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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聞自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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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聞自由日(World Press Freedom Day)是每年的5月3日,由聯合國於1993年設立,旨在提高新聞自由的意識,並提醒政府尊重和提升言論自由的權利。聯合國大會於1993年12月20日作出決定,宣佈5月3日為世界新聞自由日。 [1] 
客觀來説,西方一些媒體表面強調新聞報道要客觀公正,但實際上他們卻常常有意拋開客觀報道原則來表達自己的政治傾向。這樣的做法由來已久。美國媒體一向自詡“新聞自由”,但其實早被金錢政治“深度綁架”。財團權貴控制媒體,傳媒資源高度集中,曾經的“媒體精英”早已“不接地氣”。媒體公信力連創新低的同時,也在不斷撕裂着美國的社情民意。 [2-3] 
2024年主題是“為地球發聲:環境危機背景下的新聞工作”。 [4] 
中文名
世界新聞自由日 [1] 
外文名
World Press Freedom Day(英文)
La Journée mondiale de la liberté de la presse(法語)
Всемирный день свободы печати(俄語)
El Día Mundial de la Libertad de Prensa(西班牙語)
別    名
新聞自由日
節日時間
5月3日 [4] 
設立機構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設定時間
1993年12月20日

世界新聞自由日節日概述

世界新聞自由日(英文:World Press Freedom Day;法語:La Journée mondiale de la liberté de la presse;俄文:Всемирный день свободы печати;西班牙文:El Día Mundial de la Libertad de Prensa;阿拉伯文:اليوم العالمي لحرية الصحافة‎)
這一行動源於教科文組織大會。其1991年題為“促進世界新聞自由的決議”,承認自由、多元化和獨立的新聞是任何民主社會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該大會向聯合國大會轉達教科文組織成員國關於宣佈5月3日為“世界新聞自由日”的願望。這一天是為了紀念《關於促進非洲新聞界的獨立和多元化的温得和克宣言》,該宣言是1991年5月3日教科文組織和聯合國在納米比亞温得和克舉辦發展非洲獨立和多元化新聞研討會上通過的。
總部設在美國的媒體監督組織“保護記者協會”發表報告指出,記者們面臨越來越多的危險,而駐外記者更是如此。過去幾年中發生了多起記者因其職業身份而成為襲擊或綁架目標的事件。70%殉職的記者都是因為他們的工作而被殺害的,而這其中85%的事件永遠無法得到正義伸張。
聯合國大會於1993年12月20日作出決定,宣佈5月3日為世界新聞自由日。這一行動源於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
5月3日是世界新聞自由日,在這一天,全世界的人們都被告知:言論自由權被侵犯的現象仍然存在;他們被提醒:有許多新聞工作者,因為提供每日新聞而被捕入獄,甚至英勇犧牲。
世界新聞自由日讓世界再次重温《世界人權宣言》第19條所闡述的保護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基本權利的重要意義。沒有這些權利,就無法實現民主和發展。獨立、自由和多元化的媒體能夠確保透明度和落實問責制,促進社會參與和法制並有助於消除貧困,因此對民主社會的良政發揮着至關重要的作用。
《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1] 

世界新聞自由日歷年主題

2003年:“媒體和武裝衝突”
2004年:“報道和低調報道:由誰決定?”
2005年:“媒體與善政”
2006年:“探討新聞自由和消除貧困的相互關係”
2007年:“關注新聞自由,切實保障媒體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
2008年:“提高能力和獲取信息”
2010年:“信息自由:知情權
2011年:“21世紀的媒體:新領域與新障礙”
2012年:“新的聲音——媒體自由促進社會變革”
2013年:“予言論以安全:保護所有媒體的言論自由”
2014年:“媒體自由促進更美好的未來:塑造2015年後發展議程”
2015年:“讓新聞事業興旺發達,在數字時代朝着更好的報道、性別平等、媒體安全邁進”
2016年:“獲得信息和基本自由,這是你的權利!”
2017年:“關鍵的時代,批判的頭腦——媒體在推動和平、公正和包容社會中的作用”
2018年:“讓權力接受監督:媒體、司法與法治”
2019年:“媒體推動民主:虛假信息時代的新聞和選舉”
2020年:“無畏無私的新聞”
2024年:“為地球發聲:環境危機背景下的新聞工作”

