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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戰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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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戰奇法》是我國古代一部頗具特色的兵書,自從產生以來一再刊行,廣為流傳,為後世兵家所重視和推崇,被列為“中國古代十大兵書”之一。《百戰奇法》將戰爭諸方面概括歸納為100個題目,即“百戰”,其與《武經七書》特別是與《孫子兵法》關係密切引用百條古兵法警句,繼承和發展了我國古代軍事思想。 [1] 
書    名
百戰奇法
別    名
清雍正後被更名《百戰奇略
作    者
無名氏(宋)
類    別
社會科學
譯    者
劉彥強
出版社
寧夏人民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8年3月
頁    數
346 頁
定    價
36 元
開    本
大32開
裝    幀
平裝
ISBN
9787227037231 [1] 
成    書
北宋末
歷史首編
謝枋得(南宋末)

百戰奇法書本介紹

中國古代分條論述戰法的兵書。約成書於北宋末。明崇禎本《韜略世法》稱該書為南宋末謝枋得編輯,原作者已不可考。清雍正後被更名為《百戰奇略》,題明劉基撰,實系清人偽託。現有明刻本存世,10卷,3萬餘字。《百戰奇法》以《武經七書》等古代兵法為依據,以五代前的戰例相印證,書列百目,着重論述了古代戰爭的作戰原則和方法。它指出:“用兵之道,以計為首”(明弘治十七年《武經總要》附刻本《百戰奇法》,下同),瞭解和分析敵我的實際情況,是制定用兵方略的前提。只有在“計料已審”之後出兵,才能無往而不勝。
它認為:“凡兵家之法,要在應變。”強調因變制敵、靈活用兵,不同敵情采取不同作戰方式。有勝利把握時,要採取進攻作戰,無勝利把握時,則應採取防禦作戰;我眾敵寡時,要分兵多路進擊敵人,敵眾我寡時,“當合軍以擊之”;對初來陣勢未定之敵,要“先以兵急擊之”,對陣嚴鋒鋭之敵,則“候其陣久氣衰起而擊之”;對人多糧少、外無救援的守城之敵,要緩攻,而對人少糧多、外有強援的守敵,則應速取,等等。
強調要採取各種巧妙手段惑敵、誤敵,致敵“有破滅之勢”而殲之。如,我強則示敵以弱,我弱則示敵以強;我欲遠渡,示敵以近濟,我欲近攻,則示敵以遠擊;敵強則“卑辭厚禮,以驕其志”,敵眾“則設虛形以分其勢”,敵貪婪則設餌“以利誘之”,敵之君臣和則“遣諜者以間之”,敵之鄰國則交之“以為己援”;交戰中,或“驚前掩後”,或“聲東而擊西”,“使敵人不知其所備”,以出奇制勝,等等。
還強調作戰中要充分利用有利地形、氣候等自然條件,認為這是實現“以寡敵眾,以弱勝強”的重要因素。因此,主張“若有形勢便利之處,宜爭先據之”:山戰“須居高阜”,谷戰“必依附山谷”,水戰“須居上風、上流”,澤戰則應堅守“環龜”(即四周低中間高之地)。並且,在不同地形、氣候條件下作戰,要採取不同的作戰手段和戰法:在丘陵山地對敵騎兵作戰,要使用步兵;在平原曠野對敵步兵作戰,要使用騎兵和戰車;在乾旱天候對營於草莽山林之敵,可採取火攻;而在風雪天氣作戰,則要乘敵不備,“潛兵擊之”,等等。
