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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林

(廣西第一附屬醫院副教授)

鎖定
馬林,2012年年滿47歲,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副教授,因用“精液”混合西藥為女患者看病,被檢察院指控為“強制猥褻婦女罪”,法院一審則判為“強姦罪”。因“精液”入藥引發的這起強姦案,引起社會各界熱議,馬林家人已經賣房籌款,為馬林上訴。2012年11月2日,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召開“馬林強姦案疑難案件研討會”,與會專家認為,按現有證據,判馬林強姦證據不足、事實不清。2013年5月17日下午,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終審改判:馬林犯強制猥褻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中文名
馬林
外文名
Ma Lin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職    業
醫生
職    稱
副教授

馬林人物簡介

警方拍攝的照片中,馬林在指認現場 警方拍攝的照片中,馬林在指認現場
馬林(化名),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副教授,開始在化療科工作,2006年後轉到院辦公室。2012年9月,天涯論壇上有人爆料稱,馬林用“精液”混合西藥為女患者看病,被檢察院指控為“強制猥褻婦女罪”,2012年7月,一審法院判決馬林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013年5月17日下午,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副教授”精液治病涉強姦案,做出了終審改判:馬林犯強制猥褻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該案宣判後,法庭安靜下來,只聽見兩個人的聲音:馬林的姐姐哭訴喊冤,馬林也大呼“歷史會為我平反昭雪”。法官向前走了幾步,欲言又止後離開。
因“精液”引發的這起強姦案,讓民間偏方的命運再次引人關注。

