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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趕效應

鎖定
追趕效應,指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如果一國開始時較窮,它要迅速增長是容易的。這種初始狀況對持續增長的影響在宏觀經濟學裏被稱為追趕效應。在貧窮國家中,生產者甚至缺乏最原始的工具,因此生產率低。少量的資本投資會大大提高這些工人的生產率。與此相比,富國的生產者已經用大量資本工作,增加的資本投入對生產率只有較小的影響。所以,在控制住其他變量,例如用於投資的GDP百分比時,窮國往往增長得比富國快。
中文名
追趕效應
外文名
Chase effect / Catch-up Effect
領    域
宏觀經濟學
解    決
引進創新

追趕效應衍生表現

這種追趕效應也可以表現在生活的其他方面。當對某個單位或集體頒發“最快進步獎”時,該單位或集體往往是初期表現較差的。那些初期較差的將會發現要取得進步比那些最好的要容易。要注意的是,在起點既定的情況下,“進步最大”是好的,但成為“最好”更好。

追趕效應引進創新

在國家中長期科技規劃當中,一個基本的不可迴避的問題是,如何正確處理技術引進與自主創新的關係。作者認為,引進技術與自主創新並不是對立的、相互排斥的,而是互補的、相得益彰的。由於經濟增長的主要來源是技術進步,國家不是排斥任何來源的技術,而是實行對技術友好的政策,更加積極地鼓勵企業採用各種技術,不管它來自何方。同時,技術創新。從中國實際情況來看,作者認為中國經濟追趕極大地得益於開放帶來的技術追趕效應,稱之為“開放式的技術追趕”。作者進一步介紹技術追趕效應的理論以及發展中國國家技術發展不同於發達國家的經驗。
從中國的技術發展的實際來看,作者通過數據分析發現,中國技術的主要來源是國外技術,中國技術創新的主體是企業,也包括外資企業。這是中國科技國情的基本事實,應當成為我們提出科技發展戰略和政策的基本出發點。因此,中國需要大幅度地獲得、引進、利用全球知識資源經濟全球化為此創造了有利的條件.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我們應當對技術創新有更新理解和認識。只有進入和加入全球價值鏈的企業才有“創新和學習”的機會,才有“創新和學習”的可能,才有“創新和學習”的途徑。因此,作者特別提出,中國必須更加積極開放,用“貿易贏餘”購買全球知識技術資源。但是,從當前的情況看,中國並沒有成為世界上的知識購買大國和知識進口大國。在中國自身的技術創新當中,效率最高的為企業研發機構,其次才是國有研究機構(包括大學和大院、大所)。
基於這些基本情況。特別是以企業為主體,實行不同形式的戰略聯盟和技術共同體,與發達國家進行技術轉移和共同研發,提高其自身國際競爭力。對於自身技術創新,要對國家資助技術創新方式作重大調整,實行旨在提高全社會技術創新能力的“效率型”科技投入政策。科技政策的目標和作用是在加速中國知識積累和技術積累過程,不管是哪一種辦法,是引進技術,還是自主創新,國家都應當予以鼓勵和支持。以此為原則,作者對提升中國技術創新能力提出了具體的建議。

