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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漢

(清朝大臣)

鎖定
黃宗漢(1803年-1864年), [1]  字壽臣(一説字季雲,號壽臣)。晉江城內登賢鋪(今鯉城區鎮撫巷)人。 [2]  晚清官員、封疆大吏。 [1] 
黃宗漢7歲時喪父,父親死後,黃宗漢由其嫡長兄黃宗澄教養成長。黃宗漢自幼聰明又頑皮,黃宗澄對他管教特嚴,11歲遍讀羣經,能寫文章, [2]  道光十五年(1835年),黃宗漢中進士,由此躋身仕途,一路晉升。咸豐二年(1852年),黃宗漢已官至浙江巡撫一職。咸豐四年(1854年),文宗特詔褒勵,賜黃宗漢御書“忠勤正直”匾額,勉勵他“慎終如始,以成一代之名”。隨後,黃宗漢即被擢升為四川總督,任上他平冤獄、籌兵餉、鎮苗逆、治盜患,為大清王朝可謂鞠躬盡瘁。 [1] 
咸豐六年(1856年),被調京補內閣學上,兼署刑部侍郎、順天府尹。咸豐八年冬末(1858年1月),朝廷革除葉名琛職務,命黃宗漢為欽差大臣補授兩廣總督,兼通商大臣,主持兩廣軍政事務。黃宗漢力主抗擊英法聯軍,他沿途廣招義勇,經過家鄉時,募集神槍手,挑選精壯,教練步伍,集中一、二千名以備調用。到廣東後,駐紮在惠州。咸豐十年(1860年),授吏部侍郎。在京期間,宗漢與載垣、端華、肅順等主戰派過往甚密。經常相聚商議救亡大計。 [2]  後於同治三年(1864年)正月,病逝於上海,享年62歲。 [1] 
別    名
黃學義
壽臣
所處時代
晚清
民族族羣
漢人
出生地
泉州登賢鋪
出生日期
1803年
逝世日期
1864年
主要作品
《籌防紀略》,《籌海紀略》
本    名
黃宗漢

黃宗漢清朝大臣

黃宗漢人物簡介

黃宗漢 黃宗漢
黃宗漢(1803~1864年),字壽臣(一説字季雲,號壽臣),泉州登賢鋪(今鎮撫巷)人,清嘉慶八年(1803年)生,7歲喪父後由嫡長兄黃宗澄(嘉慶二十四年舉人)教養成長。道光十四年(1834年),正式中舉,第二年聯捷中進士,初選庶吉士,散館改兵部主事,充任軍機章京,歷任員外郎、郎中,升御史、給事中。道光二十五年,出任廣東督糧道,調雷瓊道,歷山東、浙江按察使。黃宗漢擔任御史時,多所彈劾。雲貴總督桂良昏庸廢事,只因他是皇親無人敢言,黃宗漢不懼權勢,上疏彈糾,擔任廣東督糧道時敢疏論該省大臣。

黃宗漢生平經歷

咸豐元年(1851年),黃宗漢遷任甘肅布政使。咸豐二年,擢升雲南巡撫,未到任又調浙江巡撫。上任後,正逢湖州一線漕糧擱淺,改留變價虧銀30多萬兩,布政使椿壽情急自縊,黃宗漢疏請原米按新闢漕運路線運送京師,獲得允准,保證京城糧食供給。咸豐三年,太平軍攻克南京,黃宗漢分兵江蘇、安徽境內,堵截太平軍進入浙江要道。小刀會在上海起義,攻陷城池,切斷海運,黃宗漢建議改在江蘇瀏河受兑,使漕糧順利北運。清軍重兵駐江南,江南大營後勤任務十分繁重,黃宗漢致書專辦軍務的欽差大臣向榮,建議江、浙、贛三省按月定額接濟,有效地解決江南大營軍餉難題。咸豐四年,文宗特詔褒獎,賜御書“忠勤正直”匾額,提升四川總督
黃宗漢在四川總督任內,積極鎮壓少數民族的反抗。咸豐六年(1856年),被調回京都補內閣學士,兼刑部侍郎順天府(治所在今北京市)尹。
咸豐七年(1857年)冬,第二次鴉片戰爭發生,廣州淪陷,黃宗漢被授為兩廣總督通商大臣。他力主抗擊英法聯軍,沿途廣招義勇,經過家鄉時募集神槍手。到廣東後,駐紮在惠州(治所今惠陽縣東),立即聯絡紳民,辦團練兵。在籍侍郎羅淳衍、京卿龍元僖、給事中蘇廷魁與他密切配合,鋭意收復廣州,時人稱之為“一督三紳團”。
咸豐八年(1858年)五月,英法聯軍再犯天津,直逼北京,清政府簽訂喪權辱國的《天津條約》,激起廣東人民的切齒痛恨。新安鎮(今寶安縣)鄉勇義憤填膺,殺死幾個張貼告示的人。敵人攻陷新安鎮,要求必須查撤“一督三紳”。清政府竟認為黃宗漢“有礙和局”,免去他兩廣總督兼通商大臣之職,調任四川總督。不久,黃宗漢又被召回京城,改侍郎後補。咸豐十年,授吏部侍郎。
當英法聯軍進迫北京時,文宗與寵妃那拉氏逃亡熱河(在今河北省)承德府(治所在今承德市),留恭親王奕訢與敵人議和。黃宗漢為圖救亡,力阻帝妃回京。因此,那拉氏對他恨之入骨。咸豐十一年(1861年),穆宗繼位,那拉氏被尊為慈禧太后,她勾結奕訢殺害載垣八大臣,黃宗漢也因“迎合載垣,行為不端”而獲罪,被革職並宣佈永不敍用,追回文宗御書“忠勤正直”匾額。同治二年(1863年),得泉州同鄉陳慶鏞延請主講清源書院,這才挈領家眷及數萬卷書南歸,途經上海縣得病,寄寓泉漳會館。同治三年正月,黃宗漢在上海寓所病逝,享年62歲,葬泉州塗門外赤山村。所著除奏議外,有《籌防紀略》、《籌海紀略》等,長子黃貽楫為他編輯詩文稿名《黃尚書公全集》,書稿現存廈門大學圖書館。

