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王家福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家)

鎖定
王家福(1931年2月—2019年7月13日),出生於四川南充,中共黨員,法學家 [3]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生前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8] 
王家福於1953年畢業於北京政法學院法律系;1955年在蘇聯列寧格勒大學學習深造;1959年6月任職於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4]  ;1992年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人權研究中心主任 [16]  ;2006年當選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17]  ;2009年獲得“200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12]  ;2019年7月1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9歲。 [8] 
王家福畢生從事法學研究和法學教育工作 [11] 
中文名
王家福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四川南充
出生日期
1931年2月
逝世日期
2019年7月13日
畢業院校
列寧格勒大學
職    業
教育科研工作者
代表作品
《經濟建設中的法律問題》
《中國土地法理論與實踐問題》
主要成就
2006年當選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王家福人物生平

1931年2月,王家福出生於四川南充。
1953年,畢業於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
1955年,在蘇聯列寧格勒大學(現俄羅斯聖彼得堡大學)學習深造。
1959年6月,任職於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4] 
1992年,任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人權研究中心主任。 [16] 
2006年,當選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17] 
2009年,獲得“200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12] 
2019年7月1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9歲。 [8] 

王家福主要成就

王家福科研成就

  • 科研綜述
王家福長期從事民商法、經濟法、人權法研究。他率先倡引建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倡導人權保障制度研究,倡揚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理念。參與法治建設,參與民法通則、公司法、物權法等多部重要民商事法律的立法工作。 [4] 
王家福在改革開放初期的“人治”與“法治”觀念爭議中,倡言“法治”;在“法制國家”與“法治國家”的理念選擇中,倡議“法治國家”;在經濟體制改革的制度保障模式上,倡揚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在闡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的同時,以民法學者身份率先倡導依法治國理念。 [16] 
1995年,王家福提出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1996年,參加十五大報告起草,提出“法制國家”改為“法治國家”,“依法治國”第一次在黨的歷史上被確定為治國基本方略。 [18] 
  • 平台建設
1992年,王家福組建了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人權研究中心。 [16] 
  • 學術論著
王家福主要著述有《經濟建設中的法律問題》《合同法》《民法債權》《經濟法》《中國專利法》《中國土地法理論與實踐問題》《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法律制度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建設問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理論與實踐問題》等。 [8] 
刊發時間
論文名稱
期刊名稱
1962年
《國家和法的理論》編寫中的幾個問題
1963年
略論資產階級議會制度
《法學研究》
1983年
論加強社會主義經濟法制建設
《法學研究》
1985年
論科技合同
《法學研究》
1986年
要進一步加強經濟法制
羣言
1989年
論法制改革
《法學研究》
1993年
如何依法治理市場經濟
《羣言》
1995年
社會發展的國際戰略調控
1997年
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而奮鬥
1999年
跨世紀的市場經濟基本大法
2003年
構築現代化偉業的制度根基
2005年
中國公司法的進一步完善與現代化
2007年
沒有物權就沒有最基本的人權
2009年
新中國的民事立法感言
法學家
參考資料 [19] 
  • 科研獎勵
時間
獲獎項目
獎勵名稱
2008年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理論和實踐 [15] 
首屆中國法學特別貢獻獎

王家福人才培養

  • 指導學生
王家福指導培養的學生有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陳甦 [9]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民法學家梁慧星 [13]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孫憲忠等。 [14] 

王家福榮譽表彰

時間
榮譽表彰
授予單位
2006年
2012年9月
全國傑出資深法學家 [4] 
2018年
改革先鋒 [2]  [8] 
中共中央、國務院
2018年
改革開放三十年首屆“中國法學優秀成果獎”特別貢獻獎 [7] 


王家福社會任職

時間
擔任職務
1993年3月—1998年3月
1998年3月—2003年3月

中國法學會第三屆副會長 [8] 

中國法學會第四屆副會長 [8] 

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主任 [8] 

中國民法經濟法研究會會長 [8]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 [8] 

中國民法學會名譽會長 [11] 

中華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 [11]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顧問 [11]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顧問 [11]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 [6] 

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顧問 [6] 

王家福個人生活

  • 家世背景
王家福出生在四川南充的一個小鄉村,他的父親是一個普通職員,從學徒一直做到經理,因被老闆從大學畢業的兒子排擠而失業,後來和親戚合夥做了幾年小生意。王家福的母親是一位賢惠、善良的家庭婦女。王家福父親正派的為人、母親金子般的好心腸,以及對王家福關於做人要善良、要做好人、做有用的人的教育,一直銘刻在他心中。 [5] 

王家福人物評價

“王家福對改革開放以來法治建設和法學繁榮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被譽為‘中國法學界的一面旗幟’。”(中國社會科學網評) [8] 
“王家福一次次向中國立法的難點挑戰,一次次為中國法治的進步奔走,在一個個歷史行進的關鍵節點,為推動中國法治進程扛起重擔,被譽為推動依法治國的理論創新者。”(《光明日報》評) [1] 
“王家福終其一生渴慕法治,深研法治,倡行法治,執着追求‘以法興邦’,用‘法治’理念撥亂反正,推動‘法治’治國方略的形成,為中國民商法學科建設,為人權保障條款最終納入憲法作出開創性理論貢獻,是推動依法治國理論創新的‘改革先鋒’,是偉大的無愧於時代的人民法學家;他是最早提出依法治國理念的學者之一,為依法治國方略的確立做出卓越貢獻。”(中國法學網評) [12]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