追趕效應中國模式

中國作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發展中國家,她的經濟發展模式可以稱之為“追趕”型經濟,即不斷地追趕發達國家的過程,表現為快速增長,縮小與發達國家的人均收入水平、人類發展指標相對差距。根據OECD世界經濟增長曆史專家麥迪森研究,1950-1998年期間中國與美國人均GDP(按1990年國際美元計算)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4.12%和2.21%,1950年兩國人均GDP相對差距是21.9倍,到1998年縮小為8.8倍;1950年中國和美國的人類發展指數分別為0.159和0.866,美國比中國高出0.707,到200年兩國人類發展指數分別為0.726和0.939,美國比中國高出0.213。根據世界銀行提供的數據,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中國經濟增長率分別為10.3%和10.0%,美國分別為3.5%和3.4%,中國經濟增長率比美國出6個多百分點,這高於在1870-1913年期間美國追趕英國時的經濟增長率2個百分點之差(美國和英國分別為3.94%和1.90%)。
為什麼中國能夠實現經濟增長的快速追趕呢?根據麥迪森研究,在1978-1995年期間,在不包括人力資本的情況下,中國的全要素生產率(TFP)增長率為2.23%(我們的計算結果是2.90%),同期日本為0.66%,美國為0.38%。實際上中國的TFP增長率還高於新加坡、韓國,與中國台灣省和香港大致相同。根據Young計算,1966--1990年期間新加坡的TFP增長率只有0.2%,韓國為1.7%,中國台灣省為2.1%,中國香港為2.3%。這也是中國實現經濟追趕的關鍵所在。
從經濟學看,TFP是一個未能解釋的殘差(unexplained residual),它不僅包括技術進步,而且還包括制度變遷,資源重新配置等因素。對現代化的後來者和技術追隨者來説,這一殘差既包括了技術追趕作用,也包括技術進步作用。麥迪森認為在過去100多年世界經濟發展歷史上,日本是成功的實現技術追趕,特別是在1950年以後,創造了巨大的勞動生產率和TFP增長率的歷史記錄:1950-1973年期間勞動生產率平均年增長率為7.7%,TFP年平均增長率為5.08%。這被解釋為技術進步加速,事實上它主要是技術追趕過程。從中國的角度看,還沒有創造出日本這一時期的勞動生產率和TFP增長率的歷史記錄,但是她正在加速過程中,中國沿海地區的勞動生產率和TFP增長率已經接近日本的歷史記錄。根據我們的研究,1978-1995年期間廣東和福建的TFP年平均增長率為6.29%,浙江為6.24%,江蘇為5.37%,都高於日本1950-1973年期間TFP增長率.中國經濟發展還具有很大的潛力,已經形成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和相當大的迴旋餘地。中國經濟追趕實質就是在開放條件下實現技術追趕。而實現技術追趕依賴於充分利用技術後進國的“後發優勢”,即主要是技術追趕效應
在討論中國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時,特別在討論技術政策時,到底是鼓勵引進技術,還是鼓勵自主創新?一直有很大的爭論。

追趕效應相關技術

所謂技術追趕效應:一是指技術後進國技術擴散率(T2)明顯高於技術領先國技術創新速度(T1),即T2>T1,顯示出技術追趕特點。這是因為技術創新成本高於技術引進成本,技術創新應用於商業化的時間多於引進技術商業化的時間,雖然發展中國家技術落後,但是引進技術可以降低創新成本,節約新產品進入市場的時間,技術創新主要為新產品、新市場方面創新。二是指當後進國有技術創新(t)時,就可以加快技術追趕步伐,即T2+t>T1。正是在這兩種條件下,後進國才能實現技術追趕,進而提高了勞動生產率,促進了經濟追趕,縮小與發達國家的經濟差距。從世界經濟發展歷史上看,日本和亞洲“四小龍”就是比較成功的例子,中國、印度和東南亞國家正在成為第二代新興工業化國家的成功範例。

追趕效應機制

發展中國家獲得和使用技術有兩種機制:一是依靠技術引進;二是依靠自身的創新技術。從經濟學理論和各國的發展實踐來看,這兩種策略都是經濟成功的關鍵,但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技術路線選擇。引進技術的主要途徑是:進口高科技產品和資本貨物(包含了技術),購買專利和版權,吸收外國直接投資(FDI),加入全球生產鏈等等。開放成為引進技術的前提條件。開放是市場開放,貿易自由化,投資自由化。人們往往把引進技術與創新技術相互對立和排斥,實際上他們之間具有很強的互補性。為了便於分析起見,我們假定發達國家的技術能力等同於它的創新能力(這一假定是有問題的,實際上發達國家也是技術引進國);發展中國家的技術能力等於消化能力與引進能力的乘積,消化能力是一個大於零、小於1的係數,在引進能力一定的情況下,消化能力越大,實際的技術能力越強;新興工業化國家:技術能力=消化能力+引進能力+創新能力。引進能力與創新能力具有互補性,提高兩個能力,加快兩種技術積累速度,是實現"經濟追趕"和"技術追趕"主要途徑。

