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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自強
(明朝中期閣臣)
鎖定
馬自強(1513年11月28日—1578年11月11日),漢族(一説回族)
[57]
[64-65]
,字體乾,號乾庵,陝西西安府同州縣(今陝西省渭南市大荔縣)人,祖籍陝西鳳翔府扶風縣(今陝西省寶雞市扶風縣)
[57]
,明朝中期閣臣。
- 出生日期
- 1513年11月28日
- 逝世日期
- 1578年11月11日
- 主要成就
- 擔任《大明會典》副總裁官
- 主要作品
- 《馬文莊公文集》
- 最高官職
- 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 追 贈
- 少保
- 祖 籍
- 陝西鳳翔府扶風縣(今陝西省寶雞市扶風縣)
馬自強人物生平
馬自強早年經歷
馬自強初入官場
馬自強官運亨通
隆慶四年正月二十八日(1570年3月4日),明穆宗命馬自強兼任翰林院侍講,纂修《明世宗實錄》,負責經筵。
[20-22]
七月五日(8月6日),與陶大臨主試應天。
[23-24]
九月二十二日(10月21日),晉升為國子監祭酒,期間整治學政,拒絕請託。
[25-26]
隆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1572年2月6日),皇太子朱翊鈞出後宮,馬自強擔任講官,陳述明白、深切,於是受到太子的器重。
[30]
四月二十四日(6月4日),馬自強升為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教導庶吉士。
[31]
六月十日(7月19日),朱翊鈞即位,是為明神宗。
[33]
八月四日(9月10日),馬自強被提升為禮部右侍郎,擔當日講官。
[32]
[34]
九月三日(10月9日),升任禮部左侍郎,負責詹事府,像以前一樣負責講授。
[35-36]
十月二十八日(12月3日),繼母去世,
[4]
於是馬自強在十一月二十七日(12月31日)歸鄉守孝。
[37-38]
馬自強萬曆重臣
萬曆三年(1575年),服喪期滿,明神宗詔令馬自強官復原職,協助負責詹事府。
[39]
五月十六日(6月23日),馬自強升為吏部左侍郎,仍然負責經筵。
[40-41]
七月十八日(8月23日),朝廷推舉馬自強任禮部尚書。明神宗派遣使者詢問張居正尚書是否可以兼任講官,張居正回答説事務繁多不得兼任,於是明神宗任用馬自強為尚書,罷除日講,擔當經筵講官。
[42-43]
馬自強入閣病卒
萬曆六年(1578年)三月,張居正準備回鄉安葬父親。張居正思慮在鄉里休息的內閣大臣,高拱與自己有很深的嫌隙,殷士儋有內援,有可能乘隙復出,只有徐階年老容易結交,打算舉薦他代替自己。已經派遣使者報告了徐階,又思慮徐階為前輩,自己還朝,應位居其下,於是奏請增設內閣大臣。明神宗當即指令張居正推舉,於是根據人望推薦馬自強以及所厚愛的申時行。詔令加封馬自強為太子太保兼任文淵閣大學士,與申時行一起參與機要事務。馬自強起初因為救助吳中行、趙用賢與張居正相牴觸,自認不敢奢望,等到明神宗的命令下達,人們更加由此稱讚張居正。當時呂調陽、張四維先入內閣。呂調陽身體衰弱,多次卧病不出門,小事由張四維代替他擬旨,大事則派快馬到江陵報告張居正,聽從他的裁決。馬自強雖然正直,也不能有所作為,駐守職位罷了。
[51]
十月十三日(11月11日)亥時
[58]
,馬自強去世,享年六十六歲,朝廷得到消息,明神宗詔令贈封他為少保,諡號文莊,派遣行人護送他的靈柩回鄉。
[52-53]
馬自強主要影響
馬自強政治
- 龍虎山正一真人在隆慶年間就被降為提點,剝奪了蓋有御印的詔書。萬曆年間,張國祥請求恢復他原來的封號,馬自強扣壓了他的奏章。張國祥就大肆賄賂馮保,堅持請求恢復封號,馬自強極力主張不可以,最終還是因為御旨准許了。 [63]
馬自強文學
馬自強的文章多為反映官場生活的應用類、應酬類文體。卷五“表”類所收6篇文章皆為誇飾文治教化、頌揚君恩的賀表、此外,卷三“記”類文章以紀實和彰顯功績為主。卷六共收8篇奏疏,其中5篇為謝恩疏。與台閣體“頌聖德、歌太平”的行文風格不謀而合。
[57]
《馬文莊公文集選》所收詩歌根據內容大致分為記事、懷古、送別、賀壽4類,其中送別詩為最,146首律詩中以送別友人為題材的有60首。詩歌除如《春日攜同館諸君赴孫文和湯餅之酌於城南鄭宅和張子維韻》記日常宴遊活動的唱和之作外,多偏於個人生活態度書寫和情感抒發。如《餘留滯潼關十日中吾飲餘偏四門城樓留次作別》中“辭家東去思悠悠,咫尺重關滯晚秋”“談笑論文還武備,羨慕持憲迥風流”,展現了作者開闊的胸襟。
[57]
