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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嵩

鎖定
龐嵩(1510~1587),字振卿,學者稱“弼唐先生”,南海縣弼唐鄉(今廣東佛山弼唐村)人,明朝嘉靖十三年(1534)舉人,官至雲南曲靖知府
全    名
龐嵩
別    名
弼唐先生
振卿
所處時代
明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南海縣弼唐鄉(今廣東佛山弼唐村)
出生日期
1510年
逝世日期
1587年
主要作品
《刑曹志》
最高官職
雲南曲靖知府

龐嵩人物生平

嘉靖十三年(1534),考中舉人,講學於羅浮山,隨從求學的人云集。
嘉靖二十三年(1544),歷任應天府通判治中,在任八年。應天府府尹空缺,龐嵩屢次暫代。龐嵩剛上任時,遇上饑荒,上司命他管理賑災。公粟用盡,龐嵩找到巨室富家借貸,救活六萬七千餘人。龐嵩減免拖欠的賦税,推遲賦税與傜役,號召逃亡在外的農民回來重整家園,復業者十萬餘人。南京百姓苦於徭役沉重,龐嵩竭力調劑,凡優免户及寄居客户、詭稱官户、寄莊户、女户、神帛堂匠户,都用於調劑苦役,減輕百姓負擔。江寧縣葛仙鄉、永豐鄉,頻遭水患,居民只有七户。龐嵩為他們修築堤壩,得田三千六百畝,立惠民莊四座,召回了四散的災民,恢復了生產。龐嵩屢破冤獄,外戚王湧、舉人趙君寵霸佔人妻,殺人,龐嵩將他們繩之以法。龐嵩每年單騎巡視所轄之縣,以壺漿自隨,百姓稱他是“龐青天”。府官在六年京察例,而復與外察。龐嵩認為非體,上疏請求中止,於是成為永制。龐嵩由於政績突出,歷任南京刑部員外郎郎中
嘉靖三十一年(1552),龐嵩升任雲南曲靖知府,政績卓著。中察典,以年老罷官,而年僅五十歲。龐嵩再次師從湛若水。去世後,應天府、曲靖府將他列入名宦祠祭祀,葛仙鄉修建專祠祭祀。 [1-3] 

龐嵩學術成就

龐嵩早年師從王守仁,精通《五經》。龐嵩集中諸生於新泉書院,進行講課。龐嵩撰《原刑》、《司刑》、《祥刑》、《明刑》四篇,曰《刑曹志》,被當時的輿論所稱讚。 [1-2] 
湛若水逝世後,龐嵩主持天關書院。其時,陳獻章及其弟子湛若水的學派被稱為“廣宗”,與稱為“浙宗”的王守仁學派分庭抗禮。龐嵩把理學這兩大派的異同點加以“會通”,指出廣宗所説的“天理”,與浙宗所説的“良知”其實是一致的,只是求證方法不同而已。兩派弟子都心悦誠服,較好地解決了兩學派的爭拗。龐嵩的學術聲望越來越高,公認為當時南粵理學宗師,被人稱為“聖儒”。為紀念他,弼唐村口大道上建有一座牌坊,上書“理學正道”和“名宦鄉賢”8個大字,他在廣州講學的地方二牌樓街也建有龐弼唐先生祠。 [3] 

龐嵩人物評價

明史》:京府佐貳鮮有舉其職者,至嵩以善政特聞。 [1] 
湛若水:北有呂涇野(呂柟),南有龐弼唐,江門(陳獻章)之緒不墮。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