追趕效應創新能力

世界經濟論壇(WEF)在分析56個國家的創新能力時提出兩類指標:一是上游創新因子(Upstream Innovation Factor),它包括政府在非軍事領域內的研究與開發的投資,科學家和工程師的素質,科研機構的質量,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四個方面。這一因子反映了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科學技術水平。二是下游創新因子(Downstream Innovation Factor),它用申請專利的數量來衡量,反映了一個國家和地區將技術商業化的能力和水平。這兩類因子説明,決定一個國家和地區的生產率水平,不僅取決於它的技術創新能力,而且取決於它的技術擴散能力和應用能力。
需要説明的是,僅僅引進技術,包括開放國際貿易,鼓勵外國直接投資,積極引進知識,並不能自動地保證本國能夠有效的學習和消化外來的技術。因此一國需要進行有目的、有指導的努力,去創造新的競爭能力和通過集體學習形成的外部環境。一國必須提供新信息和新知識的充足機會,還必須對國內的學習和創新進行人力資本和知識資本的追加投資和持續投資,提高本國企業和R&D機構的學習和創新能力。

追趕效應相關內涵

技術創新含義
什麼是創新?為什麼要創新?格羅斯曼和赫爾普曼將創新歸於具有遠見的、尋求利潤的經濟個體有意識地對產業研究不斷進行投資。從這個意義上看,創新是一種投入或投資,不能帶來投資回報和利潤的創新是不能稱為產業創新,或者是不可持續的創新。如同我們在中國所見到的“樣品”或“展品”的科技成果。從經濟的角度看,它們屬於無效投資或低效投資,這與真正的創新含義相差甚遠。從經濟全球化的角度看,它們是其他國家技術創新的重複勞動,這樣R&D的投資也是無效的。
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對創新和學習的定義是指一套活動和能力建立的過程:該企業在多大程度和多高效率上提高自己的適應能力,以部署和逐漸提升新的生產和管理技術,並最終創造出更新的技術。
許多人片面地脱離實際地理解技術創新,總以為只有達到世界最新、最先進技術水平就是技術創新。實際上技術創新的含義是相當廣泛的,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有不同的內容,在同一發展階段的不同國家有也不同的含義。
首先,我們必須區分發展中國家的技術創新與發達國家技術創新的內涵是有所不同的。這包括從發達國家引進技術後的適應化以及改造活動,從老技術到新技術以及以自主研發活動為基礎的跨越等大創新。但是,從整體上來説,發展中國家的創新是以發達國家已經開發的大創新為基礎的小創新。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企業研發部門,它的主要職責並不是創造出具有“開創性”的創新成果。即便是發達國家的企業研發活動的首要目標仍是跟蹤、複製、集成和適應其他企業的創新。在發展中國家,企業研發的主要功能在於利用、學會、適應和改進進口技術。隨着時間的推移企業必須進一步深化技術,並創造新的技術。
其次,處在不同經濟發展階段的國家和地區的經濟增長具有不同的技術機制。WEF《2002和2003年全球競爭力報告》分析,作為早期經濟發展階段或發展水平較低的國家,經濟增長主要依賴於外部技術轉移,成功地選擇、採用和擴散外部技術。在較為發達階段或者發展水平較高的國家,經濟持續增長主要依賴於自身的技術創新以及創新鏈集聚效應。報告還把各國分類為兩組:一是核心技術創新國家(core innovation),大約有24個國家。在這些國家,增長競爭力指標中技術的比重佔50%,而公共制度和宏觀經濟各佔25%;二是非核心技術創新國家(non-core innovation),所有其他國家都屬於這一組,在這些國家的增長競爭力指標中技術的比重佔1/3,而公共制度和宏觀經濟各佔1/3。
