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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海年

(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法學家,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鎖定
劉海年,1936年4月生,河南唐河人,法學 [3]  ,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1] 
劉海年於1957年9月—1961年9月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畢業後獲得學士學位;1964年研究生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法律歷史專 [3]  ,12月任職於中國科學院法學研究所;1978年任中國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員、碩士生導師;1979年參加“兩案”審判工作;1980年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助理檢察員;1981年晉升為副研究員;1988年晉升為研究員,8月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1993年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1995年—1998年12月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所長 [1]  ;2006年當選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2013年任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2] 
劉海年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法律史、法治與人權理論等。 [1] 
中文名
劉海年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河南唐河
出生日期
1936年4月
畢業院校
中國人民大學
職    業
教育科研工作者
代表作品
《中國文化史概要》《人權與憲政》
主要成就
2006年當選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

劉海年人物經歷

1936年4月,劉海年出生。
1945年8月,升入高級小學寄宿學習。
1947年,小學畢業升入初中。
1950年,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在部隊歷任宣傳員、班長、文化教員、秘書、軍事法院書記員。
1953年,任營部中心文化教員;12月,調任政治部幹部科任檔案員。
1955年,任軍事法院書記員、秘書。 [5] 
1957年9月—1961年9月,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畢業後獲得學士學位。
1964年,研究生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法律歷史專 [3]  ;12月,任職於中國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現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1978年,任中國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副主任、助理研究員、碩士生導師。
1979年,參加“兩案”審判工作。
1980年,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助理檢察員。
1981年,晉升為副研究員。
1988年,晉升為研究員;8月,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
1993年,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
1995年—1998年12月,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研究所所長。 [1] 
2006年,當選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
2013年,任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2] 

劉海年主要成就

劉海年科研成就

  • 科研綜述
從20世紀70年代末到20世紀80年代,劉海年從事戰國秦漢法制研究,闡述了秦代“士伍”的法律地位、秦代刑罰體系、秦漢訴訟法制中的“爰書”、秦簡《為吏之道》與秦代治吏思想等問題,從刑法、治安、官制、身份、偵訊、訴訟、經濟等多個角度,論述了中國戰國至秦漢時期法制發展的基本情況。 [3] 
1988年,劉海年與王家福等將依法治國、實行社會主義法治作為法學基礎理論重點課題進行了研究;1989年,與王家福李步雲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概念和“逐步實現由人治向法治的轉變”的法制改革路徑;2013年,從事社會主義法治領域研究,從革命根據地法制保障人民權利的傳統和經驗追溯,總結重述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觀念的形成和發展過程,從多個方面分析討論了社會主義法治的原則、具體要求和建設路徑等問題,並對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對現代法治建設的影響作了客觀分析。 [3] 
  • 學術論著
據2023年11月中國法學網網站數據,劉海年已發表關於唐律、秦漢簡牘等中國古代法律史論文,以及法治、人權論文、文章100餘篇,內部研究報告數十篇。 [1] 
刊發時間
論文名稱
期刊名稱
1996年
依法治國: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新的里程碑
1996年
論依法治國
《法學研究》
1997年
依法治國與精神文明建設
《法學研究》
1997年
社會主義法治的十個原則——學習“十五大”報告關於民主法制建設論述的體會
《人大工作通訊》
1997年
依法治國具有重大意義
《人大工作通訊》
1997年
簡論依法治國與精神文明建設
《人大工作通訊》
1998年
略論社會主義法治原則
1999年
現代市場經濟與法治
1999年
新中國五十年法制建設成就斐然
2001年
推進法學研究建設法治國家
2007年
依法治國:歷史經驗的總結
《法學研究》
2009年
法律史學者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做出貢獻責無旁貸
《法學研究》
2010年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發展與新發展
2011年
關於建設中國特色人權理論體系的若干問題
人權
2011年
中國共產黨:為人權而奮鬥(1921—1949)
2012年
親歷中國法治進程中的若干問題與爭議
2014年
做法治中國建設的積極推進者
考資料 [4] 
  • 學術專著
出版時間
專著名稱
出版社
1977年
《睡虎在秦墓竹簡》 [1] 
1980年
《中國古代辦案百例》 [1]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81年
《雲夢秦簡研究》 [1] 
中華書局
1984年
《中國古代法律史知識》 [1] 
1985年
《中國警察制度簡論》 [1] 
1988年
《中國文化史概要》 [1] 
1988年
《中國古代貪賄案例選注》 [1] 
法律出版社
1989年
《中國文化史概要(繁體字版)》 [1] 
台灣明文書局
1994年
《中國珍稀法律典籍集成》 [1] 
1994年
《中國法律思想通史·春秋戰國秦代分卷》 [1] 
1996年
《沈家本未刻書集纂》 [1] 
1997年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1] 
中國法制出版社
1997年
《依法治國與精神文明建設》 [1] 
1998年
《中國人權百科全書》 [1] 
1999年
《依法治國與廉政建設》 [1] 
中國法制出版社
1999年
《人權與憲政》 [1] 
中國法制出版社
1999年
《人權與司法》 [1] 
2000年
《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研究》 [1] 
中國法制出版社
2000年
《人權與21世紀》 [1] 
中國法制出版社
2001年
《依法治國與法律體系構建》 [1] 
中國法制出版社
2003年
《中國法制史考證》 [1]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5年
《劉海年文集》 [1] 
2005年
《沈家本未刻書集纂(補編)》 [1] 
2006年
《戰國秦代法制管窺》 [1] 
2011年
《新中國人權保障發展六十年》 [1] 
2013年
《依法治國是歷史的經驗總結》 [1]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15年
《Sixty Years of th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 [1] 
英國Paths International、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19年
《吏治公開課—中國歷史上的廉政與反腐》 [1] 
  • 科研獎勵
據2023年11月中國法學網網站數據,劉海年已獲得中國社會科學院優秀科研成果獎2項,優秀科研成果榮譽獎1項,優秀科研成果一等獎1項,優秀科研成果獎三等獎4項等獎項。 [1] 
時間
獲獎項目
獎勵名稱
2016年
《Sixty Years of the Prote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Human Rights in China》 [1] 
第十五屆輸出版優秀圖書獎
-
論依法治國 [5]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宣傳部“五個一工程”獎
-
論依法治國 [5] 
中國法學會“法學研究特別貢獻獎”
  • 學術交流
時間
學術活動名稱
舉辦地
2010年10月
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 [8] 
2011年1月
“先秦法律思想與治道”學術研討會 [9] 
2019年
中國法學會網絡與信息法學研究會 [7] 