《百戰奇法》對軍事鬥爭中的對立統一關係,諸如強與弱、眾與寡、攻與守、進與退、勝與敗、安與危、利與害等,分篇立論,對比分析,説明相反相成的道理,具有樸素的辯證思想。該書簡明扼要,事理結合地論述用兵之道,頗具特色,有參考價值。但書中所反映的統治階級企圖靠戰爭進行掠奪的思想等內容,則是封建糟粕。

百戰奇法作者介紹

《百戰奇法》是中國古代分條論述戰法的兵書。約成書於北宋末。明崇禎本《韜略世法》稱該書為南宋末謝枋得編輯,原作者已不可考。清雍正後被更名為《百戰奇略》,題明劉基撰,實系清人偽託。現有明刻本存世,10卷,3萬餘字。
劉基(1311年7月1日-1375年4月16日),字伯温,諡曰文成,漢族,温州文成縣南田人(舊屬青田縣)。故時人稱他劉青田,明洪武三年封誠意伯,人們又稱他劉誠意。武宗正德九年被追贈太師,諡文成,後人又稱他劉文成、文成公。元末明初政治家、軍事家與文學家。通經史、曉天文、精兵法。他以輔佐朱元璋完成帝業、開創明朝並盡力保持國家的安定,因而馳名天下,被後人比作為諸葛武侯。朱元璋多次稱劉基為:“吾之子房也。”在文學史上,劉基與宋濂、高啓並稱“明初詩文三大家”。

百戰奇法目錄

第三卷 驕戰 交戰 形戰 勢戰 晝戰 夜戰 備戰 糧戰 導戰 知戰
第七卷 挑戰 致戰 遠戰 近戰 水戰 火戰 緩戰 速戰 整戰 亂戰

百戰奇法全書內容

一、計戰
凡用兵之道,以計為首。未戰之時,先料敵將之賢愚,敵之強弱,兵之眾寡,地之險易,糧之虛實。計料已審,然後出兵,無有不勝。
法曰:料敵制勝,計險厄遠近,上將之道也。(孫子·地形)
二、謀戰
凡敵始有謀,我從而攻之,使彼計衰而屈服。
法曰:上兵伐謀。(孫子·謀攻)
三、間戰
凡欲征伐,先用間諜,覘(chān)敵之眾寡、虛實、動靜,然後興師,則大功可立,戰無不勝。
法曰:無所不用間也。(孫子·用間)
四、選戰
凡與敵戰,須要選揀勇將、鋭卒,使為先鋒,一則壯其志,一則挫敵威。
法曰:兵無選鋒曰北。(孫子·地形)
五、步戰
凡步兵與車騎戰者,必依丘陵、險阻、林木而戰則勝。若遇平易之道,須用拒馬槍為方陣,步兵在內。馬軍、步兵中分為駐隊、戰隊。駐隊守陣,戰隊出戰;戰隊守陣,駐隊出戰。敵攻我一面,則我兩哨出兵,從旁以掩之;敵攻我兩面,我分兵從後以搗之;敵攻我四面,我為圓陣,分兵四出以奮擊之。敵若敗走,以騎兵追之,步兵隨其後,乃必勝之法。
法曰:步兵與車騎戰者,必依丘陵、險阻,如無險阻,令我士卒為行馬、疾藜。(六韜·犬韜·戰步第六十)
六、騎戰
凡騎兵與步兵戰者,若遇山林、險阻、陂澤之地,疾行急去,是必敗之地,勿得與戰。欲戰者,須得平易之地,進退無礙,戰則必勝。
法曰:易地則用騎。(通典·兵十二)
七、舟戰
凡與敵戰於江湖之間,必有舟楫,須居上風、上流。上風者,順風,用火以焚之;上流者,隨勢,使戰艦以衝之,則戰無不勝。
法曰:欲戰者,無迎水流。(孫子·行軍)
八、車戰
凡與步、騎戰於平原曠野,必須用偏箱、鹿角車為方陣,以戰則勝。所謂一則治力,一則前拒,一則整束部伍也。
法曰:廣地則用軍車。(唐太宗李衞公問對)
九、信戰
凡與敵戰,士卒蹈萬死一生之地,而無悔懼之心者,皆信令使然也。上好信以任誠,則下用情而無疑,故戰無不勝。
法曰:信則不欺。(六韜·龍韜·論將第十九)
十、教戰
凡欲興師,必先教戰。三軍之士,素習離合、聚散之法,備諳坐作、進退之令,使之遇敵,視旌麾以應變,聽金鼓而進退。如此,則戰無不勝。
法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論語·子路)
十一、眾戰
凡戰,若我眾敵寡,不可戰於險阻之間,須要平易寬廣之地。聞鼓則進,聞金則止,無有不勝。