還有,發展中國家的技術進步軌跡是與發達國家的軌跡也是不同的。韓國的李軫周(1996)認為,從產業及企業的角度看,發展中國家的技術進步軌跡是:引進階段(introduction stage)——內化階段(internalization stage)—創造階段(generation stage)。從企業內部技術的角度看,技術路線是:技術引進獲取期(acquisition phase)——消化吸收期(assimilation phase)——改良期(improvement phase)--自我技術開發期(generation of emerging technology phase).從國家角度看,大部分產業在引進階段的就是不發達國家;相當數量的產業處在內化階段就是發展中國家或新興工業化國家;相當多的產業處在創造階段就是發達國家。再有,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我們對技術創新有了更新理解和認識:凡是那些不能進入全球價值鏈的企業是談不上什麼“創新和學習”的。因此,只有進入和加入全球價值鏈的企業才有“創新和學習”的機會,才有“創新和學習”的可能,才有“創新和學習”的途徑。企業的創新不只是體現在創造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而且還體現在從設計、採購到生產、研發和營銷的價值鏈的任何環節上。企業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創新和學習還包括四個方面的創新:(1)過程創新:即改進投入產出轉換過程的效率。在全球價值鏈的各個連接上更快的存貨週轉,更少的廢品;在連接之間更頻繁、更少量、及時交貨。(2)產品創新:產品質量更好,產品定價更低,產品更為差別化,新產品進入市場更快。(3)職能創新:在全球價值鏈中承擔新的活動。企業活動從合同製造拓展到設計和營銷。(4)價值鏈之間創新:即企業移向新的、更有利可圖的價值鏈。企業創新是一個不斷學習、不斷演進的過程,它在全球價值鏈上也有四個階段:進口產品組裝階段,如來料加工,主要是引進技術,出現過程創新,新產品、新市場的創新,產生新的社會需求;原始設備製造階段,為跨國公司生產,缺乏對產品銷售的控制,主要是產品創新,新工藝、新設備創新;自行設計製造階段,但是以外國公司品牌進行銷售,出現職能創新,設計創新,核心技術創新自有品牌製造階段,銷售自己的品牌產品,出現價值鏈創新,不僅有核心技術創新,還有核心品牌創新
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創新策略;同一企業針對不同的市場和產品有不同的創新策略。沒有學習和創新能力的企業是最終被市場淘汰的企業;反之,具有學習和創新能力的企業是市場競爭選擇的結果。創新和學習是企業與環境相互作用下的一項有意識、有目的的活動。決定企業從事創新活動和投資的努力的激勵基本來自於市場競爭。
重要特點
那麼,發展中國家企業如何學習和創新呢?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總結了9個最重要特徵:有意識、有目的的創新和學習;創新和學習是有風險的,成本是昂貴的,還會面臨一些風險,遇到許多額外的成本;創新學習不明顯;有路徑依賴的問題;有特定的技術需要特定的學習和創新過程;有許多複雜的相互聯繫,充滿了外部性,需要外部的知識來源;需要多層次的努力,要求企業所有層次學習和創新;發展深度的多層次,技術能力層次越深,需要付出的更高成本,冒更大的風險,花費更長的時間;國外技術與國內技術之間的差異性和互補性。進口技術只是提供了企業最重要的初始投入,但是技術進口並不能替代企業的學習和創新,如何使用進口技術更有賴於企業的內在能力。