馬自強詩歌煉字崇唐朝李杜之風,如《入棧有感太白蜀道難之作》中“艱危不可及,三嘆謫仙詩”。多選用疊字、雙聲疊韻詞等,增強了詩歌的韻律美,亦有唐詩風韻。如《同館六人考績承恩宴文和寓而文和獨得贈妣封母為夫人又作和韻》:“輝輝藜閣三年最,奕奕萱闈入座高。”《立春日發保寧羅公書胡汝立郊餞席賦》:“白璧輝輝聯地主,青絲嫋嫋簇春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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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自強歷史評價
馬自強人際關係
輩分 | 關係 | 姓名 | 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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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輩 | 高祖父 | 馬馴 | 太學生。 |
曾祖父 | 馬文 | 贈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 |
祖父 | 馬通 | 字致遠,曾任博野、繁峙知縣,初贈文林郎,後贈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 |
父親 | 馬珍 | 字廷聘,號南野,曾任宛平縣丞,頗有政績。贈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 |
母親 | 李氏 | 封孺人。 | |
—— | 妻子 | 李氏 | 累封一品夫人。 |
子輩 | 兒子 | 馬怡 | 馬自強長子,進士。 |
馬慥 | 馬自強次子,曾任兵部主事。 | ||
馬自強主要作品
馬自強人物爭議
- 民族爭議
據大荔縣人民政府官網顯示,馬自強是漢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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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白壽彝主編《回族人物誌明代卷》中對馬自強有相關的記載,把他與孫繼魯、詹沂等明代的回族官員歸為一類;李興華、馮金源編《中國伊斯蘭教參考資料選編》中水子立寫的《中國曆代回教名賢事略彙編》也有馬自強的記載;馬以愚先生《中國伊斯蘭教寺墓考察記》對松江真教寺的碑記進行鑑定“前在勝國,賴同教少宗伯馬公,捐金蓋廨舍三間,整飾壯偉,時萬曆十年,歲次人物事”馬以愚考證得出,此處的馬公即曾任禮部右侍郎的馬自強;趙燦《經學系傳譜》馬戎吾先生紀事,“戎吾先生,聞同州吾教人(由馬內閣之轉教)漸迷。鹹將叛教,遂率徒屬自備資斧三百金,詣王覺村,入其清真寺”,在馬先登《告存漫叟年譜》中記載“建土,始由始由沙苑馬坊裏徙居東小坡底,時則康熙三十三年”可知,這裏所説的馬內閣即指的是馬自強,因為明清同州入閣僅此一人,可分析出馬自強與馬戎吾同教;李德洙主編《中國少數民族文化史》回族卷中這樣寫到“明清是史學家輩出的時期,明代史學家馬自強以翰林宮分檢官,參與編輯《永樂大典》,並纂修《肅宗皇帝實錄》。”他也認為馬自強為回族史學家;朱昌平、吳建偉主編《中國回族文學史》深入的對馬自強及他的文學成就進行了分析。馬長壽《同治年間陝西回民起義歷史調查記錄》“陽村是沙苑之陽擁有一千多户的大鎮,陽村的城是由同治六年到光緒五年築成的,立有碑記其事。原來的土城在同治元年碑回回打垮。回回被逐以後,漢人修城,磚石不夠了,到西北七、八里遠的馬家村掘回回的墳墓。那裏原有許多的回回富户,一般人所説的馬閣老就是此村人。”
[60]
一些歷史學者認為,《馬氏族譜》記載馬自強家族在明初生活在沙苑馬坊頭,而沙苑在明清時期,一直是回族的主要聚居區,同治年間的陝西回民起義,也是在這個地方爆發的。馬氏家族因農起家,後來成為士族,在明清的大文化背景下,完全丟掉回回的民族意識,不斷的與漢族的大族聯姻,獲取一定的政治資本,與山陝商人相聯繫,鞏固因農起家的經濟地位,文化上,儒家文化佔主流,儒家的各種思想充斥頭腦,淡化了伊斯蘭教在其文化中的影響力。基於這些原因,馬氏家族就逐漸失去了對回族的認同,對漢族認同,驅使他們在後世的經典文獻以及家譜中,着重的去渲染和美化他們的身份,使得他們向大漢族進化,扶風馬氏便成為其藉以提高身份的借代物。
[60]
馬自強史料索引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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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馬自強 .浙江省圖書館中國古代人物圖像細覽[引用日期2017-02-02]
- 2. 馬自強像取自《馬文莊公文集選》十五卷.明.馬自強撰.清同治九年敦倫堂刊本
- 3.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3-01-21]
- 4. 邢寬. 馬自強年譜[J]. 陝西古代文獻研究, 2016, (0):180-191.