法曰:用眾進止。(司馬法·用眾第五)
十二、寡戰
凡戰,若以寡敵眾,必以日暮,或伏於深草,或邀於隘路,戰則必勝。
法曰:用少者務隘。(吳子·應變第五)
十三、愛戰
凡與敵戰,士卒寧進死,而不肯退生者,皆將恩惠使然也。三軍知在上之人愛我如子之至,則我之愛上也如父之極。故陷危亡之地,而無不願死以報上之德。
法曰:視民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孫子·地形)
十四、威戰
凡與敵戰,士卒前進而不敢退後,是畏我而不畏敵也。若敢退而不敢進者,是畏敵而不畏我也。將使士卒赴湯蹈火而不違者,是威嚴使然也。
法曰:威克厥愛,允濟。(尚書·胤徵)
十五、賞戰
凡高城深池,矢石繁下,士卒爭先登;白刃始合,士卒爭先赴者,必誘之以重賞,則敵無不克焉。
法曰: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三略·上略)
十六、罰戰
凡戰,使士卒遇敵敢進而不敢退,退一寸者,必懲之以重刑,故可以取勝也。
法曰:罰不遷列。(司馬法·天子之義第二)
十七、主戰
凡戰,若彼為客、我為主,不可輕戰。為吾兵安,士卒顧家,當集人聚谷,保城備險,絕其糧道。彼挑戰不得,轉輸不至,候其困敝擊之,必勝。
法曰:自戰其地為散地。(孫子·九地)
十八、客戰
凡戰,若彼為主、我為客,唯務深入。深入,則為主者不能勝也。謂客在重地,主在散地故耳。
法曰:深入則專。(孫子·九地)
十九、強戰
凡與敵戰,若我眾強,可偽示怯弱以誘之,敵必輕來與我戰,吾以鋭卒擊之,其軍必敗。
法曰:能而示之不能。(孫子·始計)
二十、弱戰
凡與敵戰,若敵眾我寡,敵強我弱,須多設旌旗,倍增火灶,示強於敵,使彼莫能測我眾寡、強弱之勢,則敵必不輕與我戰,我可速去,則全軍遠害。
法曰:強弱,形也。(孫子·兵勢)
二十一、驕戰
凡敵人強盛,未能必取,須當卑詞厚禮,以驕其志,候其有釁隙可乘,一舉可破。
法曰:卑而驕之。(孫子·始計)
二十二、交戰
凡與敵戰,傍與鄰國,當卑詞厚賂結之,以為己援。若我攻敵人之前,彼犄其後,則敵人必敗。
法曰:衢地則合交。(孫子·九地)
二十三、形戰
凡與敵戰,若彼眾多,則設虛形以分其勢,彼不敢不分兵以備我。敵勢既分,其兵必寡;我專為一,其卒自眾。以眾擊寡,無有不勝。
法曰:形人而我無形。(孫子·虛實)
二十四、勢戰
凡戰,所謂勢者,乘勢也。因敵有破滅之勢,則我從而迫之,其軍必潰。
法曰:因勢破之。(三略·上略)
二十五、晝戰
凡與敵晝戰,須多設旌旗,以為疑兵,使敵莫能測其眾寡,則勝。
法曰:晝戰多旌旗。(孫子·軍爭)
二十六、夜戰
凡與敵夜戰,須多用火鼓,所以變亂敵之耳目,使其不知所以備我之計,則勝。
法曰:夜戰多火鼓。(孫子·軍爭)
二十七、備戰
凡出師征討,行則備其邀截,止則備其掩襲,營則防其偷盜,風則恐其火攻。若此設備,有勝而無敗。
法曰:有備不敗。(左傳·宣公十二年)
二十八、糧戰
凡與敵壘相對持,兩兵勝負未決,有糧則勝。若我之糧道,必須嚴加守護,恐為敵人所抄。若敵人餉道,可分遣鋭兵絕之。敵既無糧,其兵必走,擊之則勝。
法曰:軍無糧食則亡。(孫子·軍爭)
二十九、導戰
凡與敵戰,山川之夷險,道路之迂直,必用鄉人引而導之,乃知其利,而戰則勝。
法曰: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孫子·九地)
三十、知戰
凡興兵伐敵,所戰之地,必預知之;師至之日,能使敵人如期而來,與戰則勝。知戰地,知戰日,則所備者專,所守者固。