馬林事件經過

精液當藥引,治病後被抓
馬林的姐姐告訴羊城晚報記者,弟弟喜歡鑽研,本來他是學西醫的,但中醫偏方的神奇療效,讓他着迷,沒事就找這類書看,鑽研經脈按摩與推拿的奧秘。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廣西中醫學院蔣筱副教授回憶,大約10年前,學校面向社會舉辦了一個保健按摩培訓班,“當時好多人學這門課,主要是為了出國掌握一門謀生技術。”上課沒多久,蔣筱就注意到馬林,因為他老是提問,“真像個如飢似渴的學生,我後來才明白,他是作為一種愛好來學習。”
蔣筱説,當時,她就在課堂上講,利用人體的分泌物(比如唾液、精液等)按摩穴位,可以治療穴位周圍的器官疾病,特別是對一些疑難雜症有一定療效。很多女性容易患上盆腔炎,通過對發病區域附近的會陰穴的按摩,有助於盆腔炎的治療。
10年來,蔣筱一直與馬林保持聯繫。馬林陸續告訴她,自己通過看書研究,進一步掌握了精液在治療肝鬱脾虛中的作用。馬林向警方供述時稱,早在2003年,自己就開始嘗試用精液、紅黴素、醋酸地塞米松生理鹽水等配置偏方,免費為婦女治療婦科病。
2009年,馬林找到蔣筱,説想與她合作搞一個省級課題項目,主要內容是用精液配西藥,對人體會陰穴進行按摩。
蔣筱支持這種研究。作為一名醫生,蔣筱在臨牀實踐中,也的確發現對會陰穴按摩治療的療效,如治療皮膚衰老、前列腺炎等,除了常規治療,她也常讓病人用精液塗患處;對盆腔炎患者,在計生許可範圍內,若精液健康,蔣筱鼓勵患者多讓精液停留在體內,“良好的性生活,有助於婦科病人的康復。”
當時兩人分工:馬林負責課題的數據分析和撰寫;蔣筱負責中醫證型的分析、病人的遴選等。蔣筱也提到了精液來源問題,不過,當時兩人並沒有把這個當成主要問題來討論。沒想到,偏偏在這個問題上出事了。2010年8月25日,馬林用精液作配方,給一名女患者治病後,次日就因涉嫌強姦被抓。
以猥褻指控,以強姦入刑
多方採訪,記者調查瞭解到的情況是:馬林的一位老鄉趙某,在聽了他的保健講座後,介紹女友王娟(化名)與馬林認識,説她有婦科病,請馬林幫她治療。
馬林在學校內有一套居所,三室一廳的房子被他一分為二,用客廳和其中一間房子作為診室,另外2間租給一位婦女居住。
羊城晚報記者調查得知,由於要進行課題研究,馬林用偏方治療的幾位女患者,全是同事、朋友,全部免費。居室內有張定製的保健牀,牀尾有兩個支架,患者躺在牀上,兩條腿擱在架子上,便於對會陰穴按摩治療。
馬林答應了老鄉趙某的請求。經過B超檢查,馬林發現,王娟因黴菌感染導致盆腔炎。按照以前的做法,馬林給她做了經絡穴位保健。王娟覺得效果不錯,又來了幾次。2010年8月25日下午,王娟再次來做保健,在保健牀上,馬林用穴位器給她做會陰穴保健,又用棉籤在會陰穴塗藥。
讓馬林後來百口難辯的是,當時,王娟的男友趙某不在場,給王娟塗的偏方里面,有馬林自己的精液。
馬林在供述中説,由於操作不慎,塗藥時,極少量藥引被帶進王娟的陰道。當時馬林並不在意,稍作擦拭,他覺得這些藥引已經酒精消毒處理,滅活滅菌,什麼問題都沒有。不過,上廁所發現陰道有液體的王娟,追問馬林後得知藥液成分是精液後,認為馬林強姦了她。
次日,馬林給王娟送藥,隨後被抓。不過,當時檢察院不予批捕,給出的理由是:王娟在公安機關兩次詢問筆錄中陳述自相矛盾,第一次説沒受到毆打、威脅,發生關係時完全清醒,第二次則説是在催眠狀態下發生了性關係;而馬林自始至終否認與王娟發生性關係,“陰道的精液是藥引,與其他藥物一起預先配置使用。”
據此,檢方認為,是否發生性行為無充足證據予以印證,馬林辯解的配方、治療方法,“雖無科學依據,但尚無證據能夠合理排除其可能性,不能得出唯一結論。”
教授精液治病 強姦改判猥褻 教授精液治病 強姦改判猥褻 [1]
馬林覺得自己問心無愧。這年10月,他再次用自己的精液配藥,為一位女同事治療婦科病。
2011年3月18日,馬林再次被捕,南寧青秀區檢察院指控他犯“強制猥褻婦女罪”。2012年7月23日,南寧青秀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出乎控辯雙方的意料,既沒有采納檢方的指控罪名,也沒有采納馬林的無罪辯護,而是認定王娟的陳述真實可信,判決馬林構成強姦罪,並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2013年5月17日,南寧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馬林無醫師執業資格無證行醫,對外謊稱是“廣西醫科大一附院副教授、醫生”,利用被害人到其心理諮詢室就診治療的機會,違背婦女意志,採取欺騙手段強行對彭花進行猥褻,構成強制猥褻婦女罪。南寧市中院昨日終審判決:撤銷原審強姦罪的判決,改判馬林犯強制猥褻婦女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有人贊神奇,有人批荒唐
遭投訴時,馬林診所內景 遭投訴時,馬林診所內景
馬林不服一審判決,向南寧中院上訴。2012年9月1日,此案二審開庭,馬林的律師仍然做無罪辯護,其核心理由是沒有與王娟發生過性關係,也不具備發生性關係的條件:一是明知王娟患可感染的婦科病,正常男人不可能與其發生關係,況且他是醫生;二是王娟男友是其朋友,而且是名警察,他不可能去冒犯;三是保健牀的支架呈“內八字”字狀,有公安的原始證據,人無法進入患者兩腿之間,只能在一側操作。
這起離奇的案件也在南寧引起較大爭議。幾位親歷“精液治療”的女患者,紛紛出來為馬林鳴不平。警方在偵查中,對她們也都進行了調查詢問。
今年31歲的患者羅潔(化名)在一家制藥廠工作。她在給警方的證詞中稱,自己讀高中時就頭暈、肚子疼、腸胃不好,偶爾聽説馬林能用偏方治好病後,就去醫院找他求治,馬林在自己的診室給她做了10次腹部、頭部保健,還做了2次會陰穴保健。
在做陰部按摩用藥時,羅潔也曾追問馬林用的是什麼偏方,馬林先是告訴她,自己的偏方需要保密,多次追問後馬林承認,藥裏含有精液,已經酒精殺毒。
“我是學藥學的,連大便都可以入藥,精液入藥我也聽説過。”羅潔在證詞中説,經過十多次的按摩保健,偏方治療後,“精神狀態好多了,一年下來,肚子再也不痛了。”
廣西醫科大學印刷廠的劉華(化名),9年前就認識馬林,2007年,劉華坐摩托車摔傷膝蓋,她擔心傷口會留疤。馬林給她配了點藥,説是用精液與藥物一起配的,“我根本不信,以為他發癲了,用了幾次,最後竟然沒有留疤。”
2010年10月,劉華被檢查出前庭大腺囊腫,她不願意做手術,又找到馬林。剛被指控涉嫌強姦的馬林,再次用精液配藥。不過,這次是裝到玻璃管裏拿給劉華,馬林叮囑她,晚上讓她老公擦他配的藥。“擦了2個月,腫的地方全消了。”
不過,網絡上也有不少網友認為,精液根本沒有什麼殺菌消毒的功能,用來做“藥引”更是很荒唐,是無稽之談。還有身為醫務工作者的網友表示,偏方的藥引和中醫一樣神秘,有時確實能取得一定的治療效果,但要講究服藥的時間和方法,不然即使是還魂丹,也起不了任何作用。