- 5. 龔延明主編,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下 點校本,寧波出版社,2016.05,第137頁.
- 6. 《條麓堂集·卷二十六·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保諡文莊乾庵馬公墓誌銘》:嘉靖庚子舉陝西鄉試第一,聲名籍甚。
- 7.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馬自強,字體乾,同州人。嘉靖三十二年進士。
- 8.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百九十八》:(嘉靖三十二年五月二日),夏至,大祭地於方澤。先期視牲,命英國公張溶代告請太祖配神。及是日行禮,俱命成國公朱希忠代公張溶、徐延德,大學士徐階、李本分獻。選進士萬浩、姚洪漠、李桂、徐旻、郭敬賢、梁夢龍、王希烈、南軒、姜寶、王學顏、趙祖鵬、胡汝嘉、馮葉、孫應鰲、孫鋌、徐師曾、張四維、方萬有、蔣焞、李蓘、張九功、吳可行、陸泰、馬自強、張巽言、王文炳、晁東吳、王詠俱改庶吉士,送翰林院讀書。命掌詹事府事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程文德教習。
- 9.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改庶吉士。
- 10.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授檢討。
- 11. 《條麓堂集·卷二十六·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保諡文莊乾庵馬公墓誌銘》:乙卯授翰林院檢討。
- 12.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二十七》:(嘉靖三十四年十月八日),授庶吉士李貴、呂旻、萬浩、胡汝嘉、王希烈、趙祖鵬、張四維、孫梃俱為翰林院編脩,陸泰、吳可行、馬自強俱檢討,王文炳吏科,孫應鰲、馮葉户科,梁夢龍、徐師曾兵科,郭敬賢、方萬有工科,俱給事中,張巽言浙江道,蔣焞山東道,張九功河南道,王詠湖廣道,俱監察御史。
- 13.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百十二》:(嘉靖四十一年八月十三日),詔重錄永樂大典,命禮部左侍郎高拱、右春坊右中允管國子監司業事張居正各解原務,入館校錄。拱仍以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同左春坊左諭德兼侍讀瞿景淳充總校官。居正仍以中允兼翰林院編修,同修撰林燫、丁士羙、徐時行,編修呂旻、王希烈、張四維、陶大臨,檢討吳可行、馬自強充分校官。初,文皇帝命儒臣匯稡秘閣書籍,分韻類載,以便檢考。供事編輯者三千餘人,為卷凡三萬有奇,名曰永樂大典。書成,貯之文樓,其帙甚鉅。上初年好古,禮文之事,時取探討,殊寶愛之。自後凡有疑郤,悉按韻索覽,几案間每有一二帙在焉。及三殿災,上聞變,即命左右趣登文樓,出大典甲夜中諭,凡三四傳,是書遂得不毀。上意欲重錄一部,貯之他所,以備不虞,每為閣臣言之。至是,論大學士徐階曰:昨計重錄永樂大典兩處收藏,茲秋涼,可處理。乃選各色善楷書人禮部儒士程道南等百餘人,就史館分錄,而命拱等校理之。
- 14. 《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五百三十五》:(嘉靖四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升翰林院編修王希烈、呂旻為本院侍讀,檢討馬自強、陸泰為修撰,俱以九年滿也。
- 15. 《穆宗莊皇帝實錄·卷七》:(隆慶元年四月十五日),以重錄《永樂大典》成,加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徐階正一品俸;少保兼太子太保、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李春芳、郭樸,少保兼太子太保、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高拱,各加少傅兼太子太傅;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陳以勤加太子太保;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張居正升禮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原任太子太保、吏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嚴訥給應得誥命;總校等官禮部左侍郎瞿景淳兼翰林院學士,升俸一級;國子監祭酒林升太常寺卿,管祭酒事;侍讀呂旻、王希烈,修撰諸大綬,俱左春坊左諭德;修撰丁士羙,右春坊右諭德,各兼侍讀,大綬、士美仍加俸一級;編修孫錠為左春坊左中允,張四維右春坊右中允,各兼編修,仍與五品服色;修撰馬自強、編修陶大臨俱侍讀;侍郎汪鏜升俸一級;吏部左侍郎秦鳴雷賞銀二十兩、紵絲二表裏;南京國子監祭酒胡傑銀十五兩、一表裏;諭德姜金和、修撰徐時行各十兩、一表裏;閒住學士王大任、檢討吳可行各復職致仕;制敕房侍郎王槐俸二級;郎中季芮、左監正叢恕俱河南右參議;右寺丞顧從禮光祿寺少卿,與四品服色;周維藩、吳自成俱尚寶司少卿兼侍書。餘各加俸秩,及書寫生儒以次授職給賞有差。已而偕等各上辭免恩命,俱優詔不允。