法曰:知戰之地,知戰之日,則可千里而會戰。(孫子·虛實)
三十一、斥戰
凡行兵之法,斥堠為先。平易用騎,險阻用步。每五人為甲,人持一白旗,遠則軍前後左右,接續候望。若見賊兵,以次遞轉,告白主將,令眾預為之備。
法曰:以虞待不虞者勝。(孫子·謀攻)
三十二、澤戰
凡出軍行師,或遇沮澤、圮毀之地,宜倍道兼行速過,不可稽留也。若不得已,與不能出其地,道遠日暮,宿師於其中,必就地形之環龜,都中高,四下為圓營,四面受敵。一則防水潦之厄,一則備四圍之寇。
法曰:歷沛歷圮,堅舍環龜。(司馬法·用眾第五)
三十三、爭戰
凡與敵戰,若有形勢便利之處,宜爭先據之,以戰則勝。若敵人先至,我不可攻,候其有變則擊之,乃利。
法曰:爭地勿攻。(孫子·九地)
三十四、地戰
凡與敵戰,三軍必要得其地利,則可以寡敵眾,以弱勝強。所謂知敵之可擊,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地利,勝之半也。此言既知彼知己,但不得地利之助,則亦不全勝。
法曰:天時不如地利。(尉繚子·戰威)
三十五、山戰
凡與敵戰,或居山林,或在平陸,須居高阜,恃於形勢,順於擊刺,便於奔衝,以戰則勝。
法曰:山上之戰,不仰其高。(諸葛亮集·便宜十六策·治軍第九)
三十六、谷戰
凡行軍越過山險而陣,必依附山谷,一則利水草,一則附險固,以戰則勝。
法曰:絕山依谷。(孫子·行軍)
三十七、攻戰
凡戰,所謂攻者,知彼者也。知彼有可破之理,則出兵以攻之,無有不勝。
法曰;可勝者,攻也。(孫子·軍形)
三十八、守戰
凡戰,所謂守者,知己者也。知己有未可勝之理,則我且固守,待敵有可勝之理,則出兵以攻之,無有不勝。
法曰:知不可勝,則守。(孫子·軍形)
三十九、先戰
凡與敵戰,若敵人初來,陣勢未定,行陣未整,先以兵急擊之,則勝。
法曰:先人有奪人之心。(左傳·昭公二十一年·引軍志)
四十、後戰
凡戰,若敵人行陣整而且鋭,未可與戰,宜堅壁待之,候其陣久氣衰,起而擊之,無有不勝。
法曰;後於人以待其衰。(左傳·昭公二十一年·引軍志)
四十一、奇戰
凡戰,所謂奇者,攻其無備,出其不意也。交戰之際,驚前掩後,衝東擊西,使敵莫知所備。如此,則勝。
法曰:敵虛,則我必為奇。(唐太宗李衞公問對)
四十二、正戰
凡與敵戰,若道路不能通,糧餉不能進,推計不能誘,利害不能惑,須用正兵。正兵者,揀士卒,利器械,明賞罰,信號令,且戰且前,則勝矣。
法曰:非正兵,安能致遠。(唐太宗李衞公問對)
四十三、虛戰
凡與敵戰,若我勢虛,當偽示以實形,使敵莫能測其虛實所在,必不敢輕與我戰,則我可以全師保軍。
法曰:敵不敢與我戰者,乖其所之也。(孫子·虛實)
四十四、實戰
凡與敵戰,若敵人勢實,我當嚴兵以備之,則敵人必不輕動。
法曰:實而備之。(孫子·始計)
四十五、輕戰
凡與敵戰,必須料敵詳審而後出兵。若不計而進,不謀而戰,則必為敵人所敗矣。
法曰;勇者必輕合,輕合而不知利。(吳子·論將)
四十六、重戰
凡與敵戰,須務持重,見利則動,不見利則止,慎不可輕舉也。若此,則必不陷於死地。
法曰:不動如山。(孫子·軍爭)
四十七、利戰
凡與敵戰,其將愚而不知變,可誘之以利。彼貪利而不知害,可設伏兵以擊之,其軍必敗。
法曰:利而誘之。(孫子·始計)
四十八、害戰
凡與敵各守疆界,若敵人寇抄我境,以擾邊民,可於害處設伏兵,或築障塞以邀之,敵必不敢輕來。
法曰:能使敵人不得至者,害之也。(孫子·虛實)
四十九、安戰
凡敵人遠來氣鋭,利於速戰;我深溝高壘,安守勿應,以待其敝。若彼以事撓我求戰,亦不可動。
法曰:安則靜。(孫子·兵勢)
五十、危戰
