案,又具有歌曲的節奏與音樂的語言。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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