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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儀
(漢魏之際文學家)
鎖定
丁儀(?一220年),字正禮,沛國(治今安徽濉溪)人,丁衝之子,丁廙之兄。建安年間,丁儀與曹操的長女清河公主曾有婚約,但曹丕卻以丁儀眼睛有問題為由,向曹操提出把清河公主嫁給夏侯楙,導致丁儀不能娶公主為妻。
[1]
後來丁儀被曹操聘任為西曹掾。
[16]
丁儀兄弟與曹植交好,欲圖擁護曹植為曹操的太子。
[3]
曹丕即位後,丁儀轉任右刺奸掾,與家中男口皆被處死。
[18-19]
曹植著有一詩《又贈丁儀王粲》。
全後漢文中的《寡婦賦》被認為是丁儀之妻所作。
- 全 名
- 丁儀
- 字
- 正禮
- 所處時代
- 東漢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沛國(今安徽濉溪)
- 逝世日期
- 220年
- 主要作品
- 刑禮論
- 官 職
- 右刺奸掾
丁儀人物生平
丁儀未尚公主
丁衝死後,曹操打算把自己的愛女(後來的清河公主)嫁給丁儀,於是就和當時還擔任五官中郎將的長子曹丕商量這件事,沒想到曹丕卻並不看好這樁婚事,説:“女人對於男人的容貌還是比較重視的,丁儀雖然很有才華,可是他的眼睛有問題,我實在是擔心您的愛女不會喜歡他,我覺得不如嫁給伏波將軍夏侯惇的兒子夏侯楙。”曹操同意了這個意見。把清河公主嫁給了夏侯楙。後來曹操任命丁儀為西曹掾,一番談話之後,曹操更加欣賞丁儀出眾的才能,説:“丁掾是個才士啊,就算是兩隻眼睛都瞎了,我也要把女兒嫁給他,何況只是眇目呢?是我兒子誤我啊!”
[1]
[22]
丁儀黨於曹植
當時丁儀因沒能娶到清河公主,對曹丕是恨得咬牙切齒,所以和臨淄侯曹植更加親善,多次稱曹植奇才。曹操本也有立曹植之心,丁儀等人又共同力贊曹植。
[2]
曹丕深以為患。
[17]
當時曹植自己因為才能而受到器重,而丁儀、丁廙兄弟與楊修都決定幫助曹植為嗣,甘願為其羽翼,曹操有些猶疑,好幾次幾乎要立曹植為太子。然而,曹植常常任性而行,不注意修飾約束自己,飲起酒來毫無節制,最終與太子之位失之交臂。
[3]
丁儀陷害忠良
徐奕遭丁儀讒毀而失位,侍中桓階出力幫助徐奕、毛玠,才使二人得以免受傷害。
[14]
[16]
傅巽對何夔説:”丁儀已經害了毛玠,您應對他稍稍低頭。”何夔回答説:“做事不義,恰恰害了自己,怎麼能夠害人!況且懷有奸險之心的人,在聖明的朝廷中,能夠長得了嗎!”
[4]
[15]
丁儀終不免殺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操去世,曹丕繼任為魏王,由於此前丁儀支持曹植,打算治丁儀的罪,轉丁儀為右刺奸掾,打算讓丁儀自裁。丁儀不願,丁儀到中領軍夏侯尚面前叩頭求哀,夏侯尚為丁儀涕泣卻無力相救。後來丁儀因為職事被收捕下獄。
[18]
丁儀個人作品
丁儀人物評價
曹操:“丁掾,好士也,即使其兩目盲,尚當與女,何況但眇?是吾兒誤我。”
[6]
曹丕:“正禮目不便,誠恐愛女未必悦也。以為不如與伏波子楙。”
[7]
何夔:“為不義適足害其身,焉能害人?且懷奸佞之心,立於明朝,其得久乎!”