凡與敵戰,若陷在危亡之地,當激勵將士決死而戰,不可懷生,則勝。
法曰:兵士甚陷,則不懼。(孫子·九地)
五十一、死戰
凡敵人強盛,吾士卒疑惑,未肯用命,須置之死地,告令三軍,亦不獲已。殺牛燔車,以享戰士,燒棄糧食,填夷井灶,焚舟破釜,絕去其生慮,則必勝。
法曰:必死則生。(吳子·治兵第三)
五十二、生戰
凡與敵戰,若地利已得,士卒已陣,法令已行,奇兵已設,要當割棄性命而戰,則勝。若為將臨陣畏怯,欲要生,反為所殺。
法曰:幸生則死。(吳子·治兵第三)
五十三、飢戰
凡興兵征討,深入敵地,芻糧乏闕,必須分兵抄掠,據其倉廩,奪其蓄積,以繼軍餉,則勝。
法曰:因糧於敵,故軍食可足也。(孫子·作戰)
五十四、飽戰
凡敵人遠來,糧食不繼,敵飢我飽,可堅壁不戰,持久以敝 之,絕其糧道。彼退走,密遣奇兵,邀其歸路,縱兵追擊,破之必矣。
法曰:以飽待飢。(孫子·軍爭)
五十五、勞戰
凡與敵戰,若便利之地,敵先結陣而據之,我後去趨戰,則我勞而為敵所勝。
法曰: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孫子·虛實)
五十六、佚戰
凡與敵戰,不可恃已勝而放佚,當益加嚴厲以待敵,佚而猶勞。
法曰:有備無患。(左傳·襄公十一年)
五十七、勝戰
凡與敵戰,若我勝彼負,不可驕惰,當日夜嚴備以待之。敵人雖來,有備無害。
法曰:既勝若否。(司馬法·嚴位)
五十八、敗戰
凡與敵戰,若彼勝我負,未可畏怯,須思害中之利,當整勵器械,激揚士卒,候彼懈怠而擊之,則勝。
法曰:因害而患可解也。(孫子·九變)
五十九、進戰
凡與敵戰,若審知敵人有可勝之理,則宜速進兵以搗之,無有不勝。
法曰:見可則進。(吳子·料敵)
六十、退戰
凡與敵戰,若敵眾我寡,地形不利,力不可爭,當急退以避之,可以全軍。
法曰:知難而退。(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六十一、挑戰
凡與敵戰,營壘相遠,勢力相均,可輕騎挑攻之,伏兵以待之,其軍可破。若敵用此謀,我不可以全氣擊之。
法曰:遠而挑戰,欲人之進也。(孫子·行軍)
六十二、致戰
凡致敵來戰,則彼勢常虛;不能赴戰,則我勢常實。多方以致敵之來,我據便地而待之,無有不勝。
法曰:致人而不致於人。(孫子·虛實)
六十三、遠戰
凡與敵阻水相拒,我欲遠渡,可多設舟楫,示之若近濟,則敵必並眾應之,我出其空虛以濟。如無舟楫,可用竹木、蒲葦、罌缶、甕囊、槍桿之屬,綴為排筏,皆可濟渡。
法曰:遠而示之近。(孫子·始計)
六十四、近戰
凡與敵夾水為陣,我欲攻近,反示以遠,須多設疑兵,上下遠渡,敵必分兵來應,我可以潛師近襲之,其軍可破。
法曰:近而示遠。(孫子·始計)
六十五、水戰
凡與敵戰,或岸邊為陣,或水上泊舟,皆謂之水戰。若近水為陣者,須去水稍遠,一則誘敵使渡,一則示敵無疑。我欲必戰,勿近水迎敵,恐其不得渡。我欲不戰,則拒水阻之,使敵不得濟。若敵率兵渡水來戰,可於水邊伺其半濟而擊之,則利。
法曰:涉水半渡可擊。(吳子·料敵第二)
六十六、火戰
凡戰,若敵人居近草莽,營舍茅竹,積芻聚糧,天時燥旱,因風縱火以焚之,選精兵以擊之,其軍可破。
法曰:行火必有因。(孫子·火攻)
六十七、緩戰
凡攻城之法,最為下策,不得已而為之。所謂三月修器械,三月成距堙者,六月也。謂戒為己者,忿躁不待攻具而令士卒蟻附,恐傷人之多故也。若彼城高池深,多人而少糧,外無救援,可羈縻取之,則利。
法曰:其徐如林。(孫子·軍爭)
六十八、速戰
凡攻城圍邑,若敵糧多人少,外有救援,可以速攻,則勝。
法曰:兵貴神速。(孫子·作戰)