劉海年人才培養

  • 講授課程
劉海年先後在日本明治大學慶應義塾大學早稻田大學同志社大學和中國台灣東吳大學講授“中國古代法制史”等課程。 [5] 
  • 指導學生
劉海年指導培養的學生有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馬小紅,清華大學教授蘇亦工,華北理工大學人文法律學院講師張鋒,東北大學文法學院法學系講師趙進華等。 [3] 

劉海年榮譽表彰

時間
榮譽表彰
授予單位
1951年
三等功 [1] 
-
1953年
三等功 [1] 
-
1992年
2006年
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 [2] 
2017年
步雲法學獎 [6] 
-
2019年3月
全國傑出資深法學家 [1] 

劉海年社會任職

時間
擔任職務
2002年—2005年
中歐人權網格中方負責人 [1] 
2013年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史專業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 [2] 
2015年12月
河南省法治智庫專家 [10] 
-
中國社會科學院第一學術委員會委員 [1] 
-
中國社會科學院第二學術委員會委員 [1] 
-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術諮詢委員會委員 [1] 
-
清華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1] 
-
國家法官學院兼職教授 [1] 
-
中國政法大學特聘教授 [1] 
-
中國法學會信息法研究會榮譽會長 [1] 
-
中國社會科學院人權研究中心榮譽主任 [1] 
-
-
中國法律史學會學術顧問 [1] 
-
-
-
炎黃文化研究會理事 [1] 

劉海年個人生活

  • 家世背景
劉海年出生於河南南陽唐河縣一個偏僻的鄉村。劉海年出生時其母親體弱無奶,欲將其送人,經親族協商,送一位兩個月前剛剛失去女兒、尚未“回奶”的嬸母餵養。在聚族而居的鄉村社會,兩家雖已出"五服" ,但關係仍然緊密。由於餵養的親情,劉海年很長時間隨其嬸母的兒子稱嬸母叫“娘” 。 [5] 

劉海年人物評價

“劉海年老驥伏櫪,志在千里,昂然不失馳騁四方之志。”中國社會科學網評) [3] 
“劉老師(劉海年)待人和藹可親,為人正直大度,尊重學術,獎掖後學。”清華大學教授蘇亦工評) [3] 
“劉老師(劉海年)在履行職責時,真是做到了孔子所説的‘居之無倦,行之以忠’。無論是國家交辦的任務,還是高精尖的科研項目,他總是親力親為,力爭做到極致。”(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馬小紅評)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