黃宗漢史書記載

道光十五年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改兵部主事,充軍機章京。歷員外郎、郎中,遷御史、給事中。二十五年,出為廣東督糧道,調雷瓊道,歷山東、浙江按察使。咸豐初,巡撫吳文鎔薦宗漢可重用,遷甘肅布政使。二年,擢雲南巡撫,未之任,調浙江。值試辦海運,湖郡漕船淺滯,改留變價,虧銀三十餘萬兩,布政使椿壽情急自縊。宗漢疏請原米隨新漕運京,允之。
三年,粵匪犯江寧,調浙江兵二千名赴援。江寧尋陷,宗漢赴嘉興、湖州籌防,疏言不可僅於本境畫疆而守。於是分兵赴江蘇、安徽境內協防,詔嘉其妥協。尋上海匪起陷城,請海運改於劉河受兑。時江南大營需餉甚鉅,宗漢貽書向榮,通盤籌算,請於江蘇、浙江、江西三省確定每月額數。榮據以上聞,文宗韙之。四年,特詔褒宗漢辦理防務、海運,及本境治匪、察吏,精詳無瞻顧,深堪嘉尚,特賜御書“忠勤正直”扁額,勉其慎終如始,以成一代良臣。
四川總督。給事中張修育疏言:“宗漢治浙,佈置合宜,未可更易。”詔不允。會因數月未奏事,降旨詢問,以疾為言,詔斥之,議降三級調用,加恩降二品頂戴,仍留總督任。五年,馬邊夷匪為亂,平之。遵旨遣松潘鎮總兵德恩以兵二千援荊州,又調兵四千赴貴州剿苗,並協餉十萬兩。六年,復因久無奏報,命將軍樂斌查奏,以痰疾聞,下部議降調,命來京另候簡用。補內閣學士,兼署刑部侍郎順天府尹
廣東軍事起,葉名琛被擄,授宗漢兩廣總督,兼通商大臣。時廣州為英人所踞,巡撫柏貴在城中為所脅制。民團四起,文宗因徐廣縉等前拒英人入城,賴紳民之力,欲複用之,命在籍侍郎羅惇衍、京卿龍元僖、給事中蘇廷魁治團練。惇衍等號召鄉團,得數萬人,戒期攻城,卒無功;又禁華人不得受僱為洋人服役以困之。
八年春,各國遣人赴江蘇投書致京師大學士訴粵事,請遣大臣至上海會議;且言逾期即赴天津。詔仍回廣東候宗漢查辦,而英、俄兩國兵船已泊吳淞。宗漢過江蘇,總督何桂清堅留在上海開議,宗漢不可,遽去;取道浙、閩,調兵不可得。及至廣東,敵兵已犯天津。宗漢駐惠州,惟恃聯絡民團,出示空言激勵,為英人所禁格,不能遍及。既而天津和約成,俟償款六百萬兩分年交畢,始退出廣州,粵民愈憤。英領事宣佈和議,新安鎮鄉勇殺其張示者數人,遂發兵陷新安。民團大舉攻城,初勝終挫,懸賞格購洋官首,亦僅時伺隱僻,有所殺傷而已。宗漢外怵強敵,內畏民嵒,不能有所措施。泊大學士桂良等至上海議税則及換約事宜,將與商交還廣州,向宗漢詢近狀,輒不答。而英人以既議和,民團復相仇殺,來相詰問,且揭團紳告示載諭旨有異,必欲去宗漢及三團紳。桂良等疏聞,詔責宗漢捕偽造諭旨之人,罷其通商大臣,改授何桂清。英使額羅金猶不愜,遽率艦赴廣東。九年,遂復有天津之役。尋調宗漢四川總督,召至京,改以侍郎候補。十年,署吏部侍郎,尋實授。四川京官呈請飭赴四川督辦團練,不許。
宗漢與載垣端華肅順等交結。十一年,穆宗即位,載垣等獲罪。少詹事許彭壽疏劾宗漢與陳孚恩、劉昆並黨肅順等,蹤跡最密。詔曰:“黃宗漢本年春赴熱河,危詞力阻迴鑾。迨皇考梓宮將回京,又以京城可慮,遍告於人,希冀阻止。其意存迎合載垣等,眾所共知。聲名品行如此,若任其濫廁卿貳,何以表率屬僚?革職永不敍用,以為大僚軟媚者戒。”並追奪前賜御書“忠勤正直”扁額。同治三年,卒。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