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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38.3
鎖定
- 中文名
- 可充電型鋰電池操作規範
- 外文名
- un38.3
- 目 標
- 確保航空運輸安全
- 規定基礎
- 國際航協《危險物品規則》
un38.3規範制定
un38.3依據
根據民航規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對鋰電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最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電池UN38.3安全檢測報告。該報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廠家提供。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
un38.3要求
UN38.3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温循環、振動試驗、衝擊試驗、 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並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還須通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
un38.3具體事宜
un38.3產品範圍
1. 各種鉛酸蓄電池(如汽車啓動用鉛酸 蓄電池、固定型鉛酸蓄電池、小型閥控密封鉛酸蓄電池等)
un38.3測試標準
UN38.3測試項目及判定測試合格標準
UN38.3測試項目
T.1高度模擬試驗
在壓力≤11.6kPa,温度20±5℃的條件下,保存6小時以上,無漏液、排氣、解體、破裂,燃燒。
T.2熱測試
T.3振動試驗
(總偏移1.6毫米)並增加頻率直到最大加速度達到8gn(頻率約為50赫茲)。將最大
加速度保持在8gn直到頻率增加到200赫茲。
T.4衝擊試驗
150g、6ms或50g、11ms半正弦衝擊,每個安裝方向進行3次,總共18次;
T.5外短路試驗
在55±2℃、外電阻<0.1Ω條件下短路,短路時間持續到電池温度回到55±2℃後1h。
T.6碰撞試驗
9.1kg重物自61±2.5cm高處落於放有15.8mm圓棒的電池上,檢測電池表面温度。
T.7過充電試驗
T.8強制放電試驗
判定測試合格標準
(a)在試驗T.1至T.6中,沒有發生解體或起火 。
1.目視觀察沒有看到排氣或滲漏。
2.沒有發生導致重量損失超過表38.3.4.7.1所示者的排氣或滲漏。
(c)在試驗T.3和T.6中,流出物不是毒性或腐蝕性物質。
1.目視觀察沒有看到排氣或滲漏。
2.沒有發生導致重量損失超過表38.3.4.7.1所示者的排氣或滲漏。
包裝要求及條件限制
un38.3包裝要求
1、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
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並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
2、除非安裝在設備中,每個包裝件如果裝有超過 24個原電池或 12 個電池,
必須還要滿足以下要求:
(1)每個包裝件必須用標記説明內含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採取的特殊措
施。
(2)每票貨必須有隨機文件來説明包裝件中裝有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採取
的特殊措施。
(3)每個包裝件必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 的跌落試驗, 而不損壞包裝件內
的電池或元電池,並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
(4)除非鋰電池安裝在設備中,否則每個包裝件的毛重不得超過 30kg。
條件限制
交運的鋰電池及鋰電池組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條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非危險品)運輸。如果下述任一條件無法滿足,則應按 UN3090 或 UN3091 的危險品收運要求操作
(一)、對鋰含量的限制
量含量不超過 1.5g。
注:原電池亦稱做電池芯。
量不超過 8g。
注:上述“鋰含量”是指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的陽極上具有的金屬鋰的量。
而對於鋰離子電池,以克為單位的“鋰當量含量”的計算方法是以 0.3 乘以額定
則其“鋰當量含量”為:0.3 X 0.8(安培小時)=0.24 克。
(二)、符合 UN 測試要求
每個類型的原電池及電池,經測試證明其符合《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第 3 部分 38.3 款的所有要求。
(三)、包裝要求
1、除非安裝在設備中(如安裝在手機、照相機、對講機、筆記本電腦等),電池及原電池必須單獨包裝以防短路,並裝于堅固的外包裝內。
2、除非安裝在設備中,每個包裝件如果裝有超過24個原電池或12個電池,必須還要滿足以下要求:
(1)每個包裝件必須用標記説明內含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採取的特殊措施。
(2)每票貨必須有隨機文件來説明包裝件中裝有鋰電池及包裝件破損時應採取的特殊措施。
(3)每個包裝件必須能承受任何取向的1.2m的跌落試驗, 而不損壞包裝件內的電池或元電池,並沒有改變其中電池的位置以至電池與電池(或原電池與原電池)互相接觸、沒有電池自包裝件中漏出。
(4)如電池單獨運輸每個包裝件的毛重不得超過10kg。
un38.3新版內容
un38.3前言
UN38.3 新版本(Rev.5)發佈及其內容介紹
United Nations《關於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試驗和標準手冊》 (Recommendations on th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 Rev.5版本已於2009年12月31日發佈,其將取代現行的版本Rev.4-2003。據相關消息,部分國家和地區運輸監管部門已開始使用該新版本,但也有部分地區將於2011年1月1日開始施行。在新版本《試驗和標準手冊》裏面,其中的第38.3節針對鋰金屬和鋰離子電池的檢測要求還是有比較大的改動。
un38.3改動內容
與UN38.3的原版本 Rev.4-2003 相比,新版本的主要改動內容如下:
1. 對於大型電池及電芯的定義有明顯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