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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午不食

(佛教戒律)

鎖定
過午不食是佛陀為出家人制定的戒律。在律部中正確的説法叫“不非時食”。也就是説不能在規定許可以外的時間吃東西。這個時間就是在太陽到正中午後,一直到次日黎明,這段時間是不允許吃東西的。
中文名
過午不食
定    義
不能在規定許可以外的時間吃東西
相關闡述著作
舍利弗問經》、《破相論》

過午不食佛教釋義

佛教認為:清晨是天食時,即諸天的食時;午時是佛食時,即三世諸佛如來的食時;日暮是畜生食時;昏夜是鬼神食的時候。
如本法師著《佛學問答》寫道:過午不食的好處極多,是故佛陀制定之:
一、食慾少,能減低男女愛慾之心。
二、能得身心輕安,讓腸胃得到適當休息。
三、易入禪定(梵語dhyana)。
四、有更充裕的時間可修行悟道。
五、欲得解脱(梵語vimokso),食慾必然淨化故。
六、三世諸佛皆依過午不食。
持過午不食有如上所述之好處,有理念而持午,人人皆可行之,持之以恆,即可得到持午之功德與利益,無有限制。

過午不食緣由

◇《增一阿含經》雲:迦留陀夷向暮日入,着衣持缽,入城乞食。爾時極為闇冥,時迦留陀夷漸漸至長者家。又彼長者婦懷妊,聞沙門在外乞食,即自持飯出惠施之。然迦留陀夷顏色極黑,又彼時天欲降雨,處處抴電,爾時,長者婦出門見沙門顏色極黑,即時驚怖乃呼,是鬼,自便稱喚,咄哉,見鬼。即時傷胎兒,尋命終。由此因緣,佛遂立過午不食之制。
◇佛一日在王舍城耆闍崛山,爾時城中人民節會,作眾伎樂難陀跋難陀入城觀看,眾人與食,食訖再看,日暮方還,諸比丘皆加嫌責,並往白佛,佛遂制此戒。
◇《摩訶僧祇律》卷十七:爾時比丘日暝食,為世人所譏:“云何沙門釋子夜食?我等在家人尚不夜食,此輩失沙門法,何道之有?”諸比丘聞已,以是因緣往白世尊。佛告諸比丘:“汝等夜食,正應為世人所嫌。從今日後,前半日聽食,當取時。”

過午不食相關經典

過午不食 過午不食
佛在《舍利弗問經》中説:“諸婆羅門,不非時食,外道梵志,亦不邪食。”是故佛制諸比丘弟子不可非時受食。然而經過了正法、像法時期,到了明朝末年,已每況愈下,蓮池大師在《竹窗隨筆》中亦談及:“越地安禪,夜作齋,名曰放參飯,競為侈靡,勝於午齋,相沿成習久矣!”
不非時食,是佛陀與其弟子每天正命而活的方式,具體原因在律部中多有闡述,而且食而知足知量,是對個人減少欲求的一種修行。這種方式在開始的時候,身體會有一定的不適應,慢慢也就習慣了。在家人可以持守八關齋戒,其中也有不非時食一條。
過午不食叫做齋,持齋就是受持齋法而不違越。
釋氏要覽曰:“起世因本經雲:‘烏脯沙陀,隋言增長,受持齋法,增長善根故。’佛教以過中不食名齋。”
大日經曰:“愚童凡夫猶如羝羊,或時有一想法生,所謂持齋。”
《破相論》
關於持齋的功德,達摩祖師在其《破相論》中説:“持齋者,當須會意,不達斯理,徒爾虛功。齋者齊也,所謂齊正身心,不令散亂。持者護也,所謂於諸戒行,如法護持,必須外禁六情,內製三毒,殷勤覺察清淨身心,瞭如是義,名為持齋。食有五種:一者法喜食,所謂依持正法,歡喜奉行;二者禪悦食,所謂內外澄寂,身心悦樂;三者念食,所謂常念諸佛,心口相應;四者願食,所謂行住坐卧,常求善願;五者解脱食,所謂心常清淨,不染俗塵。此五種食,名為持齋。若復有人,不食如是五種淨食,自言持齋,無有是處。唯斷於無明之食,若輒觸者,名為破齋。若亦有破,云何獲福?世有迷人,不悟斯理,身心放逸,皆為諸惡,貪慾恣情,不生慚愧,唯斷外食,自為持齋,必無是處。”
趙樸初老居士在《佛教常識答問》中寫道:按照佛制,比丘午後不吃食物。原因有兩個:1、比丘的飯食是由居士供養,每天只託一次缽,日中時吃一頓,可以減少居士的負擔;2、過午不食,有助於修定。這個制度,今天南方國家仍普遍實行。最嚴格的只喝白水,連牛奶、茶、椰子水都不喝。

過午不食過午食是破戒

法苑珠林》雲:“不非時食者,是齋。齋者齊也,謂禁止六情不染六塵,齊斷諸惡具修眾善,故名齋也。”
持齋又稱持午,即過午不食。此“午”並非單指中午12點,而是以日照正中為準。因各地經度不同,日中有所差別,每經度時差約為4分鐘。(可參考全國日中時刻表)
佛祖統紀》:“佛言,日中三世佛食,時食若午時,日影過一發一瞬,即是非時。若比丘非時食者,波逸提(波逸提義翻為墮;墮在燒煮地獄)。齋者以過中不食為體。”
舍利弗問經》佛言:“非時食者,是破戒人,是犯盜人。”
佛説護淨經》:“一切檀越,施設法會,供齋調度,持齋者得食,不持齋者不得食。此飯一日持齋,得六十萬世餘糧。不持齋者,六十萬世,墮餓鬼中。何以故?此信施難銷。故寧吞熱鐵丸,不食此飯。吞熱鐵丸,須臾間耳,食此信施,久受大苦。五百萬世中,受餓鬼苦。”

過午不食利益廣大

持齋是佛門重要修持,在家信眾持齋,有六齋日、十齋日等,也可精進隨學長齋,增長善法。而八關齋戒,是在家人體驗出家生活的受持。“第八戒者,一日一夜持,心如真人,奉法時食,食少節身,過日中後不復食,如清淨戒以一心習。”(《佛説齋經》)
持齋利益廣大。《舊雜譬喻經》雲:“一日持齋,有六十萬歲糧。復有五福:一曰少病,二曰身安隱,三曰少淫意,四曰少睡卧,五曰得生天上常識宿命所行也。”
《佛説齋經》雲:“齋之福祐明譽廣遠,譬是天下十六大國,是十六國滿中眾寶不可稱數,不如一日受佛法齋,如此其福者,則十六國為一豆耳,天上廣遠不可稱説。
寺院齋飯乃十方常住物,屬於僧眾,不可無故隨意倒施在家俗人。在家信眾前往寺院時,如在寺院過齋,可以四事供養、為寺院勞動等作為齋飯的補償。
在寺院齋堂過齋,結齋後,多餘或剩下的食物(包括水果等)放在原處,不可帶走。
佛説護淨經》:“諸有設食之處,一切如法作齋,不得懷挾餘殘食,歸給妻、子。若食此飯,若腋底挾擔,後五百世,常挾熱鐵輪,左腋底入,從右腋底出。一切齋飯,不可不慎,一米化作熱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