追趕效應主要來源

無論是引進技術為主還是自主創新為主,都不能不考慮中國科技國情和現狀。中國本國居民發明專利申請數2000年在世界居第6位,佔世界總量比重2.8%,與日本相差15倍,與美國相差7倍,還沒有構成中國技術創新的主要來源。
中國的技術來源是什麼?如何定量計算不同來源的比例。我們可以採用兩類方法計算:一是價值法,計算各種引進技術和創新技術費用及其佔GDP比例;二是實物法,計算各類技術創新指標的不同主體。
按價值法計算
有三種來源:
一是通過國際貿易,直接引進新技術,或者通過進口含有新技術的資本品,如1991年中國高技術產品進口額只有94億美元,到1999年為376億美元;到2001年我們估計在621億美元,佔進口總額的比例為22.7%,佔GDP的比例為5.28%。這一比例低估了引進技術的實際情形,因為未包含中高技術轉讓和版權、專利費用支出。
二是通過吸引外國直接投資,直接獲得新技術,如1991年中國FDI額138億美元,到2002年上升為527億美元,佔GDP的比例為4.5%。當然FDI並沒有全部用於R&D。
三是通過本國R&D支出直接資助本國企業和機構創新技術,1995年全國R&D支出佔GDP比例為0.60%,到2002年這一比例為1.10%(見表2)。
此外,通過建立電信網絡、互聯網等技術獲取傳播各種知識、技術和信息;通過與發達國家的科技合作、科技交流和人員往來獲得新知識、新技術。但是這些技術引進的價值還無法定量計算。
實物量計算
如果前兩者代表“引進技術”價值量,2001年佔GDP比例在9.27%;後者代表“創新技術”價值量,2001年佔GDP比例只有1.09%。這表明中國得技術來源是以引進為主,自主創新為輔。從技術來源的實物量計算,有兩個方面:
一是發明專利來源:中國發明專利的創新來源是國外申請者,2001年佔發明專利授予量比重的66.8%,其中日本和美國佔總數的34.8%。大專院校和科研機構只佔8.4%,工礦企業佔6.6%。這表明,如果不是開放,中國的發明專利授予量比要減少2/3;也説明國內科技界和企業界技術創新能力還比較低,還不是國內發明專利的主要來源。
二是高技術產品出口來源:外資企業是中國高技術產品出口的主體,1999年外商獨資企業佔全國高技術出口額比重的44.5%,中外合資企業佔29.0%,合計佔73.5%,國有企業佔22.5%。據第二次全國基本單位普查資料,2001年外商與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在全國高技術產品出口比重已達到81.5%,比1996年提高了10個百分點。這説明國有企業和國有單位(科研機構和大學等)還不是高技術生產、出口主體,也不是高技術創新主體。
由此可知,技術的來源主要是國外技術,中國技術創新的企業是主體。這一情形是中國科技國情的基本事實,也是我們提出科技發展戰略和政策的基本出發點。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引進、消化、應用發達國家的知識、技術是中國在過去20多年經歷迅速空前高增長的重要原因。新增長理論的創始人之一斯坦福大學經濟學教授保羅?羅默(Paul Romer)解釋這原因時認為,中國及東亞採用了一些存在於先進國家中的有價值的技巧、方法和知識,並將之運用到本國,這也是19世紀末日本在明治維新之後出現過的同樣過程。這些國家與地區認識到,世界上其他國家人民知道許多創造價值的知識並通過與這些人民的貿易來實現這一點,他們可以分享好處。
知識資源
經濟全球化的直接結果是各國產業間的技術競爭全球化、科技全球化.由於技術產出的溢出效應,技術信息在國家之間的交流有助於每個國家的經濟增長。知識資本的國際傳播越是頻繁,每一個國家的研究成本就越低。
中國必須更加積極開放,用“貿易贏餘”購買全球知識技術資源。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成為世界貿易大國的同時,也成為世界貿易贏餘大國。“八五”時期我國貿易贏餘為223億美元;“九五”時期上升為1495億美元;2001年和2002年為529億美元;累積貿易贏餘2211億美元。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沒有必要持有鉅額貿易贏餘,應當加快進口貿易自由化,既要購買國外硬技術,又要購買國外軟技術。
從版權、專利角度看,中國既不是世界知識生產大國(指版權、專利收入)和知識生產出口大國,也不是世界知識購買大國和知識進口大國。作者根據世界銀行發展《世界發展指標》(2003)計算,2001年,中國版權、專利收入佔世界總量的0.02%,而美國高達53.4%,日本為14.45%;2001年,中國版權、專利支出佔世界總重的2.65%,而美國這一比重為22.37%,日本15.17%。中國正在加速貿易自由化,出口額大幅度增長,相應進口額也大幅度增長,但是在購買版權、專利方面相對不足,佔進口總量比重太小。例如2001年,中國版權、專利支出為19.38億美元,僅相當於全國進口總額(2435.5億美元)比重的0.8%。這就需要鼓勵本國用户和企業大量購買國外版權和專利,實行零關税和自由化,進行全球採購,以最低成本、最小代價獲得知識產權資源和各類國際知識資源。國家應制定更加開放的引進國際知識產權政策。