六十九、整戰
凡與敵戰,若敵人行陣整齊,士卒安靜,未可輕戰,伺其變動擊之,則利。
法曰;無邀正正之旗。(孫子·軍爭)
七十、亂戰
凡與敵戰,若敵人行陣不整,士卒喧譁,宜急出兵以擊之,則利。
法曰:亂而取之。(孫子·始計)
七十一、分戰
凡與敵戰,若我眾敵寡,當擇平易寬廣之地以勝之。若五倍於敵,則三術為正,二術為奇;三倍於敵,二術為正,一術為奇。所謂一以當其前,一以攻其後。
法曰:分不分為縻軍。(唐太宗李衞公問對)
七十二、合戰
凡兵散則勢弱,聚則勢強,兵家之常情也。若我兵分屯數處,敵若以眾攻我,當合軍以擊之。
法曰:聚不聚為孤旅。(唐太宗李衞公問對)
七十三、怒戰
凡與敵戰,須激勵士卒,使忿怒而後出戰。
法曰:殺敵者,怒也。(孫子·作戰)
七十四、氣戰
夫將之所以戰者,兵也;兵之所以戰者,氣也;氣之所以盛者,鼓也。能作士卒之氣,則不可太頻,太頻則氣易衰;不可太遠,太遠則力易竭。須度敵人之至六七十步之內,及可以鼓,令士卒進戰。彼衰我盛,敗之必矣。
法曰:氣實則鬥,氣奪則走。(尉繚子·戰威第四)
七十五、逐戰
凡追奔逐北,須審真偽。若旗齊鼓應,號令如一,紛紛紜紜,雖退走,非敗也,必有奇也,須當慮之。若旗參差而不齊,鼓大小而不應,號令喧囂而不一,此真敗卻也,可以力逐。
法曰:凡從勿怠,敵人或止於路,則慮之。(司馬法·用眾第五)
七十六、歸戰
凡與敵相攻,若敵無故退歸,必須審察,果力疲糧竭,可選輕鋭躡之。若是歸師,則不可遏也。
法曰:歸師勿遏。(孫子·軍爭)
七十七、不戰
凡戰,若敵眾我寡,敵強我弱,兵勢不利,彼或遠來,糧餉不絕,皆不可與戰,宜堅壁持久以敝之,則敵可破。
法曰:不戰在我。(唐太宗李衞公問對)
七十八、必戰
凡興師深入敵境,若彼堅壁不與我戰,欲老我師,當攻其君主,搗其巢穴,截其歸路,斷其糧草,彼必不得已而須戰,我以鋭卒擊之,可敗。
法曰:我欲戰,敵雖深溝高壘,不得不與我戰者,攻其所必救也。(孫子·虛實)
七十九、避戰
凡戰,若敵強我弱,敵初來氣鋭,且當避之,伺其疲敝而擊之,則勝。
法曰:避其鋭氣,擊其惰歸。(孫子·軍爭)
八十、圍戰
凡圍戰之道,圍其四面,須開一角,以示生路,使敵戰不堅,則城可拔,軍可破。
法曰:圍師必缺。(孫子·軍爭)
八十一、聲戰
凡戰,所謂聲者,張虛聲也。聲東而擊西,聲彼而擊此,使敵人不知其所備,則我所攻者,及敵人所不守也。
法曰:善攻者,敵不知其所守。(孫子·虛實)
八十二、和戰
凡與敵戰,必先遣使約和。敵雖許諾,言語不一。因其懈怠,選鋭卒擊之,其軍可敗。
法曰:無約而請和者,謀也。(孫子·行軍)
八十三、受戰
凡戰,若敵眾我寡,暴來圍我,須相察眾寡虛實之形,不可輕易遁去,恐為尾擊。當圓陣外向,受敵之圍,雖有缺處,我自塞之,以堅士卒心,四面奮擊,必獲其利。
法曰:敵若眾,則相眾而受敵。(司馬法·用眾第五)
八十四、降戰
凡戰,若敵人來降,必要察其真偽。遠明斥堠,日夜設備,不可怠忽。嚴令偏裨,整兵以待之,則勝,不然則敗。
法曰:受降如受敵。(舊唐書·裴行儉傳)
八十五、天戰
凡欲興師動眾,伐罪弔民,必在天時,非孤虛向背也。乃君暗政亂,兵驕民困,放逐賢人,誅殺無辜,旱蝗冰雹,敵國有此,舉兵攻之,無有不勝。
法曰:順天時而制征討。(孫子·始計)
八十六、人戰
凡戰,所謂人者,推人事而破妖祥也。行軍之際,或梟集牙旗,或杯酒變血,或麾竿毀折,惟主將決之。若以順討逆,以直伐曲,以賢擊愚,皆無疑也。
法曰:禁祥去疑,至死無所之。(孫子·九地)
八十七、難戰
凡為將之道,要在甘苦共眾,如遇危險之地,不可舍眾而自全,不可臨難而苟免,護衞周旋,同其生死。如此,則三軍之士豈忘已哉?