- 16. 《條麓堂集·卷二十六·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保諡文莊乾庵馬公墓誌銘》:丁卯以重錄《大典》,書成加侍讀。
- 17. 《穆宗莊皇帝實錄·卷三十》:(隆慶三年三月十八日),升翰林院侍讀馬自強為司經局洗馬,管國子監司業事。
- 18. 《條麓堂集·卷二十六·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保諡文莊乾庵馬公墓誌銘》:己巳服闋,起司經局洗馬,管國子監司業事。
- 19.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隆慶中,歷洗馬。
- 20. 《穆宗莊皇帝實錄·卷四十一》:(隆慶四年正月二十八日),命司經局洗馬管國子監司業事馬自強以原官兼翰林院侍講,還掌局事,纂修世宗肅皇帝實錄,充經筵講官。
- 21. 《條麓堂集·卷二十六·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保諡文莊乾庵馬公墓誌銘》:庚午回局,兼翰林院侍講,充經筵講官,纂修《肅皇帝實錄》。
- 22.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隆慶中,直經筵。
- 23. 《穆宗莊皇帝實錄·卷四十七》:(隆慶四年七月五日),兩浙巡鹽御史吳從憲劾奏南京兵部武庫郎中蕭九成前為兩浙運副,貪肆不職。詔下巡按御史提問,命司經局洗馬馬自強、翰林院侍讀陶大臨為應天府考試官。
- 24. 《條麓堂集·卷二十六·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保諡文莊乾庵馬公墓誌銘》:是秋典應天府鄉試。
- 25. 《穆宗莊皇帝實錄·卷四十九》:(隆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升吏部左侍郎王本固為南京吏部尚書,升司經局洗馬馬自強為國子祭酒。
- 26.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遷國子祭酒,振飭學政,請寄不行。
- 27. 《穆宗莊皇帝實錄·卷六十一》:(隆慶五年九月三十日),升國子監祭酒馬自強、南京國子監祭酒陶大臨俱為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
- 28.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遷少詹事兼侍讀學士。
- 29. 《穆宗莊皇帝實錄·卷六十二》:(隆慶五年十月十九日),命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馬自強掌翰林院事。
- 30. 《穆宗莊皇帝實錄·卷六十六》:(隆慶六年二月二十三日),以東宮出閣講學,太子少保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高儀、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張四維、司經局洗馬兼翰林院修撰餘有丁、右春坊右贊善兼翰林院編修陳棟充侍班官,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馬自強、陶大臨、翰林院編修陳經邦、何洛文、檢討沈鯉、張秩充講讀官,檢討沉淵、許國充校書官,制敕房辦事大理寺左寺正馬繼文、徐繼申充侍書官。先是,大學士高拱等請選東宮輔導官僚,會同吏部推舉,有旨宜加慎選,不必備員。於是拱等名以聞,上從之,仍諭拱、居正提調各官講讀。
- 31. 《穆宗莊皇帝實錄·卷六十九》:(隆慶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命太常寺卿管國子監祭酒事丁士美以原官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充東宮侍班官。命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學士協理詹事府事張四繼掌府事。升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掌院事馬自強為詹事,仍兼侍讀學士,協理府事,同教習庶吉士。