需要指出的是,美國、日本、英國等大國既是版權(指版權、專利)、專利知識產權輸出大國,也是知識產權購買大國。2001年,美國知識產權資源購買達到163.6億美元,相當於中國的8.4倍,日本相當於中國的5.7倍。只要對本國利益有利,有助於促進發展,就應當利用“貿易贏餘”購買全球知識技術資源。與歷史任何時期相比,我們更有條件獲取全球知識與技術。
科技全球化
強化本國科技創新能力必須實行更加開放的政策,積極參與經濟全球化和科技全球化,這是實現科技跨越發展的基本條件。
實行不同形式的戰略聯盟(Strategic alliances)和技術共同體已經成為發達國家R&D的主要發展趨勢。這是由於創新成本愈來愈高,創新風險愈來愈多所致,需要分攤R&D成本,加快技術創新速度和商品化進程。據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估計,1990~1998年期間,全球大約成了5100個戰略聯盟,主要是由美國企業建立,歐洲的企業42%參加了聯盟,日本企業有15%參加了戰略聯盟。
鼓勵國內企業之間,國內與國際企業之間以不同形式的戰略聯盟,組成技術開發共同體,與發達國家進行技術轉移和共同研發,提高其自身國際競爭力。由於ICT使信息傳播成本大幅度下降,建立全球創新網絡成為可能,對於降低各方創新成本,獲取關鍵性技術等方面,顯示了愈來愈大的作用。
R&D戰略聯盟和技術共同體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企業創新者之間的聯盟;企業、企業創新者與外部創新者如大學和研發實驗室;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研發合作、分工、分包;研發機構與標準和計量機構;企業與政府委託、採購、合同合作;大學之間的研發合作等等。鼓勵研發機構的地理聚集,以發揮更大的效應。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創新活動具有很高的集中程度。研發機構的地理聚集表明,隨着學習的不斷深化,技能的不斷增進,知識基礎設施和網絡的不斷完善,聚集經濟效益可以獲得累積性的發展。在北京、上海、深圳、西安等城市已經形成了研發機構聚集地區,不僅成為技術創新的中心,也成為了高技術產業中心和高技術出口基地。
產出效率
未來中國發展的關鍵是在創新。中國與核心技術創新國家有很大技術差距,但是可以通過引進、吸收和採用世界的各種技術特別是先進國家的技術和資本,加速經濟增長,實現“追趕”。隨着中國與先進國家的收入差距和技術差距在不斷縮小,這種“追趕”效應就會趨於遞減。為了進一步縮小發展差距,中國必須從“模仿型經濟增長”模式逐漸轉向“創新型經濟增長”模式,必須從“非核心技術創新國家”逐漸轉向和成為“核心技術創新國家”,就像日本和亞洲“四小龍”。換言之,中國要成為世界經濟強國和綜合國力強國,也必須使競爭戰略成為最重要的國家戰略,在世界激烈市場競爭、技術競爭、人才競爭中不斷創造和形成競爭優勢。
創新的關鍵不只是強化國家對科技的投入,還在於強化國家創新體系的創新能力,提高政府財政科技投入的產出效率。Michael E. Porter提出了“國家創新能力指標”(National Innovation Capacity)。他認為,創新產出主要取決於私人部門和公共部門政策、投資的相互作用.他發現,國家為創新提供的環境在提高創新產出效率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他認為,並不是一個國家對研究與開發投資就能夠提高該國的生產率,許多國家的創新能力滯後於整個國家生產率的發展水平,因而很難提高現實的國際競爭力水平。中國就屬於這種類型,技術能力指標在世界的位次落後於其他指標的位次。
世界經濟論壇(WEF)《2002和2003年全球競爭力報告》指出,競爭的程度具有多方面的作用,提高現有生產率水平,促進創新和技術進步,進而又促進生產率增長。國家的經濟繁榮有賴於市場充分競爭的程度,國家經濟實力有賴於提高國際競爭力。提高和強化中國國際競爭力就是要提高和強化中國科技國際競爭力。
必須十分清楚地指出,除了基礎科學外,國家技術創新體系的主體是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外資企業)。其次才是國有機構(指大院、大所和大學)。這些國有機構長期得到政府財政科技經費撥款資助,但是其技術創新效率極其低下。作者計算了國有機構每個發明專利授權量,政府財政科技支出大體在3200-5700萬元之間;從不同國有機構政府科技撥款效率看,效率最低是國有科研單位,平均每件發明專利財政科技支出在4200-7300萬元之間;其次是大專院校,平均每件發明專利財政科技支出在1100-1900萬元之間;效率較高的是大中型工業企業,平均每件發明專利財政支出為300-1100萬元之間。而外資企業和外國人和非職務申請者並沒有得到任何政府資助,但卻提供全國2/3的發明專利。這表明國有機構技術創新成本過高,政府科技撥款效率低下。
實行旨在提高全社會技術創新能力的

