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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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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年,南朝梁大通三年,中大通元年。春,正月甲寅(虎年),魏於暉所部都督彭樂帥二千餘騎叛奔韓樓,暉引還。 [1] 
北魏[永安]二年 南朝梁[大通]三年,[中大通]元年 高昌[甘露]五年 劉蠡升[神嘉]五年 邢杲[天統]二年 万俟醜奴[神獸]二年 元顥[孝基]元年,[建武]元年
中文名
529年
外文名
529 AD
歷史年份
(南朝)梁大通三年
史籍記載
春,正月,甲寅,魏於暉所部都督彭樂帥二千餘騎叛奔韓樓,暉引還。 [1] 
辛酉,上祀南郊,大赦。
甲子,魏汝南王悦求還國,許之。
辛巳,上祀明堂。
二月,甲午,魏主尊彭城武宣王為文穆皇帝,廟號肅祖;母李妃為文穆皇后。將遷神主於太廟,以高祖為伯考,大司馬兼錄尚書臨淮王表諫,以為“漢高祖立太上皇廟於香街,光武祀南頓君於舂陵。元帝之於光武,已疏絕服,猶身奉子道,入繼大宗。高祖德洽寰中,道超無外,肅祖雖勳格宇宙,猶北面為臣。又,二後皆將配饗,乃是君臣並筵,嫂叔同室,竊謂不可。”吏部尚書李神俊亦諫,不聽。又請去“帝”著“皇”,亦不聽。
詔更定二百四十號將軍為四十四班。
壬寅,魏詔濟陰王暉業兼行台尚書,都督丘大千等鎮梁國。暉業,小新成之曾孫也。
三月,壬戌,魏詔上黨王天穆討邢杲,以費穆為前鋒大都督。
夏,四月,癸未,魏遷肅祖及文穆皇后神主於太廟,又追尊彭城王劭為孝宣皇帝。臨淮王諫曰:“茲事古所未有,陛下作而不法,後世何觀!”弗聽。
元天穆將擊邢杲,以北海王顥方入寇,集文武議之,眾皆曰:“杲眾強盛,宜以為先。”行台尚書薛曰:“邢杲兵眾雖多,鼠竊狗偷,非有遠志。顥帝室近親,來稱義舉,其勢難測,宜先去之。”天穆以諸將多欲擊杲,又魏朝亦以顥為孤弱不足慮,命天穆等先定齊地,還師擊顥,遂引兵東出。
顥與陳慶之乘虛自城進拔滎城,遂至梁國;魏丘大千有眾七萬,分築九城以拒之。慶之攻之,自旦至申,拔其三壘,大千請降。顥登壇燔燎,即帝位於睢陽城南,改元孝基。濟陰王暉業帥羽林兵二萬軍考城,慶之攻拔其城,擒暉業。
辛丑,魏上黨王天穆及爾朱兆破邢杲於濟南,杲降,送洛陽,斬之。兆,榮之從子也。
五月,丁巳,魏以東南道大都督楊昱鎮滎陽尚書僕射爾朱世隆虎牢侍中爾朱世承鎮。乙丑,內外戒嚴。
戊辰,北海王顥克梁國。顥以陳慶之為衞將軍、徐州刺史,引兵而西。楊昱擁眾七萬,據滎陽,慶之攻之,未拔,顥遣人説昱使降,昱不從。天穆與驃騎將軍爾朱吐沒兒將大軍前後繼至,梁士卒皆恐,慶之解鞍秣馬,諭將士曰:“吾至此以來,屠城略地,實為不少;君等殺人父兄、掠人子女,亦無算矣;天穆之眾,皆是仇讎。我輩眾才七千,虜眾三十餘萬,今日之事,唯有必死乃可得生耳。虜騎多,不可與之野戰,當及其未盡至,急攻取其城而據之。諸君勿或狐疑,自取屠膾。”乃鼓之,使登城,將士即相帥蟻附而入,癸酉,拔滎陽,執楊昱。諸將三百餘人伏顥賬前請曰:“陛下渡江三千里,無遺鏃之費,昨滎陽城下一朝殺傷五百餘人,願乞楊昱以快眾意!”顥曰:“我在江東聞梁主言,初舉兵下都,袁昂為吳郡不降,每稱其忠節。楊昱忠臣,奈何殺之!此外唯卿等所取。”於是斬昱所部統帥三十七人,皆刳其心而食之。俄而天穆等引兵圍城,慶之帥騎三千背城力戰,大破之,天穆、吐沒兒皆走。慶之進擊虎牢,爾朱世隆棄城走,獲魏東中郎將辛纂