世界新聞自由日獲獎人物

1997年:陳婉瑩謝忠良(中國)
1998年:Christina Anyanwu(尼日利亞
1999年:Jesus Blancornelas(墨西哥)
2000年:Nizar Nayyouf(敍利亞
2001年:囚禁中的UWin Tin(緬甸)
2002年:Geoffrey Nyarota(津巴布韋
2003年:Amira Hass(以色列)
2007年:安娜·波里特科夫斯卡婭(俄羅斯)
2008年:Lydia Cacho Ribeiro(墨西哥)
2009年:Lasantha Wickrematunge(斯里蘭卡記者·被暗殺)
2010年:Mónica González Mujica(智利)
2011年:艾哈邁德.扎伊達巴迪(Ahmad Zeidabadi)(伊朗)

世界新聞自由日紀念活動

華盛頓──為紀念5月3日世界新聞自由日(World Press FreedomDay),聯合國將向在2005年恐怖襲擊中受傷致殘的一位黎巴嫩廣播工作者頒發年度新聞自由獎。
在美國,新聞工作者將宣讀兩個世紀來在新聞崗位上殉職的1600多名新聞工作者名單,向2005年以身殉職的全球59名新聞工作者表示敬意。世界新聞自由日由聯合國大會於1993年設立,目的是頌揚新聞自由,評估全世界新聞自由的狀況,捍衞新聞媒體的獨立性,並向在追求真理的事業中獻身的新聞工作者致以敬意。
一位在黎巴嫩深受觀眾喜愛的電視新聞主播希迪亞克(May Chidiac)被提名榮獲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06年吉列爾莫ܭ卡諾世界新聞自由獎(2006 UNESCO/Guillermo Cano World Press Freedom Prize)。據聯合國發佈的新聞稿,希迪亞克女士因2005年9月的一次汽車炸彈襲擊失去一隻手和左腿。該獎項是以哥倫比亞新聞記者吉列爾莫·卡諾的名字命名的,他因抨擊哥倫比亞大毒梟的活動於1987年被謀殺。
在美國,在世界新聞自由日當天,獨立的、非營利性的自由論壇(Freedom Forum)計劃在位於弗吉尼亞州阿靈頓的俯瞰華盛頓的新聞工作者紀念碑(JournalistsMemorial)上增添2005年在報道新聞時喪生的59名新聞工作者的名字。5月3日,包括路透社、美聯社和半島電視台在內的美國及國際新聞機構將用兩個小時宣讀自1812年以來在新聞崗位上殉職的1606名新聞工作者的名字。
早在美國建國前,保護新聞自由就已成為美國的理想。1735年的"約翰·彼得·曾格案"(John PeterZenger)為新聞界發揮監督壓制性政府的作用及新聞自由開創了先例。在此案中,殖民地的陪審團與英國的法律傳統決裂,宣佈紐約報紙出版商曾格不可能犯有煽動性誹謗罪,因為他的報紙對英國政府的批評屬實。
世界新聞自由日紀念活動
1765年的《印花税法》(StampAct)旨在對獨立報紙課以重税,使其無法存在下去。這一法律的頒佈成為引發美國獨立戰爭的一條重要導火線。在新聞傳播速度還比不上跑馬和航船的時代,在輿論廣播僅限於人聲音可及範圍的時代,報紙是革命黨人和保王派向大眾轉遞信息的主要手段。“國會不得制定……限制言論自由或新聞出版自由的法律。”美國憲法(1791年)《第一條修正案》(FirstAmendment)以簡潔的語言展現了美國最基本的信念之一──通過提供自由言論的論壇,新聞對發展民主政府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條修正案》是在報紙開展的長時間政治辯論的成果。修正案的制定者很清楚他們所放鬆的是一種什麼樣的自由。當時的新聞媒體觀點性很強,黨派色彩很濃,充斥着激烈的人身攻擊。例如,支持以美國首任總統喬治·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為首的政府的《美國報》 (Gazette of the UnitedStates)宣稱,其使命是與政府政策批評人士的"極端瘋狂"針鋒相對。而反對派報紙則把戰爭英雄華盛頓指責為"無能的當兵人"。
《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作者托馬斯·傑弗遜(ThomasJefferson)堅定地支持新聞出版自由,儘管他對報紙本身乏善可言。傑弗遜曾寫道:"如果要由我來決定我們應該要一個沒有報紙的政府還是沒有政府的報紙,我會毫不遲疑地選擇後者。"
但同時他也説,“我對我們報紙的墮落以及報紙撰稿人的極度惡意、庸俗和虛假深感遺憾。”在數十年後的內戰期間,由於政治上的兩極分化,出現了新聞媒體對亞伯拉罕·林肯(AbrahamLincoln)總統連珠炮般的抨擊。1863年,芝加哥一家報紙刊登社論説,聯邦軍士兵“對讓他們為他們並不贊同的目的而殺人的那種極端愚蠢的決策感到憤怒”。當一名聯邦軍將領憤而關閉這家報紙之時,林肯下令讓這家報紙重新開業。
又過了100多年,美國政府於1971年從一個聯邦法院獲得命令,以危及國家安全為由,制止《紐約時報》(The New YorkTimes)繼續發表五角大樓文件。國防部編寫的這些文件分析了美國捲入越南的歷史,屬於最高機密類文件。此案在幾天內被送到最高法院(SupremeCourt)的案頭。最高法院作出了有利於《紐約時報》的裁決。遵照曾格案的處理方式,最高法院的裁決説:不受"預先制約"的新聞出版自由是近乎絕對的。法院裁決説,政府未能證明,這些文件的發表會“直接、立即並無可挽回地損害國家利益”。
儘管美國政府官員有時會力圖不讓新聞媒體發現敏感信息,但是,美國的新聞記者和編輯人員通常會按照他們自己的道德指導原則來確定某一新聞是否會損害國家安全。外國訪問者常常會驚奇地發現,在五角大樓走廊裏有上百名持證記者沒有人陪同地自由來往,搜尋新聞,即便在戰時也是如此。