[8]
潘眉:“丁儀、丁廙,官不過右刺奸掾及黃門侍郎,外無摧鋒接刃之功,內無升堂廟勝之效,黨於陳思王,冀搖冢嗣,啓釁骨肉,事既不成,刑戮隨之,斯實魏朝罪人,不得立傳明矣。”
[9]
丁儀思想理論
丁儀頗有思想家的丰采,他寫過一篇《刑禮論》,文章兼取儒、法兩家之説,一方面強調先禮而後刑,同時又指出,所謂禮決不僅僅是叔嫂不親之類的倫理規範,而是必須別男女,定夫婦,分土地,班食物,要先行把這些維持社會生活正常運轉的種種必要條件安排好,然後才去懲罰那些不合於正常秩序的言行。
[11]
丁儀親屬成員
丁儀父親
丁儀弟弟
丁廙,黃門侍郎。
[21]
丁儀藝術形象
丁儀文學形象
在小説《三國演義》中,丁儀出場於第七十九回《兄逼弟曹植賦詩 侄陷叔劉封伏法》。曹操去世後,曹植不奔喪,曹丕派使者問罪,曹植正與丁儀兄弟喝得爛醉,不予理會使者,丁儀更是破口大罵。後來許褚將他們都綁在車上,押解到鄴郡。曹丕下令,先將丁儀、丁廙等盡行誅戳。
[12]
丁儀影視形象
年份 | 影視類型 | 劇名 | 飾演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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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 | 電視劇 | 《洛神》 | |
1994 | 電視劇 | 《三國演義》 | 劉明月 |
2002 | 電視劇 | 《洛神》 | |
2017 | 電視劇 | 《軍師聯盟》 |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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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魏略》:丁儀字正禮,沛郡人也。父衝,宿與太祖親善,時隨乘輿。見國家未定,乃與太祖書曰:“足下平生常喟然有匡佐之志,今其時矣。”是時張楊適還河內,太祖得其書,乃引軍迎天子東詣許,以衝為司隸校尉。後數來過諸將飲,酒美不能止,醉爛腸死。太祖以衝前見開導,常德之。聞儀為令士,雖未見,欲以愛女妻之,以問五官將。五官將曰:“女人觀貌,而正禮目不便,誠恐愛女未必悦也。以為不如與伏波子楙。”太祖從之。尋闢儀為掾,到與論議,嘉其才朗,曰:“丁掾,好士也,即使其兩目盲,尚當與女,何況但眇?是吾兒誤我。”
- 2. 《魏略》:”時儀亦恨不得尚公主,而與臨菑侯親善,數稱其奇才。太祖既有意欲立植,而儀又共贊之。
- 3. 《三國志》:植既以才見異,而丁儀、丁廙、楊脩等為之羽翼。太祖狐疑,幾為太子者數矣。而植任性而行,不自雕勵,飲酒不節。文帝御之以術,矯情自飾,宮人左右,併為之説,故遂定為嗣。
- 4. 《資治通鑑》:是時西曹掾沛國丁儀用事,之獲罪,儀有力焉;羣下畏之側目。尚書僕射何夔及東曹屬東莞徐奕獨不事儀,儀譖奕,出為魏郡太守,賴桓階左右之得免。尚書傅選謂何夔曰:“儀已害毛,子宜少下之。”夔曰:“為不義,適足害其身,焉能害人!且懷奸佞之心,立於明朝,其得久乎!”