- 32.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四》:(隆慶六年八月四日),加恩內閣首輔張居正加左柱國,進中極殿大學士,蔭一子尚寶司司丞。次輔呂調陽加太子少保,進武英殿大學士。餘官俱如故,給與新銜誥命。先日,吏部推居正弼亮三朝功,援故大學士劉徤例以請,故恩特隆。東宮講讀等官馬自強、陶大臨俱升禮部右侍郎,餘有丁、陳經邦、何雒文、沈鯉、張秩、沉淵、許國等及正字馬繼文、徐繼申各升一級。核南直隸、浙江錢糧未完分數,降太倉知州馮孜、青田知縣李日宣等俸級有差,仍限督催完日,方許開支復官。遣大學士呂調陽祭先師孔子。
- 33.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二》:(隆慶六年六月十日),上即位,遣成國公朱希忠、英國公張溶、駙馬都尉許從誠、定西侯蔣佑告於南北郊、太廟、社稷壇。
- 34.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乃擢禮部右侍郎,為日講官。
- 35.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隆慶六年九月三日),起升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馬自強為左侍郎,仍掌詹事府事,與太常寺卿兼翰林院侍讀學士、日講官丁士美同教習庶吉士。
- 36.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尋以左侍郎掌詹事府,直講如故。
- 37.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七》:(隆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日講官馬自強丁母憂,賜路費,表裏馳傅回籍。
- 38.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丁繼母憂歸。
- 39.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服闋,詔以故官協理詹事府。
- 40.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三十八》:(萬曆三年五月十六日),以原任詹事府掌府事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馬自強以原官協管府事,充日講官。
- 41.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至則遷吏部左侍郎,仍直經筵。
- 42.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四十》:(萬曆三年七月十八日),改禮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馬自強為吏部左侍郎,兼官、日講俱如舊。
- 43.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甫兩月,遷推禮部尚書。帝遣使詢居正尚書得兼講官否,居正言事繁不得兼。乃用為尚書,罷日講,充經筵講官。
- 44.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十一》:(萬曆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大學士張居正等請以禮部尚書兼學士馬自強,禮部左右侍郎兼侍讀學士汪鏜、林士章,少詹事兼侍讀學士申時行、王錫爵,充修輯會典副總裁官;左右中允兼編修陳經邦、何雒文,右贊善兼檢討許國、陳思育,修撰趙志皋、田一俊、徐顯卿、張位、韓世能、于慎行、朱賡、李長春、孫繼皋,編修沉淵、習孔教、範謙、黃鳳翔、劉瑊、盛訥、黃洪憲、劉虞夔、劉元震、公家臣、史鈳、餘孟麟、王應選,簡討劉克正、劉楚先、王祖嫡、趙用賢,充纂修官;禮部儀制司郎中兼司經局正字馬繼文,大官署署正成楫,充催纂官;管典籍事右評事沈洧,詹事府主簿兼正字何初,孔目楊士廉,充收掌官;大理寺右寺正劉大武,右評事張德化、劉叔龍、王贊袞、鄭瑤,順天府通判陳珩、良醖,署署丞高民怡,中書舍人包漸林,試中書舍人吳果、顧祖源、吳庚、汪民敬,鴻臚寺主簿程大憲、馬繼志,署丞趙應宿、孫説、章如鋌、謝用樞、湯應龍、崔光弼、吳子像、陳晉卿、楊繼成,序班伯輝、沉雲慶、王延年、孫承爵、王國新、叢文光、劉瑄、田畯、馬應乾,譯字官序班田東作,監脩館辦事主簿周大圭,充謄錄官。上報可。時馬自強等方纂修世宗實錄,詔不妨以原務兼修。
- 45.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初,俺答通貢市,賞有定額,後邊臣徇其求,額漸溢。自強請申故約,濫乞者勿與,歲省費不貲。
- 46.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十三》:(萬曆四年八月七日),遣禮部尚書兼學士馬自強祭先師孔子。