魏主將出避顥,未知所之,或勸之長安,中書舍人高道穆曰:“關中荒殘崐,何可復往!顥士眾不多,乘虛深入,由將帥不得其人,故能至此。陛下親帥宿衞,高募重賞,背城一戰,臣等竭其死力,破顥孤軍必矣。或恐勝負難期,則車駕不若渡河,徵大將軍天穆、大丞相榮各使引兵來會,犄角進討,旬月之間,必見成功,此萬全之策也。”魏主從之。甲戌,魏主北行,夜,至河內郡北,命高道穆於燭下作詔書數十紙,佈告遠近,於是四方始知魏主所在。乙亥,魏主入河內。
臨淮王,安豐王延明,帥百僚,封府庫,備法駕迎顥。丙子,顥入洛陽宮,改元建武,大赦。以陳慶之為侍中、車騎大將軍,增邑萬户。楊椿在洛陽,椿弟順為冀州刺史,兄子侃為北中郎將,從魏主在河北。顥意忌椿,而以其家世顯重,恐失人望,未敢誅也。或勸椿出亡,椿曰:“吾內外百口,何所逃匿!正當坐待天命耳。”
顥後軍都督侯暄守睢陽為後援,魏行台崔孝芬、大都督刁宣馳往圍暄,晝夜急攻,戊寅,暄突走,擒斬之。
上黨王天穆等帥眾四萬攻拔大梁,分遣費穆將兵二萬攻虎牢,顥使陳慶之擊之。天穆畏顥,將北渡河,謂行台郎中濟陰温子曰:“卿欲向洛,為隨我北渡?”子曰:“主上以虎牢失守,致此狼狽。元顥新入,人情未安,今往擊之,無不克者。大王平定京邑,奉迎大駕,此桓、文之舉也。舍此北渡,竊為大王惜之。”天穆善之而不能用,遂引兵渡河。費穆攻虎牢,將拔,聞天穆北渡,自以無後繼,遂降於慶之。慶之進擊大梁、梁國,皆下之。慶之以數千之眾,自發縣至洛陽,凡取三十二城;四十七戰,所向皆克。
顥使黃門郎祖瑩作書遺魏主曰:“朕泣請梁朝,誓在復恥,正欲問罪於爾朱,出卿於桎梏。卿託命豺狼,委身虎口,假獲民地,本是榮物,固非卿有。今國家隆替,在卿與我。若天道助順,則皇魏再興;脱或不然,在榮為福,於崐卿為禍。卿宜三複,富貴可保。”
顥既入洛,自河以南州郡多附之。齊州刺史沛郡王欣集文武議所從,曰:“北海、長樂,俱帝室近親,今宗不移,我欲受赦,諸君意何如?”在坐莫不失色。軍司崔光韶獨抗言曰:“元顥受制於梁,引寇仇之兵以覆宗國,此魏之亂臣賊子也;豈唯大王家事所宜切齒,下官等皆受朝眷,未敢仰從!”長史崔景茂等皆曰:“軍司議是。”欣乃斬顥使。光韶,亮之從父弟也。於是襄州刺史賈思同、廣州刺史鄭先護、南兗州刺史元暹亦不受顥命。思同,思伯之弟也。顥以冀州刺史元孚為東道行台、彭城郡王,孚封送其書於魏主。平陽王敬先起兵於河橋以討顥,不克而死。
魏以侍中、車騎將軍、尚書右僕射爾朱世隆使持節、行台僕射、大將軍、相州刺史,鎮鄴城。
魏主之出也,單騎而去,侍衞後宮皆按堵如故。顥一旦得之,號令己出,四方人情想其風政。而顥自謂天授,遽有驕怠之志,宿昔賓客近習,鹹見宏待,干擾政事,日夜縱酒,不恤軍國,所從南兵,陵暴市裏,朝野失望。高道穆兄子儒自洛陽出從魏主,魏主問洛中事,子儒曰:“顥敗在旦夕,不足憂也。”
爾朱榮聞魏主北出,即時馳傳見魏主於長子,行,且部分。魏主即日南還,榮為前驅。旬日之間,兵眾大集,資糧器仗,相繼而至。六月,壬午,魏大赦。
榮既南下,並、肆不安,乃以爾朱天光為並、肆等九州行台,仍行幷州事。天光至晉陽,部分約勒,所部皆安。
己丑,費穆至洛陽,顥引入,責以河陰之事而殺之。顥使都督宗正珍孫與河內太守元襲據河內;爾朱榮攻之,上黨王天穆引兵會之,壬寅,拔其城,斬珍孫及襲。