追趕效應相關政策

國家資助技術創新方式要作重大調整
創新目標
,是以大幅度提高我國發明專利數為中心的目標,提高我國各類企業、機構和個人的技術創新能力。為此國家財政科技投入要面向全社會,而不是隻面向國有機構。
效益標準
,科技投入與發明專利數掛鈎,直接和公開向全社會購買發明專利和其他技術成果。無論是國內申請者還是國外申請者,不管是國有機構還是非國有機構,不管是職務發明還是非職務發明,應當“一視同仁”,“同質同價”。凡是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國內、國外申請者已經具有發明能力者,當他們得到資助後等於購買了下一輪發明專利的所有權,這樣的做法可以增加成功的概率。另外由國家採購或直接購買,可將這些技術發明有效的向社會無償或低費推廣,有利技術發明創新,也有利於技術轉移、擴散、應用。
由於技術是一種非競爭產品,而且至少在某些用途方面,技術還可能是一種非排他性產品,通常政府的技術政策旨在提高創新的積極性,產業政策旨在通過鼓勵技術密集型產品的生產,間接地鼓勵創新地積極性。產業技術有兩種不同產出,一是專有技術,創新者能夠佔有與具體產品有關的信息帶來的收益;二是共有技術,創新者無法完全獲得一般信息(或應用科學)帶來的收益。共有技術是具有外部性,政府對發明專利的採購或對發明專利者資助,是對其創新活動(也是一種投入)外部性效應的補償。
投入效益
重新確定國家科技投入對象的優先次序。首先是直接資助那些在未來5-10年有可能進入世界500強的大企業;其次是直接資助那些過去3年期間超過100-200項發明專利申請授權的各類企業和機構;直接資助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民營科技企業。
減少資助
特別是科研機構的直接資助,增加對技術創新者的直接資助,如直接資助那些過去3年期間5-10項發明專利羣體創新集體,直接資助那些過去3年期間1-2項職務和非職務發明專利申請者。可以建立公開網站,集體和個人直接申請並接受核查。
創新項目
除了涉及國家安全項目之外,在全社會公開招標,允許各類機構和企業公開參與競爭。
科技創新工程
大搞科技工程已經成為各種利益集團進行“尋租”獲利的重要手段,也是“國家俘獲”的重要表現,具有“示範效應”,並從科技界向社會蔓延。不能在花大錢亂搞那些低效率的所謂“科技創新工程”,應對各項科技工程作第三方評估,並建議全國人大教科文衞委員會予以審議,公開公佈評估結果,對那些效率低下的科技工程調整、終止或取消。今後凡重大科技創新工程必須經全國人大教科文衞委員會審議批准。
小結
總之,科技政策的目標和作用是在加速中國知識積累和技術積累過程,不管是哪一種辦法,是引進技術,還是自主創新,國家都應當予以鼓勵和支持。從經濟學的角度看,知識積累和技術積累過程勢必內生性地提高TFP,而提高TFP則是中國長期持續經濟高增長的根本動力。