法曰:見危難,毋忘其眾。(司馬法·定爵第三)
八十八、易戰
凡攻戰之法,從易者始。敵若屯備數處,必有強弱眾寡。我可遠其強而攻其弱,避其眾而擊其寡,則無不勝。
法曰:善戰者,勝於易勝者也。(孫子·軍形)
八十九、離戰
凡與敵戰,可密候鄰國君臣交接有隙,乃遣諜者以伺之。彼若猜貳,我以精兵乘之,必得所欲。
法曰:親而離之。(孫子·始計)
九十、餌戰
凡戰,所謂餌者,非謂兵者置毒於飲食,但以利誘之,皆為餌兵也。如交鋒之際,或乘牛馬,或委財物,或舍輜重,切不可取之,取之必敗。
法曰:餌兵勿食。(孫子·軍爭)
九十一、疑戰
凡與敵對壘,我欲襲敵,須叢聚草木,多張旗幟,以為人屯,使敵備東,而我擊其西,則必勝。或我欲退,偽為虛陣,設留而退,敵必不敢追我。
法曰:眾草多障者,疑也。(孫子·行軍)
九十二、窮戰
凡戰,如我眾敵寡,彼必畏我軍勢,不戰而遁,切勿追之,蓋物極則反也。宜整兵緩追,則勝。
法曰:窮寇勿追。(孫子·軍爭)
九十三、風戰
凡與敵戰,若遇風順,致勢而擊之;或遇風逆,出不意而搗之,則無有不勝。
法曰:風順致勢而從之,風逆堅陣以待之。(吳子·治兵)
九十四、雪戰
凡與敵人相攻,若雨雪不止,覘敵無備,可潛兵擊之,其勢可破。
法曰:攻其所不戒。(孫子·九地)
九十五、養戰
凡與敵戰,若我軍曾經挫衄,須審察士卒之氣,氣盛則激勵再戰;氣衰則且養鋭,待其可用而使之。
法曰:謹養勿勞,並氣積力。(孫子·九地)
九十六、畏戰
凡與敵戰,軍中有畏怯者,鼓之不進,未聞金先退,須擇而殺之,以戒其眾。若三軍之士,人人皆懼,則不可加誅戮。須假之以顏色,示以不畏,説以利害,喻以不死,則眾心自安。
法曰:執戮禁畏,太畏則勿殺戮,示之以顏色,告之以所生。(司馬法·嚴位第四)
九十七、書戰
凡與敵對壘,不可令軍士通家書,親戚往來,恐言語不一,眾心疑惑。
法曰:信通問,則心有所恐;親戚往來,則心有所戀。(司馬法·用眾)
九十八、變戰
凡兵家之法,要在應變。好在知兵,舉動必先料敵。敵無變動,則待之;乘其有變,隨而應之,乃利。
法曰:能因敵變化而取勝者,謂之神。(孫子·虛實)
九十九、好戰
夫兵者,兇器也;戰者,逆德也,實不得已而用之。不可以國之大,民之眾,盡鋭征伐,爭戰不止,終致敗亡,悔無所追。然兵猶火也,弗戢(jí),將有自焚之患,黷武窮兵,禍不旋踵。
法曰:國雖大,好戰必亡。(司馬法·仁本第一)
一百、忘戰
凡安不忘危,治不忘亂,聖人之深戒也。天下無事,不可廢武,慮有弗庭,無以捍禦。必須內修文德,外嚴武備,懷柔遠人,戒不虞也。四時講武之禮,所以示國不忘戰。不忘戰者,教民不離乎習兵也。
法曰:天下雖平,忘戰必傾。(司馬法·仁本第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