馬林名醫駁斥

2011年1月,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出的《關於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馬冬林案事宜的覆函》,稱人體精液不屬於藥用物質,不能作為藥品使用。
在案件本身的爭議之外,隨着新聞報道,精液入藥很快引發成網民和醫學工作者對中醫的大討論。
“我國中醫博大精深,很多不起眼的事物都可以治療疾病,但是卻沒有聽説過精液可以治療婦科病的。” 婦科醫生劉悦稱。北京某高校藥理學專家則表示“從未聽説精液可以做藥引”,他稱治療其療效可能是因配方中的西藥成分。 一些醫學專業的大學生更是直言荒謬,“精液成分就是蛋白質和水,和雞蛋成分是一樣的。”
北京京城岐黃國醫館館長、全國名醫理事會常務理事崔曉麗稱,從未聽説過中醫在臨牀中曾用精液做藥。有網民拿中醫中的藥引説試圖解釋“精液入藥”的合理性。對此,崔曉麗解釋稱,藥引主要是中藥配方後使藥效更深入的被吸收,很多離奇的藥引多為炒作,“比如一些泥土、頭髮類的藥引,我從未用過”。
在“精液入藥”新聞引發熱議後,網民聯想到之前的“神醫張悟本”等案例,並質疑中醫本身。這讓崔曉麗頗感無奈,“大家對中醫期望很高,但是現在往往被一些不職業的行為搞壞了信譽。中醫不整頓,肯定負面影響非常大。”有關中醫的是非爭論,仍將隨着新聞的傳播而延續。 [2] 

馬林籌款上訴

爭論的是非已經遠離了馬林。昔日高大帥氣的馬林,而今已是鬢生白髮。馬林堅持認為“精液入藥”無錯,並稱他是清白的。馬家人已經賣房籌款,繼續為馬林上訴。 [3] 

馬林不屬強姦

2012年11月2日,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召開“馬林強姦案疑難案件研討會”,與會專家認為,按現有證據,判馬林強姦證據不足、事實不清、強姦不成立。
廣州中院原副巡視員柴立軍認為,馬林的行為是一種醫學行為,司法鑑定已經表明,保健牀上無法發生性關係,患者體內出現馬林精液,不能就直接認為馬林實施了強姦,這個案子有特殊性,現有證據不能得出馬林實施了強姦的結論。
暨南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導師胡陸生説,在馬林的診室,在進行治療時,女當事人處於清醒狀態。患者是主動到馬林診所去的,現在證據不能支撐發生了強姦。即使兩人發生了性關係,也不能算強姦。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徐松林認為,患者體內的精液成分很少,主要還是藥物成分,而且這些精液都經過消毒處理。治療後,患者報警説被強姦,第一次做筆錄説治療時很清醒,第二次筆錄時又説自己昏迷了。這種前後矛盾的筆錄,法院本不該採信。馬林及其律師的辯護卻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馬林作為醫務人員,愛好偏方研究,把精液治病作為課題研究,已經治好了好幾位患者,患者至今評價很高。他對本案患者的治療,也是一種正常的醫療行為,況且在治療之前,馬林已經知道該患者陰道感染有疾病,正常情況下,説馬林與該患者發生性關係是難以理解的。
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 [4]  律師認為,馬林曾經用同樣方法治好過好幾位患者。法院二審時,應該允許這幾位患者出庭作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