世界新聞自由日發展現狀

客觀來説,西方一些媒體表面強調新聞報道要客觀公正,但實際上他們卻常常有意拋開客觀報道原則來表達自己的政治傾向。這樣的做法由來已久。 [2] 
5月3日,著名的參考消息報以“無國界記者組織發表‘世界新聞自由’年度報告認為——美國限制了新聞自由”為題目,介紹了世界新聞自由日的一些情況。自“9.11”事件以來,美國在反恐鬥爭中向新聞界施加壓力,限制了新聞自由。其中美國當局在“9.11”當天限制記者進入世貿大樓現場,還實行了新聞檢查,不允許電視台給拉登這個“美國的敵人”發表講話的機會。與此同時,美國還對卡塔爾電視台施壓,指控其在中東地區散佈“反美情緒”和過多播放拉登的錄像。2001年11月,該台駐華盛頓記者到得克薩斯採訪美國總統布什時在機場遭逮捕。聯邦調查局在這位記者出示證件後還稱是“身份搞錯了”。
“世界無國界記者組織”還説,美國存在新聞檢查問題。美國五角大樓包辦了伊科諾斯商用衞星拍下的全部阿富汗作戰照片,並採取了反恐怖法,使得聯邦調查局有權截獲恐怖嫌疑人接收和發出的各種信件,而不需要事先得到司法准許。聯邦調查局人員還在互聯網服務部門的服務器上安裝程序,截獲任何可能與恐怖事件有關的信息。在戰爭期間,阿富汗電台和電視台遭到轟炸,美聯社BBC記者駐地也受到影響,其目的是限制新聞記者進行報道。
5月4日的參考消息報還援引了路透社5月3日的電文,設在紐約的“保護新聞工作者協會”當天公佈了約旦河西岸、哥倫比亞阿富汗厄立特里亞白俄羅斯緬甸津巴布韋伊朗吉爾吉斯斯坦古巴等國家為世界上對新聞工作者最不利的地區。該協會每年都要公佈一次世界上最危險,和對新聞自由構成最大威脅的地區排行榜。此外,網絡上的資料還顯示,如古巴、秘魯、前南斯拉夫等國家的現任或前任領導人還被視為“新聞界的敵人”。
2008年4月,奧運聖火在巴黎傳遞時由於受到“藏獨”分子的干擾而改變傳遞方式,卻有法國媒體報道説“聖火被迫熄滅”;2008年,一位華人女記者因發表“親華言論”而被“德國之聲”電台停職。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