- 47.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五十九》:(萬曆五年二月八日),祭先師孔子,遣禮部尚書馬自強行禮。升原任兵部右侍郎梁夢龍為左侍郎,候服滿到任。
- 48.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六十五》:(萬曆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升敍實錄副總裁、纂修等官:吏部左侍郎汪鏜升禮部尚書,少詹事王錫爵升詹事,禮部尚書馬自強加太子少保,禮部右侍郎申時行加太子賓客,右春坊右贊善陳思育升右中允,與左春坊左中允戴洵俱從五品俸級、服色;翰林院修撰趙志皋、田一俊、徐顯卿俱升侍讀,韓世能、張一桂、朱賡、李長春俱升侍講,編修高啓愚、習孔教、範謙、黃鳳翔俱升修撰,簡討王弘誨升編修,左春坊左諭德陳經邦、右春坊右諭德何雒文、司經局洗馬許國、翰林院侍讀張位、侍講于慎行、左春坊左贊善沈鯉、翰林院侍讀羅萬化、修撰王家屏、陳於陛、沈懋學、編修沈一貫各升俸一級。
- 49.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世宗實錄》成,加太子少保。
- 50. 《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七十二》:(萬曆六年二月五日),遣禮部尚書馬自強祭先師孔子。
- 51.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六年三月,居正將歸葬父。念閣臣在鄉里者,高拱與己有深隙,殷士儋多奧援,或乘間以出,惟徐階老易與,擬薦之自代。已遣使報階,既念階前輩,已還,當位其下,乃請增置閣臣。帝即令居正推擇,遂以人望薦自強及所厚申時行。詔加自強太子太保兼文淵閣大學士,與時行並參機務。自強初以救吳中行、趙用賢忤居正,自分不敢望,及制下,人更以是多居正。時呂調陽、張四維先在閣。調陽衰,數寢疾不出,小事四維代擬旨,大事則馳報居正於江陵,聽其裁決。自強雖持正,亦不能有為,守位而已。
- 52. 《條麓堂集·卷二十六·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贈少保諡文莊乾庵馬公墓誌銘》:戊寅三月,進太子太保、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辦事……會夏秋之交暑雨,偶感瀉痢,疾久不愈,竟以十月十三日卒,距其生正德癸酉十一月初二,得壽六十有六耳。
- 53.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已,居正還朝,調陽謝政,自強亦得疾卒。詔贈少保,諡文莊,遣行人護喪還。
- 54. 《陝西通志·卷五十五》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01-23]
- 55. 《惺所覆瓿稿·卷十九》 .搜韻影印古籍資料[引用日期2023-01-23]
- 56. 第二節 墓誌 .陝西省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3-01-23]
- 57. 宣莉. 馬自強及《馬文莊公文集選》考述[J]. 鎮江高專學報, 2022, 第35卷(4):81-84,109.
- 58. (明)張居正著;(明)張嗣修,張懋修編撰,張太嶽集 上,中國書店,2019.09,第307頁.
- 59. 王成芳,劉永文.明清關西回族馬氏家族作家考論[J].回族研究,2018,(第4期):124-130.
- 60. 梁新奇. 家族建構與地方社會的互動—明清同州馬氏家族的個案研究[D]. 江西:江西師範大學,2012:38-42.
- 61. 顧明遠主編,教育大辭典 4,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第150頁.
- 62.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禮官所掌,宗籓事最多,先後條例,自相牴牾,黠吏得恣為奸利。自強擇其當者俾僚吏遵守,諸不可用者悉屏之。每籓府疏至,應時裁決,榜之部門,明示行止,吏無所牟利。
- 63. 《明史·卷二百十九·列傳第一百七》:龍虎山正一真人,隆慶時已降為提點,奪印敕。至是,張國祥求復故號。自強寢其奏。國祥乃重賄馮保固求復,自強力持不可,卒以中旨許之。
- 64. 千年大荔第一人 .大荔縣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3-04-07]
- 65. 顧明遠主編.教育大辭典 4:上海教育出版社,1992:第15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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