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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國楨

鎖定
龍國楨(1877-1961),又名澤樹,重慶永川萬壽鄉人。留學日本中央大學法律科畢業。民國進步官員。 [1] 
中文名
龍國楨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重慶永川萬壽鄉

龍國楨人物簡介

重慶永川人,民國進步官員,留學日本日本中央大學法律科。曾任四川軍政府首任民政部長、都督參贊,並促成四川、重慶軍政府的和平合併。
先後任安徽高等審判廳檢察長、貴州高等審判廳廳長、京師檢察長、總檢察廳檢察長、四川高等法院院長、劉湘21軍顧問、四川省政府考試委員會主任、四川省政府統計室兼綜核室主任等職,為官正派。1961年病逝。

龍國楨人物生平

出生於重慶永川萬壽鄉。祖父龍昌泰,通曉儒學,精通醫理,設館教學數十年。家有祖傳田產數畝,一家人自耕自食。
龍國楨幼時在家鄉讀書,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考入四川東文學堂。畢業後,官費留學日本,在東斌學校讀書,與同學董慶伯、董特生、王佑瑜(均為四川人)等10餘人組織“興華會”(後與同盟會合併)。日本政府頒佈《取締清韓留學生規則》,留日學生十分憤慨,組織留日學生聯合會,反對日本政府的無理干涉,龍國楨被推選為學生代表,帶頭參加反抗運動。日本政府迫不得已取消了這個無理的規定,但清政府下令通緝參加反抗的留學生龍國楨等19人,龍國楨受通緝後,官費也被停止。他為了繼續留日深造,改名龍靈,考入日本中央大學法律科及研究科讀書。
宣統初立,赦免了被通緝的學生,龍國楨回國參加特科考試,籤分到外務部,但未到職,另接受四川紳班法政學堂監督邵明叔專聘,任教員。不久,大漢四川軍政府成立,龍國楨任民政部部長。
大漢四川軍政府成立數月後,擬與重慶蜀軍政府協商合併。重慶蜀軍政府提出10個條件。對此,大漢四川軍政府中意見分歧;軍人力主以武力解決;龍國楨與董特生力主和平協商。為了統一思想,都督召開行政會議。會上,龍國楨首先提出和平解決4點理由。
1、革命初起,方議出兵北伐,不可先起內爭,置清政府於度外,敗壞革命事業;
2、成、渝兩方,同是革命志士,不可自相殘殺,視同志為仇敵,喪失革命精神;
3、重慶為川中重要商埠,一旦用兵,必至糜爛桑梓,殘害人民,正與革命的目的相反;
4、渝方所提條件,無論如何苛刻,兩軍政府合併,同在一個機關,一切政務應按實際情況,可行即行,利害共通,從前條件已成公事具文,重慶軍政府縱有百個條件,此時亦可接受。
而且考慮到雙方爭執的焦點不過是人事問題,於是首先表態,願把自己擔任的民政部長職務讓出,又建議副都督也宜虛位以待。會議一致通過龍國楨提出的議案,四川歸於統一。民國元年(1912)3月,四川都督府建立,龍國楨任都督參贊。
6月,龍國楨調任四川上審院(後改名高等審判廳)院正。民國3年,轉任安徽高等審判廳廳長。民國5年,任貴州高等審判廳廳長。民國9年,龍國楨去北京司法部任參事,兼任朝陽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前身)教員。民國11年,任京師檢察廳檢察長,審理司法部部長羅文幹貪污案(即羅文幹案)。民國13年5月,龍國楨調任總檢察廳檢察長,羅文幹案便因此不了了之。龍國楨目睹黑暗官場,不免感慨萬千。民國17年,蔣介石軍隊到北京,免去龍國楨的職務。龍國楨此後閉居北京。民國20年9月,龍又任四川高等法院院長,民國22年7月,被再任南京司法部部長的羅文幹以“法官須迴避本籍”,免去龍國楨的職務。同年9月,龍國楨受劉湘之聘任第二十一軍顧問及四川省政府考試委員會主任委員,一年多後又繼任四川省政府統計室兼綜核室主任。劉湘死後,民國27年6月,龍國楨應四川省主席王瓚緒的聘請作四川省府銓敍委員會主任委員,直到民國35年銓敍委員會結束為止。
抗日戰爭中,龍國楨曾當選為四川省臨時參議員,出席過兩次省參議會會議。民國35年,龍國楨面對國統區的黑暗統治,賦閒在家。
解放初期,龍國楨經好友黃墨涵介紹加入中國民主建國會;1950年10月,應重慶相輝學院院長黃墨涵之聘擔任該院國文教授;1951年10月,相輝學院與重慶財經學院合併,龍國楨繼任教授;1952年11月參加西南高校教師進修部學習。1956年6月,龍國楨任重慶市文史館研究員。1961年病逝。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