辛亥,魏淮陰太守晉鴻以湖陽來降。
閏月,己未,南康王績卒。
魏北海王顥既得志,密與臨淮王、安豐王延明謀叛梁;以事難未平,藉陳慶之兵力,故外同內異,言多猜忌。慶之亦密為之備,説顥曰:“今遠來至此,未服者尚多,彼若知吾虛實,連兵四合,將何以御之!宜啓天子,更請精兵,並敕諸州,有南人沒此者悉須部送。”顥欲從之,延明曰:“慶之兵不出數千,已自難制;今更增其眾,寧肯復為人用乎!大權一去,動息由人,魏之宗廟,於斯墜矣。”顥乃不用慶之言。又慮慶之密啓,乃表於上曰:“今河北、河南一時克定,唯爾朱榮尚敢跋扈,臣與慶之自能擒討。州郡新服,正須綏撫,不宜更復加兵,搖動百姓。”上乃詔諸軍繼進者皆停於境上。
洛中南兵不滿一萬,而羌、胡之眾十倍,軍副馬佛念為慶之曰:“將軍威行河、洛,聲震中原,功高勢重,為魏所疑,一旦變生不測,可無慮乎!不若乘其無備,殺顥據洛,此千載一時也。”慶之不從。顥先以慶之為徐州刺史,因固求之鎮,顥心憚之,不遣,曰:“主上以洛陽之地全相任委,忽聞舍此朝寄,欲往彭城,謂郡遽取富貴,不為國計,非徒有損於君,恐僕並受其責。”慶之不敢復言。
爾朱榮與顥相持於河上。慶之守北中城,顥自據南岸;慶之三日十一戰,殺傷甚眾。有夏州義士為顥守河中渚,陰與榮通謀,求破橋立效,榮引兵赴之。及橋破,榮應接不逮,顥悉屠之,榮悵然失望。又以安豐王延明緣河固守,而北軍無船可渡,議欲還北,更圖後舉。黃門郎楊侃曰:“大王發幷州日,已知夏州義士之謀指來應之乎,為欲廣施經略匡復帝室乎?夫用兵者,何嘗不散而更合,瘡愈更戰;況今未有所損,豈可以一事不諧而眾謀頓廢乎!今四方,視公此舉;若未有所成,遽復引歸,民情失望,各懷去就,勝負所在,未可知也。不若徵發民材,多為桴筏,間以舟楫緣河佈列,數百里中,皆為渡勢,首尾既遠,使顥不知所防,一旦得渡,必立大功。”高道穆曰:“今乘輿飄蕩,主憂臣辱。大王擁百萬之眾,輔天子而令諸侯,若分兵造筏,所在散渡崐,指掌可克;奈何舍之北歸,使顥復得完聚,徵兵天下!此所謂養虺成蛇,悔無及矣。”榮曰:“楊黃門已陳此策,當相與議之。”劉靈助言於榮曰:“不出十日,河南必平。”伏波將軍正平楊與其族居馬渚,自言有小船數艘,求為鄉導。戊辰,榮命車騎將軍爾朱兆與大都督賀拔勝縛材為筏,自馬渚西硤石夜渡,襲擊顥子領軍將軍冠受,擒之;安豐王延明之眾聞之,大潰。顥失據,帥麾下數百騎南走,慶之收步騎數千,結陳東還,顥所得諸城,一時復降於魏。爾朱榮自追陳慶之,會嵩高水漲,慶之軍士死散略盡,乃削鬚髮為沙門,間行出汝陰,還建康,猶以功除右衞將軍,封永興縣侯。
中軍大都督兼領軍大將軍楊津入宿殿中,掃灑宮庭,封閉府庫,出迎魏主於北邙,流涕謝罪,帝慰勞之。庚午,帝入居華林園,大赦。以爾朱兆為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北來軍士及隨駕文武諸立義者加五級,河北報事之官及河南立義者加二級。壬申,加大丞相榮天柱大將軍,增封通前二十萬户。
北海王顥自轅南出至臨潁,從騎分散,臨潁縣卒江豐斬之,癸酉,傳首洛陽。臨淮王復自歸於魏主,安豐王延明攜妻子來奔。
陳慶之之入洛也,蕭贊送啓求還。時吳淑媛尚在,上使以贊幼時衣寄之,崐信未達而慶之敗。慶之自魏還,特重北人,朱異怪而問之,慶之曰:“吾始以為大江以北皆戎狄之鄉,比至洛陽,乃知衣冠人物盡在中原,非江東所及也,奈何輕之?”