- 5. 《資治通鑑》:王弟鄢陵侯彰等皆就國。臨監國謁者灌均,希指秦“臨侯植醉酒悖慢,動脅使者。”王貶植為安鄉侯,誅右刺奸掾沛國丁儀及弟黃門侍郎並其男口,皆植之黨也。
- 6. 三國志 魏書十九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2-10-27]
- 7. 《三國志·曹植傳》:正禮目不便,誠恐愛女未必悦也。以為不如與伏波子楙。
- 8. 《三國志·魏書·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第十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8-10]
- 9. 潘眉·《三國志考證》
- 10. 王鳴盛·《十七史商榷》
- 11. 《刑理論》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8-10]
- 12. 兄逼弟曹植賦詩 侄陷叔劉封伏法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5-08-10]
- 13. 《十七史商榷》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網絡版[引用日期2023-12-28]
- 14.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十二·魏書十二·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第十二》:轉為雍州刺史,復還為東曹屬。丁儀等見寵於時,並害之,而奕終不為動。【魏書曰:或謂奕曰:"夫以史魚之直,孰與蘧伯玉之智?丁儀方貴重,宜思所以下之。"奕曰:"以公明聖,儀豈得行其偽乎!且奸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子寧以他規我。"傅子曰:武皇帝,至明也。崔琰、徐奕,一時清賢,皆以忠信顯於魏朝;丁儀間之,徐奕失位而崔琰被誅。】出為魏郡太守。
- 15.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十二·魏書十二·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第十二》:魏國既建,拜尚書僕射。【魏書曰:時丁儀兄弟方進寵,儀與夔不合。尚書傅巽謂夔曰:"儀不相好已甚,子友毛玠,玠等儀已害之矣。子宜少下之!"夔曰:"為不義適足害其身,焉能害人?且懷奸佞之心,立於明朝,其得久乎!"夔終不屈志,儀後果以兇偽敗。】
- 16. 《三國志·卷二十二·魏書二十二·桓二陳徐衞盧傳第二十二》:太祖定荊州,聞其為張羨謀也,異之,闢為丞相掾主簿,遷趙郡太守。魏國初建,為虎賁中郎將侍中。時太子未定,而臨菑侯植有寵。階數陳文帝德優齒長,宜為儲副,公規密諫,前後懇至。又毛玠、徐奕以剛蹇少黨,而為西曹掾丁儀所不善,儀屢言其短,賴階左右以自全保。
- 17.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十九·魏書十九·任城陳蕭王傳第十九》:【世語曰:脩年二十五,以名公子有才能,為太祖所器,與丁儀兄弟,皆欲以植為嗣。太子患之,以車載廢簏,內朝歌長吳質與謀。】
- 18.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十九·魏書十九·任城陳蕭王傳第十九》:【魏略曰:……及太子立,欲治儀罪,轉儀為右刺奸掾,欲儀自裁而儀不能。乃對中領軍夏侯尚叩頭求哀,尚為涕泣而不能救。後遂因職事收付獄,殺之。】
- 19. 《三國志·卷十九·魏書十九·任城陳蕭王傳第十九》:文帝即王位,誅丁儀、丁廙並其男口。
- 20. 全後漢文卷九十四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4-03-29]
- 21. 裴松之注《三國志·卷十九·魏書十九·任城陳蕭王傳第十九》:【廙字敬禮,儀之弟也。文士傳曰:廙少有才姿,博學洽聞。初闢公府,建安中為黃門侍郎。廙嘗從容謂太祖曰:"臨菑侯天性仁孝,發於自然,而聰明智達,其殆庶幾。至於博學淵識,文章絕倫。當今天下之賢才君子,不問少長,皆願從其遊而為之死,實天所以鍾福於大魏,而永授無窮之祚也。"欲以勸動太祖。太祖答曰:"植,吾愛之,安能若卿言!吾欲立之為嗣,何如?"廙曰:"此國家之所以興衰,天下之所以存亡,非愚劣瑣賤者所敢與及。廙聞知臣莫若於君,知子莫若於父。至於君不論明闇,父不問賢愚,而能常知其臣子者何?蓋由相知非一事一物,相盡非一旦一夕。況明公加之以聖哲,習之以人子。今發明達之命,吐永安之言,可謂上應天命,下合人心,得之於須臾,垂之於萬世者也。廙不避斧鉞之誅,敢不盡言!"太祖深納之。】
- 22. 《太平御覽·卷七百四十·疾病部三》引《魏略》曰:太祖聞丁儀為令士,雖未見,欲以愛女妻之,以問五官將。曰:"女人觀貌而正禮,目不便,誠恐愛女未必悦也。以為不如與伏波子楙。"太祖從之。尋闢儀為掾,到與論議,嘉其才朗,曰:"丁掾好士也!即使其兩目盲,當與女,何況但眇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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