甲戌,魏以上黨王天穆為太宰,城陽王徽為大司馬兼太尉。乙亥,魏主宴勞爾朱榮、上黨王天穆及北來督將於都亭,出宮人三百,繒錦雜彩數萬匹,班賜有差,凡受元顥爵賞階復者,悉追奪之。
秋,七月,辛巳,魏主始入宮。
以高道穆為御史中尉。帝姊壽陽公主行犯清路,赤棒卒呵之,不止,道穆令卒擊破其車。公主泣訴於帝,帝曰:“高中尉清直之士,彼所行者公事,豈可以私責之也!”道穆見帝,帝曰:“家姊行路相犯,極以為愧。”道穆免冠謝,帝曰:“朕以愧卿,卿何謝也。”
於是魏多細錢,米鬥幾直一千,高道穆上表,以為“在市銅價,八十一錢得銅一斤,私造薄錢,斤贏二百。既示之以深利,又隨之以重刑,抵罪雖多,奸鑄彌眾。今錢徒有五銖之名而無二銖之實,置之水上,殆欲不沈。此乃因循有漸,科防不切,朝廷失之,彼復何罪!宜改鑄大錢,文載年號,以記其始,則一斤所成止七十錢,計私鑄所費不能自潤,直置無利,自應息心,況復嚴刑廣設也!”金紫光祿大夫楊侃亦奏乞聽民與官並鑄五銖錢,使民樂為而弊自改。魏主從之,始鑄永安五銖錢。
辛卯,魏以車騎將軍楊津為司空。
初,魏以梁、益二州境土荒遠,更立巴州以統諸獠,凡二十餘萬户,以巴酋嚴始欣為刺史;又立隆城鎮,以始欣族子愷為鎮將。始欣貪暴,孝昌初,諸獠反,圍州城,行台魏子建撫諭之,乃散。始欣恐獲罪,陰來請降,帝遣崐使以詔書、鐵券、衣冠等賜之,為愷所獲,以送子建。子建奏以隆城鎮為南梁州,用愷為刺史,囚始欣於南鄭。魏以唐永為東益州刺史代子建,以梁州刺史傅豎眼為行台。子建去東益而氐、蜀尋反,唐永記棄城走,東益州遂沒。
傅豎眼之初至梁州也,州人相賀,既而久病,不能親政事。其子敬紹,奢淫貪暴,州人患之。嚴始欣重賂敬紹,得還巴州,遂舉兵擊嚴愷,滅之,以巴州來降,帝遣將軍蕭玩等援之。傅敬紹見魏室方亂,陰有保據南鄭之志,使其妻兄唐崑崙於外扇誘山民,相與圍城,欲為內應。圍合而謀泄,城中將士共執敬紹,以白豎眼而殺之,豎眼恥恚而卒。
八月,己未,魏以太傅李延實為司徒。甲戌,侍中、太保楊椿致仕。
九月,癸巳,上幸同泰寺,設四部無遮大會。上釋御服,持法衣,行清淨大舍,以便省為房,素牀瓦器,乘小車,私人執役。甲子,升講堂法座,為四部大眾開《涅經》題。癸卯,羣臣以錢一億萬祈白三寶,奉贖皇帝菩薩,僧眾默許。乙巳,百辟詣寺東門,奉表請還臨宸極,三請,乃許。上三答書,前後並稱“頓首”。
爾朱榮使大都督尖山侯淵討韓樓於薊,配卒甚少,騎止七百,或以為言,榮曰:“侯淵臨機設變,是其所長;若總大眾,未必能用。今以此眾擊此賊,必能取之。”淵遂廣張軍聲,多設供具,親帥數百騎深入樓境。去薊百餘里,值賊帥陳周馬步萬餘,淵潛伏以乘其背,大破之,虜其卒五千餘人。尋還其馬仗,縱令入城,左右諫曰:“既獲賊眾,何為復資遣之?”淵曰:“我兵既少,不可力戰,須為奇計以離間之,乃可克也。”淵度其已至,遂帥騎夜進,昧旦,叩其城門。韓樓果疑降卒為淵內應,遂走,追擒之,幽州平。以淵為平州刺史鎮范陽。
万俟奴攻魏東秦州,拔之,殺刺史高子朗。 [1] 
529年頒佈的《查士丁尼法典》。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